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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5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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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收复燕云,封桩库空了,南七北六十三座常平仓空了,西北地五年未曾缴税暗中积蓄起来的钱粮也空了,陛下甚至连内府积存也拿出来了。

    难道说这些债务就一定要我大宋本土的百姓来承担?一石三鸟之计为何不用?

    这把火必须烧起来,烧的越大,毁掉的草木就越多,我们来年种植庄稼的时候地力就越是肥沃。

    现在全大宋都盯着燕云十六州,如果收复燕云给国内的百姓带不来实际的利益,他们就会看轻这片重要的土地。”(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一得一失

    不管是奸臣也好,忠臣也罢,他们首先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叫做官员,何谓官员?官员就是天下百姓的代言人,虽然这个代言人不是自己选出来的,而是读书读出来的。

    奸臣即便是再奸,他也必须在某些时候替百姓说话,或者说是替皇朝说话,只有这样,他的言行才符合他的官员身份。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奸臣这种人就是屁事不干,整天谋算着陷害忠良或者中饱私囊,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的官员身份,注定了他必须要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的职责中去。只剩下的一小部分精力拿来构陷和贪渎!

    如果一个奸臣连自己的本职岗位都不能胜任,那种人就不叫奸臣,叫做庸官,这样的庸官,如果上司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的话,他的官职无论如何也当不了几年的。

    凡是奸臣,基本上都是见识卓绝的枭雄,这种人不论丢到那里去,都是人中豪杰。

    奸臣就是把心眼不往正处使用的聪明人。

    李常介于两者之间,他算不上一个纯粹的奸臣,当然也算不上一个忠臣,他的利益点在自己的家族身上,而不是在国家身上。

    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出现利益纠葛的时候,他必然是舍弃国家而保存家族,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利益高度统一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少有的干臣,他忠于自己的祖先,却不愿意为整个华夏一族抛头颅洒热血。

    对于这样的人,云峥其实是持赞赏态度的,这样私德有亏的真小人,似乎比那些伪君子看起来要招人喜欢,至少他活的很真实。

    每个人从本心上来说都是自私的。这没什么好争辩的,李常只不过是犯了一个把一部分人的利益凌驾于另外一部分人之上的小错误。

    这样的错误我们每天都在犯,从卖包子的小贩到皇帝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所以,李常可以在云峥面前把这这番利己主义的话说的慷慨激昂,理所当然。

    云峥当然不会去批判李常。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去批判,至少这家伙收养了一个小女婴,可以预期的是,这个小女婴以后的生活一定会非常的完美,李常一定会拿出比疼爱自己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爱心去照顾这个小女婴,因为,对李常来说,良心发现这种事情实在是过于稀罕了,比生孩子还要难得多。

    有过同样经历的李清。这时候就觉得天塌地陷了,他的良心被八牛弩给撕开了,断裂成两截的身体,无论李清多么用力的想要弥合在一起,也无济于事,那个女人就那样倒在地上,一半身子在李清的怀里,另外一半身子掉在沙地上。只有内脏纠缠在一起……

    突如其来的袭击依旧在继续,发动突然袭击的宋军蝗虫一般的从两边的灌木丛里涌出来。在他们出现之前,火药弹已经疯狂的肆虐过一次了,泼喜军的前锋如同一群被开水浇过的蚂蚁死的死伤的伤。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努力地把李清推下骆驼,死在八牛弩之下的应该是李清……

    种諤赌上自己所有的勇气发起的致命一击,确实给了正在行军的西夏人迎头一棒。

    按照宋军的作战原则,所有的宋军都在第一时间向战场输送最猛烈的火力覆盖。八牛弩,弩炮,火药弹,燃烧弹,强弩。每一种武器都在疯狂的运作,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在第一时间给西夏人最惨痛的伤害,并且迅速的击垮西夏人想要反抗的勇气。

    李清非常倚重的八牛弩和弩炮在第一时间就被宋军的火器摧毁的差不多了,战场上到处都散落着李清花了大价钱弄来的远程武器残片。

    李清得努力白费了,那个女人的眼睛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生命已经消失很久了,没了生命的尸体对于李清来说不过是一堆将要腐烂的肉块。

