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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整整两天才走出了蒸笼峡,按照赖八的说法,如果是回程,就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了,因为好多货物都变成了会走的货物,人就会轻松好多。
云雾在半山缭绕,透过云雾的间隙,被太阳照耀成金黄色的山峰在熠熠生辉,夕阳下的元山如此的美丽,这让云峥暗暗地叹息,用不了多长时间,这里就会成为一个血肉屠场。
赖八的表情从未像现在这样凝重,即使在蒸笼峡里也没有这样担忧过,因为在蒸笼峡遭到折磨的只是身体,在这里生命几乎不值一文钱。
所有人都嘴里咬着一根木棍快步的行走,牲口的嘴里一样有这东西,赖八甚至创造性的给牲口的嘴上捂上了一个麻布袋子,这样牲口就连响鼻也打不出来了。
头顶上非常的喧闹,山脚下却异常的安静,只有牲口蹄子踩在碎石路上发出一点细微的声音,马蹄子上也扎着厚厚的麻布。
云峥眯着眼睛不断地看着这座山,想象着这座山上的人,他们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未完待续。。)
感谢大家,非常感谢,
大宋在第一天就进入了起点书库的精品小说行列,这是大家的骄傲,也是我本人的骄傲,在这里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感谢大家,非常的感谢。
还要感谢那些对大宋这本书打赏的书友们,我唯一能回报给大家的就是用心,再用心的写好这个故事。让您在经历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能得到片刻的放松和休息。
如果能达到这个目的,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文学作品本来就是娱乐大众的,从我们的四大名著到网络小说都是如此,我会加强这本书的可读性,为此我将不懈的努力。
大宋的首订已经过了四千,这就说明有四千位朋友了解过这本书,感想如何,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请在书评区宣泄出来,除了水军,我不会删除任何书友的发言,也没有这个习惯。如果您觉得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请加入唐砖群,我们一起哈拉一下。
贺坚强拜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元山巨头
就像猴子说的那样,这座山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谋杀,抢劫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在进行着,一个没有管束的世界正在肆无忌惮的宣泄着自己的野性。
彭六子早就想干掉华马蜂了,不光是因为这家伙的贪婪,更多的是出于对这家伙那张相公脸的不满,只要见到这家伙那张假笑的脸,彭六子就想把自己的斩马刀砍在这家伙的脸上。
刀柄被他捏的吱吱作响,最后还是慢慢松开了刀柄,摊开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华马蜂的宅院,元山上能让他主动退让的,唯有那张苍白而又充满担忧的俏脸。
退出华马蜂的狗头山,看到自己的兄弟守在山下,恨恨的招招手,就带着手下回到了老爷岭,都是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悍匪,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今天吃了一个很大的暗亏,按理说今天应该拿到自己的那份钱粮,但是老大却空着手回来,群盗立刻就围着彭六子鼓噪起来。
“我迟早要杀了这个卖屁眼的相公,今天先忍忍,钱粮咱们老爷岭并不缺,上次从豆沙关带回来的钱粮我们还有很多的剩余,足够我们支用一段时间的,花娘专门给我们做了账,按照账本走半年之内我们衣食无忧。
现在我们只能想一个法子,彻底的把这个相公干掉,一统元山。”
彭六子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否则也不会从上千名强盗中脱颖而出成为两位副寨主之一,从一个憨厚的农家少年逐渐成为强盗中的领袖。他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隐忍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相信华马蜂能一直留在狗头山不出来。
华马蜂冷笑着见彭六子退出了自己的狗头山,嘿嘿一笑就回到大厅坐下,一个梳着坠马髻的白衣妇人带着媚笑从内宅走出来,伸手给华马蜂倒了一杯水娇笑着说:“你又克扣了人家的钱粮,小心人家带着人杀上你的狗头山,将你的这颗狗头拿了去。”
华马蜂一只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要去摸妇人的手腕。却被妇人灵巧的躲了开来。光洁的手腕再一次隐没到白色的长袖下面。
