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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有赵朔的妻子幸免于难,因为她是晋成公之姊,在宫中避祸。朔妻身怀六甲,如果生男,则是赵氏不灭。因此,保全和绝灭赵氏的两方,都盯住了这个尚未出生的遗腹子。
此时,公孙杵臼见到程婴,问程婴为什么没有为朋友殉难,程婴说:“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
这时程婴已抱定殉难的决心,但是把保全赵氏后代放在首位。二人心意相通,遂为救援赵氏后代结成生死之交。
不久。赵朔妻产下一个男孩。
屠岸贾风闻后,带人到宫中搜索。赵朔妻把婴儿藏在裤子里面,又幸亏婴儿没有啼哭,才躲过了搜捕。
为寻万全之策程婴找到公孙杵臼商量办法,公孙杵臼提出一个问题,个人一死难呢,还是扶持孤儿难?程婴回答,个人一死容易,扶持孤儿难。于是。公孙杵臼说出一番计划,请程婴看在赵朔对他的深情厚谊的份上,担当起扶持孤儿的艰难事业,杵臼自己则选择的是先去赴死。
计划已完,他俩花钱买了穷苦人家的孩子包上华贵的襁褓,带到山里藏了起来。(有人说是程婴自己的儿子,孑与觉得这不可能!他有足够的时间找一个替身。)
然后程婴出来自首,说只要给他千金他就说出赵氏孤儿的藏身之处。告密获准。程婴带着人去捉拿公孙杵臼和那个婴儿。
公孙杵臼见了程婴,装得义愤填膺。大骂他是无耻小人,既不能为朋友死难,还要出卖朋友的遗孤。
然后大呼:“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求把他一个人杀了,让婴儿活下来。公孙杵臼的要求未被应允,他和那个婴儿都被杀了。
程婴和公孙杵臼的调包计成功,人们都以为赵氏最后一脉已被斩断。那些附和屠岸贾的人都很高兴,以为从此再不会有人找他们复仇。程婴背着卖友的恶名,忍辱偷生,设法把真正的赵氏孤儿带到了山里,隐姓埋名。抚养他成人。
15年以后,知情人韩厥利用机会,劝说晋景公勿绝赵氏宗祀。景公问赵氏是否还有后人,韩厥提起程婴保护的赵氏孤儿。于是孤儿被召入宫中。孤儿此时已是少年,名叫赵武,景公命赵武见群臣,宣布为赵氏之后,并使复位,重为晋国大族,列为卿士。程婴、赵武带人攻杀屠岸贾,诛其全族。
赵武20岁那年,举行冠礼,标志着进入成年。程婴觉得自己已经完成夙愿,就与赵武等人告别,要实现他殉难的初衷,以及了却对公孙杵臼早死的歉疚心情。
他其实也是以一死表明心迹,证明自己苟活于世,决没有丝毫为个人考虑的意思。赵武啼泣顿首劝阻,终不济事,程婴还是自杀了。
这个故事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殉葬的冲动,一个人如果能有这样的两个朋友,简直就是人世间最大的幸运儿,即便赵朔已经死了,他有这样的两个朋友,就算是死了也是非常值得的。
陈琳的故事其实和程婴是有一拼的,狸猫换太子一事至今还是大宋朝一个根本就不能提起的禁忌。
虽然官方的描述中,有因有果整件事平淡无奇,但是身为故事主角的陈琳非常的清楚其中的凶险。
如果他和皇帝不是经历了让人想象不到的磨难,他如何能够以一个奴才的身份,获得皇帝发自内心的尊敬?
