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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君呜呜的哭,用手摸着简旭的脸,一遍遍的摸,也不再说话,就是哭,简旭看她老泪纵横,悲悲切切,心里也是酸酸的,暗想,若是这两个人颠倒过来,去世的是祖母,孙子会如此这般的想念她吗?时间差不多了,别一会儿穿帮,溜吧,于是对老太君说道:“祖母,我要回去了,以后我会天天来看你。”
老太君听说孙儿要走,抹了一把眼泪,对丫鬟说道:“赶紧去叫小姐过来。”然后对简旭道:“青书也是如我这般想你啊,你们两个从小青梅竹马,好歹见上一面。”
简旭一听,这老太太糊涂了,青梅竹马怎么能用在兄妹身上,算了,那余青书可不是个傻丫头,别看出什么,就想找借口跑,丫鬟也真以为是大少爷回来了,急忙跑去找小姐,一会儿,细碎的脚步响起,余青书随着丫鬟进来,她边走边听丫鬟说了个大概,进来之后用眼睛仔细的看简旭,不是很相信,这分明就是那个先生。
简旭看出了她怀疑的目光,若是被她揭穿,自己颜面何在,想起了一件事来,随口吟咏道:
孤灯敛微光
素手染墨香
若非思旧事
何故独怅怅
余青书大惊,若他是那个先生,如何知道自己刚刚口占之诗,定是青峰的魂灵来了,我们两个是心有灵犀,才能通晓我的心理,忽地过来扑到简旭怀里哭道:“青峰,你可想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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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偶遇还是缘分
简旭推开余青书,连连后退,余青书泪滴在面颊,动情的看着简旭,幽怨的说道:“青峰,你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怎么不认识我了吗,我是青书。”
简旭越糊涂,这青梅竹马在余家原来是形容兄妹之情的,管不了许多,老人好哄,余青书既有才华,头脑不会太笨,别在河边溜达时间长了再湿了鞋,一戒师父教了我天下最给力的一招,跑吧。他运气施功,嗖的一下子便窜出门去,等余青书晃着她那曼妙的小腰肢追到门外,简旭早已无了踪影。
余青书无力的扶在门框上,哽咽着喊了声:“哥哥。”
简旭一口气跑回房间,腾的跳上床,用被子蒙住脑袋,被窝里仿佛都有余青书那美妙的香气,躺了一会儿,心情渐渐平静了,又扑棱坐起,天啊,计划不是逃出余府吗,怎么又跑回来了,哎呀,失误,不过是被一个美女投怀送bao,怎么这样无用,竟然吓到如此模样,看来我真是个好男人,若是换了个孟浪之徒,还不就势把余青书带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缠绵去。既来之则安之,既回来就睡觉。
折腾到大半夜,睡的晚,天已大亮,简旭还在蒙头大睡,门被轻轻的推开,余青书带着丫鬟走了进来,丫鬟手里端着一个铜盆,里面是冒着热气的水。
简旭依旧在睡,对她们的到来浑然不觉,余青书把食指放在嘴边,示意丫鬟不要做声,然后她静静的立在简旭的床边,呆呆的看着简旭出神。
简旭睡梦中感觉自己置身在花丛中,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他使劲的用鼻子去嗅,伸个懒腰,嘟囔句“好香”,睁开酸涩的眼睛,现站在床边的余青书,他问自己,做梦吗?四下看看,又现了一边侍立的丫鬟,感觉自己是醒了,吓的他腾的从床上坐起,茫然的看着余青书。
余青书微微一笑,“你醒啦,快,擦把脸,然后去吃饭。”老熟人似的,简旭不明白,是她看破了自己昨晚的伎俩,还是依旧把自己当做那个余青峰,这丫头,走火入魔了。
“余小姐,怎敢劳您亲自来伺候,简某担待不起。”简旭故意亮出自己的身份。
余青:“先生是余府的贵客,老太君喜欢的不得了,不过是打一盆热水,没有关系的,快洗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简旭囫囵吞枣的洗了把脸,眼睛的余光不住的打量余青书,昨天见她之时还是一身素衣,今日竟然着了紫蓝的衣裙,髻上也多了一些珠花,一直笑盈盈的看着简旭。天啊,可别纠缠,这样的美女加才女,我简旭也不是柳下惠,虽然不会动情,但动动心怕是可能。
吃过了早饭,简旭说什么都得走,老太太说什么都不放,一向和蔼可亲的的老太君,竟然撂下一句:“不就是耽搁几场演出吗,我十倍的赔偿你的损失。”简旭无奈的耸耸肩,心里却想,我还真不想走,昨晚那个和余主簿相约的人还没有查清楚,怎么听着都像高驰,那他们商量要办的事情会不会是捉拿自己,所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既然碰上了,就查一下,即使他们要做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若真是高驰,好歹再多抓些他干坏事的证据,回京之后向皇上弹劾他,这样祸乱朝纲的宦官,理应除之。
