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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傻姑娘”孙阳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别忘了,咱们可是大宋的一部分,这里只是自治区而已,咱们的报纸可以进入大宋,大宋的报纸,自然也可以进入这里如果采取强硬手段的话,只会越来越糟”
正文185战争转移法
185战争转移法
对大宋,孙阳一直采取的都是柔和的手段,更像是一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反正在名义上咱们是一家,西北自治区,就是一个特区,而且还是有独立军权的特区。
现在在大宋方面的舆论攻势之下,使得内部的少部分人终于出现了反弹,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转移视线的机会,而战争无疑就是最好的手段,李平先把后勤方面的物资之类的计算出来,至于倒底要派出哪支军队,就不是她说了算的了。
这事,孙阳说的算,但是他仍然召集了参谋部的军官进行开会,参谋部多数都是前线一些受伤的校级军官,无法再加入前线做战,于是转职成了行政级别的军官,成为参谋,而他们则是最了解前线部队战斗力的军官。
参谋的拥有一定的决策权,但是却没有前线部队的调动权,想要调动军队,需要有孙阳亲笔书写的手令才行,否则的话,任何人都无法调兵,就算是前线的四大战斗级的少将,都没有调兵的权利,当然,却拥有主动防御的权利,毕竟通讯仍然不便,前线的军官必须要拥有一定的决策权,而这种决策权,还要经过副职的允许,毕竟副职主管的是士兵的思想方面,虽然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其威力丝毫不比主官差。
特别是当主官对士兵的奖惩权力被收回之后,主官对军队的控制能力变得更低了,战时听主官的,平时听副官的,这是自治区军队的一大特色,同时也是孙阳从对军队控制极严的党那边学来的,行之有效。
经过参谋部三天的研究,终于敲定了下来,决定要派出骑兵,由北方出击,直入草原,对蒙元从西域调回来的主力部队进行劫击,不求大胜,积小胜为大胜,打击他们的士气,最好能把他们拖到北方的草原上,大部队一停,破坏的并不仅仅是草场,还有北地的蒙古部落,增加北地对自治区比较亲近的蒙古部落对蒙元的恶感。
这事孙阳没有掺和,只是静静的听着,一人计短,多人计长,古人,特别是宋朝这个时代的古人,可丝毫不比现代人差,甚至比现代只知模仿的国人要强太多了,人家的成绩可实打实的自己做出来的,一点假都不带掺的。
五十多名校官参谋是专门配合孙阳处理军队事务的,要是光靠他自己的话,非把他累死不可,这些参谋聚在一起,大声的争吵着,孙阳不紧不慢的喝着茶水,最终由一名缺了一只手臂的上校将整理的意见交给了孙阳,并且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向北打,为什么不向南?不向东?不向西,偏偏要向北呢?做战计划书当中给了详细的解释。
向南打的话,直接入蜀,蜀地地形复杂,不适合骑兵快速展开,步兵倒是合适,但是做战的时间必然会更长,而且蜀地以宋人为主的军队仍然在不停的抵抗着,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自治区的大部队向南打,会引起大宋方面极大的反应,这与自治区目前的政策不附。
向西打更不行了,西部的蒙军将领格勒图已经相当于一个大军阀了,而且极为贪婪,与自治区的关系甚好,暂时还是不动的话,把他打掉了,换来一个仇视的,不贪的,只会给自治区带来无穷的麻烦,牛羊盐等物资,多数都要靠这里。
而向东打也不合适,刚刚在太行山关口取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捷,前线直推到太行山东部边缘,成为自治区黄河之外的另一道重要关口,再向东,可就是一片大平原了,而且县城众多,适合步骑配合推行,不适合单独的部队展开行动,有了城墙相隔,骑兵的作用大打折扣,所以剩下的只有北方了。
