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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一出,阿飞先看了过来,眸中露出不赞同之色。
金钱帮无异狼窝虎穴,他不想林仙儿前去冒险,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说出了这样话,是非要去冒险不可了。
李寻欢闻言颔首,附和到:“仙儿姑娘说的没错,孙前辈,还有小红姑娘,孙老前辈,李寻欢在此恳请几位暂时在庄中做客。待我从金钱帮回来之后,定当答谢几位。”
孙小红明朗一笑,辫子在手里打着转,模样娇俏的看向了蓝衫老人,又咬着唇略带羞怯的看了李寻欢一眼。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他的魅力是不会受岁月侵蚀的,李寻欢文武双全,小李探花之名传遍江湖,孙小红几乎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说书人对于自己常说的对象,当然是好奇的,孙小红原以为李寻环久经风霜,气度大约重回年轻之时。
但如今见面,她才知何谓风度何谓气质,他的眉眼如春风拂面,连他眼角的皱纹,都似乎藏着无限的故事,绝不会让人厌烦。
孙小红随着爷爷走南闯北,见过太多英雄豪杰,结交过许多江湖儿女。
但在今天,她终于见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果真的美的名不虚传美的连她一个女人看了,都要脸红心跳。
快剑阿飞也很好,人如其名锐利如剑,但他太过年轻,李寻欢的实在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
孙小红头一次在说书时,希望听书的人能认真看着她。
面对林仙儿和李寻欢的请求,孙驼子只犹豫了片刻,便点头应道:“如此也好,只是要叨扰几位了。”
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含笑说:“晚辈要多谢前辈出手相助才对,谈何叨扰,中午粗茶淡饭莫要嫌弃,待到晚上李某再摆酒席。”
他素来豪爽,对待前来帮忙的客人就更加豪爽了。自从少喝酒,多吃药食补药浴联合治疗后,李寻欢咳嗽的次数少了,脸色也多了几分红润,不像先前那般苍白了。
孙小红愈发觉得李寻欢此人有趣,但想到他心心念念全是林诗音不由有些失落。
但又想到李寻欢方才还称林诗音为大嫂,她心中忽的就要高兴起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变化,孙小红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爷爷旁边,低头玩着辫子没再吭声。
自从李寻欢等人入住之后,他雇了人,将庄子上破旧的地方修缮一新,这里终于不像几人刚来时那么破败了,虽仍不复当年荣光。
孙小红三人就此在兴云庄住下,晚上李寻欢果然从外面酒楼定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林诗音也带着龙小云出席了。
大约是碍于娘亲在场,在新来的客人面前龙小云都是规规矩矩的,嘴巴甜的厉害,一口一个小红姐姐的叫着。
孙小红被他叫的有些尴尬,让他改阿姨,只因她说时不小心看了李寻欢一眼,被龙小云瞧见。
接下来,龙小云眼珠子咕噜一转,立马亲亲热热的叫起了小红阿姨。
顾晓晓瞧着他殷勤的样子,总觉得龙小云又在酝酿什么阴谋,趁着众人不注意时瞪了他一眼。
龙小云唇角微弯,装作没看到,继续亲热的和孙小红搭话。
蓝衫老人十分健谈,说起江湖事来格外引人入胜,他从王怜花说起,不知不觉谈到了沈浪和熊猫儿,还有当年作恶多端的快活王。
阿飞听的入迷,几乎忘记了吃饭,林诗音久居深闺,听起故事来宛若天方夜谭。
顾晓晓一边分神听蓝衫老人讲那些武林前辈的故事,一面还要留心着龙小云,免得他又作怪。
龙小云一直攀着孙小红说话,又全是恭维之语,她虽早就听闻龙小云事迹对其敬谢不敏,但也不好在主人家里露出厌烦来。
正当蓝衫来人,刚说了一段故事喝茶休息时,龙小云突然喊到:“李叔叔,你觉得小红阿姨漂亮么?”
