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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终究还是降临了。正如每一天都在发生着的、流逝着的、交替着的,黎明已相隔不远。
这世界虽然冰冷残酷,但只要人心中的那簇火芒还在,就一定有温暖,有希望。
如果可以,或许也会有轮回。
《寂火》终稿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何楚
番外篇
礼物
窗外透进的日光已经很昏暗了,映在地板上,就像一滩滩发黑的血。
刚开始的时候,我很讨厌这种颜色,但几年下来,每天都看着、触摸着、流淌着它们,也就开始慢慢变得习惯。
那些尖耳朵精灵离开了很久,屋子里只剩下我,和窗户边一只怎么也飞不出去的斑纹蛾。刚裹完的半身伤口火辣辣地痛,折裂的右臂完全麻木了,一时半会应该做不出任何动作,所以我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接受下一场试炼。
精灵真的能算得上最善良的老师。记得第一次闯到三十关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族人还用魔法帮我治过伤。不过普罗里迪斯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那个姐姐。
这里的每个人都很怕普罗里迪斯,我不太明白到底是为什么。接下来的日子里,精灵族没人愿意和我说话,试炼时表现得也毫不留手,可是到了他们在的屋子,我仍然会觉得安心。
真正动了杀机的人,不会是他们那种眼神。
推开窗,看着那只蛾子自由自在地离开,忽然觉得挺羡慕它。当然了,只是羡慕,而且短暂。在我的习惯里,任何能够令人软弱的东西,都极少从心里萌生。
普罗里迪斯说过,想要变得更强,就得抛弃那些无谓的情感。就算刀已经捅进了胸腔,也别觉得恐惧,因为你得在心脏被刺穿之前,先把敌人的头砍下来,好让自己活着。
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的话,一般都很对。
天快要黑了,我打定了主意,走到下一幢屋子的门前,停下,闭起双眼。门那边的呼吸很沉,很长,听起来像妖兽,可以确定只有一头。
血炼之地的关卡一直在变,每天都有很多新人去替换那些尸体,能够单独驻守的家伙,向来强大得可怕。
矮人的头实在是硬极了,从他们那里抢来的骨棒就只剩下了短短半截。在打开门的同时,我尽可能俯低了身体,向前掷出了它。
那团扑来的黑影似乎没想到我会抛弃武器,势头顿了一顿。随后亮起的金黄色火焰把飞来的骨棒彻底炸成了碎屑,其中几块溅到我的胸前,裁纸般划开了皮肉。
“小家伙,听说你杀过不少人。。。。。。”这不是什么妖兽,而是个人类武者。他比记忆中的父亲还要高大,手里拿着两把乌刃阔剑,披挂的全钢铠甲让整个人看起来仿佛一座金属堡垒。
我没有回答,直接冲了上去。也许他是想表现一下自己有多威风,多煞气,然后慢慢地宰割我,却不懂得在战斗中没话找话,是白痴才会有的行为。
那武者闭上了嘴巴,冷冷地看着我,动了动手腕。最少达到六阶的雄浑炎气再次从剑身上喷薄出来,直接横斩我的侧腹??被腰斩的人短时间里很难死去,他应该真的很喜欢虐杀。
炎气和人体之间的触撞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比刀片更锋利的气劲顿时绞起了大片血肉,我像没有分量一样飞出,撞在远处的墙上,已经折裂的右臂骨更是碎得扭曲起来。
“咦?”对于我没有变成想象中的两截,那人感到了惊诧,迈开长腿走了过来。每次沉重的脚步落下,都带着整间木屋微微颤抖。
长剑归鞘的清响如同一个讯号,探出的大手很快扼上我的喉咙,收紧,将身体一并拎得悬空。武者望着我血肉模糊的侧腹,那里的伤势虽然严重,但和真正的腰斩相比,根本就跟破了点皮没什么两样。
“你难道是铁打的?不过这样也好,活剥的时候,倒可以撑得更久一些。”他抬起另一柄阔剑,嗡嗡颤响的炎气锋芒正对着我的双眉中间,一分分刺下。
我的左手在最后时刻握上了剑身,耀眼的炎气光芒突然就消散了,泯灭了。像是被捏住七寸的蛇,巨大沉重的阔剑带着令人牙酸的声音开始弯曲,直到小半截前刃被我折断,插进了武者下颚。
骨骼和牙床的阻力都没能阻止这致命的一击,近尺长的断剑切豆腐般斜向贯穿了头颅,从脑后刺出。垂死的武者松脱手掌,直勾勾地瞪视着落下地面的我,每说一个字,口鼻中的乌黑血液都在大量喷溅,“你到底是什么怪物?”