    他丢掉了女人的尸体,怒吼着站了起来,抽出自己的长刀,嘶吼一声就向滚滚而来的宋军发起了反冲锋。

    这是泼喜军在受到攻击之后一炷香的时间里,李清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原本站在他身后绝望的看着宋军杀过来的旗手见将军开始冲锋了,就摇晃着李清的大旗,跟着冲锋。

    残存的西夏人被将军的举动鼓舞的如同野兽一般疯狂,嗷嗷的大喊着跟随在李清的身后向宋军反扑。

    李清手上的盾牌已经扎满了弩箭,他的左面肩膀甚至还插着一支弩箭,不过他似乎不是很在乎,眼睛中没有任何的神色,冰冷的就像是两粒寒冰,他的身体按照战士的本能在躲避,翻滚,攻击,唯独没有任何要退避的意思。

    盾牌砸翻了冲过来的一个宋兵,躲开刺过来的长枪,长刀斩在宋军的脖子上,却没有把头砍下来,李清不会做任何浪费力气的举动,杀死人就好,没必要连脑袋一起砍下来。

    肋下夹住那杆长枪,转身横扫之下,挑开了另外一个宋军的咽喉,长刀化作闪电飞刺进了一个手持强弩的宋军胸口,此时,长枪正好握在手中,随着他突刺的身形向前冲锋。

    踢飞了一枚正在冒火的火药弹,枪尖上扎着一个宋军,那个宋军被长枪上传来的巨大力道推的连连后退,直到长枪贯穿了他的身体,他才跪倒在地上困住了李清的长枪。

    一枚粗大的弩枪呼啸着从远处飞过来,对于这种声音,李清有着刻骨铭心的认知,横跨一步躲开弩枪,抛弃了手里的长枪,从尸体上捡起一柄连枷,带着倒刺的铁甲肘部重重的轰击在一个宋军的面部。

    连枷前面的铁球带着尖啸声砸在人的**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响声,被连枷击中的宋军如同被攻城锤轰击过一样,胸口塌陷了下去,鲜血活着碎裂的内脏一起从嘴里喷涌而出。

    一枚链子锤从左侧悄无声息的飞了过来,来不及扭转身形的李清,只能轻微微的侧一下身体,链子锤砸在他的肩头,将护肩的铁甲兽头砸的粉碎,李清闷哼一声,鼻孔里流出两绺发黑的血水。

    转过头去狠狠的看着那个突施暗算的宋军,那个突袭得手的宋军见李清看着自己,想都不想的转身就走,这员西夏猛将已经是瓮中之鳖,自己没有必要冒险继续攻击,只需要把他引到自己同袍最多的地方,他自然会死在乱箭之下。

    李清的旗手已经少了一根胳膊,大旗也不知道去了那里,不过他的手里牵着一匹战马,此时的西夏人因为主帅的不作为,失去了先机,如今正在各自为战,泼喜军的覆亡就在眼前,旗手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在同伴的帮助下来到李清的身边,把缰绳塞给了李清大吼道:“将军,快走啊!”

    李清冷漠的瞅了一眼垂死的旗手,抓着缰绳翻身上马,反手从尸体上取过一柄立着的长枪,他准备继续去追击那个伤了他的宋军。

    旗手将手里的短刀刺在战马的屁股上,来不及调整方向的李清就被战马驮着落荒而逃,跑的很狼狈,无论他如何的想要把战马的脑袋扭向正确的方向,那匹发狂的战马依旧扭着头本能的向没有人的地方狂奔。

    在白土台上的种諤没有理睬那些四散奔逃的西夏人,在没有粮秣的情况下,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继续活下去的本钱。

    他在意的是泼喜军身后押送的庞大奴隶群,这一战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阻截西夏人继续向西北运送辽国奴隶。

    既然作战目的已经达到,三两个逃兵不足为虑。

    一想到张北燕子城已经被自己奇袭拿下,种諤的心中就充满了得意之情,谁说西军比不上京西军了?(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第七十一章兔死狐悲

    败敌杀将历来是军功簿上最耀眼的一颗明珠,如今,敌人已经败亡,种諤对于没能杀将感到万分的惋惜。

    云峥之所以会力压大宋所有将军成为第一名将,最要命的一点就是他总能败军杀将,从侬智高开始,直到萧打虎,败在他手里的西夏,辽国名将不计其数,以至于连狄青的战功都无法与他相媲美。

    种諤对于这一次没能杀死或者活捉泼喜军主将李清有着很深的挫败感,这一场伏击战,是自己精心安排的伏击,大军在两天前就已经悄悄的埋伏在两边,为了能捕获大鱼,他甚至放走了为数很多的西夏人和辽人奴隶。

    如今,战况依旧不能让他满意,想当初,李清不过是云峥剑下的游魂而已,如今,就是这个游魂,竟然从自己精心布置的圈套中逃脱了,这让他如何能够心甘?

