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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哥儿服侍吕惠卿睡下,然后就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三两下就混入到城内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去了。
明月高悬的东京城充满了诗情画意,隔壁的大户薛家可能正在办赏月宴会,浓郁的酒香和着脂粉的香气从墙里面传了出来。
吕惠卿无心睡眠,半靠在床头,巨大的肚皮即便是盖着厚厚的棉被也无所遁形。
四肢越发的枯萎了,眼睛也逐渐变得模糊,吕惠卿知晓自己的生命将要脱离这具饱受摧残的身体了,所以他更多的时候都是在沉思,他忽然发现,自己生命中最美妙的一天就是自己在那艘船上的那一天。
自己青衫飘飘,文采风流,对坐的美人如玉,歌舞翩翩,那是一个怎样美好的夜晚啊……
“这边走,那边走,且饮金樽酒……那边走,这边走,只是寻花柳……这边走,那边走……”
熟悉的声音从高墙后面传了过来,吕惠卿的眼睛顿时就变得很亮,这个声音他如何能够忘记?
那个该死的女人就在隔壁,就在隔壁!
他努力地翻动身体想要坐起来,可是巨大的肚皮阻碍了他的行动,他就像是一只仰面朝天的乌龟,想要翻过身子极其的艰难。
他第一次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如此的小心,如果自己身边多一个人自己就不会这样狼狈。
吕惠卿用了足足一盏茶的时间才翻过身子,裹着棉被就从床上掉在了地上,他的双腿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用极为可笑的姿势侧着身子往房间外面挪,他非常的想再看一眼自己的仇人。
隔壁的歌舞停歇了,刚才那一首歌应该是最后的压轴曲目,富贵黄金意从来都是最后的压轴歌曲。
拉开房门,吕惠卿从屋子里滚了出来,门槛垫在腰肋处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不敢停歇,因为隔壁的已经传来客人拱手告辞的声音。
听得出来,这是一户蜀中的商人,来往的人群也是蜀中人,但是吕惠卿却能从中嗅到浓重的阴谋味道,那些不是青楼歌伎的女人出现在这里唱歌,本身就说明这里将会有大事发生。
吕惠卿用一种几乎悲壮的精神命令自己那两条瘦骨嶙峋的双臂拖着自己臃肿的胸腹前进,等他爬到院门口的时候汗水湿透了厚厚的衣衫,他大口大口的吞咽着空气,不等气息喘匀称了就小心的把脑袋凑到院门缝隙里向外看。
他看到了一个绿衣女子上了一辆碧油香车,拉车的马极为雄峻,一个身形高大的汉子坐在车辕上,挥动了马鞭驱车前行,一张美得令人窒息的俏脸出现在车窗上,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富家豪宅媚笑了一下,然后就放下车帘子消失在街市上。
吕惠卿背靠在门上,他在等,等对面的豪宅出现不祥的事情,毒蛇进了家门,乌鸦落在房梁上,不可能有好事情发生的。
那张美丽的面颊经常出现在自己的噩梦或者春梦中,他仿佛还能回忆起那张红润的小嘴在自己耳边吐出的香甜气息。
秋日的夜晚露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打湿人的衣衫,吕惠卿面带笑容凝神静听,隔壁一定会传来令人悲伤的消息的,就如同自己从粪缸里醒来之后发出的悲鸣。
春哥儿回来了,见先生满身尘土的躺在院子里,想要把他弄回去,被吕惠卿拒绝了,要他仔细的听隔壁的动静。
春哥儿找来棉被,师徒二人就在院子里盖着棉被一动不动的等待别人家的噩耗降临。
天色慢慢地变亮了,春哥儿叹息一声就要背先生进门,发现先生的脸上荡漾着难得的幸福之意,不忍心破坏先生的幸福,就重新靠在先生身边把他瘦弱的双腿搭在自己的腿上,免得受凉。
“老爷死了!”一声惊叫从隔壁的院子里传过来。
吕惠卿的双眼竟然有泪水滑落,一夜的等待就为这一声惨叫。
无助的挥挥手,春哥儿就背着先生进了房门,他需要立刻准备新的住处,隔壁发生了这样的惨事不消说会引来开封府查问的。
“不必,住在这里很好,杀人的人一定会把人杀的就像自然死去一般的,官府查不出什么来的,春哥儿,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弄清楚隔壁这家蜀姓薛的中商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他和谁有来往,昨夜请的客人是谁,从哪里请来的歌伎。