最后简旭答应下来,再住两天。可是,总得知会安庆班一声,别让人家以为自己攀附上了高枝便失了礼节。
简旭提出回安庆班告知一下,老太君没有拦阻,“这是应该的,去吧,哦,杜妈妈,去把那件黑貂的大衣给先生穿上,天冷,就快过年了,可别冻着了。”
一边的婆子答应着去取衣服,余青:“祖母,我想陪先生一起去,刚好去街上买些物件。”
老太君点点头:“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多逛逛玩玩,可别老是闷在家里,像我这个老太婆一样。”
两个人出了余府,后边跟着两个丫鬟四个家丁,余青书竟然也不坐轿,就和简旭一路走着,来到街上,依旧是那么热闹,卖年货的多了起来。余青书东看西看的,非常高兴,一件深紫的斗篷,帽子扣在头上,只露出一张无瑕的脸。
简旭此时却如坐针毡,不知道这余青书心里想的是什么。
余青:“先生在安庆班很久了吧,看你也是饱学之士,如何做了个小小的剧作,如果不想为官,开个学堂却是绰绰有余。”
简旭心想,我还是太子呢,区区一个学堂的老师就把我打了,编道:“我小时候家贫,多亏安庆班的洪班主帮助我,所以,现在是反哺。”
余青书心里高兴,这个先生还蛮重情义的,遂又问道:“先生可有娶妻?”
简旭直接答道:“没有。”
余青书又问:“可有定亲?”
简旭又老实的答道:“亦没有。”
余青书眼睛含喜,又问:“那先生可有中意的女子?”
简旭还是诚实的答道:“有。”
余青书正在街边的一个摊位上挑拣喜欢的小物件,拿着东西的手抖了一下,然后又道:“是吗,先生很喜欢她对吗?”
简旭蓦然想起了刘紫絮,叹口气,哎,余小姐啊余小姐,虽然你也是花容月貌,但我心里已被刘紫絮占满,无有一点空隙来放置别人。道:“此生只为她而来。”
余青书放下那物件,不再说话,往前而行,简旭跟上。忽然现前面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一闪,紫絮?不能吧,定是我刚刚心有所想,才至于眼花,否定。忽然又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麻六?不会吧,我刚刚没有想这个臭家伙。
可不是麻六是谁,他也看到了简旭,高兴的跳了起来,拨开众人往简旭这里而来,一面大喊:“简旭!简旭!”那兴奋的模样,似乎就要过来拥抱。
简旭害怕了,刚刚还对余青书编了个故事,若是和麻六相认,他口无遮拦的,不知会说出什么,惹余青书生气也就罢了,自己还想查查那个声音如同高驰一般的人到底是谁,别坏了大事,先装傻充愣一阵,然后再想办法偷偷溜出来找麻六他们,详细解释。这样想着,简旭故意装作和余青书说话,没有去理麻六。
麻六跑到简旭他们面前,在简旭的身上捶了一下,高兴的说道:“喂,是我,六儿。”
简旭装作故意愣住的样子,说道:“这位小哥是谁,简某并不认识你,如何这样贸然相认。”
麻六以为简旭和他开玩笑,笑道:“得了吧,别装了,再装露馅了。”
简旭心里说,我就是怕露馅啊,傻小子,他无奈的晃晃脑袋,叹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自来熟,看谁都是一家人,大街上拉过一个便认亲戚,世风日下啊。”然后对余青:“我们走。”
麻六见简旭真不认自己,他身边还带着一个美貌女子,两个人很亲近的样子,心里想,是自己认错人了,这是个与简旭长的一模一样的人?或是他就是那真太子?不会,即使脸面长的一样,但自己和简旭多年的哥们了,凭他身上的气味自己就能断定此人就是简旭。骂道:“简旭,你别闹了。”
简旭不理他,偕着余青书继续走,余青书问:“这个人好像认识你。”
简旭道:“余小姐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走到哪里都有粉丝,哦,就是仰慕者。”
余青简旭是戏班子的人,到处演出,是公众人物,而简旭又是如此的才情,是个名家,被一些戏迷认出是很正常的。
麻六在后边追着走,絮絮叨叨,简旭气的心里骂,这个臭小子,成了狗皮膏药,贴上了。刚想回头去与他理论,心里突然一哆嗦,他面前站着一个人,墨绿色的斗篷,细长的身姿,惨白的面容,茫然的看着简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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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认?不认?
