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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第3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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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可能,那些捐来买飞机的钱,被拿去补贴政府财政和战争经费了谁说得清楚呢?

    就在周赫煊跟史汀生、詹姆斯聊天之际,演出已经正式开始了。

    30多位华人青年组成的合唱团,在异国土地上唱响了中文歌曲:“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

962【音乐无国界】

    大卫西蒙,波兰犹太人,1933年成为摄影记者。从西班牙内战到二战结束,他的镜头纪录了整个欧洲的战事,是二战时期最有影响力的战地记者之一。

    去年,大卫西蒙跟随西班牙难民漂洋过海到墨西哥,用镜头全程纪录了艰辛的逃难经过。他前段时间来到纽约,被好友保罗罗伯逊邀请参加中国人的演出两人是在西班牙战场认识的。

    十五年后,已经成为图片新闻社董事长的大卫西蒙,如此在文章中回忆:

    “那年我29岁,罗斯福总统刚刚赢得大选,保罗罗伯逊先生对我说:中国人在纽约有一场大型演出,或许你应该带着照相机去看看……中国对我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国度。但我对中国人并不陌生,我在巴黎读书时,曾见过不少中国留学生。他们给我的印象,总是勤奋、聪明而孤僻……”

    “那场演出的主持人,是周赫煊先生的情人应该是这样的于琛女士。但演出开始的时候,主持人并没有亮相,舞台灯光照射在32位中国合唱队员的身上。其中有8位合唱者是儿童,我最喜欢拍摄孩子们,立即举起相机对准他们。”

    “那是一首旋律优美的中国歌,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但我惊讶的发现,全场的华人观众都在跟唱,歌曲还没唱完,我旁边不远那位先生已经热泪盈眶。”

    “在把中文歌曲演唱完毕后,合唱团又唱起这首歌的英文版,我终于听懂他们的歌词内容: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

    “在那一刻,仿佛有道闪电直击我的灵魂。我想起我31岁前的祖国波兰,想起美丽的维斯瓦河,想起我那在德国统治下的家人……好的音乐总是有着无穷魅力,她超越了国界,她超越了种族,让陌生的人们能够理解彼此。”

    “有人说,犹太人是没有祖国的,我对此并不认同。至少在我31岁加入美国国籍之前,波兰一直是我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我热爱那片土地。该死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让父母带着3岁的我逃离波兰;该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让背景离乡的我无法回归故土,让我的家人死于纳粹集中营。”

    “在那忧伤而美丽的旋律中,我对中国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中国人正在抵抗侵略,我想我应该去看看,用镜头记录他们的顽强抵抗。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半里,我来到了中国战场,认识了许多可爱的中国朋友……”

    ……

    听到在场两千多华人的集体大合唱,周赫煊感觉非常惊讶。

    除了少数的留学生、商人、驻美官员、访美学者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是纽约及周边地区的华侨。他们居然人人会唱《我的祖国》,什么时候这首歌都在美国华人圈子普及了?

    那种在异国他乡的爱国大合唱,听得周赫煊全身汗毛竖立,难以言语的情感刺激得他眼眶湿润。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全是爱国抗战歌曲,一组《黄河大合唱》把周赫煊听得热血沸腾。

    不得不说,刘良模真是个人才,他把《黄河大合唱》的朗诵词全都翻译成了英文,然后用原版的中文歌词进行演唱,还把三弦等民族乐器搬过来。

    那气势激荡磅礴,在《保卫黄河》的多声部合唱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美国观众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朗诵词却听得懂,大致能猜到在唱些什么,一个个在座位上听得目瞪口呆。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河西山岗万丈高,河东河北高粱熟了。万山丛中,抗日英雄真不少……端起了土枪洋枪,挥动着大刀长矛。保卫家乡!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

    黑人爵士之王路易斯惊得差点蹦起来,连连说道:“这首歌……这首歌……简直难以想象,太精彩了,太宏伟了!”

