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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相公-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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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告诉你,在那个房门外等着我么?怎自己一个人跑到这边来了,忘记之行说过,这世上多是魑魅魍魉,并非人人如你这般纯洁如赤子……”

    “之心等不到之行,听到这边热闹,看见他们在画松爷爷,然后之心看见松爷爷气得翘胡子,之心……”

    “好了大哥,回去了,这冯府以后再也不需来了。”

    “喔,之心听之行的。”

    “冯公子,冯老夫人的病,请好自为之。”

    “哎?”

    “哎,良二公子,良大夫,您那话是何意,您的魑魅魍魉又是喻指何人?难道你家大哥是个傻子,是咱们第一个说的么?您……”

    “很好,贾公子,你家太爷的病也恕之行无能为力,请他老人家保重罢。”

    “你……这……”

    罗缜拨开芭蕉的大叶,见得一干华服公子中,一位素衫瘦躯的冷面男子,牵着一个只见背影的锦衣少年,正疾步前行,后面,所随人神情各异,但都不脱“惶恐”两字。

    “良大夫,医者父母心,您可不能因为咱们只是道出了一些事实而断了一个医者的本份……”

    “说得就是,撒手不问病人死活,有违医者风德……”

    冷面男子倏然回身,容颜依旧的森冷:“对不起,在下不是医者,只是恰好会一些医术,又恰好会治一些别人治不好的难症而已。这父母心,恕在下没有。在下不止一次说过,这世上,凡对在下大哥不敬者,在下绝不会出手医治,所以,几位就祈祷自个及家人,莫得非在下莫治的杂症罢,否则这个见死不救的大夫,在下是做定了。”

    “之行,不要啦。”锦衣少年忽摇起冷面公子的手,“救人啦……救人很好喔,不要让人痛很好喔,之心就怕痛痛……”

    冷面公子容色稍暖,掀步:“大哥,回去再说。”

    直至那一行人走得走,追得追,赶得赶,劝得劝,逐渐远了,纨素才面向自家主子,“小姐,那个人是……”

    罗缜抿笑:“真是巧,不是么?”

    “可惜没有看到长相,不过,听他言谈,的确是个……”傻子。这话,或不厚道,但是事实,那位良大夫不要人说,便能改变这事?

    罗缜笑而不语。

    “公子,属下回来了。”财帐管事急颠颠跑来,“帐目核对费了些时候,劳您久等了。”

    “不妨。”能见得那有趣的一幕,并不算虚耗。“事情都办完了?”

    “嗯,这冯家做事甚是爽快,见咱们的货色好,帐结得极是利落,一点也没为难。”

    “很好。”可惜,养了那么一个肤浅无聊的后人出来。“回客栈罢。”

    “属下先把银子存到宝通号去。”

    宝通号名响各国,只在它是唯一一家实行了“兑通天下”的银庄。银子存在这边,领了银票,回到玉夏国后,任何一家宝通分号,都可以支兑现银。省了长途载银的劳累不说,同时免除不尽风险。对此家银号的开创之举,同为精明商家的罗缜,素来深怀钦佩。

    “齐管事,将银子存完,你就先跟镖局的人玉夏国罢。”

    “那公子您……”

    “我在此间,尚有一些事待理,动身前已跟东家报备过了。”那个良家的痴儿公子,总要会会,方不虚此行。

    ~~~~~~~~~~~~~~~~~~~~~~~~~~~~

    “之行之行,不你要生气啦,之心下次跟松爷爷、桂姨姨说,撕人的画不好,之心不撕了……”良之心偷眼望着弟弟的臭臭脸,小小声道。

    良之行定足,吸一口气,望着一脸纯真的兄长,“大哥,你这样让之行怎么放心?前两日,父亲还说要派之行到江淮的分号去……”

    “之行之行你要走?不要,之心不要之行走,之心要和之行在一起,不要不要……”这世上,只有之行是之心的朋友,只有之行像爹娘一样对之心好,他也不会像爹和娘一般,望见之心时就将气叹得好长好长,像是极愁苦的样子,让之心的心也闷闷的好难过,不要之行走,不要之行走……呜呜呜……

    “好了,大哥,你别哭了,你放心,之行不会将你一个人撇下……”

    此时的良家二公子,良之行认为,纯如赤子的大哥将需他一生守护。殊不知,冥冥中自有命运之手,为各人布排缘业。守护良之心的那个人,已然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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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良之心,想和我做朋友么?”

