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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姚爷诧异,“他们追着你,只是想要你手里的一把琴?”
太匪夷所思了。他们要把琴做什么。不过只要往深处想想,如果这伙人都不缺钱了,不是为了钱,只能是为了某样东西追着苗爸,为了一把琴,又不是不可能。
当然,这也是有点儿超乎了他们的预想。他们本来想的是,或许苗爸抓住了他们什么把柄,比如什么交易文件,公司印章,公司财务内帐什么的,可以让苗爸反攻一把的东西。结果,却都不是。
难怪周玉查了很久,到处去查了,查了半个月,进一步的东西什么都没有查到。诚然,她能查到的,也只有苗爸公司的资料。可是苗爸与程家的公司,似乎都没有过金钱来往,商业交易也没有。
苗爸摇着头,表明自己之前,真的是和程家没有瓜葛的。非要说有个瓜葛,那就是程家对他手里的一把琴很感兴趣,提出要买下他手里那把琴。但是,苗爸坚决不卖。
原因很简单,苗爸从市场里找到这把琴,是为了送给从小对音乐十分感兴趣的女儿。
所以,苗爸这把琴,是西洋小提琴。
这让人不禁联想到了苗家被封财产时,苗莘的那把小提琴被迫卖给了林园园。据说正是苗爸送给她的那把,价值上百万。
苗爸听到这里,嘴角弯起了一个鬼滑的弧度。他老婆之前一直不愿意走,说是要瓜分他的财产,实际上,也只是为了这把琴。他的这把琴,哪止价值百万,是价值千万,价值连城。
他老婆拿走的东西,远远都抵不上这把琴。可是,苗爸一直将这把琴藏到了某处,这是他留给女儿最大的财富,他的老婆都别想拿走。
苗莘卖给林园园的那把琴,只是把复制琴,苗爸为了以防万一,让人做的,做的几乎一模一样,以假乱真。正因为如此,当那些人发现自己上当时,已经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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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白露名字的由来
这把琴苗爸是放在了哪里,苗爸正要给君爷他们写。对于君爷,他是信得过的。这都是源于君爷他们到至今的努力,这个结果到来的水到渠成。
只凭君爷他们救了他女儿的命,这把琴苗爸都愿意无私送给君爷。
可君爷一摆手,大度地拒绝了:“你不用写给我。我也不需要。当然,你更没有必要写给任何人,等到合适的时机,或是你完全康复了,再告诉你女儿。这笔财富是你女儿的。”
苗爸一惊,君爷的态度大出于他意料。
君爷自己不贪钱不贪富贵,琴再价值连城,对他来说不过是身外之物。让苗爸不要写,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保全工作做的再好,难保天下有不漏风的墙。秘密,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只有一个人知道最好。
至于调查案子所需要的条件,既然苗爸都表示了苗莘给林园园的那把琴是复制琴,回头问苗莘,都可以知道那把琴是什么琴,琴上是什么标志,有什么故事。
在这里,也不必要让言语不灵的苗爸再艰难地给他们写字了。
看着时间差不多,是该吃午饭的时间段了。君爷和姚爷决定离开,也是生怕几个小萝卜头肚子饿了。再叫护工进来照顾苗爸时,苗爸又问了他们一个问题:听说陈大夫出差了,是真的吗?
陈孝义为苗爸做的事不少,苗爸一直很感激。
君爷他们不知道苗爸究竟知道不知道陈家与彤彤之间的关系,或许是不知道吧,眼见陈家都放弃了,苗莘更没有理由和苗爸说起这个事。
“陈大夫他是有事离开,你找他有事吗?”姚爷代替陈孝义问。
苗爸摇摇头,拿手比划下,表示自己只是关心,因为有听说陈孝义好像家里出了问题。
陈孝义离婚的事传得沸沸扬扬,苗爸想没有听见都难。
不说苗爸,现在已经被女儿郑沅洁接出院的郑大嫂,一直也有打电话过来询问陈孝义的情况。都是觉得陈孝义很好人,不该遇上这样的事。
姚爷他们只觉得,这种事,到底是人家小两口的事,要靠他们两口子自己解决。
离开病房时,姚爷小声问君爷:“孝义到了那边,有给过电话吗?”
君爷像是没有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陈孝义这次出去,有人说他是去追阿芳了,但是,只有他们几个,知道陈孝义是出去帮君爷办事了。
只是阿芳的住处离陈孝义办事的地方并不远,有人想歪很正常。
像白露姐姐这次去浦东,说是去开会,可是叶老在那,阿芳在那,白家的老家,据说也是在那附近呢。
走出住院大楼,见苗莘带着三个小萝卜头站在医院里一小卖部前面。苗莘给三个小萝卜头一人买了一瓶qq星儿童成长牛奶。
小孩子这个年纪,除了吃就是玩,还真不能说这三个小鬼贪吃。
洛洛吸了一口自己的,伸出手要和包子哥换着喝。
小包子才不和他换,要换也和妹妹换,才不傻。
包子别扭闹到最后的结局,变成洛洛和彤彤两个人换了。只要洛洛甜甜地叫声姐姐,彤彤就愉快地和洛洛交换了。
小包子差点气崩了牙。
君爷远远看着儿子的表情动作,伸手摸了下自己额头:包子这个样,学了谁?整天吃亏。
姚爷真怕君爷父子俩气起来真不给他们父子蹭饭吃了,赶紧走过去警告儿子:你以后还想不想到陆叔叔家里吃饭?
洛洛飞眨了下长长漂亮的卷睫毛:想!
