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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我信。”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财源滚滚
“武掌柜,那就听你的,这金玉米就卖一百文一段。”连蔓儿果断点头,“武掌柜,这寄卖费用,咱们怎么算?”
双方一阵商议,最后将寄卖费用订在两成,这个点数是相当低的,而且连蔓儿只要送玉米进酒楼,不管酒楼这一天是否能够将那些玉米卖出,银钱都要照样付给连蔓儿。
当然,与此相对应,连蔓儿也向武掌柜承诺了几个条件。
这嫩玉米,除了在她自家的店铺里卖,只交给武掌柜所在的武仲廉武大老板所有的酒楼里寄卖。每天供应的玉米数量要相应的提高,具体是多少,等武掌柜进县城和我武大老板商量之后,再来和连蔓儿确定。另外,连蔓儿家铺子里卖金玉米,价格要和武大老板那些酒楼中的一致。
“对,咱把这价格就定在这。谁也不能加价,也不能压价。”连守信道。他觉得这些条件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我会马上去县城,和我们东家商议,要如何宣扬,让这金玉米显得更矜贵,引得更多人来抢着吃,这都包在我们身上。”武掌柜就向连蔓儿道。
“我也正要给沈家写封信报个讯。”连蔓儿就道。
“这样,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点头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镇上酒楼,坐了马车直奔县城去了。连蔓儿则坐下来,摊开信纸,给沈谦写信。
这玉米的种子是从沈谦那得的,于情于理,现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说一声。而且小胖还不知道这嫩玉米不仅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当初因为怕无法解释,所以连蔓儿没告诉沈小胖。现在在她“试吃”了之后,就完全有理由告诉沈小胖了。
写这封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庄户人家民风淳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君子。连蔓儿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现在还没人觊觎。一来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玉米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二来就是大家都知道,连蔓儿家的玉米种子得自于沈家,所以轻易没人敢打连蔓儿家玉米的主意。
这封信,就是再次加强与沈家的联系,同时昭告众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许可,别人沾不得。
连蔓儿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这次写的并不长,最后特意加了一句,让沈小胖待她一家给沈六问好。
信写好了,连蔓儿又亲自去了菜园子里,选个头最大,老嫩最适中的玉米掰了几棒下来。用篮子装了。这次她没有剥玉米的外皮,因为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这样没有剥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鲜,吃起来味道不会变差。
当然,她在信中已经写清楚了这嫩玉米的吃法。
“这要给沈家送去?这是应该的。可咱这离府城这么远,咋去,咱谁去?”连守信道。
“爹,咱谁都不用去。我把这个送到镇上石太医家,石太医家有人会给咱送府城里去。”连蔓儿就道。
石太医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着,沈六不止一次说过,他已经给这些人留了话,只要连蔓儿有事找他。可以让石太医家的管事给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就都点头。
五郎就把小黄牛牵出来,套了车,五郎赶车,连蔓儿和小七坐在车里,三个孩子就到了镇上。
来到石太医家门前。和看门的说了一声,就有管事的出来将他们让了进去。
连蔓儿就将来意说了,把书信和那篮子玉米都递了过去。
“……六爷留过话,说是连姑娘有事,要我们不可耽搁。我现在就起身,骑快马,估计天黑的时候就能赶到府城了。”
沈六的话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点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连蔓儿、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医家门口,看着他骑马出了镇子,这才回了三十里营子。