    “想啊想啊,之心很想很想!”

    “你可知道,朋友是做什么的?”

    “很好,很好,很好,就像之行对之心……”

    “……白痴。”言者在喉内咕哝,“朋友有通财之义,听说过么?”

    “通财之义?那是什么啊?”

    “就是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大家高高兴兴做朋友,高高兴兴一起花钱喝酒,好不好?”

    “好好好,之心要和你高高兴兴做朋友,高高兴兴一起花钱喝酒!”

    “那还不拿来!”

    “拿来?拿来什么啊?”

    “……钱袋啦!”这个白痴傻子!

    “钱袋?喔~~”探进贴身的暗囊,摸出锦绣荷包,“这是今天之行给之心的喔,范范不让之心随便给人看的喔……”

    “你拿来啦……噫,你干什么?”眼看即将到手的钱囊被中途插来的第三只手夺去,满脸的贪涎之色陡转愕怒,“你……”

    想来凡事不能只以表面定论。杭夏国这名闻遐尔的风雅之国,在这幽僻小巷,也不乏行骗伎俩嘛。

    罗缜素白指节把玩着那个做工尚算不坏的绣包,“这位仁兄,他眼下归本公子罩管,你如果想找今日的金主,请另择下家。”

    那位以为今儿个必从万苑城首富傻公子手内骗得几日花头的仁兄,哪肯罢休?“小子,这白痴是是本大爷看上的,你想吃独食……”

    旁边忽有人跳脚大叫,“之心不是白痴,之行说过的,之心不是白痴!之行说,好朋友不会说之心白痴!”

    “你这个傻呆痴,你当本大爷真会和傻子做朋友?你当本大爷和你一样人头猪脑……”

    “这位仁兄。”罗缜手中折扇一开,将这人的口水,与那张已挂了泪的脸隔开,“你看那边,良家的二公子来了,你确定你要在此耗费下去?”

    良家的二公子?那位医术很高、拳头很硬的冷面公子?那人也没顾转头确定,瞪过破己财路的罗缜一眼之后,撒脚跑去。

    “小……公子,奴才去教训他一顿?”纨素生平最厌那等下流货色,忿问主子。

    罗缜摇首:“人在他乡,少惹事罢。”

    “喔,便宜他,这等人,就该被打成猪头,然后下锅炖煮!”

    罗缜绽笑,才想劝解自己这个火爆脾性的丫头,袖角忽被人扯动。嗯?她低目,沿那只小心万分地扯动自己衣袖一角的笋白长指,缓缓沿移……嗯,衣服的绣工尚算上等,缝工也算精到……颈上这盘扣不该采用朱红之色……嗯,这张脸,美丽呢……脸?

    “那个……”脸的主人,张着乌乌大眼,翘着红红薄唇,“嘻,你真好看……”

    被一个比自己好看的人赞好看,似乎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呢?“你,也很好看。”

    何止“好看”,这张脸,这个人,已接近祸水之缘。发若流水,鬓似刀裁,额如美玉,眉若弯墨,目似曜玉,挺鼻朱唇,下颔饱秀,整人都似琼玉琢成,剔透而明艳。良家的大公子,竟是痴而美。可,为何整个万苑城,口耳相传的唯有其痴,不闻其美呢?难不成人们对于美的渴望,远不及对所谓缺陷的独钟?

    “嘻,之心以前没有见过你喔。”

    他若不语,谁也不会将这样的绝品归类到“痴儿”列,但仅是一笑,曝其与常人不同。一个身高八尺的正常少年,谁会有这样纯稚无邪的笑?一旦吐语,更是彰显,成年男子,怎会有这等干净到毫无杂质的声?

    “是哦,我也没有见过你。”罗缜回之一笑,将手里的荷包塞回他手内。“你须记住,自己的钱袋,不能随便交给他人。”

    “喔,好,你对之心好好喔。”

    “我对你好?”罗缜啼笑皆非,“从哪里看出,我对你好来着?”

    “你对之心说话,就像之行对之心,好暖好暖的样子。你笑起来,好真好真,眉也没有皱皱,像是烦极了之心的样子……”

    罗缜一怔,“你既然可感觉得出有些人对你不好,为何还要与他们做朋友?乖乖拿钱给人?”