他还是那么多话,如果能用一半的精力去看,去想,可能就不会输得这样快了。
阔剑斩来的刹那,长期试炼令我养成的博杀本能,甚至在意念之前自动操纵着身体,向旁边做出闪避动作。同一时刻,我把左手抬到了腰边,隐蔽地挡向来袭。
尽管有一部分炎气凝成的焰尾,仍旧扫中了腰腹,剑身上传来的大力也毫无悬念地击飞了我,但在这四分之一个眨眼瞬间里,我已经成功地把着力点,转到了手上。
武者最终没能得到答案,咽气后眼睛睁得很大。其实他前面说对了一半,我的身体并不是铁打的,只有手是。
无论谁,硬接过成千上万道兵器、魔法、炎气攻击以后,都会有一双同样值得信任的手掌。
它是我唯一的倚靠。
走出甬道,打开狭窄的酒馆暗门,大堂里的林格好奇地打量着我,“怎么会拖到这个时候?”
“四十二。”我已经很累了,懒得多说些什么。要不是因为体力的关系,刚才也不可能用那样麻烦的方式去杀人。
“今天已经到了第四十二间么?不错啊!呃,他奶奶的,你小子又带武器出来作甚么?”自从开始熟悉,林格的问题总是很多。
“值多少钱?”我抬起从武者腰间抽出的那柄完好阔剑。
“普通的精铁剑大约五个金币,你手里的这把钢火很好,护手的卸力弧度几乎完美,应该是红矮人打造的,最少得值二十个。”林格把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你最近搞什么鬼?想喝酒在这里拿就成,没必要去买。这就回去了?哎,站住。。。。。。”
今天好像是什么坎兰节,大街小巷的人流比平时多出了几倍,到处都是明亮的灯火和沸腾的笑语。我尽量避开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走在街边的阴影里,不想被人看见身上的血迹。
两年前,普罗里迪斯开始派马车接我。他是个谨慎的人,从来都是让车夫在两条街以外等着,但我今晚没打算坐车。
帝都是严禁私人收售武器的,想要把这剑卖掉,只能去喀什雅街区。默克尔爷爷带我到过那儿,一幢幢很大的房子里有着很浓的香味。醉酒的男人笑起来像打雷,喜欢把钱袋抛得叮当乱响,被他们叫做“宝贝”的女人都捏着嗓子说话,而且穿得很少。
喀什雅经常能看到佣兵,我已经卖过好多次武器给他们了。虽然默克尔老爱偷我的钱去买酒喝,但这不算什么,他瞎了,总得有人顾着他。
至于我,攒钱本来就是为了去边云,没有其他用途。这些年我找过红很多次,并打算一直找下去,它肯定还活着,就像我梦见的那样。
走出西郊,再穿过亨顿大道,就到了喀什雅街区。和以往的夜晚一样,这里的每家酒馆都被挤得快要倒塌。脸上涂着白粉的妇女游荡在街面上,眼巴巴地看着那些大房子里的一切,只有在路过的行人投来目光时,才会露出做作笑容。
在东区的火鸟酒馆旁边,我看到了佣兵杰克。他正和一个牛那么壮的女人搂抱着,靠在黑暗的巷子口做些很奇怪的动作。
“有把剑,你要不要?”我上去叫他。
杰克喘着粗气转过头,好不容易看清是我之后咧嘴笑了笑,把手从女人裤裆里抽出,在对方衣服上擦了擦,“玛丽心肝儿,去那边等我。”
那女人骂了句粗话,极不情愿地离开了。杰克看了看周围,站在原地没动,右颊上的几条刀疤拧成一团,“小鬼,又带了什么破烂来?上次那些到现在还积在我手上,卖也卖不掉,真是操他妈的。。。。。。”
我解开包在外层的衣服,剑身亮起的寒光让他立刻停止了抱怨,“这把什么价?”
“十五个金币。”我不喜欢讨价还价,所以价钱一直都开得很低。
“你疯了么?拿走拿走!这么个破烂,还想当成上等货来卖,你以为我是傻瓜?”杰克挥舞着拳头,仿佛马上要冲上来揍我一顿。
我看了他一眼,重新包起阔剑,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他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叫,“该死的,快回来,再让我看看!天,十五个金币,那可是我的全部家当!”