如果上天庇佑,我们或许会在我临死之前弄清楚到底是谁害了我,到底是不是云峥害了我……”
天亮的时候,花娘早早就起身了,坐在书房里等待小蛮归来,薛大郎既然已经背叛了蜀中商号,全身心的投入到淑妃门下去了,就断然没有让他继续活下去的道理。
不论薛大郎能不能依靠淑妃成功的变成皇商,对蜀中商号来说都是一种威胁,一旦薛大郎死掉之后,薛家的二爷自然会重新回到蜀中商号的怀抱里来,云峥说过,蜀中是所有人的大本营,不容心怀鬼胎的人存在。(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第九章幸福的百十种变化
幸福这东西是相对而言的,乞丐有一个馒头就会很开心,秀才中了科举就会很幸福,商人赚取了金钱也会非常的幸福。对于倚门而望的妇人来说,冒雪归来的丈夫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
吕惠卿的世界是残酷的,所以他只要看到有人有了和自己一样的遭遇,他就会由衷的感到幸福。
故人相见这种兴奋感一直充斥着他孱弱的身体,从而让他蜡黄的面色也多了几分红润。
破天荒的喝了一些烈酒,摊开四肢躺在床上仔细的回味自己看到故人的每一个细节,茫茫人海中有这样惊鸿一瞥足够了。
解开衣衫胸口上依旧布满了细细的牙印,手指轻轻地抚摸过哪些经年不退的伤痕喃喃自语道:“美人儿,你当初该是有多么的恨我啊。”
春哥儿回来了,冲着先生摇摇头小声道:“查不出来,那是一个半掩门的流莺,找到地方之后已经没人了。”
吕惠卿笑道:“当然如此,如果能被你轻易地查到,你先生我如何会被人家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能在临死的时候见到故人,我心愿就已经完成了一大半,至少说明先生我当初不是作了一场春梦。”
春哥儿疑惑的道:“先生,您不恨她?”
吕惠卿笑道:“是他害的我家破人亡,是她害的我生死两难,是她让我从人变成了鬼,知道吗?恨到了极处,就变成了依恋。
春哥儿你年纪还小不懂得这些情感的变化,所谓阳极阴生,阴极阳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到了你先生如今这个地步,什么都是虚无。如果那些女人落在我们的手里,我不会虐待她们,那样做会损害她们的美丽,我只希望当我躺在坟墓里的时候,她们能够守候在我的身边……此生无憾了。”
“可是我们现在抓不到她们。”
吕惠卿笑道:“会抓到的,东京城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池子。只要我们能确定那几尾漂亮的锦鲤就在这个池子里,总会找到的。
春哥儿,你难道就没有想过那些女人到底为甚要杀死薛大郎?杀人无非是谋财,灭口,泄愤这三个原因。
永远不要把杀人的原因想的过于复杂,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他们杀人的目的也就是这几种,谁也不比谁高贵。
薛大郎必定有取死之道,只要你弄明白薛大郎为什么会死。你就能揪住那几只漂亮的小狐狸的尾巴……”
“先生,王驸马家在东京和大名府,河北一带的资财已经通过大宋钱庄取出来了,共计……”
吕惠卿拦住了春哥儿的报账,淡淡的道:“告诉我这些做什么?那些东西都是你的,你先生我如今胃口坏掉了,每日只需两碗稀粥就能过活,能用几个铜板。
最大的心愿就是得到那几只小狐狸。春哥儿,只要这个目的达成。不管我是不是还活着,你挖个坑把我埋掉,顺便把那几个小美人一起送进来。
然后,天高任鸟飞,你想去哪里,想去干什么事情都随你……”
春哥儿跪在吕惠卿的面前深深地拜了下去。是这个人给了自己所有的一且,是这个人把自己从地狱的最深处拉了上来……
花娘看了一眼小蛮叹口气道:“杀人这种事情本就不该是我们女人去做的事情,再美的女人只要杀了人,手上沾了血就变成了怪物。
红袖和糖糖都已经嫁人了,其中糖糖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断鸿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出息,好在他仰慕糖糖已经很多年了,委身与他也算是不负苦心人。
