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另外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的小偷顿时吓的躲藏了起来,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遭人嫉恨的小偷,他们肯定有所谓的“狡兔三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奥尔特伦堡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城市,这里充满了冷漠,但这几天,整个城市的热情都被调动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来的男爵雷恩的马车被偷了,与马车一同丢失的还有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在胡特和一众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寻找那几个私藏了地契的同谋。
小麦是一种农作物,也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食物原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名字。
除了贵族之外,平民不允许拥有姓氏,姓氏是贵族阶级专有的特权,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随便取一个名字,不要求好听,只要求辨识度高。奥尔特伦堡中有两个叫做小麦的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没几天好活了。还有一个才十九岁,但他是一个小偷。
小麦躲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荒废民居的地窖里,这里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麦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对面家中的地窖里。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需要躲藏,小麦或是大麦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弟就会躲在这里,由另外一个人负责送来吃喝等日用品。这次,小麦就躲在这里。
“哥,你真的没拿那些东西吗?”,大麦为小麦的杯子中倒满了二十个铜币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馏后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价的酒水,销量非常高。
小麦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满,仰头举杯,一饮而尽,接着重重的将木头镂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随之长长叹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气从他嘴里呵了出来,大麦倒是习以为常,他又满上了一杯。
“别提了,我真的没看见过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要是真有那东西我还会留在这里?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这几日的晦气通过撕咬的方式发泄出来,他用油乎乎的手点了点桌子,发出梆梆的声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莱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连阿尔玛那个贱人都要抓我。现在奥尔特伦堡里但凡有点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大麦笑了笑,举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饮尽,借酒消愁。
大麦问道若有所思的问道:“地契和存款不说了,那零钱是不是真的?”
小麦一愣,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开始变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机,一路油门踩到底,他僵硬的点点头,“是,有一点金币,但是不多,只有二十个不到。”
大麦眼中闪过一缕精芒,若有所指的追问道:“你们怎么分的?他们不会占了你的便宜吧?”
小麦一拍大腿,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起来了,“怎么可能?我小麦是什么人?他们敢!”,说着吧吧嘴,“我分了五个金币,其余的他们都分了。”
五个金币,换成银币差不多有五百五十个到六百个,我的光明神啊,这是多大的一笔款子!大麦自己并没有喝多少酒,依旧感觉到一股热气直冲头顶,整个人都变得晕乎乎的。他口干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问道:“金币藏哪去了?哥哥,你实在太不仗义了,也不知道分我一点!”
小麦嘿嘿一笑,低声道:“我藏起来了,你以为我傻么?万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币装在身上只会死的更快!再等等,等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取出来,咱们兄弟过一个肥年。”
接下来不管大麦怎么问,怎么要求,小麦都不再吐露有关这件事的细节,一个劲的吃菜喝酒,最终醉倒在一边。
大麦看着醉倒的小麦,眼中复杂的神色来回流转,过了许久,他咬了咬牙关,硌的自己腮帮子都疼。他掀开衣服,掏出系在腰上的一节长绳,朝着小麦走去。
不要怪我,哪怕你只分我一个,我也当你是我兄弟。现在你不仅想要私吞那百万金币的东西,连一个金币都不愿意分给我。是你,是你先不把我当亲人,那就不要怪我了。
小麦从沉醉中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处城中一处酒馆的地窖里。这里被改成了私牢一样的存在,十来个铁笼子里装着几个人,这里的环境十分恶劣,到处都是充满了臭味的臭水,老鼠也到处都是。
小麦一个惊醒之后,就反应了过来,这里是莱斯老爹的地盘,他用力晃着铁笼子上的铁条,大声的咆哮着。
“你们把我弟弟怎么样了?我发誓,你们要是伤害了他,我就算变成亡灵都不会放过你们!”
