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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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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下山

是谁?是高驰。简旭手脚软,典型的叶公好龙,不是想着见高驰吗,如今人家真的来了,却吓的半死,他怕的是那老独昨天还说要把自己送给人家,这下高驰来了,是不是他们约好的。并且高驰身边还有一群人,为的正是那在大德楼遇见的莫可行,他们两个怎会凑到一起?

高驰在那里咯咯的笑,像一只被公鸡亲昵的母鸡。

“太子殿下,别来无恙。”

简旭呵呵一笑,语气友好的说道:“无恙无恙,高公公也好吧。”

高驰道:“托福,很好。”

屋门打开,忽听风带斗篷的声响,老独从里面窜出,又是那种面无表情的模样,冷冷的看着高驰,突然的现了高驰身边的莫可行,立即狂怒,挥掌便上,莫可行也不示弱,啊啊的大声喊叫冲了上来,高驰急忙跳到两个人中间,分开他们。他朝老独说道:“前辈息怒,莫庄主是自己人。”

老独怒道:“我和他势不两立,那日在大德楼暗算我,若非有事缠身,我早已去杀了这个小儿。”

莫可行嘴也不闲着,说道:“若非你十年之前毁我,焉有大德楼之事,这只手就是我一生的耻辱。”他说着举起右手,简旭才现莫可行的右手五个手指已经齐齐截断,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手掌。

老独道:“若不是你为非作歹,我怎会断你手指。”

两个人你来我往的毫不相让,高驰用手一摆说道:“两位,给咱家个面子,都歇着吧,听我讲几句。”

两个人不再言语,高驰对老独说道:“前辈,我今日偕莫庄主前来,就是为了把此事化解,莫庄主是很有诚意的,还请大家平息下怒气,过去的事情都是误会,既往不咎。”

老独把脑袋扭在一边,不做声,高驰给莫可行使个眼色,莫可行会意,把怒气擦干净,笑顿时堆满了一脸,变化之快,让简旭暗叹:“他可真是一个老戏骨。”

莫可行对老独说道:“老兄,多年不见依旧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今日莫某前来就是给老兄赔礼的,那日在大德楼之事,是个误会,还请老兄原谅则个。”

老独见那莫可行给自己赔礼,视若无睹,依旧不言语,高驰在一边打圆场:“前辈,几十岁的人了,该放下的都放下吧。”

老独哼了一声,根本不拿正眼去看莫可行,新仇旧怨,怎能说放下就放下,莫可行知道老独的个性,认准的事情,很难改变,他来到老独面前,一咬牙,说道:“给哥哥赔礼了。”说着撩起衣袍就要跪下去,老独一惊,没料到莫可行会如此,单手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提起,说道:“响当当的莫庄主怎会变得如此婆婆妈妈。”

高驰又过来为莫可行说项。

简旭一见,要和好,老独师父太单纯,和高驰在一起的人不会是好人,这只是其一,其二,莫可行若是真想与老独修好,为何在大德楼出那样的损招,他们今天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多半是冲自己来的,怕老独不放人,不行,不能让他们得逞,于是手指莫可行说道:“莫可行,你说在大德楼是误会,在茶水里下药是你指使的吧,那个小二也是你的人吧,或是你买通的,还有,你们有本事就明枪明刀的打,为何要撒那些石灰粉,无非是小人所为,那大德楼是饭店,如何会有石灰粉,是你们提前准备好的吧,种种迹象表明,你一直在寻找我师父,还说什么误会。”

简旭此言一出,老独真被点醒,嗷的一声叫,一掌劈来,莫可行一个后空翻躲了过去,他手下的那些人呼啦啦冲了上来。高驰在一边大喊:“都住手都住手,不要听信他人之言。”

简旭也喊:“师父,我们不是想找高手吗,眼前的这个就是,让我来。”他说着冲上去,对着那些人“噗噗”的用掌便砍,莫可行手下“啊啊”的倒了一地,简旭高兴的就有些欢呼雀跃,自己的劈风掌看来是到了一定的程度了,莫可行的好态度都是装出来的,都是为了配合高驰的行动,此时见简旭打倒自己的手下,恼羞成怒,左手一抖,手里握了一根铁棍,这铁棍可不是普通的铁棍,这是他自己研究的兵器,中间是空的,危急之时能暗器,他抡起铁棍朝简旭打来,简旭运用一戒大师教授的逃跑功夫,忽而左忽而右的,把莫可行耍的团团转。

高驰在一边看呆了,一直怀疑这个太子是假的,看他言行举止,没有真太子的丝毫模样,可是,他何时会了这等厉害的功夫,难道这个是真的?

