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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是很单纯的,林烨和丁香,相互激励对方,在几乎全班同学都没有几个在认真听课和学习的状态下,两人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班级早读,晚上又一起自习到十点钟才回家……
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就传来了风言风语,说林烨和丁香在搞对象早恋。
尤其是初三的时候,就传得更厉害了,以至于学校将双方家长都请来了。
林父林母不明所以,也觉得林烨和丁香是在早恋,便严厉地批评了林烨,并且不准他再和丁香来往。
林烨很委屈,但是却并没有办法。
而且,少年懵懂的情愫,也的的确确是对淳朴善良又美丽的丁香,有着深深地好感。或者可以说,林烨初中三年能够这么拼命用劲儿的读书,最大部分的原动力就来自于这个叫丁香的姑娘。
叛逆的年代。
青涩的感情。
父母的枷锁。
同学的留言。
……
当时的林烨,独自一个人承受着这些,真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昏暗的,甚至想要过从桥上跳下去一了百了算了。
然而,就在林烨来回徘徊在大桥上的时候,是丁香款款轻盈地朝着林烨走来,笑吟吟地和他谈心,并且鼓励他要继续努力学习,不要因为没有和她在一起学就松懈了。
最重要的是,丁香和他约定,要一起考上市一中,等上了高中以后,再在一起努力学习考大学……
正是因为丁香的这一份鼓励,林烨在初三最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玩了命一样的在学习,终于考上了建安一中。
可就在他拿到一中录取通知书,并且同样在一中录取榜单上看到丁香的名字,疯了似的狂奔到丁香的家里去将好消息告诉她时,却被她务农的大哥告知,丁香不会再上高中了。
即便是考上了市一中也不会去报道,家里根本就没有钱供她上高中考大学的。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更认为女孩读书是赔钱货,而且家里还有几个弟弟妹妹要养,她大哥又要结婚盖房子,所以丁香中考完以后就主动到邻省去打工了。
也正是在那一刻,林烨觉得自己的心碎了,自己的心死了……
他都不知道,那一天他是如何从丁香家走回自己家的,再次路过那座大桥的时候,看着下面湍急的流水,想起丁香在这里对自己说过的话,和自己一起许下的约定,泪水就不知不觉地满面了……
轰轰轰……
坐在父亲的摩托车后座回老家,天气很好,是骄阳,再次经过这一座大桥,林烨浑身一阵,整个人仿佛被激活了一般,那些画面,那个淳朴美丽的叫做丁香的女孩,瞬间在他的脑海当中崩了出来。
“丁……丁香……她回来了么?”
摩托车的轰鸣声,耳边的风声呼呼,林烨怔怔地看着前方蜿蜒的公路,忍不住感慨,时间过得真快,都三年了。
第七十一章 读书无用论
轰轰轰……
父亲的摩托车,已经骑了五六年,林烨犹记得以前到镇里上初中的时候,便是坐着这一辆摩托车每周来回。
从建安市到墩徐镇的路,还是水泥国道,但是要从墩徐镇回乐丰村的话,可就有一番可折腾的了。
虽然说记忆当中的石头路已经铺平成为了泊油路,但是却一样是蜿蜒的山路,不过是上坡还是下坡,都同样让人忍不住惊愕。
甚至还有一段盘山而上的路,林父的摩托车老旧了,马力不够,还需要林烨和他一起推上去才行。
终于,前后花费了将近两个半小时,林烨终于回到了久违的老家乐丰村。
“爸!妈!我回来了……”
摩托车在一家古朴的农家小院当中停稳,这是林烨爷爷奶奶的家。
林烨跟着父亲提着保健品走进去,爷爷在客厅里看京剧,奶奶在后院喂鸭。电视是二十寸的大液晶,爷爷看着正乐呵,声音放得很大,甚至都没有听到林父的叫唤。
直到林父走到了面前,才惊喜地乐呵呵叫道:“老三!老三你回来了啊?老婆子,快进来。老三和烨子回来看咱们了。都大半年没回来了……”
“老三!真的是老三,你在城里过得怎么样?瘦了!还有烨子,你也要多吃啊!这次回去,带几头老母鸡,让你妈炖给你吃,补补身体!”