……
莱斯看着匆匆而来的胡特,脸都气歪了。也不知道哪个混账居然走漏了消息,居然把这个家伙引来了。
逃走的几个小偷中已经有三人被找到,作为这座城市小偷的首领,莱斯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其他事情要找什么人,他可能不太在行,但是在这座城市中找几个小偷,那他可是祖宗。
说实话,如果不是忌惮胡特手中兄弟会的势力,莱斯都有取而代之的心思,唯一的缺憾就是手底下的小偷偷东西在行,打打杀杀就不行了。
这次闹出的事情很大,同时大家也都明白,不管是谁拿到了那张地契,一瞬间就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百万金币,还是帝都金环区的庄园,足以通过向皇室捐献的方式获得一个爵位,哪怕是最低等的勋爵,那也是贵族,远远的高于平民,对平民有着予取予夺的生杀大权。
平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大家都明白,最终找到了东西之后,还要做过一场才行。
现在,大家还保持着一个相对平稳的局面。
“不请自来,莱斯老爹不会怪罪我吧?”,胡特笑眯眯的,脸上的疤痕一抖一抖,让莱斯心头一跳一跳。
莱斯连连摆手,“怎么会呢?平时想请胡特老大来,都请不来,今日胡特老大你能来这里,真是蓬荜生辉,我应该高兴才是。”,这话看似没什么问题,其实小小的刺了一下胡特。平时请你请不来,那是因为没有什么利益纠葛,今天不请自来,完全是看在钱的面子上,真******不要脸。
被人刺了一句的胡特脸色都没变,走了几步走到莱斯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笑的眯成了一条缝的眼睛盯着莱斯,“那就叨扰了,我听说你抓住几个人?不知道审了没有。”
感受到胳膊上火辣辣的疼,莱斯心中有气,可望到胡特冰冷的眼神,一瞬间这气就消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背都驼了一些。他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就等胡特老大你来呢,来,请……”
胡特放开了抓住莱斯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双手一背,朝着酒馆后院走去。
……
晚上朋友强拉硬拽出去喝酒,刚刚到家,差一章明天补上,万分抱歉
第八章 人,只能靠自己
小麦抬手遮住大门处透进来的光线,隐约看见一个熟悉的轮廓,他的双眼顿时就红了起来,似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找到了寄托,低声喊了一句“爸爸”,紧接着声音变得大了不少,又叫了一声“爸爸”,两个音节中充满了浓浓的委屈和不甘,还有一种欣喜!
莱斯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小麦和大麦的父母死在了城外一场偶然爆发的冲突当中,两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在这座吃人的城市中几乎绝望。而莱斯,就像此时的阳光一样撕裂了压住他们人生的绝望乌云,让他们再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莱斯收养了他们,教导他们,手把手的将偷窃、盗窃的手艺教给了他们。
没错,就是手艺。
在这座城市中,只要能活下去,有尊严的活下去,任何手段都是一门手艺,值得人们去学习的手艺。不管是杀人、偷窃,还是用身体取悦他人!
莱斯的嘴角微微下塌,眼角不自知的抽了抽。他有超过一百个养子,这些养子和其他小偷组成了他的偷盗帝国。他,是当之无愧的贼王,统治者奥尔特伦堡的地下盗窃帝国。此时此刻,他早已冷漠的心,随着小麦两句充满了感情的音节,变得温暖柔软起来。
他不是一个温柔的人,许多养子和小偷、盗贼对他的印象只有冷酷无情。许多人因为犯了他的忌讳,被切掉了赖以为生的数根手指,被丢到城外任其自身自灭。
他曾经有过一个家庭,但是因为他动了不该动的心,偷了不该偷的东西,他的妻子在受尽凌辱之后被吊死在城门上。他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被一根手腕粗的木桩刺穿,随意的插在了城门外的官道上。他因为意外躲过了一劫,也毁了他的一生。有时候夜深人静时,莱斯会给自己倒上一杯烈酒,坐在桌子前,摩挲着已经油光水润的木头雕像,心中不止一次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躲过一劫,和家人一起死在那座城市中,能不能得到永恒的宁静?