他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话,众人都是一愣,李寻欢更是尴尬,女孩子的容貌岂是男子可以随意点评的。
还不等李寻欢开口,林诗音先训斥到:“小云,你又调皮了,小红阿姨是你的长辈,不得无礼。”
场中最尴尬的当属孙小红,好在她天性开朗,抿唇一笑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打圆场到:“童言无忌,大家还是继续听爷爷讲故事吧。”
龙小云扁了扁嘴巴,眼神中流露出一些委屈嗫嚅着说:“李大叔孤单了那么久,我只是好意……”
他声音极小,但在场之后除了孙小红和林诗音外,哪个不是耳力过人,如何听不见他说的什么。
再加上孙小红与龙小云位置紧挨着,自然也能听到他说的什么。
气氛更加尴尬,尤其是孙小红心中刚对李寻欢生出一些仰慕之心来,就被龙小云乱点鸳鸯谱,她为人再开朗也难免有些羞怯。
林诗音没听清龙小云说了什么,但感觉到桌上气氛变得异样,顿时动了干活叱到:“小云,你若在胡言乱语一个人下去吃饭。”
“娘亲不要生气,小云不再多说就是。”
龙小云说完后,果然老老实实的吃了饭菜,不再插嘴。
只是他弄了这么一处,李寻欢和孙小红之间平添了些不自在,天机老人也看出了孙女儿的异样,大家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晚宴还没结束,龙小云提前离席,走之前还朝顾晓晓挑衅一笑。
龙小云今天举动的目地,顾晓晓一下子就猜了出来,他就是不想李寻欢和林诗音在一起,所以打起了让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的鬼主意。
顾晓晓简直懒得理他了,这段日子,李寻欢和林诗音一同治病,脾性都收敛了许多。
李寻欢不像往常那样,每次见到林诗音都是一副充满歉疚的样子,林诗音也不再是苦大仇深一脸怨恨的模样。
两人的真心一直冰封在心灵深处,虽然他们现在没有亲昵的举止,两个人之间依旧相敬如宾,但顾晓晓能感觉到包裹在他们心上的寒冰正在不断的融化。
对此,顾晓晓只能对孙小红说声抱歉了,因为在小说里,在孙小红的明朗还有热情下,李寻欢最后终于接纳了她。
但那是两人在共同经历了许多事之后,而且顾晓晓也不觉得李寻欢就真正适合李寻欢。
她还年轻,像一团热情的火焰,坚定、明朗、有勇气、有信心,敢爱也敢恨,这样的女人是连李寻欢这样的坚冰都可以融化的。
但李寻欢漫长的人生中,林诗音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他为她远走关外为她念念不忘,为她酗酒如狂。
李寻欢这一生所有的热情,一半消耗在了江湖,另一半则消耗在了林诗音身上。
无论在何时,李寻欢总归是放不下林诗音的,即使书中当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时,他仍然放不下林诗音的安危。
每个人都值得拥有倾心相待的爱人,顾晓晓不讨厌孙小红,很欣赏她的性格,她会遇到更好的人。
所以对于龙小云的撮合,顾晓晓只是笑他自诩聪明,却终究看不透大人的世界。
这一场酒宴,孙小红看了李寻欢三次,李寻欢看了林诗音五次,只有在龙小云说话时,才单独看了孙小红一次。
有时候,眼神比话语更容易出卖一个人,龙小云被保护的太好,又太过自我,他的小聪明在真正聪明的人面前,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离正月十五越来越近了,兴云庄多了三个人,人气旺了不少,这要归功于快人快语的孙小红。
顾晓晓能感觉到,一开始孙小红和她相处时,带着审视的意味,对她疏离客气,没什么好感。
后来孙小红得知顾晓晓学了《怜花宝典》之后,她这才对顾晓晓有所改观,特地到冷香小筑中拜访,向她了解一些冷门知识。
顾晓晓倒是对孙小红没什么意见,她的确是个好姑娘,龙小云这几天挖空了心思,想将孙小红和李寻欢凑成一对儿,她都没有理会他。
这样三观正的好姑娘哪里找,要是孙小红真的在看出了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正在融化的隔阂,还要横插一脚的话,那才真叫人不喜。
龙小云到底还是怕了顾晓晓,不敢做出大动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闹了一通后,渐渐收敛了些,没刚开始那么明显的将孙小红和李寻欢拉郎配了。
