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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蠢萌反派背后都有一个深井冰主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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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菜



Chapter 1

Chapter 1 【城管和小贩,生来就是死对头】

【林麟绝望的看着眼前的男人,那个曾经自己深深信任的男人,而此刻,他正一脸残忍的笑容,轻蔑的看着他,一开一合的嘴,似乎在说些什么,而他听不清,他努力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对方此刻的神情,视线却已经开始模糊不清。。。。。。他张开五指,覆上自己的脸,突然笑了出来:“为什么?”然而他最终没有听到答案,因为黑暗已经席上了他的神经。。。。。。对面的霍求冷漠的看着纤细消瘦的人渐渐化为光晕,消失在尘埃之中,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敲下最后一个字,程惯坐在电脑前,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将这段文字发了上去,没过多久真爱读者们就纷纷留下了路过的痕迹。

程惯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润了润因长时间坐在电脑前而有些干涸的喉咙,握着鼠标开始漫不经心的刷起留言。

“卧槽!霍求还真对得起他混球的名字,卸磨杀驴这种事做的还真他妈得心应手,对此,我只有一句话——做得好!高富帅这种生物果然都该去屎!”

“楼上*丝,坚定完毕!大大,接下来林童鞋会不会遇到隐藏BOSS,开启主线?虐死那个混球?”

“大大你每天都在刷新我的下限,昨天明明还‘好基友,一起走’相亲相爱的模式,今天突然就相基相杀真的大丈夫?大大你一定是在逗我→_→”

“卧槽大大你终于决定报社了吗?这毫无预兆啊!”

。。。。。。

程惯淡定一笑,若是被你们这群小妖精猜到后续,那哥还要不要在修仙文界混了?每当你们以为下一步会那样发展的时候,我就偏不如你们的意,呵呵。

身为某文学网站粉红写手,程惯在修仙文里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的文有主线,有伏笔,有内容有激/情,还时不时抽风似的神来一笔,手下有不少真爱天天定时刷新,只等他一更文便迫不及待的在文下吐槽卖萌。

而刷留言也成为了程惯每天更完文后必做的一件事,这群作死卖萌的小妖精总能激发他鬼畜的灵感。

刷着刷着,突然一条留言吸引了他的注意。

“作者SB不解释,主角SB不解释,霍求之前放走那个妹纸就可以看出来他不可靠,还这么死心塌地的相信他,被虐活该!差评!”

身为一个已经混到粉红级别的作者,已经很少有读者这么不长眼了,程惯看着那条留言,呵呵一笑,然后迅速点进对方的读者专栏,对方专栏里收了不少同类型的文,但只留了两条言,其中一条就是方才程惯刷到的,另外一条则是将一个脑残粉的特质体现的淋漓尽致。

“作者大大写的太棒,主角太萌不解释!金手指好棒!妹纸好棒!小弟好棒!。。。。。。”

差不多的排比句,产生的效果可谓是截然不同。

程惯点击那篇被赞扬的文,然后看到了一个让他恨不得自戳双目的名字。

《王座》 作者:萧樊

说起这个萧樊,程惯可是将对方视作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同样身为某站YY修仙文粉红作者,萧樊也手下的粉丝数目可以说和他平分秋色,两人写的文类型也差不多,按理说是可以成为好基友的,但是!

程惯的编辑和萧樊的编辑就是传说中的死对头!

于是程惯和萧樊被从收藏比到留言,从积分比到收益,久而久之,心眼本就不大的程惯,就这么单方面将对方视作死敌了。

本来嘛,被天天念叨对方比你出色的时候,会产生的效果只有两种,一种是喜欢,一种是讨厌,程惯表示他没有自虐倾向,所以讨厌萧樊理所当然。

城管和小贩,本来就应该是死对头的,不是吗?

尤其是每当推荐位看到萧樊压他一头的时候,更是恨不得顺着网线爬过去将对方扯下来。

可想而知,程惯看到这条留言时有多怒了!