因此他不求什么荣华富贵,只求自己能够把自己平生做过的最伟大的一件事情做的完美,现在就差最后一项了,也就是自杀!证明自己不是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目的才去帮皇帝的,完全是处于一片忠心。
这事听起来很是荒唐,但是老陈琳之所以坚强的活到现在就是在等自杀的那一刻,如果他寿终正寝,对他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对于这样一个死脑筋的老不死,你拿什么办法用在他身上都不合适,他才是皇帝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最忠诚的奴才。
赵祯相信只要陈琳在云峥的身边当监军使,云峥无论心里有什么不臣想法都是没办法完成的,普天之下,无人能够收买陈琳,不仅皇帝是这样的认为的,就连云峥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这些年见过的变态太多了,包拯临死前的一击,让云峥几乎魂飞魄散,一瞬间就把云峥对传世名臣的好印象全部都给毁灭掉了。
青谊结鬼章的自杀,把云峥最后一点关于友情的梦想也给糟蹋的干干净净。
因此,如今在面对陈琳这样的变态,他已经能够很自然的面对了,既然这个人收买不了,威胁不了,利诱不了,那就干脆实打实的交往算了,如果这时候弄出什么不和谐的动静来,对北伐没有半点的好处。
四路大军中,自己这一路大军的责任最重,其余的三路大军不过是负责全面推进而已,而自己这一路大军却要负责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甚至一路上还要斩关夺将,像一把尖刀一样把燕云十六州从蔚州分割成两个战区,让辽军东西两军不能呼应。
给陈琳讲完京西军所有的安排之后,云峥敲着兰州的地形图对陈琳道:“这里是关键啊,如果富弼的大队骑兵不能从兰州转道河东,对我们来说,战争的进程就会缓慢很多。
没藏讹庞之所以会把李清统御的骇胡儿派来兰州城,其实他也看到了兰州城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把李清这个西夏太后的面首打发的远远地,另一方面,也能给我们顺利的调兵去辽国制造人为地障碍。”
陈琳把目光移开地图,缓缓地道:“如果老夫也加派一些人手去兰州,不知能否与大将军在兰州的部属联合剿灭骇胡儿?”
云峥摇头道:“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能把骇胡儿给干掉,一旦骇胡儿被消灭了,兰州以北的西夏军队就会打着复仇的旗号再一次兵进兰州。
然后我们再一次剿灭,西夏人再派军队,这样一来就会形成没完没了的局部战争,没藏讹庞只需要用很少的一部分兵力,就能把我们的力量牢牢地拖在兰州城,让富弼的大军不能顺利的去辽国,同时,有他们的大军在一边,富弼也不敢轻易地抛弃青塘,率领大部队去辽国参战。
一旦没藏讹庞顺利的完成了弑君,独揽了西夏的大权,到时候他就会顺理成章的要求和大宋一起瓜分辽国,或者向辽国讨要巨额的财富和土地,然后和辽国联合一起来对付大宋。
不管哪一种计谋得逞,他都已经算是赢得了这场局部战争的胜利。所以啊,兰州城在整个战场上,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陈琳皱眉道:“计将安出?”
云峥笑道:“骇胡儿必然是要消灭掉的,否则这就是一个死结根本就无法解开。”
“怎么杀?谁去杀?”
“咱们宋人自然是不成的,当然只有西夏人自己去杀才成。”
陈琳瞅了云峥一眼道:“很难啊!”
云峥嘿嘿笑道:“我有一个不错的属下在兰州,还有一个脚底流脓的坏蛋也在兰州,现在他们两人绑在一块了,既然他们给了我这个主意,说明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我们静观其变就好。
如果事成,我们就按照计划来进兵,如果事情不成,只好用蛮横的办法硬从西夏人的虎口里开出一条东进的道路出来。
时间我们还有一点的,可以试一下。”
“既然大将军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老夫能作什么?”
云峥看着陈琳道:“我一旦开始作战,就会忘记自己后背的防御,监军使,我的后背就交给你了,请不要让我受不需要承受的伤害!”(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第六十二章春哥儿的用人之道
“你说对付骇胡儿不用我们出面?”
“就你一个大肚婆带着百十个臭鱼烂虾能把人家骇胡儿怎么样?用脚底板想都知道云峥为什么会把你安在这里了,无非就是想让你帮他盯着兰州城的变化而已。
你最多不过是一个眼线而已,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就因为兰州城太重要,云峥才会把我送过来。”
春哥儿回头瞅瞅趴在身边的老婆,咬着牙道:“兰州城重要个屁,这是一个注定要被毁掉的烂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出关和西去青塘的咽喉,云峥的目光绝对不会在这里停留一瞬间。
人家大人物相互争斗,你一个大肚婆往里面掺乎什么?”