“臭小鬼,整天板着个脸,连大叔也不知道叫一声,好了不起么?”从头到尾把阔剑轻敲了一遍的杰克哭丧着脸,恨恨地瞪了我几眼,掏空口袋后坐在地上脱去了皮靴。
没想到居然会有人把钱藏在靴子里,我看着他一刀刀挑出缝进鞋帮里的金币,脸上的表情就像一刀刀在剜自己的肉,觉得有意思极了。
“都在这里了。”杰克望着地上的一小堆金币,眼神隐约变了变,但很快恢复了原样,“拿上钱快回家吧,记得以后别再一个人出来卖东西。唉,你父母就算是吃这碗饭的,也总不能老让孩子和别人打交道,难道就不怕你死在外面么?”
我收好钱,转身,走上大街。黑吃黑的勾当早就遇到过了,刚才杰克在有杀气的瞬间哪怕是动一下指头,我都会立即让他和以前那几个家伙一样,变成一堆碎肉。
他的善心,救了自己的命。
快要出喀什雅街区的时候,不远处传来的激烈吵闹声吸引了我的注意。转过头,只看到一幢大房子门口围着很多人,无论男的女的都在拼命往里挤。
“嫖妓不给钱?你这肮脏的老瞎子,大概是活得不耐烦了吧?!”人群中传出愤怒的喝骂,夹杂着拳脚击中身体的闷响。
仔细看了看那房子,我叹了口气,知道被打的那个多半是默克尔。他第一次带我来喀什雅,找佣兵卖掉什么魔晶戒指和一把生锈的破斧头以后,就来到这儿玩了整整一个晚上。
那天他花了很多钱,也赔了很多钱??有个喝醉的贵族妇人看到坐在房间外面的我,就莫名其妙地扑了上来,结果她断了两条腿和一支手臂,随后还被光着屁股冲出房门的默克尔踩了一脚。
女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但老默克尔更奇怪。每次在外面逃过帐单,就算是一杯酒,他都要跑到我面前炫耀好几天。有一回我对他说,实在不想付钱的话,就带上我,把那些店里的人全杀了就是,结果被老头打了一个耳光。
默克尔的确是个瞎子,也的确总是脏兮兮的,但我痛恨有人当面这么叫他。
拨开人群,满身酒气的老默克尔就躺在地上。这趟伟大的逃帐行动让他的眼眶高高肿起,鼻血一直流到胸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刚被最粗长的骨棒迎面砸过。
“他欠你们多少?”盯着仍骑在老头身上的男人,我问。
“去你妈的!小东西没事滚远一点,今天非把这瞎子的卵蛋捏爆不可!”男人举起了右拳,却没能落下去。
他的拳头已经在我的手里,变形,碎裂。等到白森森的指骨挤出皮肉,黏连着断筋滚落在地上,我才松脱了这团不成形状的物体,“多少钱?”
“六个金币,六个金币。。。。。。”那男人痛得满地打滚,看热闹的人逃得一个不剩,包括他的同伴。
我数出金币,扔在地上,扶起老默克尔。走出半条街不到,他仰天打了个酒嗝,阴阳怪气地笑了笑,“你来喀什雅干嘛?长本事了啊!要是每个够实力的修行者都像你这样,普通人还活不活了?做错事被抓到就得认罚,被打成什么样是老子活该,用不着你来插上一脚。”
“我不会先去惹别人。”
“放屁!刚才那人惹了你?要是有半点反抗,我看你会杀了他罢?!”老默克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教你精神力抽汲,就是为了压制那个小鬼的灵魂。现在倒好,你简直比他还要嗜血,再这样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你们的人性会半点也不剩。”
“人性有什么用,能帮父亲报仇吗?”我从没听说过这种东西。
老默克尔沉默了很久,叹息着摸了摸我的头,“算了,现在不说这个。总之要记住,别老把自己当成野兽。。。。。。你的脚步声听起来有点不一样,是右手断了么?”
“嗯,没什么的。”有些时候,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能看见。
“让我瞧瞧,来,不痛不痛。。。。。。”老默克尔摸到我的右手,只是一冷一热的交替过程,细密的骨节炸响就开始传出,没见到半点回复术的光芒。
默克尔应该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可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替人守夜,挨打也从不还手。难道这就是那个‘人性’在起作用?
