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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很久,又有砖石掉了下来,这一次,一个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来,紧接着探出来一颗乌漆吗黑的脑袋,只有满头的秀发和耳朵上的坠饰才能表明这是一颗妇人的脑袋。
整个人蠕动着从洞里钻了出来,凸凹有致的身材绝对不是区区一袭小衣能遮盖的住的,刚一上来就贪婪的大口呼吸,窝在洞里差一点被活活的憋死。
从包袱里拿出一袭粗布青衣,快速的换上,又将耳朵上的坠饰卸掉,找了一点烟灰将耳洞填上,脚上的绣花鞋也被她换成了一双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就狸猫一样的钻出了大门,瞅了一眼被黑灰覆盖的华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头山。
对满地的尸体她好像没有半点的不适应,整个身子贴着墙根快速的移动,她好像对路径非常的熟悉,三拐两拐就下了元山。
在走进松林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元山,元山依旧雄伟,白云围在山腰,只是物是人非罢了。手里握着一把短短的匕首,这个女子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黑松林。
或许是上苍保佑,或许是那些野兽都去了元山吃尸体,她平安的走出来黑松林,面前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蒸笼峡。
“蒸笼峡,蒸笼峡,苍鹰不顾,猛虎徘徊,人人都把这里当做生死险途,老娘倒要见识见识!”女子轻声的为自己打气,从包裹里拿出一点吃的填了肚子,又把自己带来的水囊灌满了清泉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终于迈开了她的脚步。
蚂蝗给了她最恐怖的折磨,等她走到清水泉边上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了,看到汩汩的从沙子里泛出的清泉,把自己的脑袋扎在水里,痛快的喝了一个够,她的水囊早就一滴水都不剩了。
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低头闻闻自己的衣衫,厌恶的皱皱眉头,四处观察一遍,就小心的把自己的双脚泡进水泉里,冰凉的泉水让她的暑气全消,终于经不住洗澡的诱惑,再一次观察了一遍四周的情形,就脱掉了身上的衣衫,美美的浸泡在泉水里,舒服的呻吟出来,泉水洗去了身上的烟火色,露出了凝脂一样的肌肤……
就在她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再泡一会的诱惑的时候,身子猛地一僵,轻启朱唇道:“如果您是一位登徒子,就该下水一会,如果您是一位正人君子,就该转身,这样贼目烁烁的盯着人家洗澡是为那般?”
身后的大石头上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道:“这怨不得我,我好好的在大石头上睡觉,有天仙翩然而至在这里沐浴,不管是作为登徒子还是作为正人君子,都没有理由放过这样的人间盛景。
那女子掩着胸口霍然转身看见对面的大石头上趴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头发只是随便的扎起来,从脖子上垂了下来,双手托着下巴,一双贼兮兮的大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书院的学子如今都变得这样下流吗?”见到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女子的心放下了一般,一双媚眼却在急速的扫视四周。
“不用担心,这里没别人,驮队在前面两里地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就是担心你走不出蒸笼峡,特意过来帮你一把的。”云峥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到泉水边上,捡起女子的衣衫远远地抛进了滚烫的热水泉里面去了。
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鸡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我的衣服做什么?”
“你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你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你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我是谁?如果不是我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你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你引来的?”
“是啊,你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他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我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将就着穿,没关系的,我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的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没人拦着你。”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操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你了,为了你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我问过他干嘛要这么做,,他说你是一个烈女,为你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阴曹路,担心你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我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我复仇?”
“千真万确,我估计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他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他!”
“暴殄天物,你这么美丽,而他是个脏道士,亏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我,我很有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你说的那个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马嫁给他有什么关系,愿意为我去报仇,愿意为陪我走一段阴曹路,这样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女人都应该死死地抓住,这样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绝了。
至于你?只不过是一只喔喔叫的小公鸡!”(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浮华
笑林背着长弓,稳稳的站在一棵松树的横枝上,这里是最好的伏击地点,狙击雄鹰王固然是为了那个义烈的女子,更多的却是为了云峥的计划,想要豆沙县完好无损,首先要做的就是让雄鹰部覆灭,而这里面最大的变数就是雄鹰王,只要除掉他,这个部族就会立刻被别的部族吞并。
彻底的断绝后患,这个计划才会完美,才不会有人认为吐蕃雄鹰部的覆灭和宋人有关,说起这些事情,笑林的心里就充满了悲哀,一个堂堂的大国,居然找不出多少敢战之士,能战之士,檀渊之盟在所有人的庆幸中降下来帷幕,却没有知道在蜀中,有一个落拓的道士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就嚎啕大哭,明明战胜了,却要给人家每年送去钱财,这是何道理?