老独站在一边,看着高兴,原来自己的这个徒弟也并非一无是处。

简旭跑了一会儿,突然转过身来,对着莫可行出一掌,莫可行见掌气袭来,也不躲避,自己迎着一掌上来,两下里掌气相接、碰撞,简旭被震的耳鼓嗡嗡作响,脑袋胀,突突后退,差点倒在地上,而莫可行却纹丝不动。

简旭眼珠一转,对老独说道:“师父,你的这一招不好用,我打不过他,所以你还得教,不然,就输了。”

老独早已按捺不住,朝莫可行打来,高驰又去拦阻,“前辈,我们是来带人的,请前辈暂且息怒。”

简旭急道:“师父,我还没有赢,怎能走。”

老独想想,说道:“你们先走,过几日再给你送去。”

高驰不是很情愿,但看老独的眼里出豺狼一般的凶光,知道他的火气上来了,于是说道:“前辈,别忘了你答应故人之事,莫庄主,我们先告辞。”

莫可行迟疑一下,狠狠的说道:“走。”

高驰与莫可行走后,老独大手一挥,前面的一块巨石啪的被击开,他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怒火难以平息,给简旭丢下一句:“我下山去,稍后便归。”话音落下,人即不见了。

简旭知道老独,他心情烦乱的时候,要不是以练功来泄,要不就是满山的乱跑,等他回来之时,也就多少平静了。简旭此刻想的是那高驰,即使是来抓自己,为何要带个莫可行?惹怒了老独事情没有办成,这又何必呢,他们一定是有什么阴谋。高驰所说的故人之托,一定是那李皇后,老独是个单纯又重情义的人,不行,得想办法逃,忽然想起老独走了,此时正是个大好的时机。

简旭抬腿就想走,回头看看这个小茅屋,心里一阵难过,老独师父又要孤独了,无论他为人怎样,对自己还是很好的,不能就这样不辞而别,又返回屋里,想找笔墨写个纸条,哪里有,没办法,只好从炉灶里掏出一根木炭,来到屋外,找了块平整的空地写道:“师父在上,不辞而别实所无奈,我不能被高驰带走,这里面的事情很多,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明,想必你也知道我的身份,这其中的故事,他日定向师父说明。不孝徒儿简旭叩拜!”

写完,他在地上咚咚的磕了三个头,然后施展开“跑”的功夫,往山下而去。

老独从茅屋后边转了出来,长长的出了口气。

简旭到了山下,见有一条大路,应该是通往城里的,几步窜到路边的沟壑中趴下,然后伸出脑袋往路上观望,想搭个方便车,到此时他都不敢轻易现身,怕那高驰没有走远,或是老独追上来,人心叵测,还是小心为上。可是等了半天,连个人影都没有,别说是车,气的从沟里爬出来,心里道:“如果老天真不容我,就让我遇见高驰,如果我能峰回路转,就让我遇到进城的车。”

他自己在那里嘟嘟囔囔的,迈着大步往前走,突然,后边马铃声响起,他乐的回头看去,一辆马车遥遥而来。也不走了,立在路边等候,到了近前,他挥挥手,赶车的人停下,车很大,无厢,有男女几个人坐在上面。

“大哥,请问你们是去城里吗?”简旭问道。

车把式是个年过四旬的汉子,看了看简旭。

“是,你要搭车吗?”

简旭双手扣在一起,施礼道:“正是,怎奈一直没有看到车辆,能捎我一段吗?”

“这有何不可,来大家挤一挤,让这位公子上来。”车把式热情的说道。

车上的人靠了靠,给简旭腾出个空地,简旭上了车,车把式喊了声“驾”,奔城里而去。

简旭打量了一下车上的人,看他们皮肤光滑,不像是一般的农人,而穿着打扮亦不像是富贵之家,车前面放着一面大鼓,各人手中有抱着琵琶的,有拿着笛子的,还有几个人拿的东西他叫不出名字,但看看像是乐器。他经不住好奇,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个戏班,去县城走场子,班主叫洪安庆,所以这个戏班便叫安庆班,先有一些人已经去了,他们这是后一拨。

简旭笑笑:“同行!幸会!”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问道:“公子是哪个班子的?”

