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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劫掠,结果被打的落荒而逃,这一次,显然是要报仇了,而且连续的冬日,大同也没有和北蛮子继续合作,他们的布匹青盐想必也已经快要消耗光了,大同的老百姓似乎意识到这次的灾难比上次更加严重,纷纷冲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地道,将一些无关紧要到东西放在房间内,好让北蛮子抢劫以后尽快离开,街道上慌乱不堪,大大小小的客栈纷纷关门大吉。
大同军营,迅速的披挂整齐,老将李子云从火炕上飞跃下来,在护卫的帮助下穿上了甲胄,拿起自己的宝剑冲了出去。
李子云看着聚集在眼前的士兵,大声喝道,“将士们!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冬掠,最后落荒而逃,可这大同的百姓,纷纷说这是石亨与卫英二人的功劳,你等服不服?”
“不服!”
“不服!”
“不服!”
李子云闻言,长剑出鞘,“好!不错!是我李子云的兵!今天,我们就拿起手中的武器,让着大同的百姓看看,没有石亨与卫英,我们照样能砍掉北蛮子的狗头,给我出发!”
随着李子云的一声大喝,步兵纷纷冲向了城墙,骑兵迅速上马,赶往城墙下集结。
打仗,有见识的将领,基本上都是依靠野外作战,消灭敌军的主力部队,城池只不过是一个暂时休息的堡垒,等到了城池攻防战的时候,表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自己已经落了下风,面对千军万马,除非有襄阳那样坚固的城池,像大同的这种城池,还是算了吧。
长城从东到西那么长,大明的兵力有限,可鞑子就不同了,人人善骑善射,上马就是战士,胯下坐骑,轻盈灵动,来去无踪,所以,只能依险而守,可如果想要消灭对方主力部队,还是要放在城外,依靠骑兵对抗。
步兵守城,骑兵出城冲杀,这是九边重镇最普遍的战法。
李子云冲上城墙,看着远处越来越近的骑兵,心中一片迷茫,“这怎么回事?怎么连帅旗都没有,还有,这足足一千多匹的骏马,怎么马上都没有人啊?”正思考间,对方已经冲到了一箭之地。
四名马上骑士走马上前,丢掉了脑袋上的皮帽,大声呼喝道,“指挥使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呼?”
李子云一见来人,顿时大吃一惊,“你……你……怎么是你们?”
说话这人,真是前大同千户石亨,此时正站在最右边,站在他左边的正是卫英,之后便是大同有名的败家子加二世祖——曹思仁,然后便是孙泰。
卫英大声笑道,“指挥使大人!别来无恙!多日不见,我对你真是想念的很啊!哎!对了!我这次弄到了一千五百匹骏马,看你这么幸苦的守城,我就送你三百吧!你那里的马匹是老的老,病的病,也要换几匹新的啊!”
李子云冷笑道,“你既然有一千五的骏马,为何只给我三百。”
“哈哈哈哈!”卫英笑道,“指挥使大人当真是可爱至极,我受命练兵,没有和你要一匹马,已经是仁至义尽,在下训练骑兵,原本打算是每人三匹马,可看在你守城这么幸苦,我也就吃点亏,给你三百好了,至于剩下的两百,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好了。你还是先开城门吧!这几天都快累死了,没睡一个好觉。”
李子云脸色铁青,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冻得,冷冷道,“开门!”
卫英等人打马进城,只听曹思仁口中呼哨连连,那些骏马竟然在无人驱赶的情况下,井然有序的跟在了身后。
李子云大概的点了一下,一共只有十五人,马匹确实是一千多匹,而且各个都是难得一见的良马,这里面最差劲的马,也比他手底下最好的马不知强了多少倍。
李子云记得,卫英当初离开的时候只有十五人,十五匹骏马,可现在,回来的人一个不少,这马却多了一千五,李子云就算再怎么白痴,也能猜出这些马的来路,显然是抢来的,十五人,无一伤亡,横扫草原,带回来了一千五的骏马,这要是给他五百人,那他还不直接将北蛮子抢光了,想到这里,李子云突然间觉得卫英这个人深不可测。
当然,他也怀疑过卫英是用金钱购买的,可这一千五的军马,每一匹就算只有一百两,这一千五的马,那可是要一万五千两的白银,卫英要想把这运出去,他显然是不可能不知道。
当初卫英等人出城的时候,他清楚的记得,没有一辆马车,只带了一些基本的马****和牛肉。
现在这情况让李子云又爱又恨,爱的是大同的军马多了,守卫力量强了,可恨的是,这些功劳为什么不是自己的,而且这些马,并不属于自己,至于卫英所说的三百匹,他好意思拿吗?