    保罗罗伯逊笑道:“我第一次听的时候,也是你这样的反应。”

    路易斯遗憾道:“可惜,乐队跟合唱团配合有些瑕疵,合唱团的专业水平也有些问题。”

    保罗罗伯逊说:“合唱团并不是专业的,而且他们的排练时间也不长。”

    在两个黑哥们儿议论的时候,胡适和张彭春也吃惊万分。

    “两年没回去,中国什么时候创作出这么振奋人心的音乐作品了?”张彭春惊道。

    胡适说:“听歌词的内容,应该是共党那么的人创作的。”

    张彭春道:“管他哪个党!这首《黄河大合唱》唱出了中国的抗战气势,唱出了中国人的抗战决心。”说着,他低声朝旁边的周赫煊喊道,“周先生,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谁?”

    周赫煊说:“冼星海先生作曲,光未然先生作词。”

    张彭春期待地说:“等回国以后,我一定要亲自拜访他们。”

    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在演出串场的时候,怪叫道:“哦,哦,哦,这是一首战歌,只听歌曲就让我想到战场。”

    周赫煊说:“这是一个民族的怒吼。”

    “啪啪啪啪啪啪啪!”

    大合唱结束,露天音乐堂的掌声空前热烈,好多美国观众由衷的自发起立鼓掌。

    抛开《黄河大合唱》的民族性和抗战意义,它的艺术价值就足以让美国观众感到惊艳了。

    为了筹办这场大型演出,于琛把周赫煊给她的生活费全投进去了,足足几千美元,上个月家里的伙食还是找费雯丽汇的款。其中《黄河大合唱》就排练了两个月,还请来专业的管弦乐队,想不精彩都难。

    当然,比起《义勇军进行曲》在美国的影响力,这首《黄河大合唱》还是难以匹敌的。因为前者朗朗上口,短小精悍,更加利于传播。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前,陶行知访欧归国的途中,就在埃及金字塔下听人唱过《义勇军进行曲》。而在抗战胜利后,梁思成前往美国讲学,在美国街头也听到人唱这首歌,他以为是中国人,回头一看却是个十多岁的美国少年。

    这不,当保罗罗伯逊登台演唱《义勇军进行曲》,顿时把今天的演出推至最**。

    演唱结束后,保罗罗伯逊没有直接离开舞台,而是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是周赫煊先生填词作曲的英文新歌。由周先生、路易斯和我联合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哦哦哦哦哦哦!”

    全场尖叫喝彩,对三人的表演万分期待。

    一个是黑人歌王,一个是爵士歌王,还有一个是曾写出《我心永恒》的中国名人,他们的合作让现场记者都兴奋不已。

963【效果惊人】

    舞台上,放着三种乐器。

    周赫煊走到钢琴前坐下,保罗抱着一把吉他,而路易斯身前摆着爵士鼓(架子鼓)。

    即将演唱的这首歌,他们只排练了一天。但保罗和路易斯这两个黑哥们儿,在拿到周赫煊歌谱之后,足足花了三天时间重新编曲,把迈克尔杰克逊的原曲改得面目全非。

    是的,周赫煊这次选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反战歌曲《we've had enough》。但周赫煊把歌名和部分歌词改了,《我们受够了》改为《我们必须反抗》,歌词“为何你要这样做?哦不,请不要这样”改为“快停止你的暴行。停止!我们将反抗到底”。

    在两位黑人歌王的编曲下,这首歌的前半段基本保留原版风格,但后半段从哀求变成了积极抗争。

    路易斯的架子鼓和周赫煊的钢琴声同时响起,保罗偶尔扫动吉他琴弦,一段典型的摇滚前奏就此出现。这段前奏长达20秒钟,三人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引起台下数千观众的兴趣。

    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观众们面面相觑。

    1940年连节奏布鲁斯都还没出现,更别说是摇滚了。现场的一些白人观众直接皱起眉头,因为他们听出了布鲁斯和摇摆乐的味道,前者只有低贱的黑人才会喜欢。

    此时的美国乐坛,正是三分天下的年代。

    黑人和底层贫民喜欢听布鲁斯和摇摆乐,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喜欢听叮砰巷歌曲,中西部农村则喜欢听乡村音乐。

    未来摇滚乐的诞生是怎么来的?