华马蜂讪讪的说道:“黑虎那个死鬼已经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是在为他披麻戴孝,那就是一个短命鬼,你还是把这身孝衣脱了。我们立马成亲。也好双宿双飞啊。”
妇人坐了下来。苦笑道:“你们干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这条命朝不保夕的,谁敢和你们在一起图个长久。命不值钱,但是总需要有人能记住吧?我虽然是黑虎抢来的,从十六岁跟着他,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早年间的仇恨也消的差不多了,这十年里,他对我算得上是有情有义,我给他守孝一年,守节一年,就当是还他的恩情。
一年时间到了,该还得还清楚了,我也就彻底的自由了,马蜂,记得活长久些,我不想再还你一次人情。”
华马蜂那张英俊的脸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轻声说道:“现在我们都是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情义活着,这山上不缺女人,就缺有情义的女人,老子自从杀了老师,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容不下我,这些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就是想把这条命保的长久一些,也好,还有三个月,九个月的时间我都忍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
不过彭六子这个人不能在留了,需要尽快下手,原本想着今天激怒他,让他先出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能忍得住,算他命大,元山上能用的人手不多,火并对我们没有多少好处,暂且放他一马,只要找到机会,就彻底的干掉他,元山不需要两个寨主。”
妇人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抱在手里幽幽的说:“男人啊,总是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现在这样清净的过日子也不错,何苦么。”
华马蜂摇摇头道:“最近那个该死的道士总是出现在元山周围,听说刘大巴的人头已经被他带走了,我必须小心些,黑虎那样的霸王都被人家斩了,我小心些没有大错。想要杀彭六子必须要等到老道走了以后,我就不相信他能在荒山野岭待多久。”
妇人见华马蜂露出了疲态,起身走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以前这个老道也会到元山来,可是每次最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次却不依不饶的留在这里半年,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总觉得他好像别有用心,可是我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华马蜂笑道:“有什么难想的,黑虎在豆沙关造的孽太狠了,死伤的人不下五百,整个豆沙关才多少人啊,那个老道又自命英雄,所以这一次死死的咬着也没有什么,不就是想抽冷子杀一两个人吗?让他杀,一旦落进我们的圈套之中,要他有来无回。”
妇人眼波流转不知道在动什么心思,手上不停,继续帮着华马蜂揉捏,指尖好几次都轻轻地掠过华马蜂的颈侧,长长的指甲像极了锋利的刀片……
云峥没有见到老道,或许说是老道不愿意见云峥,驮队轻易地穿过了元山,又走在了那条翠绿的山路上。
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暑气渐消,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微微寒咧的感觉,山路两边的阔叶林也逐渐变成了耐寒的针叶林,灌木在逐渐的减少,山林里也不再一头密密匝匝的藤蔓植物,一座大山将南北两面变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直沉默寡言的赖八变得活泼起来,居然找了两片薄薄的树叶叠在一起吹起叶笛来,声音很怪,一会像是鸭子叫,一会又像百灵一样的婉转。
就在出山的时候,赖八得意洋洋的从怀里掏出一支牛角号,呜呜呜呜的吹起来,喇叭状的山口起到了扩音的作用,将牛角号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不一会草原上也隐隐约约的传来了牛角号的声音,赖八得意的说:“你看着,马上就有雄鹰部的人过来接我们,这一次我们的货物多,足够在天湖边上举办一个村噶的,哦,就是集市,哈哈,你们说不定能在遇到美丽的吐蕃少女。”
说起这事,其余的大汉就一起猥琐的大笑起来。
