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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残废、独臂怪、老软蛋……,这就是人们背地里对他讥笑的称谓。所有的宴会、舞会,从来没有人愿意邀请他这样一个残废。那些商人看向其他人时谄媚卑微的表情在将脸转向他的时候就变得高高在上,眼神里透着轻蔑和嘲笑。
不错,都是同样的人,他甚至比其他人做的更好更出色,甚至为了肖恩能豁出自己的命去。但是自己得到了什么?微不足道的钱,钱给的再多又有什么用?能买来权力吗?能买来体面吗?能买来风光吗!!
他端着酒桶给尼克又倒上了酒,拿起自己的杯子碰了一下,清楚的撞击声让尼克一怔,下意识的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拿基望着尼克,脸上没有太多的喜乐哀愁,即使尼克把他捧上天,他也不会对尼克,对肖恩多出一丝丝感激,反而会更加的憎恨。尼克现在身居要职,起居八座,要风就有风,要雨就有雨,在城中好大的威风,人人都知道肖恩手下有四大战将,尼克就是其中之一。那些商人,那些特权阶级的官员,看见他都要主动点头哈腰以示尊敬。
这种人,凭什么能体会到自己的愤怒,自己的委屈和绝望?
他表面在笑,眼神中的阴冷一闪而逝,老子这辈子认栽了,但是我的儿子将会比你们任何人都有出息!
酒越喝越多,尼克终于也清醒了片刻,他知道自己喝到位了,已经不能再喝了,一边反着胃一边对周遭的人说,“有急事问我兄弟,他能当这个家做这个主,我去睡一会,吃晚饭叫我。”,说完尼克脸色突然勐地一白,撒丫子跑到一边墙角稀里哗啦的吐了起来。经过胃酸腐蚀过后的食物混杂着酒精和消化液,那股浓烈的酸臭味飘了很远。
他接过士兵递过来的水,漱了漱口,一张火热滚烫的湿毛巾就被一个小侍女按在了他的脸上。他倒吸一口气,打了一个哆嗦,揭掉毛巾擦了擦脸,强烈的不适终于好了不少。他打着酒嗝,对拿基说道:“我知道你肯定没喝多,帮我看一会,有事的话来叫我,兄弟我是不行了。”,他摇摇晃晃的被三名士兵搀扶着送到营帐里,不一会就传来打唿声。
拿基扫了一眼满是狼藉的桌子,也不知道是对谁说,对着空气说,“清理一下。”
立刻就有两名士兵过来将桌子直接端走,换了一张干净的来,又将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
突然间有一双小手按在了拿基太阳穴两侧,他心里一惊左手就插入了怀中,他以为自己是不是被人出卖,或是哪里露出了马脚,被人识破了。没想到并不是这样,而是一名小侍女替他按着太阳穴,缓解酒后的头疼,“大人,您看这样的力度可以吗?”
舒快的感觉就像海浪,一浪浪冲刷着他紧绷的神经,他微微眯着眼睛点点头,“不错,很舒服,给我倒一杯红茶。”
片刻后他嗅着顶级红茶的芬芳,享受着美人纤指的按压,心中一点灵光闪过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巡逻兵不断的从这里路过,之前发生的事情也通过其他人的嘴巴扩散出去,现在留守的这些人几乎都知道了,拿基的残疾原来是舍身救肖恩时留下的。那些曾经对他有所嘲笑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惭愧,还有一丝丝惶恐。尼克都说了,肖恩把拿基当亲哥哥看,这位亲哥哥万一哪天知道自己曾经在他背后说过的那些话,岂不是要倒大霉?
所以心中有愧的人在面对拿基的时候,都是低声下气,而那些没有的罪过拿基也没有任何愧疚的人,则是尊敬。
拿基越是平静,心中越是愤怒,越是仇恨。
明明只要一句话,就能拯救他的人生,他却因此蹉跎这么多年。
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
如果不是这次听从了别人的安排来喝这一场酒,或许他还是人们眼中的老废物拿基,也不会有一个兄弟站出来为他说句公道话他们早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了,怎么可能去关注他这样的小人物的日常生活?
他深吸一口气,更加坚定了心中的念头,别怪我,都是自己作的!