迅速点进这篇文,随手点了一章进去。

【管冽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盛,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周身金光四起,缓缓从地面上升了起来,金光在他胸前渐渐化为一把古朴长剑,强大的气息让地面上的众人纷纷抵不住后退几米。。。。。。

“那小子到底是什么人?”众人被这一变故震惊,方才明明才只有筑基期的少年,却陡然间释放出放金丹期的高手都颤动的威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一刻,众人的眼神变得凝重起来。。。。。。】

程惯看了几章之后,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然后果断关闭了网页,切~~(﹁﹁)~~~写的也就这样,哪里比他好了?而且那个读者只夸他,莫不是是萧樊的小号,故意来抹黑他的吧?

越想越觉得是这个可能的程惯,于是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注册小号去黑萧樊!

“轻轻吐个槽,情节一点也不激情,不造作者是怎么想的,还有,这主角显然是个神经病吧?”

还好,作为一个自认为非常有修养的人类,程惯没有像那个读者一样人参公鸡,为此还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在一群作者大大你好棒的留言中,即使木有人参公鸡,程惯的留言杀伤力无疑也是极大的。

这不,很快就有一堆所谓真爱在底下为他们亲爱的作者维权了。

“这位*丝你走错地方了,请挪挪,别挡道。”

“主角很萌的好吗!谁说不萌我诅咒他穿过去被主角虐!”

“楼上诅得一手好咒!”

“楼上诅得一手好咒!+1”

“楼上诅得一手好咒!+2”

“楼上诅得一手好咒!+10086”

。。。。。。。。。。。。

于是承载了读者诅咒的程惯,就这么理所当然的,穿越了。。。。。。

简直不能更虐!

Chapter 2

Chapter 2 【这么美腻一定是男孩纸!】

“我果然和萧樊犯冲!”这是程惯醒来后发现自己不对劲后的第一个念头。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程惯看过的穿越小说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了,光他自己写过的就不在少数,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尽管看小说时偶尔也YY一下自己是主角就好了之类的,但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真的会穿越,所以,当他意识清醒后,发现自己处在一片陌生的环境中时,整个人都不好了QAQ。

一眼望去是无尽的白,没有天空,没有土地,什么都没有,分不清东南西北,听不见风声鹤唳。没错,就是那种毫无意识一般陷入黑暗中的感觉,但他意识清醒,却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见。

程惯定了定神,闭上眼,再睁开眼,视野中出现一个人,一头白发垂在腰际,一身艳红色的长袍,穿着一双镶金边的短靴,露在外边的半截手臂,在红色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白皙纤细,那人有一张,看惯了各种PS美图的现代人程惯都忍不住惊叹的脸,眉眼极为精致,无法分辨性别。

若是女人的话,骨架似乎有点大啊,还有,这胸,似乎有点平,这么想着的程惯视线上移,看到美人喉咙间的突起时,节操顿时碎了一地。。。。。。

男的!

男的!

男的!

被打击的跪地的程惯讪讪的又爬起来,这么美腻果然都是男孩纸吗?

然后,当程惯试图伸出手抹去方才从嘴角出来的可以液体时,那双苍白的漂亮的略为眼熟的手映入眼帘,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只手的上半部分是一席红色!

红色!

这不正是方才他俯瞰时那个“美人”的手吗?

“喂?有人吗?”程惯大声喊了几声,试图确认这个可疑的空间内,不只有他一个人,但事实却给了他致命一击!HP瞬间归零!

完全没有人搭理他!

程惯试图找到刚才那种感觉,然后发现,不管他是捏耳朵,还是做出奇怪的动作也好,视野中的那个红衣人做出来的动作都和他一模一样,仿佛照镜子一般。

但这片白色的空间内,什么也没有,别说是镜子,如果说,这个红衣人,是他的话,那么,他是怎么看到自己整个人的?如果说,红衣人不是他的话,那他为什么会做和他一模一样的动作?分毫不差?

这显然是个严肃的问题!