而西域调来的部队都是从这里通过的,甚至上一次,就是从五星城北部直接呼啸而过的,为了这事,镇守北部的老狐没少发牢骚。
而且向北出击也有着极大的好处,北部与自治区最庞大也是最完善的军工城市八星城极近,而八星城至五星城也有着完善的交通,两城都有驻军,虽然一个是军事重镇,一个是纺织大城,但是两者都有着最完善的军事防御设施,哪怕是被围上个一两年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以两城为后盾,可以使得骑兵拥有更加强大的战斗力。
至于派哪支部队,若不是有孙阳在会议室里坐镇,这些参谋们早就动手开战用拳头论输胜了,毕竟这其中牵涉到他们曾经服役的部队,军人对自己的部队都是有感情的,哪怕是在宋朝这个对军事压制到了极点的朝代也是如此,那是一起并肩战斗过,流过血的兄弟们呐。
不过骑兵一共就三支部队,一支是最为庞大的主力骑兵部队,人马皆披甲,虽然这种全甲不算厚,只能在百步外防箭,却也相当于重骑部队了,两个师足足四万人,两个骑兵师都是当年曾纵横漠北,伤亡数倍一路打出来的最精锐的部队,也是自治区战斗力最强的部队。
一支是主要的轻骑部队,皮甲侦察部队,当然,为了防御,这些轻骑部队的皮甲外也嵌了一层薄铁片,属于半身轻甲,主职虽然是侦察,可真要是打起来,实力一样不弱,甚至可以与蒙元的骑兵部队拉平,人数也不是太多,只有一个不满编的师一万五千余人,其中三分之一还是刚刚补充的新兵。
最后一支就是战斗力最为强悍,但是人数也最少,只有五百余人的游骑兵,游骑兵上马能拉弓,下马能轮刀,而且还是狙击类的精弩的主要使用者,就连孙阳身边的侍卫,都有一半是从游骑兵当中挑出来的,而且在太行山之战当中,游骑兵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几乎被他们扫清了所有的斥候。
漠北做战,要灵活机动,主战部队属于重甲部队,而且又承担着防御责任,所以暂时是不能动的,所以能动的只有轻骑部队,直接从轻骑部队调出两个团来,主力骑兵部队调一个团,三个团凑齐了,不过游骑兵仍然要派出一个中队一百八十人参与到此次行动当中。
孙阳最后拍板决定了,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接着就是军令传达了,使用飞鸽进行传书,但是飞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还需要通过骑兵进行加快军令传达,沿途飞奔,只用两天,就可以将军令传达到各部队。
现在的部队分配不再像从前那样,老狐领轻骑,刘基、韩老根领重骑,郭破虏领轻骑的方式了,而是进行了战术类的混编,部队以团为规模被搭配在一起,分守各部,将兵进行了分离,这样的搭配也最为合适了。
军令一调,各部立刻就动了起来,轻骑的一个团从八星城出,重骑的一个团从刘基的东部部队调集,另一个团的轻骑则从南部郭破虏的南部部队调集,而游骑兵,则由狗子亲自带领一个中队,用最快的速度趣味往北地。
哪怕是在自治区内部赶路,也采用了防御式的赶路方式,部队以营为单位,拉开至少五百米的距离,一旦哪支部队遇袭,余部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增援或是放弃,避免被一锅端了。
部队从各基地开出,马蹄踏地,发出轰轰的巨响声,沿着主干路一路奔行,前导的两名骑兵马鞍旁插着两杆硕大的铁血大旗,骑行起来,这些被敌人鲜血染红的有些质硬的大旗烈烈做响,每骑都是黑衣黑甲,背弩按刀,奔行之时,血腥之气扑面而来,让那些在公路上赶路的商队忙不迭的将车子停靠在路边,甚至一些胡商更是面露惊惧之色。
部队拥有优先通过权,两名前导骑兵所过之处,道路必须要被清开,否则的话,将会被火药硬生生的炸开。
一支支的部队举着铁血大旗呼啸而过,部队现在只打铁血大旗,黑字的宋旗也只有在长安才会悬挂,部队是国防军,不是一家一姓的部队,他们负责的是保家卫国,是华夏百姓,至于姓什么,谁当皇帝,与他们无关,忠君的君在自治区,特别是在军方给予了新的涵义,代表国家,而不是君王,就这一点,才让大宋方面相当的不满。
部队一动,报纸就得谈了,随军的记者不停的发回新的消息,部队走到哪啦,遇到了什么事啦,受到什么样的欢迎啦之类的,而五十九骑出漠北的段子更是成为了酒楼茶馆说书先生的经典桥段,一时之间,冲淡了大宋方面的舆论宣传。