难得见到一位敢玩弄异族虎狼的人,所以笑林才会甘愿被云峥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所驱驰,如今证明,云峥的计划是完美的吗,可行的,只要自己杀掉这个雄鹰王,就能为整件事情落下一个完美的帷幕。
吐蕃人来了,前面的哨探显得很是漫不经心,这一次徒劳无功,让每一个吐蕃武士都变得无精打采,回到天湖又会如何?那里已经变成了焦土,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莫达们的战利品。
前哨过去之后,紧接着过来的就是伤兵,笑林小心的隐藏好身子,免得被那些仰面朝天的伤兵们所发现。马后面拖着树枝扎成的爬犁,伤兵躺在上面,被崎岖的山路颠簸的咬牙切齿,而更多的伤兵躺在上面已经一动不动了。
自古以来战场上下来的重度伤患能活下来三成就算是老天照顾了,越是炎热的天气,死亡的人就越多,所以,吐蕃人喜欢在寒冷的日子里作战,不喜欢炎热的夏天。
雄鹰王在这两天里似乎苍老了很多,向来笔直的后背已经变得佝偻了。骑在马上。不住的点着脑袋,愤怒过后,疲倦和沮丧就像潮水一般向他席卷过来。
“不该相信那个汉家子的话,不该相信黄又廷的蛊惑。更不该在自己没有做好防护的情形下轻易地离开天湖。而最不该出现的事情就是轻敌。盘踞元山的不是宋国的军队,二十一些杀人如麻的强盗,低估了他们保卫自己家园的决心。这才是自己最大的失误。
猛然间,雄鹰王感到头皮发紧,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他历经多年战阵养成的警觉性,想都不想的就猛猛的把身子往战马的左侧倒去。
三支利箭呈品字形呼啸着向他扑了过来,而后才有弓弦的鸣响,勉强用右手上的臂盾格飞了一支箭,其余的两只箭却狠狠地插进了他的胸腹间,掉在地上的雄鹰王想要努力的看清楚到底是谁杀了自己,然而无论他怎样搜索,都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
一只脚还套在马镫里,身体被受惊的战马拖拽着在地上滑行,身后留下一道粗粗的红印……
“谁要害我?是谁?”
雄鹰王到死都不相信自己见到的那个谦卑的少年会是整件事情的谋主,他想到了黑水部,想到了花嘛部,想到了莫达们,甚至还想到了那个早年被自己驱逐的弟弟,唯一没有考虑的就是那个笑着说一切荣耀归于您,我伟大的雄鹰王这句话的少年……
豆沙寨再一次迎来了自己的节日,就在这一天,云大从吐蕃人那里弄到了一百多匹马,全是上好的战马,所有人都在夸赞云大的能干,这些马如果买给朝廷,不但能免除豆沙寨二十年的赋税劳役,更能换来一个官身,一个从八品的官身,这已经可以和刚刚升迁完毕的刘县丞比肩了。
刘县丞的现在看着云峥感觉到无比的畏惧,府衙过来的人在五沟和尚的带领下去了元山,回来之后没有多说话,但是从那些官员衙役们兴奋的表情就能看的出来,元山完蛋了。
府衙来的人只知道是吐蕃人凶狠的袭击了元山,却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云峥还是那个穿着青衣儒衫的无害少年,顶着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穿梭在官员们中间,谈笑风生,因为这些官员非常的喜欢云家的饭菜,战马的交割自然会有车架司的属官和云家交涉,三匹幼小的战马,他们特意给了天价,因为这样的马,最有可塑性,至于云峥自己买回的那匹小马,车架司的人齐齐的摇头,看云二欢喜的样子,这匹马只好留给云二当玩具。
刘县丞近水楼台先得月,抢先弄走了两匹好马,云家自己留了两匹,剩下的一股脑的给了车架司,这是车架司今年收到最大的一个战马群。
陆续到达豆沙寨的官员品级越来越高,当成都府的推官到达豆沙寨的时候,整个豆沙县的庆祝终于达到了最**。
有着三绺漂亮胡子的推官鲁清源不惜一切代价的命人将元山强盗的人头割回来,自己准备一一辨认,悍匪刘大巴对他的伤害简直就是致命的,鲁清源每天起床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自己父亲的牌位发誓,一定要拿着刘大巴的人都去坟上祭奠,这个执念几乎将他逼得快要疯了。
这里的功劳很多,随便抓一把就能让自己的考绩成为特优,想要回到东京汴梁城易如反掌,但是他的心思不在这上面,华马蜂和彭六子的人头虽然让他感到惊讶,却不能让他有丝毫的快意,随着面前的人头越来越少,鲁清源的心里就变得沉重了,难道说这个恶贼再一次逃脱了天罚?