李寻欢的态度,也是耐人寻味的,他在龙小云撮合时,一改往日不羁刻意与孙小红来开了距离。
(哇……谁能告诉我,今天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陵子多了那么多打赏……捧着星星眼看着大家,爱你们的心停不下来!)(未完待续。)
第六二八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27
一个人的态度,通常会出卖一个人的心事,李寻欢对林诗音称呼再客气,也改不了两人之间慢慢靠近的事实。
尤其当李寻欢刻意和孙小红保持距离时,代表他心中在意被人误会,原因是什么,顾晓晓在一旁看的清楚。
明天就是正月十五,月色很好清辉满地,兴云庄上气压却显得凝重低沉。
明夜本该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日子,若走到长安城上最繁华的街道,随处可见提着灯在月色下漫步的年轻男女,面带桃花憧憬无限。
香车宝马美人路,火树银花不夜天。
阿飞和顾晓晓还有小红都是年轻人,但他们现在无心去想明夜的快活。因为明日,李寻欢还有阿飞以及顾晓晓,就要赴金钱帮上官金虹的约了。
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夜晚,一个有人欢喜有人悲伤的夜晚。
顾晓晓提着风灯,到小楼处寻林诗音,白天时她已经提前约好了时间。
林诗音早早的将龙小云打发走了,顾晓晓上楼敲门时,林诗音开门时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眸光中尤带水雾。
如果说林仙儿是狡猾恶毒有心计,孙小红是热烈勇敢不怕拒绝,那林诗音就是柔弱心思重,容易让人怜惜的女人。
门关上了,顾晓晓吹灭了灯笼,林诗音请她坐下,两人隔着灯花静坐。
顾晓晓想开了口,明日他们就要去金钱帮了,有的事总要提前有个结果。林诗音若想不通,执意要守下去,她总不能强行将两人送做堆。
灯火明灭,林诗音的神情也在不断变化,她眉头微微皱着,眉宇间萦绕着淡淡哀愁。但她的神情在不断的变化,眸光逐渐变得坚定。
当这场谈话到了尾声时,林诗音心中已然有了决定。
东风吹彻寒夜,顾晓晓终于从林诗音口中听到她想要的答案。
“天色不早了,我先走了,诗音姐早休息。”
林诗音起身相送,将风灯点着,双手递到了顾晓晓手中,待她接过之后,她眼神中透出一抹明亮的光,感激的开口:“这段时间多谢妹妹了,如果不是你,恐怕我这一辈子也想不明白。”
顾晓晓含笑提灯,随着林诗音出了门,淡淡到:“我不过是不愿见诗音姐枉自蹉跎,人生短暂,何必拘泥在牢笼中呢,好好安歇。”
她转身提着灯,沿着木质长廊朝楼梯处走,林诗音往前送了几步,瞧着夜色中蹁跹的身影,微微提高了声音:“仙儿,路上小心,明日我摆宴等你们凯旋。”
顾晓晓回眸一笑,朝着林诗音点了点头,沿着楼梯往下走。
檐下风铃,泠泠作响,冷风拂面,月色如缎。顾晓晓慢悠悠的提着灯笼走在路上,风中仿佛传来了微不可闻的叹息声,又好似只是她的幻觉。
翌日,天刚亮,顾晓晓就起床将佩剑取下,擦拭之后挂在腰上,又往怀里放了几个小瓶子,戴上了她精心改装过的手镯和戒指。
她今日堪称全副武装,连头上的簪子中都藏着抹了剧毒的短剑,手镯和戒指中也藏有精巧机关,只要轻轻一按直接射出毒针。
顾晓晓走出门时,阿飞和李寻欢人已经在庭院中,看到她从房中出来,阿飞面上浮出不赞同的神色。
“仙儿,不若你今日留守兴云庄,以免上官金虹派人到庄中作乱。”
虽明知林仙儿不会接受,阿飞还是提出了这一请求,只希望她能再次考虑。
顾晓晓柳眉一挑,英姿勃发到:“我意已决,况且我继承了王前辈留下的《怜花宝典》,如今有人挑衅,岂有躲躲藏藏之理。“
阿飞被她说的哑口无言,只能怔在那里,他就知道林仙儿不是一个肯轻易退让的人。
“李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顾晓晓朝阿飞点了点头,又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穿着一身寻常的蓝色长衫披着月白色的披风,头发用玉冠竖起,立在寒风中挺拔俊秀,让人想起君子如玉四字。
他神情泰然毫无紧张之意,好似今日到金钱帮只是赴一场寻常宴会,而不是一场刀光剑影的鸿门宴。
“这就走吧。”
李寻欢抬头望着天空,旭日初升,今天是一个好天气。