随后咬咬牙,还是决定先拿过来再说。
卫英等人将马匹拉到了曹思仁圈出的土地上,让那十名军士照料,随后,为了保证这些骏马的身体健康,李子云特地带领了一百人前来帮忙。
废话,这里面可是有三百头属于自己的啊!不用心行吗?
忙完这些,卫英等人先是大吃了一顿,随后便昏昏入睡……
……
原来,卫英等人在离开大同的时候,就已经在准备了,曹思仁在大同认识的人很多,石彪又是三教九流的都认识一些,经过了多方的汇总,他们对于草原的这些部落,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与北蛮子打仗,最重要的不是能不能打过他们,而是能不能找到他们。
第142章 120 军马场
漠北草原,广袤无垠,不是沙漠戈壁,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看起来平坦如镜,可如果纵马奔驰,还是需要浪费不小的功夫,这些北蛮子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也不是没有道理,只要他们存心想躲,这漠北草原,纵横数千里,谁能找得到,在朱棣的数次远征当中,有好几次都是因为找不到敌军主力而撤退。
大明,缺少战马,多以步兵为主。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对于明军来说,再合适不过了。战线太长,粮草难以为继,很容易被敌人切断粮道,卫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采取以战养战,携带的口粮全是马奶酒和煮熟的酱牛肉。区区十五人,如果没了口粮,只要随便射死两头狼便可以轻松解决问题。
卫英等人,根据他们统计的路线,在草原上找了七八个点,没有一丝的收获。
在草原上晃荡了七天之后,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白雪茫茫,晃得人眼花缭乱,此时的众人,已经将带来的口粮在两天前消耗干净,好在草原上的野狼比较多,众人的包裹里全是狼肉,之前装马奶酒的皮囊里,也全都是狼血,虽然狼血喝起来不才舒服,甚至是反胃,可也总比饿死强。
“咳咳!”曹思仁骑在马背上轻轻的咳嗽了两声,“我说卫大哥!咱们要是再找不到北蛮子的部落,恐怕我没有被杀死,就要被饿死了。”
卫英也是疲劳的双眼迷离,他也没有想到,深入草原,居然会如此困难,在大明,哪怕是再怎么贫瘠的地方,也不会数百里了无人烟。可是,在这个地方,这些事情再平常不过了,要不是有石亨与石彪的帮忙,恐怕他们早就迷失方向了。
直到现在,卫英才明白,当一个将领不是武艺超群就可以的,还要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卫英苦笑道,“你就别发牢骚了,你那里不是还有一皮囊的狼血吗?”
曹思仁拿起皮囊,捏着鼻子,喝了一口粘稠的狼血,咬着牙咽了下去,哭着脸道,“我还准备和你到这里享福抢女人呢?没想到居然成了这个样子,我都快变成野人了。”
石亨看了看地图,“好了,都别说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个地方了,估计应该差不多了,打仗嘛!就是这样!这北蛮子经常来无影去无踪,要想找到他们的踪影,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实说,要不是因为找不到他们的踪影,大明的那么多的大军,根本就不用惧怕他们!”
突然,曹思仁愣了愣,翻身下马,趴在地上听了片刻,“马衔枚,全部趴下!”
众人见曹思仁如此郑重,知道有事发生,连忙按照曹思仁的指示去做,连胯下的坐骑也都躺在了地上,静悄悄的一片。
曹思仁拿过石亨手里的地图看了看,“差不多了,我听见远处隐隐有马鸣的声音,而且听地上的声音,似乎有不少,大概有五里的距离。”
卫英皱了皱眉头,“五里?这么远的距离,你确定没有出错吗?”
曹思仁闻言,不喜道,“别的我不敢保证,既然你找了我,你就要相信我,我的耳朵绝对不会出错的。”随后指了一个方向。
卫英闻言,点点头,“石亨,你带人隐蔽在这里,这里就我和师兄轻功好,我们连个去看看!”