小蛮,这件事过去之后你将退出星盘,该去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了,整日里和那些女子混在一起算不得长久。
春花易落,美人迟暮都是最糟糕的结果,你们都是我亲手挑选出来的人,我不希望你们没了好结果。
听我的话,趁着现在的争斗还不够激烈,早日退出为好,我担心你日后即便是想退出也没有机会了。”
小蛮怔怔的转过身去,将一双春葱一样的手放进铜盆里用力的搓洗,直到两只手变得通红,这才从水里抽出手,举着双手对花娘道:“死在这双手下的男人不下十五个,从高门大户的公子到诗礼传家的高第再到脑满肠肥的商贾,什么样的人都有。
这样的一双手,您让我如何拿它去哺育婴孩,调汤做羹?我很担心我会在发狂的情形下亲手掐死自己的孩子。
云侯当年见我的时候就说过,我这个人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他说我的脑袋已经坏掉了,少女时期的魔影会是我一生都挥之不去的魔障,还说我最后如果没有因为发狂而死的话,就该是上苍对我最大的怜惜。
这些年我越来越相信这些话的真实性……
姐姐,且容我继续留在星盘里,直到我发狂的那一天……”
花娘皱眉道:“我记得云峥说的不光是这些,他还说想要你好好的活下去,最好是把你嫁给一个殷实的农家,几年内连续生四五个孩子,然后你就会被自己的孩子无休止的牵累,糊里糊涂的过完一辈子,等到魔障出现的时候你已经垂垂老矣,想做什么也有心无力。你怎么只记得他说你不好的地方,说你好的地方你一句都没记住。”
小蛮噗嗤一声笑道:“他看了我的波斯舞,说这不算什么,还说他以前看过一个美女握着一根铁管子跳舞的样子,比波斯舞香艳的太多了,还说大宋的有钱人都是一群土鳖!
我找了根棍子,脱掉衣服要给他表演,结果他跑的比谁都快,看得出来,他真的是不待见我。”
花娘哈哈笑了起来,把嘴巴凑近小蛮的耳朵边上小声的说了几句话,小蛮的眼睛睁的很大,吃惊地问道:“真的?”
花娘老神在在的道:“当时我就光着身子站在水坑里,这家伙就大咧咧的蹲在水坑边上瞪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看,没有半点的羞涩。
成了亲之后他就很自律了,除了自己的妻妾好像没有碰过别的女人,在大宋勋贵群里极为难得。”
小蛮哼唧了好几下都没有问出自己想问的话,花娘撇撇嘴笑道:“你不就是想问我们有没有一腿而已,告诉你当然没有!要不然我怎么嫁给笑林啊。
虽然我不在乎那点事,但是让朋友为难感到羞耻的事情我还是不做的,你不同,如果真觉得进入云家不错,就去争取,在我看来云峥好像也不是很在乎一个人的过去,更在乎一个人的现在,至于你双手血腥的事情,在别人那里确实是个大问题,在他那里什么都不算,谁身上的血腥味有他身上的重?
你长得貌美如花,又是天生的内媚,这就是最大的本钱,男人嘛,就那么回事,用下半身考虑问题的时间要超过用脑子的时间。
说实话,豆沙寨确实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美丽的地方,你去那里至少可以修心养性,即便是你本心不喜欢男人,在那里的蓝天白云底下至少能够活的快活。”
小蛮拍手道:“既然姐姐不要我了,我就去豆沙寨去看看你们起家的地方,我看到男人就想撕咬,这没法子改,不为他云峥,就为了您经常提起的白云绿水我也该去看看。
当然,我刚刚在东京犯了案子,总是需要潜逃的。”
花娘眼看着小蛮兴致勃勃的去收拾行李,暗笑一声道:“云峥小弟,姐姐也算是把好人当到头了,有没有能力去享受这样的一个尤物,就看你自己的了。”
云峥的身边当然没有什么美人,只有一个胖大的和尚,昨晚打算在皇泽寺里喝酒吃肉,皇泽寺的主持五沟和尚打死都不同意,说什么佛祖就在上面看着,必须做到宁为人知莫为人见这样的境界才成。
所以只好把酒肉搬到皇泽寺外面的茅草亭子里,云峥认为以佛陀的广大神通没理由不知道五沟在墙外面吃肉这回事,但是看见五沟狼吞虎咽的样子,就生生的把这句话藏在心底里了。
“我被罢官了,还是包拯用遗愿给参下来的,非大奸大恶之辈,名臣不肖用这个法子。所以我现在是大宋的大奸大恶之徒,你以后要帮我多念几遍经书,说说好话,免得我死后下地狱。”
五沟嘴里叼着一只鸡腿肥硕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含含糊糊的道:“你死后一定会下地狱的,基本上没有什么挽救的可能,一个出手又毒又狠的家伙凭什么不下地狱?