    对于自己放弃成为云峥后军,来到张北草原上堵截西夏人,种諤心中没有半点的不安,因为这样的举动出自于整个西军,不论是固守大宋和西夏边境的富弼,还是杨文广,亦或是远在河间府外围与辽皇作战的狄青,都对自己的行动保持了缄默。

    不说,事实上就是同意,同样都是为国杀敌,谁能有错呢?云峥既然有本事攻克云内州,那么,也就有本事与狄帅两面夹攻拿下燕州。

    很明显,燕州是云峥的禁脔,这个霸道的家伙不会允许任何人去碰燕州的,他想用燕州换一个王爵,这在大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在种諤看来,燕州之地已经过于拥挤了,云峥的二十六万大军。狄青的四十三万大军,再加上辽皇近八十万的大军,已然把小小的燕州挤得水泄不通,自己干嘛要带着十五万大军去那里添乱?

    打仗的时候,并非手中的军队越多越好,而是越精锐越好。云峥手中兵力虽然比不上狄帅多,但是他手里的大军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而且大部分将领都是他惯用的手下,自己去了只会给云峥的调派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耶律信是一个好人,在皮山拖住了没藏讹庞,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伏击泼喜军的条件。

    听说为了拖住没藏讹庞,他已经损失惨重了。

    种諤来到张北草原,是来作战的,也是来发财的。泼喜军守备着西夏人从辽人那里搜刮来的巨量财富,和人口。

    人口这东西大宋从来都不缺,如今陛下已经颁布了旨意不允许异族人在大宋城关置业,自己要这些辽人奴隶几乎没有任何的用处。

    杀掉自然是最恰当的做法,一来可以严重的削弱辽国的实力,另外一面,这些人也不能去西北壮大西夏的国力。

    但是谈到杀人,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问题。如果是降兵,种諤并不在乎杀死多少。可是,这些人都是辽国的百姓,瞅着他们凄凄惨惨的缩成一团不住的哀求饶命的模样,能下得去杀手的人不多。

    种諤不是没有杀过辽国的牧民,甚至在大宋这些将军之中,就数他杀的辽国牧民最多。这些年青涧城外的西夏人,以及黑木岭外面的辽人,都是他狩猎的对象。

    如今那两片地方已经没有了多少人烟了,虽说都是很好的牧场,牧人宁愿把牛羊赶去荒芜的地方也不愿意来到这里。

    以前的时候。这种无奈的感觉是属于宋人的,辽人会打草谷,西夏人有擒生军,遇到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如今,天地终于倒转了,种諤想要派人去清乡,大军至少要跑三天才能偶尔遇到一些人。

    处理完西夏人之后,宋人冷漠的拿走了所有能够拿走的财富,只留下二十余万辽人奴隶恐惧的看着遍地的西夏人尸体,绝望的留在草原上……

    “修之,你不用为这些辽人担心,这些人在我们看来都是累赘,在西夏人和辽人眼中,都是宝贝。

    耶律信想借助我们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同样的我们也能借助辽人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

    就好比两条狗在争夺一根骨头,我们啃干净了骨头上的肉,把骨头丢在原地,依旧会让那两条狗厮杀的死去活来。”

    种諤军中同样有监军的存在,不过他军中的监军不是宦官,而是来自东台的御史何酬!