数个小时就在如此枯燥的应对中过去,眼瞅着残阳西沉,这一天就要结束了,拿基心中焦急起来,患得患失之间不住皱着眉头。就在他快要坐立不安的时候,事情终于启动了。
一名浑身是血,铠甲都碎成了几块的骑士被人搀扶着抬了过来,他有气无力的喘着,将自己身份的证明丢到了桌子上,“快……快去救救城主大人……,城主大人遭遇了埋伏,我突围之前已经受伤,去的迟了就来不及了!”
拿基心中一跳,强捺住心头的悸动,他皱着眉头问道:“如果按照你所说的,现在去也来不及,从这里到西流城一人三骑一路不停狂奔也要三个小时……”。这个世界的战马体质可能受到没有雾霾的影响,身强力壮。一匹战马如果不考虑会不会跑死的情况下一路狂奔,一小时四五十公里还是可以做到的,当然,跑完一小时基本上就需要休息,再跑速度慢不说还容易猝死。
那士兵顿时声嘶力竭的喊道:“老大身边还有两千多号人,还来得及,快去,快去!”,似乎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这士兵喊完话脖子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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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猜到这章章节名要表达什么意思?(未完待续。。)
最近的剧情让两位读者懵逼,我解释一下
其实我相信有更多的人懵逼,只是你们没站出来说话,我还是解释一下。
先讲个道理。
首先捕奴在之前并非是非法产业,而是灰色的产业,被道德伦理谴责,但不是说就是违法的。捕奴从奥兰多帝国立国之初就存在,并不是说这段时间才有的,黑叔叔对于捕奴也不是不知道,这就像是一个生物链的某一段。
雷恩所做的并非是让捕奴合法,而是让捕奴这个事业产业化,正规化,他不是倡导者,反而设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前文里面有提过,禁止捕捉太小的黑小伙。所以从某方面来说,黑奴不应该恨雷恩,因为有没有雷恩捕奴都存在,有了雷恩反而会得到一定的保障,至少孩子们不会有事,让捕奴变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
其次阿芙洛虽然说黑叔叔和黑婶婶的孩子,但是她天生白化病让她和周围的族群格格不入。人们敬畏未知,将白化病人当做神灵的使者,从思想上阿芙洛和黑叔叔们是没有交流的,并且无法有太多的认同感。相反的是,离开了森林,山外的人们都皮肤白白的,和阿芙洛没有太大的区别,先天上就让阿芙洛有了好感。雷恩同意让阿芙洛去跟着西莱斯特学习,知识改变了阿芙洛对过去固有观念的定位,加上所有人都不会把她当做圣女,而是当做一个普通平等的人去交流,做朋友,弥补了阿芙洛在感情缺失上的缺口。
文中曾经提及,阿芙洛是一个淡漠到没有感情波动的人,但是随着她在奥尔特伦堡和雷恩、西莱斯特以及一大家子相处时间越来越久,她情绪上开始有了波动,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憎恨离愁。这是人格圆满的一种外在表现,也是她找到自己三观和定位的表现。
最后,为什么雷恩要让阿芙洛去招揽黑叔叔,他凭什么有这个信心?其实本书一直在申明几个重点,其中有两个,第一个是神圣的血脉,血脉是贯穿本书的核心之一,以后会逐渐由更多的内容增加。其次是祖先和盟约,不管是帕尔斯登基还是在介绍帝国高层建筑的时候,最先说到的都是祖先的神圣性,以及盟约的神圣性。
雷恩的印信代表着血脉,他表达了愿意立下神圣的盟约来约束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文中的社会这已经是很强有说服力的条件里。黑叔叔和雷恩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仇恨,上面也说了,捕奴并非是雷恩推广的,而是一直就存在的,雷恩的所作所为反而让黑叔叔得到了更多的优待。
首先孩子们不会被捕奴队抓走卖掉,给黑叔叔们留下了希望。其次随着产业化的变个,黑叔叔变成奴隶后的待遇得到了提高。雷恩建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度捕奴所带来灭绝性的捕杀。所以我认为雷恩和黑叔叔之间没有太多的仇恨,反而对黑叔叔有恩,那么他在这种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招揽黑叔叔就显然并不那么突兀,也没有价值观层面的冲突。
关于阿芙洛在黑叔叔中的地位,前文中也逐一展现了,愚昧的人对未知的恐惧产生敬畏,从而崇拜。但是这种崇拜不是无限制的,从那些被煽动的黑叔叔逐渐站起来就可以看见,阿芙洛的神性在面对自身利益与权益的时候就逐渐势弱,特别是有其他强势的一方插进来。
阿芙洛提雷恩招揽黑叔叔的底气还是在“他愿意以神圣血脉继承者的身份立下神圣的盟约”,这等同于写入宪法,前文中也说过,黄金贵族任何表示,语言,都会受到其他同为黄金贵族的权贵们重视和理解。一旦黑叔叔和雷恩签下盟约,就意味着他们会被整个帝国认可。
阿芙洛也说了,是有限度的接纳。
所以我并不认为整个剧情突兀,也没有太过于生硬和冲突的地方。
另外读者说这段剧情太悲哀,我想说大佬,这么有深度的内容你都能看出来,真厉害。其实这一段里面藏着更深层次关于社会和人性的冲突。当然我也只是随便写写,没有非要表现出来的意思,单纯是为了自己嗨,能看出来只能说佩服佩服!