奶奶很精神,虽然已经七八十岁满头白发了,但是却依旧是农村妇女那副精干的架势。
林父似乎也是太久没有回来看过父母,愧疚得连连点头,林烨和爷爷奶奶说了几句之后,便从后门溜了出去,快步朝着左手边的小路跑过去。
他要去的,是丁香家,距离爷爷奶奶家很近,就隔着两三户人。
咚咚咚……
走到熟悉位置,林烨却是发现,原来丁香家老旧的泥瓦房,竟然已经被崭新高大的砖瓦房给取代了。
有点心虚地敲了敲门,林烨攥紧了两只手的拳头,十分局促地在门口等着。
“谁呀!”
吱呀一声,开门人的声音,林烨有些熟悉,心里刚开始激动起来,门一打开却又顷刻之间陷入了谷底。
“呀?是烨哥,你怎么回来了?”
开门的人不是丁香,而是她的小妹丁梅。长大后的丁梅,和丁香有五成像,声线也类似,只是她的身上少了丁香身上那一股出尘清新的气质,多了一些泥土芬芳,嬉笑之间的眉目更接地气。
“丁梅,你姐在家么?我听说……她……她从广东打工回来了啊!”
林烨的心很忐忑,上了高中以后的两年,他也时常找借口和父亲一起回老家。然而,哪怕是过年,丁香都没有回来一趟,在广东打工,来回的车费贵不错,春运的时候根本就买不到票。
但是,前不久他偶尔有一次听父亲和老家通电话,便听到四叔和父亲说丁香回来了。
可也仅限于此,丁香为什么回来,她现在怎么样了?林烨一无所知。
而且,林烨更害怕,丁香只是当时回来一趟,然后又继续去打工了呢?
“我姐回来了!现在竹篾厂里上班,还没下班。”
丁梅说道,“要不等我姐回来了,让她去你家找你?”
“在竹篾厂上班?好!丁梅,丁香下班到家一般几点?我到时候再过来。”
林烨闻言这才心安,毕竟,总算可以见上一面了吧!
然而,他的心里面又忍不住发苦,能见面又怎么样呢?自己这高中三年堕落成这样,要是丁香问起来,该会失望吧?
自己上着丁香梦寐以求的建安一中,却如此蹉跎岁月,这让林烨觉得没脸见丁香。
从回来开始一直激动的那种心情,不由得冷静了下来,林烨尴尬的发现,现在自己反而有些害怕看到丁香了,到时候真的见了面,又要说些什么呢?而她……现在又会变成怎么样了呢?
人,便是这样的矛盾体。
林烨悻悻地朝爷爷奶奶家回去,但是从刚走回院子,就听到了父亲和大伯小叔的争吵声。
“三哥,你这是什么意思?这笔钱过年的时候就应该给我的。过年的时候,你说手头紧,晚几个月也就算了。现在你就给一半,还有一半要延到明年?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这是林烨小叔林国松的声音。
“国松,这不是小烨马上要上大学,我不得给他备着一笔钱么?”
林父很尴尬地说道,“小烨要是考上大学,咱们老林家不也是光宗耀祖不是?整个墩徐镇每年也没几个大学生啊!咱们村也就出了两个啊!”
然而,林国松却并不买账:“一码归一码!三哥,不是我说,还上什么大学啊?你看我们村里,谁家的孩子不是初中上完就赶紧打工赚钱养家了?
就你们家小烨跟人不一样,要上高中,要考大学。我家小辉还不是初三都没有上完,便被我赶到广东去打工了。呵呵……而且,三哥,你可要考虑清楚,小烨就算考上大学以后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出来还不是一样要给人打工。”
“就是呀!国忠,不是大哥说你。现在这年头,你没看电视报纸上都说了么?大学生毕业以后就拿两三千块工资,都不如农民工了。还读什么大学啊!对了,你那个小舅子李大力,不就是大学毕业生么?他上了大学,就能有出息了?”