“且说搏古将军,跃马扬刀,一百零八斤陌刀一挥,单人独骑,直扑蒙军阵前,乌椎马哗拉拉奔行,且看搏古将军一勒马缰,骏马前蹄扬起,咴咴烈啸,搏古将军陌刀一展,高声大喝,对面的鞑子,可敢与我孙某一战”说书先生说着,惊堂木啪的一拍,“欲知后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下面发出了吁声,赏钱不断,催着说书先生接着往下说,孙阳和李平对视了一眼,也扔了十几个铜子的赏钱。
“扯蛋,我什么时候抡过一百零八斤的陌刀了?我用过最重的武器就是八星城围战的时候,厚背大砍刀,身上三层重甲,我算算,呀,也差不多有一百零八斤了,不过那要算上甲胄才行啊”孙阳向身边的李平低声说道。
“听着吧,一个说书先生,你还当真的啊”李平白了他一眼,递给他一块精致的小糕点说道。
正文186兵出
186兵出
这一次派往北地的骑兵部队并没有形成联合作战的临时指挥部,这本就是一次袭扰战,以袭扰为主,所以仍然是团为单位,战时,各团长可以自行决断做战方向,上头派下来的军令只有一条,就是在三天之内可以到五星城接受补给的做战范围。
这一点让骑兵们很不满意,骑兵是干什么的?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来去如风,而且骑兵都是从漠北大战当中练出来的,一旦深入到敌方区域,无补给做战是家常便饭,曾经还是北伐军那会,骑兵部队甚至有四万大军处于无后勤补给的做战状态下。
当然,无补给做战状态伤亡也是极为惨重的,今时不同往日,护**需要积攒实力,以迎接下一次大战,这一点就需要副职向主战军官来解释了。
为了这一次袭扰做战,这批六千余人的骑兵部队也提前进行了换装,骑兵刀是主要兵器,虽然更换了,但是换装的却是品质更好的骑兵刀,狭长的刀身拥有着更大的威力,当然,也有一些变态级的骑兵选用的是厚背大砍刀,直直的刀刃,宽阔的刀身,抡起来就像是一面小盾牌,骑兵迎战,一刀下去,人刀都能被劈成两半。
但是由于这种直刃厚背斜尖头的大砍刀重量颇重,带上这种刀子以后,就无法携带弓弩手炮等远程或是大威力武器了。
这支袭扰部队装备了新式的弓弩,骑兵多数使轻弩,在孙阳的想法当中,尽可能的把轻弩当做制式武器,就像是步枪那样普遍的装备部队,虽然就目前来说,这种钢臂的弩金属疲劳严重,成本很高,但是现在拥有金属矿产地八星城做支持,还能消耗得起,大不了回炉再重炼就是了。
而且新装备的轻弩也采用了大量的新技术,弩臂仍然是钢臂,不过不再是那种单次成形的,而是多层软钢片叠加而成,虽然同样在二百多箭之后就会金属疲劳,但是后勤只要供应这些标准型号的钢片进行更换就可以了,普通士兵都可以自行更换,无需再交出来返厂了。
而且新型的轻弩也不是再射一箭再装一箭的方式了,而是采用了箭匣,像步枪上弹那样,下方拥有一个五箭的箭匣,上面有卡簧,只要拉动弩弦的时候,弩弦弹动卡簧,下方的箭支就会弹到箭槽当中,再扣动悬刀,就会将箭支射出去。
只是如此一来,增加了一些重量,不过将弩身换成更薄的精钢制造,而且凡是能打孔的时候全部冲压出孔来节省重量,总体重量倒没有添多少,甚至还略有下降,比起从前青铜制的弩身来说,已经轻得太多了,孙阳一直都挺遗憾的,凭西北自治区现在的工业实力,还无法提炼出加工容易,质量更轻的铝镁来,否则的话弄出铝合金来,绝对可以让弩更进一步。
这种新型的弩在射程上没有改变,仍然可以达到二百五十米的距离,比蒙古人的长弓还要远上一些,区别就是弩可以在马上直接踏弦,长弓则需要下马落地才能拉开,在马背上,蒙古人只能使用射程只有一百多米的羚角短弓。
现在又采用了**性的自动供箭的箭匣,虽然看起来笨重了一些,但是射速却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至少也要比从前提长了一倍有余,一名好手,完全可以在二十秒之内将五箭全都射出去,这种射速虽然还比不上栓动步枪,但是与燧发火枪已经要强得太多了,无论是射程、射速还是威力,区别就是重量大了一些,但是在身管武器没有成熟之前,弩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这种靠弩弦弹动卡簧上箭的方式会极大的减低弩弦的寿命,从前一根弩弦可以发射二百箭左右,现在,能有一百箭都撑死了。