    首先,布鲁斯和摇摆乐融合为“节奏布鲁斯”。接着,叮砰巷歌曲进化为“波普音乐”。当“节奏布鲁斯”与“波普音乐”撞到一起,再掺杂部分乡村音乐的特性,摇滚乐的雏形就诞生了。

    可以说,摇滚乐的出现,其实意味着美国战后的种族和阶级融合。这种音乐类型能否被1940年代初的美国人接受,没人能够保证,反正周赫煊是无法预料的。

    “一个年轻的生命永失所爱,却无人能解释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来。”

    “她为这又一桩暴行所害,无辜的质问上天,为什么她要承受丧父的悲哀?她问身穿黄制服的士兵,你有什么权利选择,哪个该死,而哪个又能活着?并且你看到他也没有试图逃跑,我爸爸他手无寸铁。”

    保罗首先开口演唱,他擅长的是黑人灵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绎下,这段摇滚充满了宗教味道,仿佛是战争难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质问侵略者。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小村的中央。一个可怜的男孩,还有他破旧的玩具就躺在那里。他太小,还无法理解事实真相。他无法安睡,大地在震荡。他的父亲紧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妻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释这一切,还得独活在世上。”

    路易斯被誉为爵士天王,他一改过去的轻快潇洒,这段歌词变得低沉苦痛。

    “为什么他的母亲会离开人间?这些士兵来这里做什么?如果真是为了和平,为何又挑起战火?”

    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连续几个疑问句,声音变得越来越尖锐。由于他唱功不足,直接变成了破声嘶吼,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悲伤。

    面对这种全新的音乐形式,台下观众从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变得能接受。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对此非常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追逐时髦一样。

    直到进入副歌部分,摇滚节奏越来越明显,完全迥异于这个年代的风格。

    “我们不能再冷眼旁观,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你们为何要这样做?停止!我们再不能,再不能,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要反抗。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我们必须反抗到底……”

    咚咚咚的鼓点声,将钢琴和吉他的声音盖住。三人交错有致的合唱,形成越来越高亢的呐喊,混合着鼓点声直击灵魂。

    最后那一段歌词不断重复,超强的摇滚节奏让人忍不住抖腿,许多年轻人甚至跟着一起哼唱起来。

    摇滚乐显然超前了,但似乎并没有欣赏障碍,它对此时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大杀器,它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抗。

    当然,这还要归功于两位黑人歌王的重新编曲,许多细节和唱法在被他们改动以后,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听众审美,他们精彩的演唱同样为这首歌增色不少。

    至于周赫煊,无疑是从头到尾拖后腿那个,但凡唱到高音部分,他必然hold不住导致破音。

    但作为这个时空的摇滚乐开山之作,《我们必须反抗》后来被翻唱了数百个版本,周赫煊、保罗和路易斯的合唱版却被公认为最经典的。两位黑人歌王负责技巧和铺垫,周赫煊负责情绪发泄,他的各种破音反而被奉为摇滚精神的体现。

    “啪啪啪啪啪啪啪!”

    全场起立,疯狂鼓掌。

    这首反战摇滚歌曲出现在1940年,给人们的感受,无异于第一次在荧幕上看到侏罗纪时代的恐龙,显得那么震撼而不可思议。

    周赫煊平复着急促的呼吸,站到舞台中央开始讲话:

    “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反对战争。不管战争的起因如何,它必然让人们遭受苦难。这一次的战争不同,它是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灾难。在欧洲,德国纳粹正在数以万计的屠杀犹太人,他们对伦敦进行无差别轰炸。在亚洲,日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被杀害。而日本人的战争罪行还在继续着,在农村,他们杀害农民抢夺粮食,在城市,他们炸毁学校、民居和无辜市民!”