简旭想想,我是哪个班子的,想起以前当临时演员的事,说道:“跑单,哪里有需要去哪里。”

一直坐在那里很严肃的一个中年人道:“若是这样,不如加到安庆班。”

简旭指指腿,“前些日子受伤,不然早就演出去了,撂了很久,恐怕有些生疏了。”

中年人说道:“没有关系,练几日就捡起来了。”

简旭正想找个落脚之地,岂有不答应之理。

此时,众人才互相介绍,那邀请简旭的中年人,便是班主洪安庆,那个小姑娘是他的女儿,洪月仙,剩下的都互相报了号,瞧瞧,这个简旭,如今又成了安庆班的演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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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成了大腕

简旭随安庆班进了城,城门之内与城门之外真是两重天,城外行了许久都看不到路人,而城里却是热闹的很,街上商家鳞次栉比,天气虽冷,依旧是车水马龙,叫卖的叫买的,热包子臭豆腐,炒瓜子炸丸子,水粉摊修鞋铺,红男绿女,一看就是富庶之地。

简旭在路上已经打听明白,此城是青鱼县的县城,心里还寻思,没听说过有此县,算了,还没听说过有大乾朝,就像不能拼命的去想宇宙之外是什么一样,很多事情真不能动脑筋,不然脑筋累断了,你还是一无所获。咱不是历史学家,没必要纠缠这城的真实存在与否,更非哲学家,哲学家都喜欢钻牛角尖,喜欢研究事物的极端,太累,咱若是硬要评个什么家,那充其量是玩家,开心就好。

安庆班初到此地,事先联系好了合作伙伴,准备在此搭台子演一段时间,这样的富庶之地,若是能成功,定赚个盆满钵满,但为了一炮而红,他们并不急于演出,先把准备功夫做足,与先前来的那一拨会合,下榻在一个叫『久家』的客栈,安顿好之后,在客栈的后院,演员们练功的练功,吊嗓子了的吊嗓子,班主洪安庆出去打点一切相关事宜。

简旭是个闲不住的人,换了个地方,哪有不溜达的道理,先走走看看,然后欣赏一下安庆班的演出,再去找刘紫絮她们一伙人。思谋好了,就要出去逛,洪班主不在,和洪月仙打了招呼,刚走到客栈的大门口,洪班主迎面回来,低头只顾着走路,不住的哀叹,愁眉不展的样子,和简旭打了照面,略略寒暄几句,便转身要走。

简旭好奇,忍不住问了缘由,且原来,有一个官宦要为母亲做寿,请安庆班去热闹一番,但有另一个要求,所唱的剧目不能是已经有的,这老太君是个戏迷,一般的剧目都看过,官宦是个孝顺子,为了哄老太君高兴,别出心裁,要安庆班创作一个新剧目,这可难坏了洪班主,安庆班只是个地方上的小戏班,类似于家庭作坊,并没有自己的剧作家,所演剧目皆是旧有的,可是,若不接了这官宦的生意,在这青鱼县又如何立足。

“哎!愁煞我也。”洪班主唉声叹气。

简旭明白“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道理,看洪安庆愁,自己有心相帮,却又无计可施,在那里抓耳挠腮的干着急,自己没写过戏剧,做过演员也非科班出身,舞台剧也没有演过,古代的戏剧倒是看过不少,也知道很多剧作家,比如关汉卿,慢着慢着,关汉卿一词刚跃入大脑,他想起了那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的家伙,元曲看过不少,宋词也熟稔,会不会就是那种形式的东西,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权且一搏。

“洪班主,你把手里现有的剧目都拿给我看看。”简旭道。

洪班主不解其意,“这是?……”

简旭啪的一拍胸脯,一股壮志凌云的气概,“我来写!”

洪班主犹疑的看着简旭,“你写过?”

简旭摇摇头,“没有,但演过不少,也看过不少,依葫芦画瓢,换汤不换药,不会太难,不然,你有更合适的人选?”