不过好在这种弩弦制造起来并不算太难,使用蚕丝、马尾和极细的生牛皮绳一起绞成,重量也不大,每人带上个三五根既不占地方又不占重量。
在装备当中,原始版的手雷几乎已经没人用了,嫌那东西威力太小,毕竟是黑火药,威力再大也有限,相反,对新型的手炮情有独衷。
新型的手炮有两个拳头大小,重达一斤半,半斤的钢铁外壳,二两碎铁粒,八两的内装火药(本文按一斤等于十两计算),而且在这种劣铁的外壳上,在铸造的时候,就已经在外壳上划出了印痕,可以让火药在爆炸之后产生更多的碎片,再加上内部装的铁粒子,威力大得出奇,比原始版的手雷威力要大上数倍有余。
除了这些武器之外,还有一种新型的,用于袭营的武器,半尺长,小臂粗圆筒制成,用蜡封着孔洞,内部装为一些提炼之后的油料,混着一些巴豆、狼毒等传统的毒物,拉了弦扔出去,油料被引燃之后,冲破蜡封,会喷出毒烟来进行伤敌,使人无法呼吸,造成流泪等,杀伤性并不足,但是扰敌就是再好不过了,这一批几百个只是实验型号,最近八星城的兵工厂正在卢峻的带领下,研究着如何将这东西用于青铜炮进行炮战远射。
现在随着自治区的发展,和与大宋的商贸交易的繁荣,药品已经不再是问题了,每名士兵都装备着一个医药包,里面有消毒用的烈酒,一包止血清创药,几件用于外科治伤的小工具,还有一卷已经浸了止血药粉的止血纱布,用于军医来不及的情况下自身的救治,冷兵器时代,一名老兵的价值,绝对超过了十名新兵,可以说在这个时代,护**中对兵源的保护绝对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士兵成为活生生的人,而不再是将领眼中的一串数字。
这说是一场袭扰战,还不如说是一场新型武器应用的小型战事,但是应用的多是一些便于单兵携带的小型化武器,大型武器已经送到了五星城这个已经深入到草原的第一线城市用来防御。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时代虽然蒙古人已经腐化,但是仍然拥有着不俗的战斗力,打完了中原北方之后,南方江河纵横,山地丘陵众多,不适合蒙古人的骑兵做战,所以骑兵多数经略西域和草原,从这两部调来的蒙军仍然具有着极其强大的战斗力,安息人射箭法消灭了西方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势力。
蒙古人一旦攻城,先将城围起来,若是投降,除了一些工匠之外,高于车轮者一概屠杀,若是不降,攻城之后,全城屠杀,鸡犬不留,每杀一千人,便倒吊一具尸体用来计数,每一战之后,倒吊尸体不计其数。
这个时代的蒙古帝国是建立在无数的尸体之上,是建立在无数的屠杀之上,虽然直至今日,蒙古人仍然将成吉思汗做为英雄,英雄,仅是蒙古人的英雄,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个时代的蒙古人,是全人类的公敌,其所造成的杀伤,超过了历朝历代每一场大战的人数,哪怕是人类最惨烈的二战也不过以千万计算,但是在这个时,要用亿这个单位计算。
所以护**打起蒙古人来,只要一对战,根本就没有什么客气可言,甚至是连俘虏都不留,多杀一个,就解救数十人。
但是蒙古人真的很强大,如果仅凭快马弯刀,凭现在的护**,哪怕已经很强大了,却仍然不是对手,但是火药武器的出现,使得骑兵不再像从前那样如同没有天敌的坦克一样四处冲杀,如果说这个时代的骑兵像坦克的话,那么火药武器就是大规模的反坦克武器,就是坦克的天敌直升机。
骑兵部队一入草原,便如同幽灵一般的四处出击,若是放到从前北伐军那会,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留,杀个血流成河,无法是兵还是民,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由于北地的蒙古人现在靠着自治区,通过种商贸交易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再加上护**也确实厉害,就凭这些北地的部落不是对手,使得现在他们连汉奴都不敢留了,所以护**对他们还算温和,毕竟一些牛羊马匹之类的交易还要靠他们呢。
但是对那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