他不知道,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很想让他承认,那一场灾难源自于他的自大,罪魁祸首就是他盲目的自负,想要他肯定自己的罪过,以及如果当时能站出来,和家人一起赴死会比苟活于世更好!
但他总是在最后关头惊醒过来,然后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让他痛不欲生的事情。
小麦的呼喊,唤醒了他沉寂已久的,那一丝丝微不足道的温情。他眼波微微闪烁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变得自然了许多。他望着小麦点了点头,随着胡特一起走进了地窖的私牢中。
胡特根本不知道这一瞬间就发生了这么多事,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如何利用优势去攻击别人。他阴测测的走到铁笼边上,用小牛皮的靴子踢了踢笼子,摘掉了皮质的黑色手套,随手丢给了身后的跟班,他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两个金币,两个金币就能让你最亲近的人出卖你。你不是问你弟弟怎么样了吗?”,他的笑容如同恶魔一般诡诈,小麦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蹲着抱住了脑袋,“他啊,现在应该拿了两个金币,去了阿尔玛最豪华的**窟,躺在价格最高的有技术的女人身上,享受帝王都不一定能享受到的快乐。”
“而你!”,胡特的眼神中充斥着说不出来的嘲弄,用那极为怜悯的口吻说道:“你却在这看不见太阳的地方,慢慢的腐烂。”
胡特还要说什么,莱斯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好了胡特,你让开。”,他横插在胡特与铁笼之间,酝酿了片刻,用自以为温和亲切的口吻问道:“小麦,告诉我,东西是不是在你这,藏在什么地方了?”
小麦的眼神瞳孔微微收缩,一个人在绝望之中最害怕的就是黑暗,最渴望的就是希望,然而这个除了在上缴养老金时才会和颜悦色,其他都是总是冷着一张脸,几乎没有给他几次笑脸,却依旧被他当做最可靠的人亲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种如同撕裂般被抛弃的痛苦再一次在他的身体里弥漫开。他嘴唇发乌,哆嗦着,用颤抖的声音挤出了一些音节,“爸爸……,我真的没有拿那个东西,而且我可以向老家伙发誓,我连见都没见过!我保证,马车里面除了金币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东西。”
莱斯才开始发热的眼神转眼就冷却了下来,清冷理智的眼神里藏着让他自己都讨厌的东西,他轻轻的问:“为什么别人说有,你说没有?我的孩子,你知不知道那些东西已经在奥尔特伦堡搅起了翻天巨浪?!”,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强势,不具有攻击性,为此还放缓了语速,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一般慢慢的说着:“交出来,我和胡特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并且给你一笔足够你挥霍一辈子的钱,再送你去一个安全平和的地方,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生活在幸福之中。”
“我……我真的不知道!”,小麦痛苦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放生的痛苦,“够了、够了,我真的不知道。”
莱斯脸上的笑容逐渐僵硬,缓缓消失,恢复了以往那副让人心中打颤的模样。他摸了摸自己的虎口,这是他的老习惯,“你知道的,我们对付叛徒的方法。”