洪班主也摇摇头,若是有就不会如此愁,时间紧任务急,反正是走投无路,看简旭眉宇间灵气彰显,又一副镇定自若、胸有成竹的样子,索性就依了他。

说干就干,简旭开始闭关似的苦熬,一边回忆所看过的宋词元曲,一边翻看安庆班的所演过的剧目,敲定好了语言形式,故事内容,演出场次,便开始动笔,吃饭吩咐洪月仙送到房里,除了上厕所,就闭门写,自己在那里还自嘲:“这正是闭门造车,但愿拉出去能跑起来。”

三天之后,简旭出了房门,眼窝深陷,肤色暗黄,头凌乱,衣衫褶皱,捧着一叠写满字的纸递给洪班主。

洪班主半信半疑,接过来看了一段,突然一拍简旭的肩膀,兴奋的说道:“好!太好了,想不到你还真是个旷世奇才。”

安庆班所有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

洪月仙对简旭道:“先生,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来。”

简旭眯着眼睛看着洪月仙,这就把称呼改了?一个剧本就成了先生,道:“我,我只想睡觉。”

安庆班如约往官宦的府宅演出,此官姓余,是县衙的主簿,官位不高,但余府的富丽程度却让简旭瞠目结舌。因为天冷,台子就搭在大厅之内,不大,距离观众也很近,这样也方便眼神不好的老太君。陪着老太君看戏的,除了余主簿,便是来贺寿的宾客。

老太君看了新剧,到最后是吧嗒吧嗒的掉眼泪,指着台上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余主簿大怒,一声号令,门口站岗的家丁忽地冲了进来,安庆班的人吓的是面如土色。

此时,老太君用绢帕抹了一把眼泪,呵退了家丁,喝斥了儿子,“这么好的剧,老身还是第一次看见,班主在哪儿?看赏,这剧目以前没有看过,谁写的?”

宾客听老太君此言,都拍马屁的鼓掌叫好。

安庆班众人才出了一口气,乌云开散,把绷紧的神经放松,齐刷刷跪在舞台上给老太君祝寿,直乐的老太君又是抹眼泪。

洪班主过来回复老太君的问话:“回老太君,是我们安庆班自己的剧作家写的,此人叫简旭。”

“快,把他请来我看看。”老太君道。

简旭就在大厅的一角观看,这是自己的处*女作,有些骄傲,又找出了很多不足,正琢磨回去如何改正,洪班主领了老太君的命令,过来请简旭去相见。

简旭眉飞色舞的,一副夸张的表情:“不会吧,一不小心,成了大腕,没心理准备。”

他所写何剧,竟然让老太君如此待见。其实,古人最注重的就是忠孝之事,特别是家有儿女的老年人,无非盼个儿孝媳贤,简旭投其所好,写了一出“吴老三背母赶考”,说的是,一个叫吴老三的青年才俊,逢赶考之年,欲进京应试,又撇舍不下年迈的老母,遂一步步的背着老娘,进京赶考,最后一波三折,皇榜高中,大团圆结局。

儿子孝顺,是老太太欢喜的,大团圆,亦是老太太欢喜的,岂有不成功的道理。

洪班主带着简旭来见老太君,老太君见简旭高大挺拔,器宇轩昂,容貌清俊却又不失男子气概,眼神英气勃却又毫无粗俗,心里欢喜的不得了,想起了自己的那个乖孙,若是活着,也应该有这样大了,看着看着,竟然抹起了眼泪,简旭不知道老太太为何如此,不敢贸然安慰,但见老太太老泪纵横,却又于心不忍,便上前说道:“老太君何故如此伤心,倒叫晚辈不安了。”

老太君才觉自己有失仪态,急忙拭干眼泪,道:“先生休怪,人老了,容易触景伤情,看见先生,我便想起了我那过世的孙子,若是活着,刚好与先生一般大小。”

明白了缘由,简旭不禁可怜起老太君来,所谓中年“中年丧夫,老年丧子”是人生大苦,更何况孙子是老太太的心尖,怎样来安慰一个老人家,说:“你别哭了。”没说一样,不疼不痒,拍拍脑袋,有了,忙说道:“老太君,你为何要哭?”

老太君听简旭此言,愣住,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不是刚刚说过我孙子去世了吗,还问。

简旭接着说道:“人有人界,鬼有鬼界,我们在此生活,逝去的人在另一个地方生活,也许你的孙子在另一个地方生活得非常好呢,大苦之人必是大材,他英年早逝,定是因为有某种异能,被阎王请去做大材了。”

老太太听简旭一言,冷不丁的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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