    这位老夫子对军事也是一窍不通,不过好在他也不会主动过问军事,但是只要遇到自己看不懂的事情,这位老夫子必定是要问个水落石出的。

    何酬笑道:“天兵到处,敌酋望风而逃,至今都未见没藏讹庞的踪影,种帅,老夫问你,如今我军士气正旺,何时能与没藏讹庞激战一场?老夫曾听云帅说过,当世敌酋当以没藏讹庞为首。”

    种諤正色道:“修之兄,如果我有选择,永远都不愿意和没藏讹庞此人正面交锋。

    庆历二年,老夫正是年轻力壮之时,当时在家父帐下充任裨将,横山一战,家父六千精锐对阵没藏讹庞两千骑兵,那一战,种某自认为已经做了能做的一且,但是战局依旧呈现了一面倒的局面,如果不是当地的羌人受我父亲大恩,在我们即将败亡的时候来援,种某恐怕活不到现在。

    老夫至今都记得那些骑兵的恐怖,他们动如雷霆,静若磐石,只要开始发动攻击,就如同巨浪一般无休无止……”

    何酬笑道:“庆历八年以前的战事不足为现今的大宋军队做注脚,自从庆历八年之后,火药出现,我大宋的军队南征北讨再无败绩。”

    种諤大笑道:“确实如此,这也是云峥为何号称大宋军神,全军将士无一人出言反对的原因。

    当初他为了他老婆炸飞了乘烟观,此事如今人尽皆知,但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他当初不该炸,就连先帝都把此事模糊处理了,以至于现今此事被当做美谈传扬天下。

    这都是火药的功绩啊!”

    军中主帅说笑着并辔而行,军卒们也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的物资沿着草原上的古道向燕子城进发。

    八月的张北草原美不胜收,大军缴获的羊群如同白云一般的在草丛中穿行,斥候的骏马奔腾,时而爬上高岗,时而大声的吆喝着驱赶着草丛中野兽四处狂奔。

    此时正是天高气爽之时,芳草如茵,远处山峰如簇,碧水潺潺,虽是七月酷暑之时,在这里即可享受清凉的消暑之感。

    微风拂面而过,清凉之感让种諤与何酬很快就消除了疲劳。

    环顾四周,在茂密的绿草甸子上,点缀着星星般的野花。大片的白桦林,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漏下斑斑点点的光影。美丽的闪电河如玉带环绕,静静地流过身边。牛群、马群、羊群群栖觅食,西军粗犷的歌声和清脆的长鞭声,融合着悦耳动听的鸟声,更给朴实的草原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种諤忽然用马鞭指着远处的野狐岭道:“修之兄,我当在此建立一座城关!”

    何酬笑道:“老夫只听说和尚,道士会穷搜天下美景,择其灵气充裕之地建造寺院道观,从而想要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种帅想在这里建造城关所为何来?

    此地山不算高,地域也算不得宽广,更加算不得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仅仅是为了贪恋这里的美景,老夫不认为有在这里建造城关的必要。”

    种諤笑道:“迟早会用得上的,修之就权当我是为了一己之私想要在这里落地生根才要建造城关。”

    何酬大笑道:“云侯将要远走海外,种帅难道也要在此手执牧羊鞭终老此地不成?”(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第七十二章恶毒的报复

    种谔想要留在这里的想法不过是心血来潮而已,这是所有人都在犯的一种通病,喜欢收集美的,好的东西。

    土地这东西不是物品,美人可以随时放在身边把玩,一张地契不足以完全证明这片土地就是你的,只有把房子建造在上面,整日里守着土地,才有可能被其余的势力认为这是你的东西,当然,这需要非常雄厚的实力做为后盾。

    老虎,狮子,熊一类的猛兽会把气味留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气味来告诉也想要这片土地的猛兽,这里是有主的地方,如果不想战斗就快些离开。

    青涧城才是种谔的老窝,环州才是种谔的家园,他的祖辈就已经把气味留在那里了,容不得种谔抛弃祖产,来到这里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梁园虽美却不是久留之地!

    这就是种谔最后发出的一声感慨。

    随父亲出征的种建淮见父亲多少有些失望,遂大声道:“父亲,如果您允许,就让孩儿来这里建城池吧。

    当年祖父建造了青涧城,使的西夏狗不敢轻易过忘川,爹爹在横山建成横山城,让我大宋向西方拓地三百里,如果孩儿在野狐岭建城,定会让辽国胡虏不敢侧目南方。”

    何酬鼓掌大笑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种谔莞尔一笑,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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