小麦突然间扑向了莱斯的方向,双手用力抓着铁栏用力晃动,眼泪混着鼻涕流了一下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是他的动作太突然,让莱斯整个人都抖了一下,也许他脑后长了眼睛,看见了胡特轻蔑的笑容,一股子怒意从他胸腔中腾起,愈烧愈烈,一咬牙,做了一个手势。
几个徒子徒孙面露不忍,如果要问刑法后果最严重的,可能是如兄弟会这样的组织,作为叛徒往往会被以某种宗教仪式的方式处死。但是要说到酷烈,那么无疑就是小偷的组织。小偷组织对待叛徒的手段残忍至极,让很多人想都没有想到过。
一个镂空的铜球,直径约莫有半米左右,被人推了过来。他们在铜球里放上了烈碳,地窖中的湿气顿时被驱逐,暖和了不少。铜球很快就烧的发青紫色,这说明温度已经足够高了。在两个大汉的强迫下,小麦的双手被他们按在了铜球的表面。
蛋白质遇到高温之后迅速被破坏,发出焦臭的糊味。体液随着高温被抽离,混着少量油脂在高温下发出滋滋的声音,液体迅速将高温传递给手掌。真皮组织开始坏死,脱落,失去了活性的肌肉变得更脆。两个壮汉用力一拽,铜球上出现了两个手掌印,掌印中带着许多呈撕裂状的白色肌肉绒,而小麦整个手掌都被剥掉了一层皮。
直接疼晕过去的小麦被一泡尿侥幸,他睁开眼,壮汉刚刚提起裤子,他还能感觉到嘴中的咸腥和骚气。另外一人手里拿着一把钢刷,脸色微微发白,眼中透着怜悯与侥幸。
接下来,才是最要人命的。
壮汉抓住小麦左手手腕,掌心向上,拿起钢刷对着他的手心就按了下去,用力的来回刷了几遍。鲜血一瞬间就涌现出来,钢刷的毛尖之间挤满了肉屑和血沫。小麦浑身剧烈的抽搐着,豆大的汗珠子一瞬间布满全身。
莱斯背对着他,声音里有咬牙切齿的味道:“说,还是不说?!”
小麦已经完全绝望,最亲的人为了两个金币出卖了曾经为他遮风挡雨的哥哥。在父母逝去之后最尊敬的养父,用对待敌人的手段来对待他。而他,背负了根本就不存在的罪名,被所有人所窥视。恍惚之间,他惨兮兮的笑了起来,笑声快要断气一样断断续续,却怎么都不愿意说一个字。
胡特颇有兴趣的看着这种残忍的刑法,露出了有些玩味的神色。
壮汉在莱斯的示意下,将小麦的左手再一次贴上了烧的冒烟的铜球,约莫十几二十秒,用力一拽,又是一层血肉被粘在了铜球上。他拿起钢刷嚓嚓的刷了几下,小麦的左手已经露出了森白的骨头,血液再一次瞬间涌现。
他也再一次疼晕了过去。
胡特冷笑了两声,看着莱斯,“收起你那点让人觉得可笑的怜悯,是不是年纪越大越软弱?别说一百万金币了,就算是一百个金币,都足以让奥尔特伦堡这个地方的某一条街道血流成河。从现在开始,听我的。”
=================
这个补昨天的,今天的晚上码。我先休息会,从早上4点起来干活到现在没睡觉,实在扛不住了。
第九章 朋友还是敌人,根本不是问题
新城主上任才几天城市就乱了起来,很多留意雷恩的势力已经开始逐渐放弃了对他的关注,一个愚蠢的末日黄金贵族显然更符合一部分统治阶级的需求,他们把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帝都内部的敌人身上,而不是再消耗资源去关注一个连马车都看不住的蠢蛋。
当然,也有一小撮人还保持着对雷恩关注的态势,但是这种关注就像看报纸时候遇见那些中缝的垃圾信息,如果不是刻意的去看,绝大多数的时候都会忘记中缝其实也有内容。
此时在奥尔特伦堡,雷恩并不知道自己进入这座混乱之都的第一次交锋,就让许多达官贵人们舒了一口气。他此时翘着腿,坐在城主府中,拿着一张帝都金环区的庄园地契啧啧做声。在他下首位置,胖胖的税务官理查不断擦着脸上的油汗,一部分是热的,一部分是被吓的。
如果只是伪造一份偏远乡下地区的地契,帝都的贵族们根本就不会为此大动肝火,因为乡下实在太遥远,牵扯的利益实在不多,不值得大费周章。但是伪造一份帝都金环区占地一公顷多一点的地契,那就真的会要人命了。摸了一下贵族们桌子上的奶酪并且留下一个乌黑的手印,等于自己编织了一条绞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和作死没区别。
如果不是考虑到那个叫做布莱尔的家伙用利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理查以他已经过世的老祖母发誓,他绝对不会帮助这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