    “唔……”美痴公子良之心脸垂到胸口,绞着手指,扁着嘴儿,“之心想要朋友,之心就之行一个朋友,可是之行好忙好忙,叔叔婶婶不让之心缠着之行……之心好想交朋友……”

    “交朋友,也要是朋友才行,方才那人……”盯着他纯稚如婴孩的黑玉眸子,罗缜戛然止住,以扇轻拍他肩。“总之,你要小心了。”

    “咦?”良之心大眼浮亮,“你做之心的朋友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为什么?”

    “你对之心好好喔。”

    罗缜摇头失笑。这位良公子,对自己的认知倒是坚持呢。

    “之心喜欢你,之心喜欢你喔!”

    呃?罗缜自然不会因这孩童般的话面红耳赤娇羞不胜,“你才和我见面,先是断定我对你好,后又说你喜欢我,你确定?”

    “确定确定,之心喜欢你,你和之心做朋友,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罗缜一笑再笑,“良公子,真愿和你做朋友的,这个‘好不好’,只要问一声就行了。”

    “咦,你怎知道之心姓良?你好聪明喔。可是,之行说,好朋友可以叫名字的喔,你叫之心的名字就好啦……咦咦咦,之心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喔。”

    这位良之心美公子,可真的是……会激起人的劣根性呢,让人心痒痒的想要欺负一回。好在,欺软怕硬不是罗家大小姐的风格。“我叫珍儿,‘珍宝’的‘珍’。”

    “珍儿,好听好听,珍儿和之心是朋友了是不是?”

    “……也好。”也好罢,既然此行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做做朋友又有何妨?有这样一个朋友,必然是一段不错的体验。

    “太好了太好了!”良之心蹦着跳着,抓起罗缜之手,“走啊走啊!”

    “去哪里?”顾不得男女之防,罗缜奇问。

    “花钱!喝酒!高高兴兴做朋友,花钱喝酒!之心有钱哦,没钱也不怕哦,之心划个圈圈,就可以请朋友喝酒喔……”

    “站住!”罗缜一喝。

    “啊?”兴高采烈的美脸垮窒住,长长睫毛覆下,“……怎么了,珍儿?你不要之心这个朋友了?不要不要啦,珍儿,之心喜欢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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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罗缜黛眉稍蹙,“你经常请人喝酒,花钱?还有划个圈圈?”

    “嗯嗯嗯,他们说要和之心做朋友,之心喜欢朋友,请朋友喝酒……可是可是,之行一来,他们就跑光光……”

    罗缜板了脸:“你要我应你和你做朋友,也须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

    “你若不应我,这朋友便不需做了!”

    良之心如一只大狗般,又跳又叫:“应应应应啊!之心应啦!珍儿,做朋友,一定要做朋友啦,之心喜欢你……”

    这个傻瓜,到底明不明白,这“喜欢”两字,是不能随便说的?“你今后,莫再随便请人到酒楼吃饭喝酒。”

    “那……”

    “不应?”美眸倏眯。

    “应应应应啦,可是……”

    “可是怎样?”

    “之心想和珍儿吃饭喝酒,之心想和珍儿做朋友!”

    盯着他鼓起的嘴,绞扭的指,罗缜卟哧一笑,“傻瓜,好朋友不一定要吃饭喝酒啊,听说万苑城有很多好地方,你带我去看看如何?”

    “好啊好啊。之心带珍儿去百花园好不好?之行在那里制药哦,也种了好多药哦,很多叔叔、伯伯,还有哥哥姐姐都在那里哦。”

    罗缜好笑地白他一眼:“好啦,头前带路,恁是啰嗦得像个小老头。”

    “嘿嘿……”之心步子迈着,却歪头着迷地盯着这个好看的新朋友,黑水晶似的瞳仁,泛着流彩薄光。

    罗缜脸生暗红,狠狠瞪他:“不许看!”这个呆子,长成那样一张脸,还敢如此看人?知道的道他是心纯如赤子,不晓的还以为是天下第一号花花公子哩。

    之心吓得别开脸,但行着行着,犹是拿眼角偷偷瞥来,待罗缜转眸过去,又忙不迭撇开,而后,如此往复,乐之不疲。

    这个……呆子!罗缜以扇掩口,忍笑到肚肠百结。

    纨素随两人身后,望着小姐脸上笑颜,好奇又不解。自从四年前那事发生后,就没再见小姐这样笑过了罢?嗯,这个傻公子,也蛮可爱的嘛。

    忽然,良之心掉头就跑,却一步三回头,且叮且嘱:“珍儿等等,不许走喔,等之心哦。”