此人正是刘紫絮,简旭脑袋嗡的一声,高兴、紧张、激动、害怕等等等等,诸多复杂的情绪一起涌上来。日思夜想,这个仙子却从天而降一般,不过又为难,麻六可以不认,紫絮怎能不认,但是认了又无法自圆其说,麻六刘紫絮在此,那淳于凤、伊风、朱显真等人也一定在此,到时呼啦啦的来一帮,再有哪个嘴上没带把门的,脱口喊出个太子,自己该怎样收场?他犹豫,认还是不认?认?不认?认?不认?认?不认……自己在那里拉锯,虽然是几秒钟的事情,但都被刘紫絮看在眼里。
麻六从后边跟上,看到简旭前面站在刘紫絮,心里一阵得意,你可以不认我,但这个女人看你认不认。
刘紫絮也不再看简旭,径直走到麻六身边,道:“六儿,怎地到处乱跑,害我好找,快随我回去。”依旧的轻声细语,像被四月的春风涂抹过一般柔软。
麻六指指简旭,道:“他啊,简旭。”意思是,那是简旭,你不认识了吗?为何不说话?
简旭心里又是一哆嗦,不知刘紫絮是怎样的态度。
刘紫絮淡淡一笑,道:“看看,又说疯话了,哪个简旭,我为何不识得,走,回去。”然后给身边的玉奴使个眼色,玉奴和郁离两个过来,一边一个抓着麻六的胳膊驾着就走,麻六还是在喊:“还说我疯了,我看大家都疯了。”
刘紫絮走了,简旭没有回头去看,纤细的身影消失在简旭的心里,然后他的心就一紧缩,疼痛难忍。
刘紫絮不认识简旭了吗?当然不是,她冰雪聪明的一个人,只在刹那就感觉到了简旭的为难,若不是有事,以简旭的个性,早就大呼小叫的跑过来喊人了,所以,刘紫絮便装作不认识的模样,又把麻六带走,替简旭解围,她走的时候,后背如万千针刺。
回到下榻的客栈,麻六依旧絮絮叨叨的不停,他不明白刘紫絮为何如此,一个劲的追问:“怎么回事?”
刘紫絮笑而不答,告诉四个侍女不要跟着,然后自己回到房间里,紧闭上门,呆呆的坐着,眼前晃荡着身著华贵的黑貂斗篷的简旭。
刘紫絮一行,在简旭被老独抓走之后,一路追查,总算是有了点眉目,便来到青鱼县,像以往一样,大家分成几伙,撒下网去找简旭,偏偏那伊云要和刘紫絮一伙,麻六知道简旭对刘紫絮的感情,如今简旭不在,作为哥们,他挺身而出,承担起了保护简旭这份感情的英雄,所以,他把伊云赶走,自己和刘紫絮一伙,还想着自己做了这样一件好事,等见到简旭邀功请赏呢,谁知人家根本不认你,气的倒在床上,用脚哐哐的踹床板。
再说朱显真一伙,来到街上寻找,无果,就准备去城外看看,刚走到城门口,此时进城的出城的人都特别多,要过年了,农商都急着倒卖货物,在进进出出的人流里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朱显真对身边的薛三好道:“怎么我刚刚好像看见了可道。”
薛三好道:“大哥是想闺女了,可道远在登州朱家庄,怎会在这青鱼出现,好了,等把太子找到,赶紧送他回京,然后我们就回登州去,也快过年了,嫂子也一定是翘企盼呢。”
朱显真道:“大丈夫做事,理应先国后家,哪能有那么多私念。”
几个人说说唠唠的走了。
其实朱显真没有看错,刚刚那个人真是朱可道,那么她为何在此出现?
