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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帝发丧、新帝登基到如今,已经有了两月有余。苏陌素没有见过花清越一次,她的膳食依然如同在平城时候一样,顿顿都有着调养身体的药膳,表明着花清越对她的心意。但人,苏陌素却一直未能得见。
新帝已经登基了,花清越依然是花清越,而没有恢复成李垣清。苏陌素等待得越久,就越是心慌。
“茂行和幼清这几日可都有去学堂?”苏陌素想起,自己也好几日没有见过傅家被她救下的这两个孩子了。
自从知道苏蔓玖的目的和两个孩子出现的原因后,苏陌素下意识地减少了见傅茂行的次数的。她不希望花清越偶然回来的时候,见到她与傅茂行甚为亲密,尔后误会什么。
皇帝得了周云芸的信,肯定会给花清越看吧。虽然周云芸在信中只写了苏蔓玖是借尸还魂之事,但她有明言警醒,苏蔓玖已知她苏陌素过去之事,会借此作要挟。
“这两个孩子是傅家的……”
苏陌素记得,当日花清越曾这样说过。她不知道他是如何误会的,可是她在这日复一日的等待中已经下定决心。不论知道真想的花清越会怎么想自己,她都要告诉他,她所有的一切。包括重生。
她想同他说,她确实经历过一世情伤,但今生,她的情全系他一人身上。
“小姐。”冬花从院门口走进来,她面色有些迟疑地向苏陌素禀道,“有女客来访。”
苏陌素想不到此时的女客会是哪一位,她只能先将两个孩子的事情放到一边,让冬花请客人过来。
面前这女子,苏陌素很肯定,自己从未见过。
虽然衣着色彩素净,但周身却有着遮掩不住的贵气。这种从内里发出来的傲气,让苏陌素很容易就想到了已经驾崩的先帝。
那女子随后也验证了苏陌素的猜测,她说道:“我是夕云公主,与陛下和祁阳王是一奶同胞。”
先帝在世时只有一个同胞兄弟,就是岭南王。而先帝驾崩后,岭南王又经历了王妃和世子妃的相继离世。已经失去了世子的岭南王再无心朝政,独自一人远游去了。偌大的岭南王府,留了香楠郡主一人打理。
而当今陛下登基后,也封了他唯一还在世的兄弟封位。过去的三皇子魏泓睿如今正是祁阳王。
提及祁阳王,苏陌素便想起。祁阳王曾经为之远嫁白国的公主姐妹似乎封号就是夕云。
夕云公主也并无任何遮掩,她示意两边下人都退下后,便向苏陌素直言自己此行的目的。
“花夫人,我希望我是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夕云公主望着苏陌素,说道,“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清越身上的家恨,但是我想你应该记得先帝在世时平城的那场瘟疫到底从何而来。”
“或者,我可以再说得细致一些。先帝十八年,平城突发瘟疫,死于此场瘟疫之人无数。就连与平城毗邻的几个城池,也有所牵连。就在瘟疫之势眼看越来越大时,是清越的师父青云神医出现,力挽狂澜,遏制了瘟疫扩散。他也救下了你这个不该活下来的人。”
“你说,若是陛下知道、天下知道,当初平城那场瘟疫的起源就是你苏府丢出的一个丫鬟,苏府会如何?花府又会如何?”夕云公主冷冷地望向苏陌素。
平城瘟疫,那场遥远的噩梦苏陌素当然不会忘记。瘟疫中,她彻底确认了前世的仇人。那个杀子杀她的魂魄重生在了徐丹儿身上,还试图再一次杀自己。
但不可否认的是,瘟疫确实是出自苏府的丫鬟身上。瘟疫是徐丹儿亲手所制。而徐丹儿当时是以苏府近亲身份住在苏府的。
“公主。”苏陌素心中有无数话可说,却想不到选哪一句。她能想到的是那日面对黑衣人时,傅茂行自残明志话语。
显然,夕云公主此番先行,定是挟目的而来。
“我见过你救下的两个傅家孩童了。”夕云公主突然话语一转,说道,“他们很好,尤其是傅茂行。他知道,你护不了他们一辈子,他为自己和他妹妹选择了最好的出路。”
“虽然傅幼清不过十岁就被束缚在了宫中,但活着总比死了好。没有什么比跟皇家联姻更能彰显自己的诚意。”夕云公主望向苏陌素朝她问道,“你明白吗,花夫人?你的夫君如今还姓花,而不能回归本性李,也有你的关系。”
“你苏家身负灭族之罪,你还要继续牵连花家,牵连那九泉之下等着鸣冤的李家唯一遗孤吗?”