“不行!”石亨拒绝道,“你们两个功夫虽好,可对这北蛮子并不了解,还是我跟你去吧!我在边关这么多年,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北蛮子。”
卫英一想,也对,点点头,“好!那我和石亨两个去,师兄,你们先在这里暂时休息,养精蓄锐,准备随时作战,五里之地,顷刻便到,曹思仁,如果真的有马匹,你有把握控制住吗?”
曹思仁笑道,“小意思,只要是马,我就能控制,无论多少都无所谓。”
卫英点点头,“好!那你也随时准备,我们先走了!”
说完,卫英和石亨两个施展轻功,身上披着白袍,迅速的向着远处奔去。
由于此时地上的积雪还没有消融,所以,穿着白袍可以减少暴露目标的几率,由于石亨也是龙虎山的高徒,虽然轻功比不上武当的梯云纵,可身巧灵活,轻盈无比,和卫英共同狂奔,丝毫不落下风。
渐渐的,两个人的耳边终于出现了马鸣的声音,两人心中大喜,就在这时,一名巡逻的骑士向着这边冲了过来,卫英一见此人,心中一紧,三步做一步,连忙施展千里不留痕,踏雪无痕冲了过去,身后只留下了一道残影,对面那骑士,正准备出声叫喊,可卫英已经冲到了面前,用力一扑,一手捂着这骑士的嘴巴,一手抓着他的喉咙,这人直接从马上飞了起来,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石亨也已经冲到了旁边,蹲下来,用蒙古语说了一句,这骑士马上就不挣扎了,然后卫英松开了捂着这人的嘴巴,这人也叽里呱啦的说了几句。
石亨对着卫英微微以点头,卫英的手里微微一用力,这人的脖子瞬间便被捏断了。
石亨道,“咱们这次发财了,这人说,前面是瓦剌的的一个军马场,军马有三千匹,只不过看守的人一共有三百名,其他人全都去了别的地方过冬,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这些人,还是要费很大的功夫。”
卫英道,“不说这些了,先去看看再说,如果真的如这人所说,那咱们马上劫了他,之后迅速撤退,反正我们也要的马匹不多。”
草原部落的人不仅要饲养马匹,而且还要饲养牛羊,一般情况下,像三千匹的骏马,就要占据极大的草场,而其他人,则是占据另一块草场。加上没个人都是骑术高手,几十里的距离,片刻便到。所以,他们的距离一般都很远,再加上草原男子各个都是御马高手,一个人放羊上百的牛羊马匹,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这里有三百人看护三千的战马,已经是十分稀少了,,一旦人多马多,用不了多久就要搬地方,这在冬季,是一件十分不利的事情,再加上实在冬季,谁也不会想得到会有人在大雪天气当中出来打仗。
两人小心翼翼的向前摸去,又翻过了两个山头,果不其然,在他们眼前的确实是一个马场,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帐篷大约有三十个,确实是算得上一个小部落,听那嘶鸣有力的声音,以及那矫健的身姿,就是卫英这个不怎么懂马的人,也看得出这里全是好马。
和石亨对了一眼,两人迅速退了回去。
第143章 121 杀降
两方人马一回合,曹思仁便跑过来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有很多的马匹?”
