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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王朝-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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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莎身上,竟然是什么都没有穿!

这三个月,雅莎吃住条件好了,原本瘦削的身体慢慢的丰腴起来,胸前也初具规模,从没有见过女性裸体的江风,看见这样充满诱惑力的绝美躯体,脑袋登时一片空白,酒气冲淡了许多,脑中唯一出现的就是那洁白无暇的肌肤和胸前鼓起的两点粉红。

雅莎感觉到江风下体的变化,羞的闭上眼睛,整个身子贴在江风身上,柔声说:“风,雅儿就是送给你的礼物,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好了,雅儿都听你的。”

听到这样柔媚的声音,江风那里还忍得住,三下两下就除去了自己的衣服,把雅莎压倒在身下。

可惜江风巨大的分身在雅儿下面乱碰乱撞,却总找不到那桃源小洞。

雅莎咬住牙齿,张开双腿,单手握着江风那分身……

在雅莎的指引下,江风终于找到了位置,神志有点不清醒的他,那里会怜香惜玉,用力一挺,狠狠的刺入了雅莎体内……

雅莎虽然做好心理准备,但巨大的疼痛还是使她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

不知那个性学家曾经说过,性是人类不用学习就会的本能。

章11 手枪,远古的神物?

章11 手枪,远古的神物?

第二天,江风醒来,头还是晕得厉害。他隐约记得昨晚的疯狂,不过雅莎已经不在床上了。

江风痛苦的摸着自己的头。酒这东西,虽然不错,但也是坏事的祸首。

雅莎正好在外面捧着一盘水进来,脚步有点不自然。她见到江风醒了,脸色微微一红,放下脸盘,说:“你醒了,嗯,我已经做好早饭,洗过脸就可以去吃了。”

江风看着雅莎,声音有点犹豫的说:“昨天,我……我们……”

雅莎啐了一下,轻声说:“还说!幸好昨晚他们都喝酒睡熟了,不然给他们听到,羞死我了!”

江风不禁说不出话来。这是什么跟什么啊,在地球,十五岁还没有成年了,自己怎么就跟雅莎发生了关系!虽说这个世界十六岁就算及笄,可以结婚了,但江风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初为少妇的雅莎妩媚一笑,说:“风弟,来,我服侍你梳洗。”

江风只好苦笑着说:“雅儿,你还叫我风弟啊!”

雅莎嘿嘿一笑,说:“我就喜欢叫你风弟,不行啊?”

江风无奈的点头说:“好,你喜欢叫什么就什么了。我自己来就行了。”

雅莎拨开他的手,轻轻的用毛巾给江风抹脸,一边说:“风弟,酒已经酿出来了,蒸馏之后酒质更纯,酒性更烈,应该很受欢迎的,不如我们今天就开张好不好?酒馆早就装修好了。”

江风愣了一下,说:“你不是还准备了一百金币装修店铺吗?怎么那么快营业,不用宣传?”

雅莎笑着说:“那一百金币是留着以后添置酒具,购买酿酒材料,以防万一的,店铺装修到这样已经够了。去酒馆喝酒的人,大多都是佣兵们,再好的装饰都没有用,他们不懂欣赏,只有酒好就行了。宣传也不用费心,佣兵们交游广阔,他们的大嘴巴就是最好的宣传工具。多亏你画出的那套蒸馏装置,不然我也不会那么有信心办好酒馆。”

江风不禁想起以前地球的知识产权问题,看样子蒸馏装置在这个世界以前还没有发明出来,这东西其实很简单的,酿酒经验丰富的酿酒师看到,很容易就可以模仿制造出来,便说:“雅儿,那蒸馏装置可要保管好,不要让别人学去了,这可是我们的秘密武器。”

雅莎给了一个放心的眼神江风,说:“那套装置放在地窖里面,别人发现不了的。我们的酒馆又不是很大规模,就我们几个人完全够了,不会泄漏出去的。”

江风叹了口气,人心险恶他见得多,雅莎家以前就是因为酿酒古方惨遭毒手的,别人见到酒馆的酒那么特别,就会想方设法查探其中的秘密。他搂着雅莎的纤腰,关切的说:“雅儿,那蒸馏装着给人发现就算了,千万不要为保存秘密受伤害。这些赚钱的东西我多,酿酒不行,以后我们就换个别人学不到的行业。在我心中,最重要的是你,不是钱,知道吗?”