大伯林国建也是帮着小叔说话,“还有,你说你到城里去打工,还要租房子,买菜什么的都比乡下贵多了,能赚几个钱?哼!不如我和国松在家养鸡,一年少说也有十万的赚头!”
“就是!小烨上什么大学啊!我看还是别考上的好,不然的话,一年几万块的学费和花销,三哥,你拿得出来么?大城市的消费可不是我们这小地方可以比的。到时候,哼!还不是要来问我和大哥借钱?”
……
在门外听了半天,林烨算是听明白了。
家里的确是困难了,父亲连每年要给小叔作为代为照顾爷爷奶奶的那点份子钱,都已经拖欠了这么久。
第七十二章 国外专家
林烨的大伯和小叔,其实并不差这点钱,他们二人合伙在村里开了养鸡场,每年的收入都可以说是村里面拔尖的,少说都是一二十万。
但是,就是故意用这事儿呛着父亲,彰显一下优越感。抨击一下父亲带着全家到离乡到城里打工是错误的,抨击父亲让他继续上高中是错误的……
林烨知道,当初自己考上建安一中时,大伯就极力反对继续上学,父亲因为坚持要让自己上学,违背了大伯在家里的权威,所以便导致这三年来和老家这边大伯小叔的关系特别差。
尤其是这些年,村里的路修好了,货车可以开进来后,家家户户都在想办法致富。背靠着武夷山脉,不管是种果树还是养殖,只要运的出去,只要勤劳肯干,个个都是发家致富,比起外出打工一个月两三千块赚得多。
因此,许多外出打工的人家纷纷回来种田搞养殖,干得有声有色。
林烨的大伯和小叔,也是因为养鸡发家致富,再看看林父在城里工作却是苦哈哈的连几千块都拿不出来,便更是加重了他们的读书无用论。
“爸!大伯!小叔……”
看到父亲尴尬地站在里面,林烨硬着头皮的走了进去,对大伯和小叔说道,“大伯,小叔,你们放心。我肯定会考上好大学的,学费不管多少,学费都绝对不会问你们借一分钱的。”
“怎么?小烨,你觉得小叔说的话有错么?不是小叔不让你上大学,你看看电视上都怎么说的?现在的大学生,在学校里都是在打游戏在谈恋爱,哪儿是在正经学习?毕业出来以后呢?工作就是两三千,好多还找不到工作,有什么用?”
小叔看到林烨,不由得有些得意地说道,“你别看小叔就读过小学,但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还是知道的。读书读得再好,还不如有一门手艺傍身。”
“对!你看我和你小叔,没什么文化,但是就单单弄个养鸡场,就比多少大学生赚钱?”大伯也是洋洋得意地道。
“小烨,你不要听你大伯和小叔的话,我们先回家。”
林父并不认同大哥的“读书无用论”,也生怕他们的话影响到马上要高考的林烨的心态,所以便赶紧拉着林烨离开了爷爷奶奶家,回到了自己家的老房子去。
“爸!我知道你和妈供我读书这么多年很不容易,大伯他们都不赞同,是你们的坚持,才让我有书念。你们放心好了,我一定会考上好大学的。而且,学费我自己会赚,绝对不会让你和妈出去借钱的。”
回到自己家这布满灰尘的老房子,林烨很肯定地对父亲承诺道。
但是林父却是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将林烨的话当真,而是很安慰地说道:“小烨啊!你懂事了,你能这么想,爸妈也就知足了。高考就尽力而为,学费的事情有爸在。你不管怎么样,做人一定要有文化。
不然的话,哪怕赚再多钱,也还不是一个土大款?爸当兵的时候,见过那些喝过墨水的首长,气质上就是完全不同,肚子里有墨水,人家的眼界就在那。爸可不希望你一辈子和我们一样,可是……爸真的没那么大的能力,没办法给你最好的教育和条件……”
说到这里,一向坚毅的林父,眼眶湿润了,他真的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儿子林烨,尤其是搬到城里以后,看着人家的父母给孩子吃的买的,上的这个辅导班那个兴趣班……
“爸!是我不懂事,你和妈为我做的,已经足够多了。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努力,像大伯小叔他们证明,你们的选择和坚持,是没有错的。”
林烨的心情有点沉重,和父亲又说了几句之后,一个人走在这熟悉又陌生的乡间小路上。