    罗缜淡颦蛾眉,看他跑到街边,一处像是荒废了的宅门口,在一只正趴卧其前的狗儿前蹲下。

    “……你说你的主人都搬走了啊?……他们为什么不带你走?……你腿坏了喔?……那你跟之心回去好不好?之心家里有好多好多狗狗和猫猫……为什么不跟之心走?……你不是说他们不回来了哦?……”

    罗缜单手抱胸,扇顶颌下,虽听不清话音,但望他又是点头,又是皱眉,又是摆手,又是苦恼不胜的模样,不自觉地,唇畔又泛出笑来,这个呆子。

    却见他缓缓起身,慢慢走回,一脸怏怏不乐貌。

    “怎么了?”

    “它不跟之心走啦,它说它在等他的主人回来带它走,它说它的小主人最喜欢它,一定会带它走,可是它也知道,它的主人搬到好远好远,根本就不会回来了……呜呜呜……它不跟之心走,它会饿死啦……呜呜呜,它好可爱,好可怜……”

    等等等等。罗缜拿扇柄挑起他完美到令自己嫉妒的下颌,秀眸对上他泪汪汪大眼,“你说的‘它’,是指那只狗?”

    “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一定会回来找它,可是,它又知道,小主人回不来……珍儿,怎么办啦?它不跟之心走……”

    等等等等等等。罗缜挤出一个甜美笑靥,“之心,你确定你说的是那只黑色的大狗?”

    “嗯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

    “打住!”罗缜扇子张开,盖住这两片又欲遁环往复的唇儿,“有两个方法,听不听?”

    之心咧嘴大乐,“真的?珍儿好厉害,快说,快说,快说,快说……”

    罗缜阴森森道:“话说一次就够了,你再来一个‘快说’,朋友没得做!”

    “喔。”红唇当即抿紧,大眼晴眨巴眨巴,长长的睫毛呼扇呼扇,样儿比门口的那只狗儿还要可怜,也更可爱。

    “第一个方法,你吩咐家里的仆人杂役每天给这只狗送些吃食过来,这样,它便不会饿死。”

    “嗯。”红唇依然紧紧阖住,一双黑亮的瞳,却写上“第二个哩第二个哩第二个哩”……

    “第二个,你抱它回去……它不应?”

    “嗯嗯。”有一头流水般柔长黑发的头,急速点着,瞳内则写上“珍儿好厉害好厉害好厉害”……

    拜托,这是你方才自己说的好不好?罗缜忍笑,“你抱它走,而后告诉它,你会在此立一块牌子,告诉它的小主人它身在何处,一旦小主人回来,随时可领它回去……”

    天啊。小丫头纨素仰首望天:这还是自家那个精明聪慧的大小姐么?怎会随这位痴儿公子痴人痴语起来?这要是老爷夫人二小姐她们看了,怕是要整体一个的晕倒去罢?

    “好哦,珍儿好聪明珍儿好聪明好……”红唇又紧紧憋住,在罗缜严嗖嗖的目光中,只得用会说话的眸儿将不能尽情吐出口来的话说完,才又跑回那门前俯下身,“阿黑,珍儿好聪明哦……”

    结果是,一身锦衣华服的浊世美少年,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残腿大狗,眉开眼笑的阔步在前,素袍摇扇的清丽书生携俊俏小僮,并肩在后。

    “公子,您当真打算和这位痴公子做朋友?”纨素问。

    “有何不可?”

    “可是……”

    “纨素,你是在罗家呆久了,见惯了罗家每一个人的精明心肠,也见惯与罗家打交道的每张精明面孔,但你可曾见过,这样至真至纯至善的人?他可以敏锐感觉出别人对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他想,他可以准确选择只对自己真正好的人来往,但这个世上,真心对他好的人太少,他太寂寞,太想与人交往,所以甘心受骗,去要那短暂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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