江风说得没有错,虽然他在地球学到的知识不多,但海底潜艇里面,还有一部半智能电脑,虽说是军用装备,但里面存储生活和生产方面的资料,也是极为庞大的,随便拿一样出来,都可以引起这个世界不小的震荡。

雅莎脸上浮现幸福微笑,偎依在江风怀里,说:“我知道的。”

江风还是不放心,雅莎虽然练习了一个多月的炼气术,但毕竟根基尚浅,收效甚微,力气顶多就和一般的成年人差不多,遇到练习武技的战士或者魔法师,绝对是没有还手能力的。他想了一下,放开雅莎,从床头暗格拿出了装着手枪和剩下的三十多发子弹的水鼠兽皮包,然后拉着她的手,说:“雅儿,你跟我来,有点东西给你。”

雅莎有点疑惑的跟着江风走到了庭院中。

江风打开水鼠兽皮包,拿出手枪。

手枪里已经上满子弹的。

以前手枪在豹皮包囊的时候,并没有包着的,雅莎偷取包囊的时候曾经见过,不过不知道是什么,现在见到江风拿出来,好奇的问:“风弟,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样子那么奇怪?”

江风脸色一正,说:“雅儿,如果我说这不是这个世界的物品,你信不信?”

雅莎笑着说:“傻瓜,怎么不是这个世界的物品,明明就在你手中了,只不过我没有见过罢了。”

江风暗叹一声,本来还想将自己的来历告诉她知道的,不过转念一想,这太过骇人听闻,怕给他人知道,连累了雅莎,便打定主意,让这个秘密永远的保持下去。

他关了手枪保险,枪口对着远处的假山,说:“这叫手枪,是远古时代留下来的神物。”

说完,他对着假山就是一枪!

“嘣”的一声巨响,把雅莎吓了一大跳,看着远处被炸得四分五裂的假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原本熟睡的小孩们,都被这巨响惊吓到了,纷纷走到庭院,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故。

江风见到他们来,点了一下头,说:“嗯,没有什么事,你们回去梳洗吧,等一下吃早饭。”

他并不是不想告诉众人手枪的秘密,但万一传扬出去,威力这样巨大的手枪,绝对会给他们引来杀身之祸的。

先进的武器最能改变一个文明的进程,江风已经打定主意,若非万不得已,也不去动用潜艇里面的军火,带出来的两把手枪,算防身用好了。

不过把手枪给了雅莎,江风自己就没有了,另外那把和一百发子弹,还在海边红树林岩石下面埋着。

孩子们都离去后,江风才详细的给雅莎讲述手枪的使用方法和要领,还亲自把拆弹上弹,开关保险,瞄准等演示了一遍。

雅莎聪慧非常,很快就掌握了手枪的使用方法,还在江风的指导下,开了一枪,把一个酒坛子打得粉碎。

不过手枪的后坐力震的雅莎的手臂一阵发麻。

江风有点后悔怎么不把消声器也一起带出来了。他轻轻的揉着雅莎持枪的手臂,说:“你现在力气还不足,手腕不够稳,不过多练习我教给你的斗气心法,力气很快就会增强的。”他不知怎么的给特诺他们解释炼气术,干脆就说是这个世界的斗气心法了。

江风又说:“手枪你随身带好,以防万一。不过这神物很容易引起别人觊觎,不要轻易显露出来,知道吗?”

雅莎知道江风关心自己,连这样威力巨大的神物都给自己用了,心中更是感动,小心翼翼的把枪包好,点头应道:“知道了。”

当下两人回到饭厅,招呼特诺他们吃早饭了。

吃过早饭,雅莎当众宣布酒馆正式开始营业,让他们好一阵欣喜。

酒馆就用靠近大街的两间仓库改造,江风在地球上知道的营销策略,比这里的人先进多了,随便搞了个前十位客人免费试饮,新张期间八折优惠,就吸引了不少好奇的酒客佣兵。

酒是用雅莎家传古方酿造的,又经过蒸馏,比其他酒纯烈不知多少倍,酒色碧绿通透,虽然价格是其他美酒的五倍,仍吸引了大批的佣兵光顾。

雅莎准备的六坛碧萝春在下午就卖光了,为了拖延时间想办法,只得宣布停止营业,费了好大功夫,才将热情高涨的酒客们请出了酒馆。

江风在广告贴纸上加了一句“极品佳酿碧萝春,每天限售六坛”,跟着在门外挂上“酒已售完”的牌子,关上大门,和雅莎还有特诺、艾文商量起对策来了。

雅莎皱着眉说:“怎么办?想不到这酒那么受欢迎,这样下去,我们支持不了多久的。酒不能一下就酿出来的啊!”