傍晚,连蔓儿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饭,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着马车到了。武仲廉让连守信领着他去菜园子里,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转回铺子里来,就立刻要定契约。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个酒楼算的。我那些个酒楼,每天起码要这个数的十倍。”武仲廉就道,“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县城的最大的酒楼里卖。”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连蔓儿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园子里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应得上。只是这样,她们自家怕是没有嫩玉米吃了。原本连蔓儿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来的季节,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顿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来又谈了一些细节的问题,连蔓儿就拿出笔墨纸砚,这次由五郎执笔,写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写得了就让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正在收拾纸笔的五郎,不觉点了点头。去年,第一次和连家兄妹做生意,是买蒜香花生的方子。那个时候,这几个孩子还连他们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还没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经能写契约,而且字迹端正、颇有风骨。
连家的几个孩子勤劳爱学、脑子灵活,不是池中之物,他们的父母则是敦厚、朴实、勤劳,这一家子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
武仲廉连连点头,就和连守信作为立约人在契约上签字画押。
“还请连姑娘也签个字。”武仲廉说着话,就将笔递给了连蔓儿。
“我爹签了就行了。”连蔓儿道。
武仲廉笑了笑,没说话,依旧将笔递了过来。
连蔓儿想了想,也就没多推辞,就在他两人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请了吴玉贵、王幼恒和鲁先生作为中人和见证人,也都签字画押过了。
这时,武掌柜定的宴席也送到了,就在早点铺子里大家坐了吃席。
武掌柜安排的很周到,他送了两桌席面,屋外他们男客是一喜,屋里面张氏带着连蔓儿、连枝儿又是一席,两桌席面只隔了一个帘子,说话之声彼此相闻。
“连四兄弟,你这玉米地就在铺子后头,白天还没事,到晚上,怕是得找人看一看。我让武掌柜派个伙计来。”席间,武仲廉就说道。
“这不用,”连守信就道,“我晚上就住铺子里,我正打算在菜园子那搭个窝棚,从今个儿起,晚上我就住窝棚里看着那些玉米,铺子里还有个小伙计,也能帮上忙。”
庄户人家爱护庄稼,将之当做生命一样的珍稀,偷盗或者糟蹋别人的庄稼的人,是最被庄户人家所鄙视和憎恨的。这年代民风淳朴,大多的庄户人家都不会干这样的事。但是就好像十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是一样的长短,每一村、每一镇也总有那么几个不那么本分的。
所以,每年夏天当地里的青杆长起来之后,庄户人家为了防止有人糟蹋青杆和没成熟的庄稼,一般都会在地头上搭窝棚,或是自家去人,或是几家联合起来轮流看守,甚至有的地主人家还会特意雇人,来看守庄稼。这种风俗,在三十里营子就叫做看青。
“还是让武掌柜派个人吧,多个人,多个照应,看顾的更周到。”武仲廉就道。
“我马上就安排人。”武掌柜就道。
“找咱的老伙计,要勤谨、可靠的。”武仲廉就道。
武掌柜自然满口的应承,连守信也就没有再推辞,毕竟那些玉米也关系着这位武大老板的利益。
等吃完酒席,众人都散了,连蔓儿一家才有工夫坐下来说话。
“好像做梦似地,这玉米它咋这么值钱那?”张氏摸着武仲廉留下的十锭银子的定钱,轻声地说道。
武仲廉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三十棒玉米,留下了两锭共五十两银子的定钱。
“物以稀为贵呗。”连蔓儿就道。
“姐,那咱自己不吃了,这玉米咱都卖钱吧。”小七就道。虽然只吃了两次,但是小七已经喜欢上了玉米的味道。不过,小七是个懂事的孩子,为了家里能多赚些钱,他不会贪嘴。
“蔓儿,你算过没,咱菜园子里这些玉米,能卖多少钱?”五郎问。
“我算了。”连蔓儿点了点头,和武掌柜谈好了价钱之后,她就和小七去菜园子里,一棵棵的玉米数过去,菜园子里种的那一片玉米,再加上菜畦埂上、菜园子边边角角的几十棵,差不多结了有一千二百棒的玉米。连蔓儿只算了那些长的比较大、比较周正的玉米棒子,没算那些长的比较小、不太周正的。
每一棒玉米可以卖四百文钱,一千二百棒玉米,那就是四百八十两银子。
“至少有四百八十两银子。”连蔓儿轻轻的声音,将数字报出。
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
连守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刻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高兴的。
“这还得去掉武老板的寄卖钱吧。”高兴过后,连守信说道。
“嗯,按着四百八十两算,去掉两成的寄卖钱,咱能拿三百八十四两银子。姐,我算的对不?”小七就说道。这一点的数目,小七不用算盘就可以算出来了。
连蔓儿点头,小七这账算的不错。
“咱种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这老多钱啊。”连守信感叹道。
“就是这钱,咱恐怕也只能挣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说道。
一家人就都沉默下来。这件事,连蔓儿心里也考虑过。如果不能够控制住玉米种子,那么这如此高价的嫩玉米,她们也真的只能卖这一季。
那么要控制住玉米种子吗?