第一七二章 火烧着屁股才能让人跑得快,不到绝路很难激发必死的决心和勇气
明天上午事不多,今天晚上4更,半夜1点都要更出来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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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被冷水泼醒的时候怒目而视,伸手就抓住枕边的长剑,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样子。他的动作顿了一下,才苦笑着将还剑入鞘,跌坐在床上捂着脸用力搓了搓,“这么快就要吃晚饭了?早知道就让你们别叫我了,还没睡好。”,他眼睛里爬满了血丝,人在疲劳的时候选择休息,要么一口气睡足了,要么就假寐一会,睡到一半被人叫起来这个时候是最伤人的。
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抬起头,看见营帐里站满了人,立刻露出惊疑的神色,“怎么,出了什么事?”,酒喝得太多了,脑子现在都转不过来弯,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么多人同时出现,肯定是遇到了什么特殊的情况。
拿基将军牌递了过去,“老大遇伏遭围,有人突围回来送信,要我们去救援。我拿不定主意,只好把你叫起来,这件事我不敢做主。”
军牌进了尼克手里,他吐了一口唾沫擦干净军牌上干枯的血迹,仔细的辨别出来。佣兵的生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很多人死无全尸甚至连分辨都分辨不出来,所以很多佣兵都爱在身上刺上特殊的图案,以防万一。军牌就是刺青演化出来的一种辨识工具,小小的铁片上刻上了所有人的姓名,所属的军团,以及一个防伪的标志。
通过一小块空白的地方用针尖刺上一些小点,有些挨得近,有些离得远,以区分不同的符号和拼法,是一种很简单的却也很实用的防卫手段。尼克摸索了片刻之后凝重的点点头,“东西是没问题,让人来指认了吗?”,光有这个还不行,还要相熟的人来认人,以前做佣兵的时候人员比现在复杂的多,也经过太多事情,早就有了一连串的手段。
一旁的士兵立刻点头答道:“已经认过了,是我们的兄弟没错。”
尼克攥着军牌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心中犹豫不定。肖恩走之前告诉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任其他人进城,也不能出城,避免有人趁机攻打威尼尔。这里是肖恩基业所在,不管他在外面遭遇到怎样的失败,只要威尼尔不丢,就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尼克不是莽撞人,也不太聪明,但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足够听话。
但现在的情况显然已经超出了他所能判断的极限,如果肖恩真的遭遇了伏兵围攻,他不出去救肖恩,肖恩可能会战死沙场。肖恩一死,他们这些人在威尼尔就掀不起什么风浪了。城市中的上流社会大人物相信的是肖恩,居民接受的也是肖恩,换了其他人别说能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能活过三天都算本事大。
威尼尔是肖恩的根本,肖恩也是他们这群人的根本。
此时他头疼如裂,注意力根本无法集中,精神也格外的涣散。
犹豫了有三分钟,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尼克身上,尼克狠狠的一跺脚,“抽出五百步兵,一千骑兵,立刻驰援老大。”,他转而看向拿基,“我亲自带兵出发,城里的事情就麻烦你帮忙盯着。努加尔上次战斗留下的伤还没有痊愈,行动不便,现在只能靠你了。”,他拍了拍拿基的肩膀,转身披上铠甲,捧着头盔,大步朝外走,“点齐兵马,立刻出发!”