“吃了饭再走吧。”
一个柔婉的声音响起,李寻欢回头,林诗音提着食盒眸中带笑的望着三人,孙小红在她旁边扯着两条油亮的大辫子,见他们看过来笑到:“诗音姐一大早就起来忙碌,你们好、一定要吃了再走。”
顾晓晓和阿飞相视一笑,李寻欢缓缓的点了点头应到:“好,多谢你了。”
他眸光看向林诗音,眉宇间如春风拂过。
林诗音提着食盒,朝前走了几步,将里面精致的清粥小菜还有牛肉点心摆到了桌上,她还带了一壶酒,六个小巧的杯子。
饭菜味道很好,阿飞和顾晓晓埋头吃着,李寻欢有些恍惚,这熟悉的味道,他有多少年没尝到过了。
她豆蔻年华时,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眉眼中满是娇俏,充满希冀的看着他将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粥喝了下去。
那时候的粥,真是美味呀。
李寻欢一口一口尝着这滋味熟悉的粥,心中像是生出了无限的勇气。
林诗音温柔的看着三人吃饭,像是看三个孩子,在走出怨恨之后,她变得愈发柔软宽厚,让人感觉到无穷的关爱和支持来。
孙小红站在林诗音的旁边,笑容依旧明媚,却不会再刻意去留心李寻欢。
小李探花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江湖传奇,但在林诗音面前,他却只是她的表哥。
时光是多么无情又多么长情,孙小红看着林诗音将五个酒杯全都斟满,主动伸手取了一杯。
粥菜空了,酒杯满了,每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杯酒。
“等你们旗开得胜。”
林诗音举起杯子,以袖遮面一饮而尽。
“早些归来,晚上还有二叔藏的老窖喝。”
孙小红喝完酒,将空杯放到了石桌上,洒下银铃般的笑声。
李寻欢和阿飞还有顾晓晓,将杯中酒饮尽,出发的时候到了。林诗音和孙小红没有一直送下去,她们站在冷香小筑中,目送着三人离开。
人的一生,有的路很长,有的路又很短。
在坐上前往金钱帮的马车时,李寻欢想起了当年雪中披着猩红风氅的小女孩,朝他走来的路。她替他将雪人装上了眼睛,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那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起分享,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马车吱呀吱呀的晃着,李寻欢突然发觉他好久没有咳嗽了,他的身体在慢慢的恢复,他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连同年轻时那灼热的难以隐藏的热情。
这条路究竟是长是短呢?
他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所以这条路走一次嫌长,多走两次就会变短了。
马车在巷口处停下,车夫说什么也不愿往前走,顾晓晓他们也不强求,下了马车朝巷子深处走去。
他们在一座宽敞的庄园前停下,看起来,这座庄园和别的豪富人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若非要说区别,应该是门楼里没有下人守着。
这就是金钱帮总舵,太过寻常,反而让人觉得有些不寻常。
李寻欢提步第一个上了台阶,顾晓晓和阿飞紧跟在后面,迈出不到五步,她已经感受到了阴森森的杀气,一种让人肌肤起微小颗粒的杀气。
顾晓晓手按上了佩剑,腕上手镯也朝下滑了滑,阿飞眯起了眼睛,
他们继续往上走,还未走到大门处,十几个人幽灵般从四面八方同时出现。
十八个黄衣人,每个人衣服上都镶了金缎子,顾晓晓的剑晃出了一小段。
“在下受上官金虹之约,前来赴会。”
李寻欢微微笑着,似乎没看到黄衣人身上的杀气,也没认出他们各自显赫的身份来。
“你是李寻欢。”
一个略显喑哑的声音传了出来,但十八个人似乎谁也没有开口,这声音又像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
李寻欢眸光落到了东南处站着的黄衣人身上,点头到:“是,还请通传一声。”
他话音刚落地,几乎是一瞬间,寒芒闪烁,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