一张自请下堂的和离书被掷到了苏陌素面前。
妾不过蒲柳之姿,却蒙君错爱,嫁入君府。原以为与君有三世之缘,却不想缘浅如斯,今生难尽。良缘天成,自是相和相美。然无良缘,强留相对相忿。既已二心,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夫君相离之后,沐浴弹冠,重振乾道,巧娶倾城国色,添得子嗣双全。妾亦当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宫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和离书誊写了两次才得成。在丢弃的那第一张和离书上,苏陌素前言照抄,后面却难写出愿夫君另娶,妾当再嫁之话。那张纸上,泪水晕开的字迹依稀可见。写的是,各还本道,愿夫君身体康健,妾九泉下亦能安心笑颜。阳世虽别,心维系夫君一人。
和离书只是前奏,留下的那颗药才是夕云公主的真正目的。
第404章 情终
国界交错的边关地区,民风总是更为彪悍一些。在融合了朱国人的诗情画意和白国人的骁勇善斗之后,这种民风便自成了一股清奇之风。
“二丫头,你给我看看我这该死的胸口,怎么老他娘的发痛。
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呦?”一个文文弱弱、纤纤瘦瘦的男子坐在“自在馆”的桌前,朝那正抓药的女子喊道。
旁边的人挤兑他道:“余兄都自言胸口该死,又岂能不是绝症。既是绝症,莫要耽误二姑娘时间,且回去躺着去吧。”
“哎,你这皮猴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那纤瘦男子闻言就舞着拳头冲向那后面说话的男子。
然而,不过三下两下,这纤瘦男子就被对方压在了身下。
“余大哥,黄公子,你们还是起来吧。你们两个这样挡着,我怎么给后面的人抓药呢?”
女子转过身,一张俏丽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她肤色白皙,俏生生的瓜子脸上,双眼如同明珠般亮丽,让人移不开视线。娇艳的红唇之上,是那挺拔的鼻梁。乌珍珠般的眼眸旁边,一颗小小的泪痣缀在那里,随着她一颦一笑而灵动。
两个扭做一团的男子见到女子这面容,顿时都呆滞了。
先说话的依旧是那瘦脸男子,他骂了句:“他娘的,二丫头这样子,见了那么多次,每次都还是让人心痒痒的。”
“轻浮!”那黄姓男子身材其实长得五大三粗,是个彪壮大汉。但说起话来,却一直是这样文绉绉的语气:“二姑娘这是窈窕淑女,君子才能求。你这样的粗鄙之人,就莫要老来‘自在馆’了。”
女子瞧着两个人又闹做一堆,只能摇了摇头,转过身继续抓药。
她身后其实倒也没有多少真正急切的病人。因为边关的人都知道,这自在馆是个馆主自在的地方。三个月前,自在馆还是个饭馆。半年前,自在馆是个布庄。再一年前,自在馆是个学堂。
这馆主和他的徒弟二姑娘,虽然都长得极好,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但他们懂得的东西太多太杂,反而没有几个人敢特别相信了。
来自在馆的也就都是一些自在人。小病小痛不担心耽误出问题,这才来馆里抓药。当然,还有一部分,就是纯粹为人而来的。
为人而来的,可不仅仅是为了这自在馆里的二姑娘。
闹腾的男子离开后,一个扎着两根漂亮大辫子的姑娘走了进来。她看到抓药的二姑娘,便朝对方挥手说道:“二妹妹,你快过来。”
二姑娘见到大辫子姑娘,眼角的泪痣往上挑了挑,心想,这可是比先前两位还要难缠的人物了。
只见那大辫子姑娘伸手就拉住二姑娘的手,把她扯到自己面前坐了,然后一脸兴致勃勃地说道:“二妹妹,你喜欢的应当是那种文武全才的吧?之前我跟你说隔壁城的郡守是以前的武状元你不喜欢,对面白国有个文状元你也不喜欢。这次这个你保准喜欢!”