    “我在中国的重庆、武汉、广州、昆明……亲眼目睹了被轰炸后的惨状,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尸体不全的躺在我的面前。他的眼睛里没有天真和快乐,有的只是生命消逝的死灰色!就在一个月前伦敦,有个13岁的小女孩儿被掩埋三天三夜,她获救后的第一句话是:妈妈,我要回家!”

    “美国的朋友们,你们不要幻想着远离战争,也不要试图外交孤立。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结成的邪恶轴心,已经划分了全世界,美国的太平洋和东南亚领地,被划为日本的地盘;美国本土和加拿大、墨西哥,被划为德国的地盘。现在中国和英国正在艰苦抵抗,我们不仅是在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美国,一旦哪天我们被法西斯占领,下一个遭殃的就是美国!”

    “这不是恐吓,这是事实。远离战争只有一个方法,不是躲避它,而是勇敢的面对它,只有打败侵略者才能迎来和平!”

    “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我们抵抗了整整三年,财政早已崩溃。我们只能用血肉和意志,来抵抗法西斯的侵略,我们需要帮助。需要美国政府的帮助,也需要每一个爱好和平的朋友帮助。”

    “今天的演出所得利润,全都将捐献到中国战场。如果有朋友愿意捐款,我们更加感谢,华美协进社长期设有捐款箱。或许您只捐赠了一美分,但无数的一美分汇聚起来,就能为中国购买一架飞机、一门大炮、一支步枪、一颗子弹,拯救无数中国人的生命,支撑中国打赢这场战争,也为美国拖住日本这一头恶狼!”

    “谢谢!”

    全场掌声雷动。

    突然有不少观众齐声大喊:“我们愿意帮助中国,请再唱一遍《我们必须反抗》!”

    “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好嘛,这些美国观众听摇滚听上瘾了。

964【摇滚鼻祖】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动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请他们去广播公司的播音室进行现场演唱。

    当电台节目播出后,美国听众表现出三种不同的反应

    上层和部分中层白人表示无法接受,这玩意儿太吵太闹腾了,完全配不上他们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农村听众对此无所谓,既不是太喜欢,也不是太厌恶,他们的最爱还是乡村音乐。

    而黑人群体、底层百姓和部分中产白人,以及各阶层的广大年轻人,则对摇滚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喜爱。

    争议非常大,而争议的来源,就是那些年轻人。

    一些身份高贵的议员和富豪,突然发现他们的儿孙辈抱着收音机不松手,而听的竟然是那种吵闹低级的歌曲。这让他们感觉不可饶恕,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就在报纸上掀起了一轮骂战。

    周赫煊对此哭笑不得,他能预料到摇滚乐会引起争议,但没想到最初的争议居然与阶层和种族有关。

    谁让黑人和底层贫民才听闹腾歌呢?

    这比父辈讨厌儿孙听周杰伦还严重,已经升级为阶级和种族矛盾。

    但其实也不那么严重,就拿“摇摆乐”来说,它其实是爵士乐的一种,而爵士乐最初又属于黑人音乐。在一战的时候,爵士乐都还不怎么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但到20年代明显有所改观。

    到了30年代,爵士乐的变种摇摆乐,迅速风靡整个美国,这种低贱吵闹的音乐形式,成为美国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最爱迅速从民间歌舞厅走向顶级音乐厅。

    摇滚乐,说穿了就是摇摆乐加布鲁斯加波普乐的终极进化版,它在美国是有广泛歌迷基础的。

    而且说实话,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并不吵,在两位黑人歌王的改编下,a节甚至带着黑人灵歌的味道,清新、舒缓、悲伤而神圣。整首歌的情绪是层层递进的,直到最后才变成疯狂呐喊,这让40年代初的人们更加容易接受。

    当主流舆论开始谴责一种新兴事物的时候,就说明这种新兴事物获得成功了。就像21世纪初,全世界都在讨论网瘾的危害,仅过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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