他没有忘记自己要回老家来的最终目的,当走到村后山路时,便从系统的储物格当中拿出了【灵气探测器】。
“系统,检测周围的灵气浓度。”
这个【灵气探测器】,是一个圆圆的罗盘样子,林烨花费了1系统币启动后,上面黑色的罗盘界面便立刻展现出了周围的地图背景来。
附近一千米范围内灵气浓度,便在这【灵气探测器】上清楚的显示出来了。
“咦?不错!已经不是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一了。”
看着上面显示出来的灵气浓度,明显就比城里高了太多。
以林烨所站的位置为中心,灵气的浓度是1%,往村里的方向,开始逐渐降低,而往山里的方向却是逐步升高,甚至在地图可以探测的最边缘地区,竟然高达5%了。
“太好了!按照这个趋势,只要更往深山一点,灵气的浓度就能达到修炼所需要的最低标准百分之十了。”
修真有望,林烨也没有浪费系统币一路检测过去,而是干脆直接顺着山路往里去。他打算走到最里面大山深处,那里的灵气一定就满足修炼的需要,然后再用【灵气探测器】选择一个灵气浓度最高的点开始修炼。
……
另一边,建安市立医院。
午后,阳光更加刺眼。
董婉清换上了白色的手术病服,就这么静静地坐在病房里,盯着墙上的挂钟,看着那秒钟一格一格地转动。
等待,永远是一种最残忍的酷刑。
谁也无法逃避,这种倒计时一般压迫过来的恐慌。
董婉清觉得自己有些喘不过气来,这种压迫感,让她觉得仿佛死神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就好像被猎豹盯上的猎物,冷汗直流,不敢一动。
……
胸外科主任办公室内,主治医生王丽正在准备下午的手术和文件,常静就坐在她的对面,签着一张张王丽递过来的手术风险告知书。
嗡嗡……
这个时候,王丽的手机响了,她停下手头的工作,接了一下电话,用英语说了几句之后,便立刻惊讶地对常静说道:“常小姐,你们的运气真好。我的导师,美国哈弗医学院的博士生导师,世界医学会理事,胸外手术权威,杰妮芙教授,刚刚下飞机,马上就到我们医院了。”
“王医生,你的导师?这……这是怎么回事?”常静是又惊又喜又有点想不通。
“我也很意外!不过,常小姐,之前我就跟你说过的。我的导师是国际上专注研究这种乳腺遗传病的权威,上次董婉清身上出现那种奇怪的现象,我将前后的检查化验数据给导师发了过去。
没想到,她对此非常感兴趣,竟然真的放下手头的工作,直接飞过来了。她刚才在电话里跟我说,如果可以的话,这次手术的主刀,可以让她来,并且切割下来的部分,能够让她带一些回去做研究和实验。”
说到这里,王丽又立刻补充了一句,“这样做不符合我们医院的流程和安排,我必须要向院长申请,但是前提是先要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常小姐,你觉得由我的老师代替我主刀,可以么?”
“可以!当然可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常静十分惊喜,立刻就答应了下来,毕竟能让国际上最权威的胸外专家主刀,这是有钱都很难办到的。
现在常静真的都不再奢望着有什么奇迹能够发生了,只要董婉清的手术可以平平安安顺顺利利,那就足够了。
第七十三章 开始手术【第三更】
回到病房,常静迫不及待地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董婉清。
在这种没有坏消息便算是好消息的时候,这个好消息,也足够让人觉得欣喜了。
“婉清,王医生跟我说了。杰妮芙教授做此类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至今无一例失败。患者术后恢复得都很好,重塑的胸型也很自然,一般人根本就发现不了……”
常静想了一百个理由,有点喋喋不休地在宽慰着董婉清,其实又何尝不是在宽慰她自己呢?
“静姨,你放心好了。我已经都想通了,放开了……就不怕了。”
眼看着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