程惯盘腿在坐了下来,开始思考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片白色竟开始松动,渐渐的白雾散去,丰富的色彩取代了一成不变的白色。

翠绿的草坪,蔚蓝的天空,褐色的鹅卵石映衬的溪水格外清澈,在一望无垠的白色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视线都已经渐渐适应的时候,突然出现的这些小桥流水,绿荫环绕的景色,让他格外的放松。

一阵快速而轻盈的脚步声响起,然后一群白衣蒙面女子出现在他眼前。

“恭贺尊主突破。”为首的女子突然朝他蹲身,其余女子跟着她跪拜下来。

“恭贺尊主突破。”

程惯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朝周围看了看,发现没有任何人。

那些女子低着头,并没有看到程惯奇怪的表情,见尊主没有叫她们起来,也不敢搭话或是自作主张,尊主本就是不多话的人,这是常有的事。

“你们快起来。”程惯见妹纸们都跪着不起来,赶紧出声,然而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样冷冽清澈的声音,根本就不像是他那样带着沙哑。

“谢尊主。”妹纸们得到主人的命令后,纷纷站了起来。

这时候,程惯若还是猜不到自己便是她们口中的“尊主”,就枉为混了那么多年小说界的宅男了。

“尊主?”为首的女子见主子让她们起身后,什么吩咐也没有,觉得有些疑惑。

“恩。”且不管他现在穿越到了什么地方,但淫/浸小说界多年的程惯至少知道,但凡小说中的BOSS,都是冷酷炫的,他既然被称为“尊主”,怎么说也是BOSS级的人物吧,在弄清楚当前情势之前,还是少说为妙,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下去吧。”程惯冷酷的说完,便转过身,留给妹纸们一个冷酷炫的背影。

“是。”妹纸们似乎只是来恭喜他“突破”的,见主子命令,迅速消失,一丝气息也不留,当真是仿佛从未出现过。

程惯回身便看到一片树叶也没带走的情景,默默羡慕。

对于一个写修真的网文作者来说,之前那片白色,白色之中的红色人影,再加上那些女人展示的功法,很容易就让程惯联想到,之前之所以能看到自己整个人,莫不是传说中的,神识?

然而还未等他完全理清,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主人。”

程惯顺着声音看去,便看到了一个穿着一袭灰色长袍,面容俊朗的男人,男人背后背着一把长剑,一头黑色长发用一根黑色缎带整齐的扎在背后,从程惯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帅气的男人。

然而最让程惯注意的是,男人右边耳际,有一道非常奇怪的纹饰,那黑色的仿佛图腾一般的线条,从耳际一直往脖子以下蔓延,直至消失在衣领之中。

这显然是他的下属,还是级别比较高的。

于是作为代替了正主的现代人程惯,开始思考如何才能不动声色从这位小弟口中得知他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远大的目标。

所谓不向上看的BOSS不是好BOSS,不管是反派BOSS,还是正派BOSS,既然正主手下有这么多人,就代表着正主一定有个也许非常伟大,也许非常中二的目标,比如说分分钟毁灭世界什么的。

当然,原主的目标他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但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突然变身什么的太奇怪了,他会被叉出去烧死的,只有先扮演好原主,才能潜移默化变成自己。

“你。。。。。。”程惯皱了皱眉,看向毫无声息的突然出现的男人:“有何事?”

来人恭敬的弯腰,脸上的表情那是相当的敬畏。

“主人,您闭关期间,玉清门发出消息,称白清山脉将有神器出现,您看?”镜堂很清楚自家主子的性格,但凡能够对他修炼有帮助的,必然会去争夺一番,所以才会在察觉到主子突破的时候,立刻前来报告这件事。

Chapter 3

Chapter 3 【小兔子乖乖,把门打开】

程惯是什么人?

但凡能够写出让人喜欢的小说的人,他一定具有一颗强大的YY之心,即使换了身体,即使还是什么都没明白,但也毫不妨碍他对神器之类的向往之心,所以,在疑似小弟的提醒下,立刻高冷的点了点头:“去。”回答的不要太快,简直连思考的时间都不用!

所以此时此刻他该庆幸原主是个修炼狂,要是换做是不爱凑热闹的,此举必然会引起怀疑啊。

“是,属下这就去准备。”镜堂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便准备告退。

眼看着唯一能够得到身体主人信息的移动资料库就要离开,情急之下,程惯一把拉住对方的手臂,得到对方疑惑和惊恐的眼神一枚。

“主人?”