猴子端来了清水请鲁清源净手,他无意中瞟了一眼鲁清源手里的画像,大着胆子说:“这个人死了!”
鲁清源手一松,刘大巴的画像就从手里滑落了下来,又迅速地捡起来,把画像放在猴子的面前说:“你见过此人?”
“刘大巴啊,听说他杀了大官,逃到了元山,想要抢俺家的牛,被俺和憨牛打死了,笑林道长说这个人头能让俺家少爷有一个大机缘,所以就把他的人头拿石灰腌制了,说是等我家少爷去成都府求学的时候就有人照应了。”
鲁清源的身子抖得厉害,旁边的老仆连忙扶住鲁清源,大声的对猴子说:“快去拿人头,能照顾你家少爷的就是我家老爷。”
猴子把盆子一扔就连蹦带窜的去竹楼里拿人头,当人头被憨牛揪着头发粗暴的放在鲁清源的面前的时候,只听他惨叫一声:“恶贼!你也有今日!”
吼完这句话整个人就直挺挺的昏了过去。
老仆拿清水扑在鲁清源的面颊上,只听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整个人立刻就清醒了过来,一咕噜坐了起来拿起拳头就打刘大巴的人头,面目狰狞,那里还有半分刚才那种儒雅飘逸的气质,成都府的官员都知道这件事对鲁清源的刺激有多大,也就不做声,总要等他平静下来才好安慰一番。
两只手上传来的剧痛终于把他从癫狂的状态里拉了出来,看着两只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手,鲁清源竟然觉得痛快之极。
“好孩子,打死了恶贼,侯伯,赏,重赏!”老家人立刻就从怀里掏出两张交子笑着给了猴子和憨牛一人一张,这是十贯的交子,确实算得上重赏。
侯伯见猴子和憨牛高兴地收起了交子,自己也高兴,又从夹袋里拿出一封具贴,交给猴子说:“你家少爷日后如果到了成都府,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向我家老爷求助。”
猴子接过具贴,谢过老管家,跳着向云峥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叫:“少爷,少爷,你可以去成都府进学了!”
猴子纯真的模样,惹得鲁清源和其余的官员无不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云峥规规矩矩的向鲁清源致谢,并且热情的邀请这些官员去自己家里进餐,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给成都府下来的官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尤其是鲁清源,看到云家虽然简陋,但是却收拾的一尘不染,装茶的器具也非常的洁净,心中就多了几分欢喜,抬头看见那条爬在梁柱上的看家蛇笑着说:“还真的是青龙绕柱啊!”
上官已经开始称赞,别的官员自然赞不绝口,等到腊肉将饭食送上来之后,鲁清源吃了一口羊汤,咦了一声,又仔细品尝了一口才对别的官员说:“莫要小看这碗羊汤,本官在皇宫吃到的烧尾宴也不过如此。”
腊肉很不明白,一群大官,吃光了自家的满满一锅羊汤,不过她很快就高兴起来了,因为她收到了很多的赏赐,以至于走路的时候都会叮叮当当的作响。
刘县丞抬头看着那条看家蛇,他的感触就和鲁清源大不相同,鲁清源只是随口夸赞一下,但是 那条看家蛇似乎真的慢慢长出角来。
”老天爷,这些人要是知道是这个少年人用计杀光了元山的盗匪会有怎样的惊诧,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少年去了草原一趟,就让一个有一千多名猛士的吐蕃大族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彻底的消失,不知朝野会有怎样的震荡。
回头看到云峥一副纯洁少年人的模样接受鲁清源的考校,一股寒意就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皇天爷爷啊,豆沙县到底出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啊?
原来东华门唱名就是给这样的人物准备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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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爱情和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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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娘慵懒的伸了一下腰,觉得全身上下都酸困不已,也是,不管是谁昏天黑地的连续睡了三天之后,都会感到酸困的。
外面很热闹,花娘将窗户推开一道缝隙偷偷的往外看,外面的人果然很多,还有许多穿着官服的人非常文雅的端着茶杯臧否面前的青山,那只小公鸡带着最虚伪的笑容,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崇拜的看着那些官人谈论。
只要有人的杯子空了,他就会非常狗腿的帮着人家添满,动作行云流水舒畅之极,一看就是一个喜欢拍马屁的。
腊肉小姑娘走了进来,端着一大盆清水,看样子是准备拿给自己洗漱用的,没有柳枝?只有一个白色的小刷子,花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
好在腊肉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闺女,将青盐末子洒在牙刷上,呲着牙虚空比划了两下,花娘立刻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
“古里古怪的。”
稍微评价了一下就含了一口清水开始刷牙,确实比柳枝好用,花娘洗完了脸,腊肉也清理好了屋子,红漆马桶都已经洗刷干净了。
花娘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