这应该很难,即便有沈家的帮助。玉米种子在本府,也许沈家是独一份,但全国来说,却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单单将玉米种子赏给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种子,却难控制别处的玉米种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始,将这种高产的作物推广开去。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广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简单地说,连蔓儿心地善良,但却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她没想独占玉米种子,她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这一点也不妨碍她打算在此过程中。先让自己家过的更好,比别人家都好。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具体打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挣一笔。
嫩玉米卖的钱越多,对于将来卖玉米种子的推动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应两成的寄卖费用,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生意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声誉和客流。可以预见。当酒楼里开始出现金玉米之后,武仲廉的酒楼肯定会成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这种无形资本将会带来怎样的利润,简直无法估计。
而连蔓儿也需要通过武仲廉的酒楼销售渠道,来推广玉米,这将让玉米种子的身价倍增。
“咱菜园子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那,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开始结穗了。”张氏说道。
“看,都得看。”连守信就道。
“爹。咱自己看不过来,得雇看青的吧。”五郎就道。
“对,我明天就找人。”连守信就道。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等把园子里的卖完了,地里的,捡先熟的,再卖上一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就都留作种子。”连蔓儿道。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心里核算着时间,地里的嫩玉米应该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之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而且……
“这还得看沈家那边咋给咱回信。”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如果沈家不管,那她们就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沈家管,那她们就得依从着沈家的意见。
沈家应该不会放着这件事不管,这一点,连蔓儿很肯定,她不肯定的是,沈家会怎么管。
不管怎样,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转天,不仅自家的菜园子里,就是田地里,连守信也搭了窝棚,雇了看青的人。这个时节、高粱、糜子的青杆也都长起来了,正在开始结穗,庄户人家也都开始下地看青,所以连守信的举动,在众人眼中并不显得突兀。
从沈家得的种子,种出来的玉米在酒楼里卖了大价钱,这也是大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回来了。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这都是我大闺女给买的、做的。不是我自己说嘴,我大闺女,他谁也比不上。”有来串门的人,周氏总会引她看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将连兰儿夸赞一番。
周氏回来的这天傍晚,吃过晚饭,连守信依旧去了上房。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过饭,看看连老爷子,跟连老爷子唠唠嗑。周氏出门回来了,连守信更要过来看看。
连守信不仅自己过来,还带了张氏、连枝儿、连蔓儿、五郎和小七,一大家子都来看周氏。
“不管咋地,你奶出门今天回来了,咱做晚辈的,去看看。这个是礼数。”张氏私下里跟几个孩子说。
连蔓儿没说什么,张氏是体面、讲究礼数的人。吴家那么愿意和她家结亲,不能不说和连守信、张氏的这些品质是很有关系的。
这是连守信和张氏的优点,有见识的人看到了,并且因此敬重他们。
不过,也有的人,不仅不会因此而看重他们,反而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也许是觉得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守这个礼数的缘故吧。
周氏就是这样的人。
看到连蔓儿一家进来,一个个笑着向她问好,周氏就板起了面孔,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算是应答。
“娘,你老出门这几天,看着比以前还精神了。”张氏就笑道,“我大姐家里都挺好的吧。”
“我土埋半截子的人,啥精神不精神的。”周氏淡淡地应了一句。
张氏也没生气,她的性子,当着面总做不到对长辈横眉冷对,而她也没期待周氏能给以正常的回应。周氏从来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态度。她尽到了礼数,周氏怎样,是周氏的事。
而周氏的这种态度,已经是空前的好了。
“你大姐她们都挺好,老四,你大姐和你大姐夫都问起你那。”周氏就对连守信说道,“你大姐上次来接我,着急忙慌地,也没顾上和你说啥话。你大姐让你有工夫进城……”
说到这,周氏抬眼扫了张氏母子几个人一眼。
“……带着你媳妇和孩子,去她家住几天。”周氏垂下眼皮,又接着说道。
“啊。”连守信笑着应了一声,就问周氏,“娘,我大姐给秀儿说的亲事,看的咋样?”
连兰儿接了周氏和连秀儿进城,就是去相亲的,这回来了,那相亲的事自然已经有了结果。
周氏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娘,是没看成?”连守信就问。
“……你大姐给介绍的这户人家吧,那家庭条件是没的说,咱这周围十里八村的,也没有比得上人家的。”周氏就道,“那孩子也不错……”
连兰儿给找的,那自然是好的。既然这样,怎么没成那,连蔓儿看着周氏,等着她的下文。
“啥都挺好的,就是和媒人唠嗑,提到那家的大儿媳妇,和咱秀儿属相犯克。这要两人碰一块,就得家宅不宁。她那属相,是克秀儿的。我一听,这就算了吧。咱也不能为了秀儿,就让人家先休一个媳妇。”周氏道。
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亲事不成的,连蔓儿的眼珠转了转,若有所悟。
“四哥,”连秀儿坐在炕上,招呼连守信道。她手里摆弄着一条猩红的帕子,帕子一角拴着一副银三事儿,连蔓儿几个一进门,连秀儿就把银三事儿摆弄的叮叮当当的响,她还时不时地看连蔓儿和连枝儿两眼,显然是去县城得的新玩意,特意在连蔓儿和连枝儿跟前显摆。
连蔓儿几乎能读懂连秀儿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