二姑娘揉了揉眉心,答道:“于姑娘,我说了,我是不想嫁人。”
“叫我铛铛。”大辫子姑娘于铛铛嘟起嘴说道,“哪个女人不想嫁个如意郎君,说不想嫁都是没有遇到可心的。就我们那夕云公主,从白国回来的时候那叫一个迫不及待、宁死不再归白国。可不就换了个人来接,见白国新帝那么器宇轩昂,不屁颠屁颠又去了吗。”
二姑娘却是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夕云公主再回白国,恐怕根本就不是自愿的。白国先前放夕云公主回朱国,显然是打的是交换那守了寡的大皇子正妃白国明月公主白月戈的主意。
然而就在夕云公主去了白国以后,守寡的大皇子正妃便传来病逝的消息。这当中,显然是隐瞒了当今陛下不想留下后患,宁愿牺牲夕云公主也不愿意放虎归山的想法。
而妹妹死在朱国的白国皇帝,会不会好好待朱国皇帝的姐妹,那就真是可想而知了。
于铛铛可不懂得政局中的事情。她只知道面前的二姑娘,就连手上的皮肤都白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看得她心里酸不溜丢的。
带着哀求的语气,于铛铛朝二姑娘说道:“好妹妹,你和你师父隔着辈分呢,他再好你也不能喜欢。”
二姑娘有些哭笑不得,解释起了她说过八百遍的话:“我与我师父就是师徒关系。我对他,没有你那样的爱慕之心。”
“是嘛,我是爱慕你师父。我觊觎你师父很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于铛铛一脸苦恼地抬头看向二姑娘,说道,“可每次你师父见到我就像老鼠见了耗子,躲得影子都看不到。”
“二姑娘,你早点嫁出去吧。等你嫁出去了,这自在馆就只能你师父自己出来待客经营了。到时候他就没办法躲我了。”于铛铛说着就拉着二姑娘的手摇了摇。
二姑娘笑起来,说道:“于姑娘,你也知道我师父出来得少,所以如今寻他的姑娘也不多。若我真嫁出去了,以后师父天天在这自在馆里同其他姑娘说话,那你可受得了?”
“啊,那不行。可是我就算修个高楼,你师父也不愿意住进去啊。还有,叫我铛铛。”于铛铛眨巴着她的大眼睛,里面强行挤出两滴泪水来,“好妹妹,你帮我想想主意。”
二姑娘与这于铛铛也是相识算很久了。从她到了这边关,跟着师父开了这“自在馆”之后,这于铛铛就是个常客。
不管他们是做书院还是开布店,卖首饰还是卖药材,于铛铛都雷打不动地隔三差五要来一趟。而且每一趟,都会给二姑娘说各种英俊潇洒、器宇轩昂、才华横溢、武功出众的男子。
这一次的于铛铛显然又是准备充分。尽管二姑娘给她说了利弊,她还是十分不死心地说道:“好妹妹,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看一眼。说不定,就是你的良人呢?”
“我还得煎药呢!”二姑娘不为所动。
“那我等你。”于铛铛很坚定地答道。
“要大晚上去了。”二姑娘继续说道。
于铛铛则表示自己毅力卓然:“我陪你整宿。”
“真这样优秀,大晚上都要等着见我一面?”二姑娘表示十分质疑。
于铛铛甩了甩她的两根大辫子,有些顾左右而言他:“好了,我来帮你吧。我帮你碾药好不好?”
“别别别。”二姑娘忙拦道。
于铛铛又去拿其他的:“我来煮水。”
“你可摔了我不少罐子了。”二姑娘一把把罐子抢了回去。
于铛铛终于找到了一个她能做,且二姑娘不那么反对的事情:“我给你专门扇药总行了吧。不扇火,就用扇子把药扇冷。”
虽然现在其实已经是十月的秋日,但二姑娘觉得这总比做其他事产生的破坏小。
自在馆客人少,但每次抓药都兼顾了熬药的事情,所以折腾下来,到真的已经有些夜色降临了。
于铛铛迫不及待地拉着二姑娘跑出自在馆,到了一个桥下。
她挤眉弄眼地指着桥上说:“等等,再等等。每次这个时辰,那人都会出现。”
“搞半天,你是偷看到的啊?”二姑娘望向于铛铛。
于铛铛心虚地低头看自己的大辫子,她每次和二姑娘在一起,都不愿意看对方。眼睛比自己的美,皮肤比自己的白,胸也比自己的大,就连屁股,也格外翘。
“那你怎么知道人家文武双全的?”二姑娘有些无可奈何地戳了一下于铛铛的头。
于铛铛捂住脑袋,皱着一张脸抬头看向二姑娘:“我听人说的。不过,他长得好,是我亲眼所见的。真的。”
二姑娘却不想陪于铛铛胡闹了,她转过神,就往来路折回去:“好了,铛铛,我要回去了。师父我不跟你抢,真的。”
于铛铛死拉硬拽住二姑娘的手,喊道:“就看一眼,就看一眼。如果不是我这个人坚贞不二,见到他的时候也要变心了呢。真是旷世美男啊!”