特诺笑着说:“雅莎姐姐,你烦那么多干嘛。你看,六坛酒就买了差不多六十个金币呢。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赚到金币,而且还一天就六十个。以后每天都这么多就好了。”

江风想的比特诺多,也在愁酿酒不够,看来还是要请多些人手,专门找个地方酿酒才行。

钱可是混蛋东西,没有钱是万万不行,江风要找魔法师帮忙,就得使用大量的钱财,如果足够多,就连大魔法师也能请上门来做保镖。既然酿酒具有这样大的市场潜力,又那么受欢迎,江风开始对赚钱有点兴趣了。

其余的小孩都围了过来,神情都是十分的兴奋。其中一个叫小修斯的小孩翘着嘴巴说:“哼,以前我们去别的酒馆讨吃的,他们不给我们,现在我们酒不够卖,他们有也卖不出去,气死他们!”

雅莎闻言,心中一亮,豁然开朗的说:“风弟,我想到办法了!”

江风连忙问:“什么办法?”

雅莎笑着反问说:“我们的酒那么贵,还能供不应求,原因在哪里?”

江风呵呵一笑,说:“我当然知道。酒是用你的古方酿造的,加上蒸馏,远比别的酒要纯和烈的多。”

雅莎点头说:“不错。我们可以不自己酿,让别人给我们酿,我们只需要在别的酒馆买酒回来,再蒸馏一遍就可以得到浓度更高的酒了。虽然不够我们自己酿造的纯,但也是难得的好酒,售价便宜一点,那就行了。不是每人都能喝那么贵的酒的,我们分开档次,相信生意会更好。只要我们在多造几个蒸馏装置就好。”

江风一拍大腿,连声说:“好!雅儿果然聪明。嗯,我们自己酿的,就限量供应,价格还可以高点。买回来不同品质的酒,定的价格也可以不一样。嗯,不过我想我们还是在外面找个地方,专门建个酿酒厂,再雇佣些人手,注意保密工作就行了。”

艾文怯怯的说:“风大哥,如果要请人,能不能请外去那些孤儿啊。他们都好可怜的,虽然很多年纪都不大,但会很努力工作的,只要有吃的,有地方住就行了。”

江风呵呵一笑:“当然可以拉。反正我们也要请人的。就请他们好了,不过就要你们教他们怎么酿酒了!”

艾文开心的拍着手掌,笑着说:“风大哥真好!”

雅莎没有说话,她心中是十分赞同这个做法的,不但可以解决那些孤儿的困境,也有利酿酒秘密的保密。不过她心中有点担心,平民区那些流氓团伙帮派,会不会轻易让他们带走赚钱工具。

孤儿们捡垃圾,乞讨的钱财,很大一部分,是落入他们口袋的。

章12 安帝斯巨灰熊战士

章12 安帝斯巨灰熊战士

事不宜迟,雅莎拿出了她们剩下的一百金币和刚刚卖酒所得的六十金币,趁着其他酒馆还不知道风雅酒馆的事,去平民区找了几个相熟的伙伴,叫他们带着大橡木酒桶,前往各大酒馆购买上等好酒回来了。

由于购买数量众多,酒馆老板大方的打了个八成价格,心中还暗自高兴自己积存多时的酒一下就销售出去了。

一百多金币足足买了两千斤上品美酒。雅莎心中高兴,每人给了他们两个银币,叫他们不要把帮风雅酒馆买酒的事宣扬出去,并承诺以后酒馆扩大规模,第一时间就找他们做伙计,那几个伙伴感激非常的离去了。

他们离去后雅莎没有时间闲着,和几个孩子就抓紧速度的蒸馏酒去了。

第二天一早开门,居然发现不少人聚在酒馆门口,等着风雅开门营业。

雅莎笑着对他们宣布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酒馆的极品佳酿改为每天限量供应三坛,不过就多了几个品种的美酒出售,和极品佳酿碧萝春相差不多,不过价格就比较便宜,只要三个银币一斤,数量不限!”