石亨点点头,“不错,全是好马,一共三千,把守三百人。”
众人闻言,心中大喜,跑了这么久,终于有结果了,至于这三百人,他们可没有思考怎么处理。
卫英示意众人安静下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众人虽然觉得有点残忍,可也没办法,毕竟他们是当兵的,首先就是要听从命令。
卫英见众人没有什么话说,点点头,纷纷衔枚裹踢,向着军马场冲了过去。
由于此时草原上还有厚厚的积雪,在包裹马蹄的情况下,并没有发出多少声音,就在距离军马场一里地的地方,众人纷纷下马,揭开了包裹的马蹄。
用布匹包裹马蹄以后,虽然十分安静,可在雪地上奔跑,就显得有点滑了,此时解开包裹的马蹄,一里地的冲刺,足以让马的速度达到顶峰,在对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已经冲到了面前。
卫英石亨二人,完全担当冲锋角色,石彪率领五个人,迅速的向军马场的周围奔去,为的就是让这里所有的敌人,没有一个逃脱,孙泰带领五个人,将曹思仁安安全全的保护在中央,六个人拿着六把强弓,准备随时射杀敌人,为卫英和石亨掠阵。
卫英与石亨,毫不犹豫,没有发出一点的响声,迅速的冲了过去。
“你们是……”一个人从帐篷里走出来,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卫英的长枪洞穿了喉咙,用力一甩,直接扔进了帐篷。
帐篷里的人一见这位鲜血淋淋的尸体,不用想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大叫一声,拿起手边的弯刀冲了出去。
卫英手持探龙枪,枪头闪烁,枪杆霸道横扫,瞬间将北蛮子打的七零八落,瞬间伤亡惨重,不到盏茶的功夫,已经将一个帐篷里的蛮子狗屠戮干净。
再看石亨,趁着北蛮子还在帐篷里面的时候,挥起手中的的大刀,绕着帐篷,将支撑帐篷的木杆砍断,两三个帐篷瞬间倒地,将里面的敌人扣在里面。
此时,惨烈的厮杀声,已经惊动了其他人,剩下的人纷纷冲出了帐篷,一见来人不多,大声嘶吼着冲了过来,剩下的一些人,迅速的翻身上马,向着卫英与石亨冲杀过来。
“杀啊……”北蛮子虽然伤亡惨重,可依旧还有两百多人,自然不用恐惧前来偷袭的敌人。
可惜,他们没有一个人认识卫英与石亨,错误的低估了这些人的身手。
“嗖……嗖嗖……”随着孙泰手中的箭矢发射,其他五个人的弓箭也是毫不留情的射杀敌人,围在军马场周围的石彪等人,同样是弯弓搭箭,每一箭都会射杀一名敌人。
卫英当初组建这支骑兵的时候,就已经向石亨特别交代过了,不仅要身强力壮,最关键的还是要箭术一流,就算做不到百步穿杨,最起码也要做到两支箭射杀一名敌人。
石亨知道组建的这支骑兵,有着怎样的未来,所以,他也不敢怠慢,在自己认识的人当中,挑选的全是百步穿杨的佼佼者,石亨在大同担任千户四年,这点人脉还是有的。
探龙枪横冲直撞,大刀左右翻飞,杀气逼人,再加上有十三个箭术高手在一旁掠阵,这些北蛮子瞬间落了下风,在他们眼里,卫英和石亨两个简直就是杀神一般的存在,他们居然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两个人的手中走过一招。
喊叫声,厮杀声,惊动了圈在马栏里面的军马,这些马匹不安的嘶叫,不停的冲撞围栏。
就在这时,曹思仁拿起一支白骨打造的短笛放在嘴边,吹奏起来,这声音算不上悦耳,甚至有些难听,可这些暴躁的军马,居然安静了下来,众人不得不对曹思仁另眼相看。
“撤退!快去禀报大汗!”一个看似是首领的人大声叫道,他听出了这个人的笛声,知道是遇到对手了,连忙下令让人去搬救兵。
众蛮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孙泰的一支箭矢已经划破空气射来,洞穿了这人的喉咙,这首领瞬间栽倒在地,气绝身亡。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按照约定,孙泰等人瞬间大声喊叫起来,手中的箭矢不停的射杀敌人。
都是普通士兵,声音也传不了多远,再加上孙泰也没有使用内力,可依然让这些北蛮子听的一清二楚。
此时卫英和石亨两个的屠杀和这些箭术高手,已经将这些人的信心击碎,他们也知道他们再也无法抵抗,求生的本能每个人都有,这些北蛮子自然也不例外。
“我投降!”一个鞑子狗丢下了手中的弯刀,跪在地上,举起了双手。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北蛮子自知不敌,纷纷丢下手中的弯刀跪在地上,几个顽强抵抗的人,也瞬间被石亨的大刀砍掉了脑袋。
“去!跪倒那边去!”卫英伸出探龙枪,指向了一边的空地。
这些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有人听的懂卫英的汉话,跑到一边跪在地上,其他人纷纷跟了过去。
卫英粗略的一数,发现这些人居然足足有八十多人,突然间觉得有点残忍,可一想到结果,咬咬牙,大声喊道,“给我杀!”
卫英和石亨两个,毫不犹豫的拿起手中的武器,向着这些手无寸铁北蛮子砍去,鲜血横流,头颅冲天而起,孙泰的箭箭连珠,瞬间收割着这些俘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