望着尼克远去的身影,拿基站在墙头松了一口气,他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和他没有太大的关系了。
尼克这一路疯狂的赶路,根本不计较战马的体力和耐力,才跑了八十多公里,就有战马开始减速,口吐白沫。骑士们痛惜的翻身上了身侧另外一匹战马,继续挥鞭加速,任由之前疲劳的迈不动腿的战马自生自灭。战马是骑士最忠诚的伙伴,如果没有必要,他们绝对舍不得这样不惜马力的赶路。
就在这样不计后果的狂奔之下,在天黑透之前,他们终于赶到了西流城外。
然而看着整齐的营地以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景象,尼克眼前勐地一黑,一路上疲惫不堪,加上遭遇到如此沉重的打击,喉咙一甜从马上摔了下去。
游走在附近的哨骑也发现了这支队伍,立刻有三百多骑迎了过来,大营也发生了骚动。
肖恩披上铠甲带上头盔,翻身上马,持着长枪问道:“来的人是谁,有多少人马?”
为他牵马坠镫的侍从答道:“天太黑,看不清,大约七八百人,对方说是从威尼尔来的尼克老大,兄弟们还不能确定。”
肖恩眉头一拧,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战马打着响鼻撒丫子朝着大营外跑去。肖恩的内心世界远没有他所表现出的这么镇定,要知道他离开前再三嘱咐过尼克,绝对不能让威尼尔出任何状况,他甚至暗地中给尼克授权,任何引发骚乱的人或者事,都必须做到立刻镇压,为此血流成河都在所不惜。
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尼克居然弃城而来,肖恩心里也变得没谱起来。是不是有人攻打威尼尔,尼克丢了城,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出了大营,望着对面百十来米外黑压压的一群骑士,一股子无明业火从脚底升起。他抽着马鞭向前骑了过去,有手下想要拦住他,却被他一眼瞪了回去。
对方也举着火把,他如何能看错,那边的确都是自己的手下。
当他靠近那群骑士的时候,骑士们纷纷开口叫着肖恩老大的名字,他们此时也格外的困惑,不是说肖恩老大命在旦夕了吗?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他们茫然失措,加上尼克晕厥过去,这些勇士们都惶惶不安。
“尼克怎么了?”,肖恩翻身下马走到晕倒的尼克身边,语气里充满了严厉,他甩起胳膊在尼克脸上甩了两巴掌。
或许是疼痛的刺激,尼克浑身一颤,苏醒了过来。他眼神先是茫然,接着惊慌,最后目光定焦在肖恩的脸上,突然间哇的一声放声痛哭,还咳出一口凝固的血块。肖恩心中的怒气被堵在胸口,来回走了几步,一脚就踹了过去,“哭哭哭,就知道哭,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着这个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壮汉哭的死去活来,那股子火也逐渐平息了许多。
尼克一边哭,一边喊道:“老大,我也不知道!”,他很快就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收起了哭声,眼巴巴的望着肖恩。
肖恩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头的暴虐,“蠢货,你还看不出来吗?拿基造反了!”
“不会吧?”,尼克到现在还始终不相信,拿基这个老兄弟怎么可能造反?他当年可是为肖恩挡了两剑,豁出命去的汉子。别人造反他都信,偏偏不信拿基会造肖恩的反。再说拿基在威尼尔的威望也不足够他去造反,不会有人听命于他啊。
肖恩心头顿时生出一股沉重的疲惫感,以及厌倦。他瞥了一眼尼克,“你帮他树立的威信,通过你的嘴,现在人人都知道拿基和我是过命的交情,他一个人或许没办法造反,但是绝对会有人帮助他造反。”
尼克一愣,顿时明白了过来,他气的浑身直哆嗦,眼前再一次一阵阵发黑,咬牙切齿道:“我这就回去剁了那个杂种!”
肖恩一把抓住尼克的肩膀,“你现在回去有什么用?对方要支开你,就说明早有了万全的准备,说不定现在威尼尔已经落入了其他人的手里。这个时候回去,除了送死还能起到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