小蛮得意的摸摸自己的肚皮道:“大肚婆用不着有其余的本事,女人嘛,只要能生就是大本事。”
瞅着远处驼城进进出出的胡人,春哥儿叹口气道:“其实我知道你是为什么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硬硬的挨过五年的。”
小蛮笑道:“还不是因为有你。”
春哥儿苦笑道:“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自己知道,排在孩子们的后面我无话可说,甚至有些窃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排在云峥后面就让我很受伤啊。”
小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冷着一张脸道:“你是说我不守妇道?”
春哥儿摇摇头道:“别人可能会胡说八道说你招蜂引蝶,我是你夫君我如何会不知道你是如何的讨厌那些男人,你的性子清冷,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差事,你定然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妻子。
同样的,也就是因为我是你夫君。所以我知道你最开始的时候喜欢上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云峥!”
“你放屁!”小蛮的一张俏脸有些发白。
春哥儿拿手摸摸小蛮的脸蛋,却被小蛮一巴掌给打落了,讪讪的收回爪子,春哥儿无所谓的道:“你即便是再聪明小心,也没有可能瞒过我这个枕边人的。
你在兰州城总共喝醉过四回。其中两次你都是在无意识中喊了云峥的名字。你知道的,我一向警醒,不会听错的。”
见小蛮的脸色愈发的苍白春哥儿笑道:“其实我应该感到庆幸,你只不过呼唤了云峥两次而已,以后的日子里你呼唤的更多的是我们的孩子,喝醉的时候还在念叨着大林子是不是盖好了被子。
我说不上我到底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完完整整的得到过好东西,落到老婆这事上也一样!
只要是我的东西我从来都不会放弃,在南风馆的时候连一个干饼都不愿意放过的人。怎么可能会放过你。”
小蛮怔怔的瞅着春哥儿道:“我和云峥之间没有私情,我发过誓不给别人当小妾的。”
春哥儿点点头重新抓住小蛮的小手道:“你是一个骄傲的女人,而云峥在这件事情上做的也非常的地道,没有强迫你成为他的女人,否则,他就是我的一世之敌!”
看着春哥儿咬牙切齿的模样,小蛮心底温柔却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抽出自己的手拍拍春哥儿的脑袋笑道:“别发痴了。也就是你把我看得像珍宝一样,至于别人只会把我看成争胜的工具。”
“那是云峥自己眼瞎。你好不好的我自己知道,知道不,当初听见你喊云峥的名字,我差点疯掉,为了把你留在身边,我不惜一连吃了一个月的春药……”
小蛮面孔终于恢复了红润。探手扭住春哥儿肋下的软肉用力的扭着:“怪不得你那一段时间时间说自己阳亢,一个多月我们都没有开店……”
春哥儿早就熟悉了小蛮掐人的手法,不但不在乎,反而眼睛发直的淫笑道:“那一个月我们就待在床上很少下来过……哈哈,虽说身体虚的厉害。却蛮有成就感的。
当时我就在想,得不到你的心,先把你彻底的弄成我的人,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跑了,我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总算不是很吃亏!”
小蛮忽然停下那只扭春哥儿软肉的手奇怪的道:“不对,以你的性子即便是又发现,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更加不会在这个当口踢爆这件事,能告诉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你的计划太过冒险,我们就立刻离开,我已经离开云家了,帮他是情谊,不帮他是道理,如果是为了报恩就把自己的丈夫赔上,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合适。”
春哥儿听了小蛮这句话,猛地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在小蛮脸上啃了几口道:“有你这句话,我们就帮云峥把兰州城的事情办得完美无缺,然后无牵无挂的离开西北,去江南采莲子去。”
小蛮眼看着春哥儿从地上一跃而起,朝她挥挥手就一溜烟的向一个小山的缺口狂奔而去……
红鹰是一个地道的西北汉子,性情憨厚,为人耿直,认准一个道理之后就会百折不回……重要的是此人力大无穷。
春哥儿最喜欢找这样的人当手下,师父曾经说过,主人的心性一定是要卑鄙的,而且越卑鄙越好,否则无法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
至于手下,却一定要善良,一定要憨厚,一定要懂得感恩并且能够向主人奉献自己的忠诚。
也只有这样的属下,危难的时候才能托付性命,逃命的时候扔出去抵挡一下追兵,需要灭口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办到,而且背叛的危机可以降低到忽略不计的地步。
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荡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第六十三章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