程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对方脸上的表情,然后开始疯狂祈祷眼前的帅哥是个天然呆,一套话什么都能说出来的那种。

“你。”程惯思索着说辞。

“主人,还有何吩咐?”镜堂面无表情,看着这个和平时有些不同的主人,并不喜欢人碰触的主人,竟会拉住他的手,莫不是这次闭关,出了什么事?

“无事,你且退下吧。”

“是。”镜堂应了声,然后迅速离开。

徒留程惯对着空气开始叹气。

从方才那些妹纸和刚才那个疑似小弟对他的态度来看,原主本身和他料想的差不多,是个冷酷炫的货,不过,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性格的人,便会穿什么色系的衣服,至少在他的小说中,哪个冷酷的BOSS不是一身白衣或是一身黑衣?这么特立独行一身张扬红衣的,怕也只有萧樊那货的书中才会出现了,那货的书中,在他看来,从主角到反派,从后宫到小弟,每个都是神经病!一窝端起来简直就是个疯人院。

等等!白清山脉、玉清门,一身红衣的BOSS!卧槽这几个词联合起来为什么会给他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不是他穿越前,跳着看了几章的萧樊的《王座》吗?

尼玛,这是读者的诅咒应验了?要不要这么给力?萧樊本身是个神经病,他的读者是神棍吧!看,都是神字带头的,一看就是一家!

随后他就发现,一定接受了穿越这种设定,接下来的事情似乎更容易接受了一点,比如说,他或许可能就是《王座》中某个反派BOSS,镜、无、渊!那个标志性红衣妄想毁灭世界的超级中二癌患者。

跳着看小说的害处便是,你明明知道对方是谁,但却不知道过程和结局,尤其是是程惯这种半路出家的,或许可能记住主角的名字,也或许还能记住几个BOSS的名字,但绝对记不住剧情的走向。

这个镜无渊,是混沌门的叛徒,从小天赋出众,不到二十便已经进入心动期,由于急于求成,盗取混沌门至尊功法——混沌决,被混沌门门主除名,随后便下落不明,再出现时,已经是镜门门主,和混沌门平起平坐了。

程惯对于原主的信息,只有了解到这些,这还是他翻到后面看到的结果,这个镜无渊,然后,这本书的主角,叫什么名字来着?管道?管家?还是管事?

作为一个连主角名字都记不住的人,能够获得以上信息,这还得归功于下面评论的大呼此反派大萌的留言,为何萌?且不管镜无渊做过什么,这年头,外貌协会的人比比皆是,只要你长得好,那就是变态都是萌点!

不过,最后这位BOSS的结局是什么,程惯即使不知道,也能够猜到,无非是被炮灰了呗,要不然难不成还和主角化敌为友了不成?

无数的小说和电视告诉我们,反派,是用来给主角进阶的神助攻。

当然,这是原主的结局,既然被他占了这个身体,他就绝对不能让自己陷入如此境地,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萧樊考虑?你说为啥?当然是为了给他添堵!笔下的主角被反派干掉了什么的,想想就很带感有木有!

即使他不知道剧情走向,但不妨碍他猜想啊,但凡修真小说,大多一个模式,神器出现?主角的!妹纸出现?主角的!神兽出现?还是主角的!

这次白清山脉的神器,即使不是主角的,也是主角的小弟,或是后宫的!

那他就坐以待毙?程惯表示,你他妈在逗我→_→?

能够混到BOSS级的人物,其武力值绝对是爆表的,再加上镜无渊刚刚突破,虽不知到何种地步,但要解决现在还未成熟的主角,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所谓,趁他虚,要他命!

所有反派失败的通病,就是在主角还未成熟的时候放过他,等到主角武力值爆表的时候,自然会被干掉了,主角是什么?那可是有着小强光环的逆天生物,这一秒你放过他,下一秒他要你命!

成为反派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做反派的觉悟!

既然穿成反派,那必然是要——抢主角的机遇,泡主角的妹纸,让主角回家种地去吧!

这显然是个伟大而美好的目标。

于是很快做好心理建设的程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去白清山脉抢走神器。若是顺便再收获一个妹纸那必须是更好。

。。。。。。。。。。。。

但如今,作为一个空有财富而不知道如何去花的BOSS,程惯还是感觉到压力山大的,这种事,又不能明说,只能靠自己摸索,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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