二姑娘指向桥上,说道:“我没有见到旷世美男,只见到了空旷的桥。”
“再等等,他每天都来了的。”于铛铛可怜兮兮地看着二姑娘。
二姑娘的头发都比她的柔顺,只不过幸亏二姑娘头发不如她密。所以她能扎两根大辫子。
“你多好看,我觉得只有那样的长相才配得上你。”于铛铛伸出三根手指,表明心志,“我发誓,我说的真心话。”
二姑娘叹口气,拍了拍于铛铛的肩膀,同她说道:“铛铛,我跟你说句实话,我是真不想找夫君。我心底的那个人……”
“来了来了,二妹妹,快看!”于铛铛死命地摇摆着二姑娘的胳膊,让她扭过头去看。
二姑娘转过身,看向桥上。
月光之下,一座青石面的桥上,一个墨色衣裳的男子提了个酒壶有些步履踉跄的走上来。
他身形颀长,气质如何全被那酒味冲得消失无踪。
“是个酒鬼。”二姑娘有些嫌弃地转过身说道。
于铛铛却是看呆了眼睛,她喃喃地说道:“月光之下,更好看了啊。他的眼睛,比你半点也不差啊。你的眼睛又大又黑,眼角一颗泪痣更添三分柔情。他却是一双眼睛深邃如池,睫毛跟羽毛扇样的,好长啊!”
二姑娘下意识回过头再看向桥上的男子。
那男子半靠在桥上,正拎着酒壶往自己口中倒酒。酒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颚流下来,浸湿了他的衣裳。
待吞下这一大口酒,男子放下酒壶,平望面前的景色。他面容果真十分俊俏不凡,一张脸如同女子般细嫩光滑,双眼中恍若一整潭的池水,让人看不到尽头。
虽然是自下往上看,但二姑娘却真的能看清楚男子那长长的睫毛,她甚至能感受到手指从那睫毛上轻抚过是何种的感觉。
“一别两宽,各自欢喜……”桥上的人又大饮了一口酒,他声音有些嘶哑地念道。
于铛铛拉着二姑娘的手,疑惑地问道:“这人口里念的是什么啊?”
她听清楚了对方的话,但不明白意思。
二姑娘望着桥上的人,答道:“是和离书。妾不过蒲柳之姿,却蒙君错爱,嫁入君府。原以为与君有三世之缘,却不想缘浅如斯,今生难尽。”
“后面呢?”于铛铛觉得这段话虽然听起来很好听,但是她知道其实是在说很悲伤的事情。
二姑娘接着说给于铛铛听:“良缘天成,自是相和相美。然无良缘,强留相对相忿。既已二心,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
“所以就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了?”于铛铛觉得听完以后更难过了,这个和离书分明就不是一副该分开的模样啊。
二姑娘正要回答于铛铛,却只听到桥上的人对着她们喊道:“不是这样。”
于铛铛回过头,朝上面问道:“那是怎么样的?”
“是愿夫君相离之后,沐浴弹冠,重振乾道,巧娶倾城国色,添得子嗣双全。妾亦当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宫之主……”男子举起酒杯又引了一口,才望着下面的人说道,“然后才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他的眼睛早就被酒意已经撑得有些朦胧。桥下那两个姑娘,一个扎着一对大辫子,另一个就是普通的装束。但这个装束的普通得却让人移不开眼睛。
“你也觉得我们二姑娘很漂亮对不对?”于铛铛看到桥上男子的愣神,高兴地朝他喊道。
男子摆摆手,答道:“漂亮的我见过很多。只不过,你们二姑娘,让我想起,想起……”
他没有说完,就大饮了一口酒,然后转身离开了桥旁的墩子。
于铛铛没有想到对方就这样离去,她拉住二姑娘的手,一脸情急:“你说他这人是什么意思,怎么话不说完啊?”
二姑娘没有回答。
桥上一个酒瓶碎裂的声音突然传来。
于铛铛被吓了一大跳,她满脸诧异地望上桥上:“怎么了,这是摔了还是?”
于铛铛想转过头跟旁边的二姑娘说话,却发现对方已经迈步走上了石桥。
石桥之上,青衣的伤心人匍匐在地上,他伸出手要去抓前面的酒壶。但酒壶已经破裂了,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