一路上我们走得很慢,他似乎还没醒酒,老扶着我的肩膀不放。右手的骨头已经接起来了,翻开的血口也都合拢如初,就像几年以来他为我治过的无数道伤一样,好得不能再好。
到了离家不远的地方,老默克尔昏昏沉沉地抽了抽鼻子,忽然精神一振,扮了个鬼脸,“好香啊,是麦芽糖么?快带我去!听清楚,是我买,不准拍马屁乱付钱。”
我没觉得好香,倒是有点好笑,“你都这么老了,还吃糖?”
“少废话,连人家小妞都说我温柔又羞涩,心态简直比少年还纯情,你懂个屁!”老头给了我一记爆栗,然后开始在口袋里东掏西挖。
卖糖的是一对母女,女孩还很小,很瘦弱,大概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时间虽然还不算太晚,但由于地方偏僻的缘故,摊子前面连一个客人都没有。
见到我们走近,那年轻的妇人赶紧擦了擦手,招呼说:“是要买糖么?新鲜的麦芽糖,今天刚做好的。”魔晶路灯的光亮投在她的身上,打满补丁的布衣浆洗得干干净净,笑容也干干净净。
“怎么摆在这儿,生意会不好嗳。”默克尔显然在没话找话,到现在他还没能摸出半个子儿来。
“隔壁那条街是要热闹很多,但得交税金。”妇人拣了一小块裂开的糖片,放在不停拽她衣角的女儿手上,“想卖了钱再去那边,不怕您笑话,今天还没开张呢!”
“哦,是这样啊,给我来一根。”默克尔终于抠出块铜币,干笑着挠了挠后脑勺,“我想买多点,可是钱不够。”
“一个铜子能买三根。”妇人还是很欢喜,收了钱,将麦芽糖包好递给他。
默克尔点点头,扶着我就要走开,那小女孩舔着指头,看了我们一会,忽然说:“妈妈,我还想吃。你给我三根大的,我长大了去挣钱,还你很多很多铜子,好不好啊?”
“今天是坎兰节,大陆诞生的日子,每个孩子都该有礼物的。”默克尔抽出一支麦芽糖,塞进我嘴里,转回去把纸包放回摊板。
“再买三根,也给她。”我拿出剩下的金币,全部放到摊子上。
直到走出很远,我们还能听见那妇人抽泣的声音。默克尔按了按我的肩骨,再摸向颈椎,忽然笑了起来,“原来你已经有十一岁,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这就是人性,懂了么?”
麦芽糖很甜,我才懒得理他。
“哥哥,哥哥!”等在家门前的薇雪儿一见到我就欢呼着跑近,玫琳无奈地站在后面,应该是来催胞妹去睡觉,却根本没有办法。
“怎么还没睡?”我问她,同时听到默克尔发出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怪笑。
“坎兰节礼物呢?我和姐姐都要哦!”薇雪儿歪着头看着我,像个小精灵。
“礼物?”除了嘴里的最后一点麦芽糖,我身上只有衣服。
“薇雪儿,他不会有任何东西给你的。”玫琳在冷笑。
“可是我整天都在等哥哥的礼物啊,很多人送给了姐姐,她都不喜欢。我想,她也在等你的那份呢!”薇雪儿扁起了嘴,似乎随时会哭出声。
自从那次救了薇雪儿以后,玫琳对我的态度就好了很多,但现在她又变得冷漠起来,“胡说什么!我才不希罕他的礼物!”
“这样吧。。。。。。”正当我想问她们,有没有人需要杀的时候,两枚冰冷的小物件从后面塞到了我的掌心里。
“既然早就准备好了,不如快点送给她们吧,吊别人胃口可不是绅士该有的行为。”老默克尔从没有这样一本正经过。
我稀里糊涂地伸出手,薇雪儿瞪大了眼睛,玫琳掩住了嘴巴,就连我自己,也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两支玫瑰,我认识这种花,普罗里迪斯的花园里到处都是。但它们却完完全全是冰雕的,每一片叶子,每一枚花瓣,每一丝茎脉,都透着冷酷的华美,让人一眼望去就再也没法移开视线。
这个晚上过得很不一样:薇雪儿始终笑个不停,玫琳第一次来到我的房间,老默克尔喝光了姐妹俩偷出来的酒,变戏法一样凭空扔没了所有的空瓶。
到了凌晨醒来,发现自己又是一个人。天很黑,屋子里很安静,就像是坟墓。坎兰节的礼物,我想我已经得到了,再过一会儿,就得暂时忘记它,重归到杀戮中去。
想要变得更强,就得抛弃那些无谓的情感,就算刀捅进了胸腔,也别觉得恐惧。。。。。。
我是撒迦,应该有十一岁了,从三年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