“猴子,憨牛跟着我,晚上住在自己的帐篷里,不许去吐蕃人家居住。”云峥立刻就对猴子和憨牛下了严令,屁大点小孩,钻进去找女人算怎么回事。
憨牛和猴子远比云峥想象的成熟,对这些事情好像早就见识过,和那些粗汉说起荤话来没有半点害羞的意思,也是,指望强盗窝里的少年郎纯洁,就像指望狼窝里的小狼不吃肉一样难以办到。
果然如同赖八所说的那样,草原上不一会就有黑色的小点快速的向山口接近,走进了才发现其中一个背上还背着一个小旗子,看来这位是属于官方的人士,朝赖八招招手意思就是跟着他走,别的牧民见到这位骑士,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即使身边的空马上拖着牛皮等货物,也没有要过来交易的意思。
云烨悄悄地观察着这些骑士,不一会就有了答案,这个是一个强大的部族才是,他们对牧民的约束是威严而有效的,自由散漫惯了的吐蕃人并不是一个喜欢遵守规矩的民族,否则,这个民族也不会分裂两百多年依然不能统一。
云烨终于有机会骑马了,这里的战马才是真正的战马,不像是矮个子的滇马小的就像驴子一样,如果骑在马上两脚能垂到地上,这样的马打死云峥也不会骑乘的,不够丢人钱,骑驴子也比骑着滇马威风。
汉地没有好马,这和汉人总喜欢性格温顺的阉马有关,据说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赤兔马就是一匹阉马,越是好的战马就被阉割越快,只有不好的战马才会逃脱被阉割的命运,所以上千年来战马的品质在不断地退化,最后就变成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东西。
以前在羌塘草原骑过马,所有云铮对骑马并不陌生,翻身就踩着马镫上了战马,猴子和憨牛因为踩错了脚,上了战马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脸朝着战马的屁股,惹得那些吐蕃人张着一嘴的白牙笑的快要从马上掉下来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
赖八当然不会告诉猴子和憨牛普朗时候个什么意思,谁被人家说成傻子都不会太高兴的,有了战马代步速度就快了许多,吐蕃人天生就是牲口的主人,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就能依靠口哨带着驮队前进了。
赖八一路上不停地向云峥介绍这里的情况,路过丘陵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帮着吐蕃强盗治病的事情当传奇讲给云峥听。
云峥的汗水都下来了,把人当牲口一样的治疗居然还能治好,这简直就是奇迹,他也不得不佩服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是如此的顽强。(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汉奸啊!
到了赖八所说的天湖,云峥才发现吐蕃人在交易这件事上是非常真诚的,碧波荡漾的天湖边上专门用木栅栏围出来一大片空地,专门作为驮队交易的地方。云峥甚至看到了雄壮的吐蕃武士在守卫这里,这样的待遇对一个商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了。
这一次用不着来把自己吹号,早就有牧人自己将牛角号吹得呜嘟嘟的响,这样的声音一站连一站的向草原深处传递过去。
当赖八将云峥当做自家的少主人介绍给纳西的时候,这个头人的管家给予了云峥极大地欢迎,深情地拥抱之后,就匆匆的向自家的主人禀报商队高层来访的消息。
云峥不着痕迹的往自己的鼻子里抹了一点苏合香,这种粘稠的液体立刻就散发出一种清冽的香味,刚才被纳西身上的味道熏得昏涨的脑袋立刻就清醒起来,这一次和吐蕃头人的见面非常的重要,自己需要保持足够的清醒。
吐蕃人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底层的牧民和农民非常的质朴,甚至可以说未曾开化,但是他们的社会精英阶层,却聪明的令人恐惧,后世遇到过那些转世的活佛,哪怕是最小的庙宇里的活佛,他们渊博的知识和独到的见解,往往让云峥叹为观止。
头人见到赖八的时候和蔼可亲,但是见云峥的时候却把排场摆了个十足,两排雄壮的武士排成人墙,挺胸腆肚的气势非凡。腰里面胡乱插着的刀子有的还故意露出半截,刀柄上繁杂的流苏随风飘拂威武的一塌糊涂,云峥执着的认为那些刀子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漫天的羊膻味,人一多,这种可怕的气场就让人无处躲藏。
不得不加大苏合香的用量,云峥必须承认,头人的这个下马威实在是太厉害了。
走进头人的大帐,这里的情形就更加的可怕,七八个穿着花衣服的女人围着头人唧唧喳喳的诉说着自己的要求。檀香烟袅袅的从香炉里升起。火塘上的酥油正在滚开,被油脂浸染的油光鉴亮的地毯无声的向云峥传达着雄鹰部的富足程度。
玛瑙,玳瑁都是佛宝,再配上圣洁的白银。就成了草原上的吐蕃人最最尊贵的首饰。武士只会把这些镶在武器上。而女人就会把它们弄得满身都是,
云峥承认她们脸上的高原红美丽而且阳光,但是当着自己自己主人的面。咯咯的笑着把手伸进自己的怀里,到处寻找东西真的合适么?