一趟雁门关你手上沾染了多少血污?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云峥给五沟倒了一碗酒,示意他用酒把刚刚嚼碎的鸡腿冲下去,嘴角流着油的样子没办法看。
“我记得最后那句话你们和尚经常说啊。”
五沟咕咚一声把酒肉咽了下去,油腻的双手胡乱在胸口抹抹自豪的道:“你下了地狱,我总是要走一遭地狱的,那是我佛慈悲!”
云峥点点头道:“有你这句话就成,这个朋友就算是没有白交。”(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第十章妇人之仁与将军心
在二人喝醉酒之前五沟惋惜的道:“你如果真的是被罢官还乡多好,蜀中的青山碧水间将会多一位风流倜傥的名士,如果你的心足够淡泊,去探究一下蜀山中的神仙也不为过……
如今猛虎蛰伏青山,只为纵情一跃,却不知谁为麋鹿,谁为羔羊?或许天下都是你的血肉场?”
云峥打着酒嗝道:“想多了,你还包拯一样都是想多了,我是一个傻瓜一样的人物,一生想要追求的就是无忧无虑的生活,其实早年在豆沙寨我已经追求到了,那个时候糊涂啊,以为拿到士人的资格才算是成功,成了士人之后发现自己需要更大的权势来保证自己所有的东西不被抢走,结果就陷入了一个循环的怪圈……
你放心,我总有纵情山水的一天。到时候我们一起把臂同游,我带你去看看你从没有看过的天地……”
一问一答之后,两人痴呆的对着大笑,然后就各自躺倒醉的不省人事。
皇泽寺就在乌龙山脚下,葛秋烟非常喜欢这座寺庙,给自己换上唐时的装束,梳理了唐时的发髻,整日里带着苏轼,勃勃,老虎等一群少年人去寺庙里游览。
殿堂正中是武则天石雕像,神态安详,头戴着嵌有一小佛像的宝冠,身着缨络彩褂,袒露胸臂,一身佛门圣母打扮,这样的打扮葛秋烟还是不敢装扮的。
另一块石碑上则是用流畅线条阴刻的武则天宫装正面像,娇艳而慧敏,有一首古诗对其赞美道:“绝代佳人绝世雄,衣冠万国冕旒崇;须眉有幸朝宸下,宰辅多才到阁中。六尺遗孤兴浩劫,千秋高视仰丰功;残山剩水留纤影。依旧倾城醉雁鸿。”
葛秋烟毫不客气的借用了这副图画里武则天的装扮,特意从广元招来了裁缝专门为自己制作唐时的衣衫,只要进了蜀中,她无法无天的心态立刻就会爆发。
广元这个地方被大军连续清剿了两次,弥勒教的势力被连根拔起,葛秋烟悄悄地回了一趟家看看。发现那里已经是物是人非,她大哥不知所踪,嫂嫂和孩子也不知道去那里了,这些年云家一直在找,也杳无音信,云峥估计他们应该是流落到他乡去了,当然,有可能死于清剿这种可能云峥没说。
躺在皇泽寺的客房里,外面明晃晃的。明月出高山是蜀中的美景之一,葛秋烟趴在床头,百无聊赖的看着外面的明月不知道在想什么。
抬手按住丈夫那只在自己身体上游走的怪手翻个身道:“夫人就要来了,您再也不会这样怜惜妾身了。”
云峥道:“以前是怎么样子,以后还是什么样子,我有两个老婆,那个都不敢怠慢。”
葛秋烟呢喃道:“您总是要多怜惜妾身多一点,夫人有一大家子的娘家人。妾身孤零零的一个……”
“你是担心回成都之后被人家奚落是不是?既然不喜欢那就不要跟着夫人去就好了,多陪陪我和闺女。”
葛秋烟发愁的道:“妾身是不愿意去啊。可是夫人硬要拖我去作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