自简旭从朱家庄走后,朱夫人现朱可道变了,变得沉默寡言,每天除了练功,便是伫立在海边,呆呆的望着海面上的那个小岛出神,无论风雪。
朱夫人不是未经世事的黄毛丫头,自然懂得女儿的心思,虽然婚姻大事历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内心深处的东西却是父母管不了的。她试着去和女儿沟通,朱可道要么就是不说一句,要么就是狠的说此生守着父母,不会嫁人。朱夫人明白女儿是对那个简旭念念不忘,虽然心里气,却又无可奈何。
又一天,朱可道依旧去海边,风雪交加,等朱夫人带着家丁婆子丫鬟找到的时候,她已经成了雪人,睫毛上冻着冰,嘴唇紫,脸上惨白,吓的朱夫人差点昏厥过去,心如刀绞,赶紧把朱可道弄回去。自那日受了风寒,朱可道便一病不起,水米不进,人瘦得成了皮包骨。
朱夫人心疼之余暗想,以前这闺女很开朗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对娘亲更是无话不谈,现在却天翻地覆的变了样,感情真的有如此大的力量,能把一个人改变的这般厉害。除了悉心照料,无计可施,只盼着朱显真快点回来,若是他的宝贝女儿有个差错,那朱庄主还不疯掉。
足足过了能有半个月,朱可道才渐渐好转起来,朱夫人再也不敢装聋作哑,无视女儿的心事,她和朱可道彻底的谈了一番,虽然朱可道依旧是沉默,但朱夫人明明白白的交代:“可道,你是我和你爹爹的心头肉,即使你要我们去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你,若我们能办到,也会去做,所以,你无论想做什么,你爹爹不在,娘亲做主了,你去做吧,只求你不要再这样吓娘。”说着朱夫人痛哭起来。
沉默了许久的朱可道,被母亲的几句话勾出了泪水,先是无声的落泪,后来的啜泣,最后是放声大哭。
哭过之后,朱可道开始收拾行装,然后跪在母亲面前说道:“恕女儿不孝。”
朱夫人又拿出一些银子塞进朱可道的包裹,含泪的微笑,只说道:“去吧去吧,早去早回,也许能见到你爹爹,他不知有没有穿棉衣,若是没有,你去买了给他,还有你那几位叔叔,都一一的买了给他们,那些男人,不懂得照顾自己。”
朱可道点头,泪水流了满面,然后走出了朱家庄,去寻简旭。
她一路走一路打听,这一日就来到了青鱼县,与朱显真擦肩而过。觉得腹中有些饥饿,寻了一个小饭馆想打尖,走到门口之时,一个叫花子从饭馆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馒头,他边走边吃,不经意的一回头,与朱可道四目相对,然后再接着吃,朱可道却大惊又大喜,喊道:“简旭!”然后冲了过去扑在他怀里。
叫花子木然的站在那里,两臂垂下,手里的馒头被他攥的紧紧的,有些不知所措,听到简旭两个字,表情有些异样,却也没有说话。
朱可道激动的眼泪就要流出来了,又有些委屈,憋着嘴,抓住叫花子的胳膊不放。
叫花子正是太子,他并不认识朱可道,听他喊简旭知道应该是简旭的熟人,又见她泪眼盈盈的,又猜出几分。心里合计,是认还是不认,认,对这个女子一无所知,不认,她又认出了自己,最重要的是,他见朱可道梨花带雨的小模样,心有不忍。认?不认?认?不认?认?不认……也拉锯。
朱可道用手掸着太子身上的灰尘,说道:“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爹爹他们呢?”
太子不做声,朱可道随手抢下他手里的冷馒头丢掉,“走,我们去里面吃。”
太子半推半就的随朱可道进了饭馆,被朱可道按在椅子上,依旧不做声。
朱可道此时只有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动作起来手舞足蹈,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狂点了一桌子菜,然后把筷子塞到太子手里。
“我们现在只吃饭,然后再去给你买衣服,然后找家客栈住下,你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再说话,快吃吧,都是给你点的。”
太子拿着筷子,突然有些莫名的感动,自己以前在宫里,身边整日的围着一群宫女太监,包括自己的妃子、朝中大臣,他们都是因为怕自己,或是有求于自己,才一副关心的模样,而面前的这个姑娘,流露出的却是真情真意。他看了看朱可道一双水汪汪的、含笑的大眼睛,不觉心里一颤,急忙低下头去吃饭。
朱可道也不吃,就坐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太子,偶尔的用自己的筷子夹了菜添到太子的碗里,觉得差不多了,又喊跑堂的伙计沏了壶滚热的茶水端来,亲自倒了一杯端给太子,谁知水倒得太满,手微微一抖,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