酒客们心中也是高兴,他们大多都不甚富裕,虽然极品佳酿碧萝春滋味绝美,但价格也太贵了点,又限量出售,还不如便宜点,去试一下其他和碧萝春差不多的美酒。

卡塔和灰灰倒酒不断,雅莎收钱收到手软。酒客们大多买了酒就自己找位置,三三两两的坐了下来,一边喝酒一边吹牛。

特诺他们,就没有来酒馆帮忙了,都在忙着蒸馏酒液。蒸馏酒是很简单的事,雅莎给他们说了一下注意事项,特诺他们就知道了怎样摆弄这玩意了。

江风闲着没有事做,就独个儿倒了一杯酒,在酒台一旁慢慢的品尝起来。

过不了多久,酒馆忽然觉得一暗。江风抬头一看,原来门口进来了两个身体魁梧的比蒙战士。

只见他们浑身长着寸长的灰色毛发,头部看起来就像一头棕熊,身高超过三米,体型庞大,两人站在门口,竟然把三米高两米宽的门完全挡住了。

他们上身穿着简陋皮甲,下体仅围着一块兽皮,背上背着一把差不多二十厘米宽,两米长的巨型铁剑,看分量怕有两三百斤重量。

他们一进来,瞄了一下酒馆,快步走到柜台前面,叫嚷着说:“好香的酒,快点给我们来一坛!”

这个城市经常出现比蒙佣兵,但大多都是比蒙族中较弱的种族,类似虎族、狮族、巨象族这些比蒙强力种族,是很少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卡塔和灰灰很少见到比蒙战士,见到对方巨大的身躯,狰狞的脸孔,心中害怕,那里还会给他们拿酒。

两个比蒙战士鼻子嗅了嗅,发出震耳声响:“嘿嘿,小娃儿,还是让我们自己来好了!”

他们长手一伸,隔着柜台,就从酒柜里拿了两坛酒。他们鼻子快比得上狗族的多斯比蒙了,拿的其中一坛,正式开了封,没有倒完的碧萝春。

他们话也不说,拿起酒坛,昂首就咕嘟咕嘟的猛喝起来,不大一会的功夫,就把二十多斤一坛的酒喝个精光!

江风还没有见过比蒙族人,雅莎在江风耳边低声解释说:“看样子他们是熊族比蒙,又称为比尔族,是比蒙中战斗力强大的族类。不过一般的熊族比蒙,只有三米高,他们看样子怕三米五六都有,进门也要弯着身体,我还没有见过体型这样庞大的熊族比蒙。

喝完了,他们把酒坛往柜台一放,其中一个毛发颜色较深的比蒙大声叫好起来:“太好了,我还没有喝过这么好的酒!”

另外一个也点着硕大的头脑,说:“嗯,我们族酿的那些酒,比起这酒,淡得像开水一样!再给我来半坛!”

雅莎见到他们喝完,笑着说:“嗯,两位客人,再来半坛可以,不过本店的规矩,是先付钱再倒酒的。”

那两个比蒙看起来凶悍,不过倒是十分讲理,对雅莎说:“嗯,不知多少钱?”

雅莎算了一下,说:“你们喝了一坛碧萝春,不过那是不满的,大概十五斤。另外那坛果子酿,二十三斤装。碧萝春是五个银币一斤,十五斤就是七十五个银币,加上果子酿的六十九个银币,一共就是十四金币四银币,就算你们十四个金币好了!”

两个比尔一听,登时张口结舌,酒是好酒,但价格可不便宜。

他们搭拉的脑袋,四只大手在皮甲里翻来翻去,最后四只大手伸了出来,打开一看,总共也就是可怜的七个银币和十来个铜币。

江风分辩不出他们脸上是什么表情,不过语气听起来是十分的不好意思:“嗯,我们出来的时候带了不少钱的。不过我们的食量比较大,所以……所以就剩下这点钱了,全给你好了!”

比蒙大多都是没有什么心机的,有钱就用,不会想到缺钱的后果,这两个比尔也不例外。

酒馆里大概有五六十人,不乏五六个一起的佣兵。他们大多看不起比蒙族,又喝了酒,见到他们没有钱付帐,不禁嘲笑叫嚷的说:“没有钱就别来喝酒!美女老板,不用怕他们,尽管去报官好了,如果他们敢撒野,我们不会就手旁观的!”

高个的熊人战士猛的瞪大小儿拳头般巨眼,射出森严厉芒,逼视着起哄的佣兵,怒声说:“我们安帝斯暴熊战士从来不会吃白食的!”

安帝斯暴熊战士名号一出,那些见识广的佣兵登时不敢出声了,话语不清的低声说了两句场面话,跟着快快的喝完了酒,离开了酒馆。

安帝斯暴熊战士,多数人类分不清他们和普通灰熊战士的区别,见他们体型巨大,便称他们巨灰熊战士。他们是拥有自主狂化能力的比尔熊人,力量远在普通灰熊战士之上,一个安帝斯暴熊战士,起码可以顶十个普通灰熊战士。这些佣兵原本还以为这两个比尔只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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