猴子和憨牛捧着两个红漆木盘,木盘上盖着红色的绸布,这就是云峥带给头人的礼物,茶砖这东西只有到明清时期才有的东西,被云峥现在就早早的拿了出来,原因就是茶叶这东西不好运输,而且松散,体积庞大根本就不好运输,后来云峥想起自己参观过羊洞楼茶庄,就胡乱的把茶叶用蒸汽蒸软了,然后用模子压成条状,这样一来一块一斤的茶砖比起松散的茶叶节省的地方简直不能相比,至于羊洞楼茶砖里那些富含营养的菌类自己的茶砖里有没有实在不是云峥能考虑的事情。
反正茶叶的体积缩小了,不太占地方这就成了,自己掰了一块尝了尝,那味道实在是不足以言说,一小块就能泡好多的茶叶水,想必这就足够了。
吐蕃属高寒地区,海拔都在三四千米以上,糌粑、奶类、酥油、牛羊肉是藏民的主食。在高寒地区,需要摄入含热量高的脂肪,但没有蔬菜,糌粑又燥热,过多的脂肪在人体内不易分解,而茶叶既能够分解脂肪,又防止燥热,所以吐蕃人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喝酥油茶的高原生活习惯,但藏区不产茶。
原本还有些忐忑,但是自从听说了赖八的手术过程之后,云峥一想到自己筛选扔掉的那些茶叶梗子就为自己如此的败家行为感到痛心。
洁白的绸布双手捧上,挂在不知所措的头人脖子上,他当然没见过这东西,这样高端大气的礼物是从八思巴传教之后才盛行的。
“尊贵的头人,这是仙女的飘带,祝您永远受到神灵的庇佑,它还象征着纯洁的友谊,是我献给您最好的礼物。”
头人摸着洁白的丝绸,却把目光盯向一个缩在角落里的人,急促的说了几句吐蕃话。
“主人,这位汉客在向您表达他无边的敬意,他说这条洁白的丝绸是仙女的飘带,祝福您永远受到神灵的庇佑。”坐在角落里人赶紧回了一句话。
虽然他说的是吐蕃话,云峥还是在第一时间里就发现这家伙是一个汉人,从他手势的比划上还能看的出来这家伙是一个读书人。
糟了,自从张元投靠党项李元昊受到重用之后,许多在科考场不得意的读书人就纷纷效仿,觉得自己满怀的报复无处施展,就主动向周围的野蛮人投效,希望自己的才能能够得到承认。
云峥眼睛里寒芒一闪而过,带着满脸的笑意拱手向角落里的人问道:“却不知先生以前在何处治学,有何文字?能在高远见到我祖鸿儒,实在是令晚生惊喜不已。”
“哦?你一介商贾,居然也是读书人,真是稀奇,老夫黄又廷,字善美,往事蹉跎不堪回首,不说也罢,如今乃是琼厚度大王的刀笔小吏,你从汉地来,应该知道规矩,草原上物资奇缺,该你赚取的利润自然随你赚取,但是,不得贪得无厌,蕃民淳朴,但是腰间的钢刀也利,莫要自误。”
“这是自然,在商言商,一分钱一分货这是古训,云氏商行童叟无欺,您既然到了雄鹰部,想必也有耳闻,小号的货物可有残次品,以次充好的事情更是闻所未闻吧?”
“老夫看过你们的货物,还过得去,汉地的交易也不过如此,虽然价格相差悬殊,考虑到你们艰难地贩运过程,也还算合理,保持住你的品性,雄鹰部财雄势大自然能让你财源滚滚。”
当那个叫做黄又廷的汉人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以后,云峥清晰地听到身后的憨牛和狗子惊讶地叫声“黄……”。
云峥反手一巴掌就抽在猴子的脑袋上,电光火石之间,云峥已经知道面前的这个汉人到底是谁了,这家伙想必就是元山上那个靠讲故事混饭吃的黄先生,这个时候拆穿他有百害而无一利。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