他一辈子天天都想到包子哥家里蹭饭吃。
终于让三个小萝卜头安定下来了。姚爷去开车,准备接大伙儿去吃中饭。
趁这个机会,君爷向苗莘了解有关那把琴的故事。
苗莘并不知道什么真琴假琴的事,君爷也没有打算现在把这个事告诉她,这笔财富是苗爸送给女儿的礼物应该由苗爸以后自己告诉女儿。君爷只是说听说她有把琴卖给了林园园,问这把琴是什么样的。
对于这把琴,苗莘当然很熟悉。因为,这把琴据说价值百万,而且,是自己父亲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那把琴弦音又很好听,苗莘对它忒有感情,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
当年她把琴卖出去的时候,像是割掉自己一块肉,抱着琴哭了一晚上,实在舍不得。好在林园园好人,之后,一直让她到琴店里接触到这把琴,并没有把琴卖掉。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林园园是林楷斌的亲姐姐。一切只不过是个局,一个陷阱。不用说,当林楷斌被抓之后,听说林园园也消失不见了。林园园的琴店关了,她再也摸不到看不到那把爱琴。
说来心酸,苗莘噙着伤感的声调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我爸爸把它买来给我时,就因为它有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一把象征命运的琴。”
“命运的琴?”
“对,不知道陆大哥有没有听说过奥菲欧的故事?”
君爷对希腊神话古代传说之类,或许听过,但是肯定觉得是无稽之谈,没有放在心上自然记不住。
苗莘给君爷简单地介绍起这个有名的希腊神话,这个神话由于太出名,被许多艺术家加以加工变成歌剧舞台剧等等形式出现。
君爷原先以为这故事像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或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结果不像。
奥菲欧的妻子尤丽迪茜死了,由于他对妻子念念不忘的爱意感动了神明,神明给了奥菲欧机会,让奥菲欧下地狱里去接回妻子。但是有一个条件,在带尤丽迪茜离开地狱到达地面之前,奥菲欧绝对不可以回头看尤丽迪茜。奥菲奥答应了这个条件。
故事的结局在于,奥菲欧终于忍不住好奇,在快要到达地面的时候,回头看了眼妻子。悲剧这时发生了,由于奥菲欧没有能履行自己的诺言,尤丽迪茜被带回了黄泉之国。
一对夫妻,因为生死而阴阳相隔,爱情感动神明,却最终无能抵抗命运。
君爷听着这个故事,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喜欢,比讨厌罗密欧与朱丽叶更讨厌。
在他看来,奥菲欧也好,罗密欧也好,都是愚蠢而自私的。如果真的为对方着想,无论何时何刻,都该保持克制和冷静。
但不管怎样,这把琴既然被称之为了奥菲欧之琴,倒不是由于奥菲欧与尤丽迪茜这个凄凉优美的动人爱情故事。而是由于这把琴具有奥菲欧的歌喉那样能憾动神明的琴音。
苗莘说,过去演奏这把琴的小提琴家,有些本来是不出名的,但是拿起这把琴表演时,一切都变了,鲜花名誉接踵而来,说是一夜成名都不过分。这把琴传说中就有这样的魔力。是真是假,苗莘是不知道,只听父亲这么说。
不过,她并没有说起自己与某人一见钟情,也正是由于她当时在拉这把琴。
琴声动人,一首曲子或许能突然之间改变某些人的命运。君爷作为大夫,却是比较相信音乐给人的身体心理带来的影响力。如果是因为此,有人迷恋上这把琴,无论如何想得到这把琴,恐怕要的不是这把琴本身代表的巨额财富,而是另外一些东西。
程家里有什么人,是对这把琴的执拗到达了入魔的地步,不惜杀人灭口的地步?
君爷的眼睛在阳光底下眯成了条黑幽幽的缝隙。
不管是什么人都好,不要来惹到他和他家人就好,但是,一旦惹到他和他家人头上,无论什么理由,他都是不会接受的!
浦东
清早七点,离开家的白露姐姐没有一点偷懒的闲空,起床后整理好行装,随便吃了点酒店提供的早餐就早早出发了。
先是搭车到达一个会议场所。去接机的事轮不到她。她只要在这里等人来。
快九点钟左右,参会的人员陆续抵达。
由于来的人大都陌生,白露并没有上前与人打招呼。坐在外面的茶厅等了很久,终于见到一个人影穿过了自动玻璃门。
白露起身,嘴角扬起笑意,走上前:“赵委。”
走来的男子年纪有五十以上了,两鬓些微白发,身材中等,穿着朴素的中山装,步伐迈得稳重有力,见白露过来,伸出手与她握了下,打量了番白露之后,深褐的眼睛微笑起来:“长大了,小白同志。”
可见两个人已经许久没有面对面碰过面了。所以见面之后颇为感慨。
白露听到对方称呼自己的这句“小白”,笑也不是哭也不是。能叫她小白的,只有知道她和她哥关系的人。她哥被叫做大白,所以她被叫做小白。
“进去吧。”赵委说。
“赵委,你进去开会,我还有点事想去办。”白露低声道。
想起昨晚的电话,赵委点了头:“你去吧。有什么事我这里看着。你自己小心点。那个老头子脾气不太好。当然,你不需要和他客气。有什么事他算到我头上也行。”
赵委的口吻亲切像是父亲一样,白露边听边微笑着点头。
论起来,她与赵委的关系要追溯到当年她入队伊始,可以说,赵委对她一直照顾有加,宛如父辈。
等赵委进了会议厅,白露转身走出了会议大楼。楼前有一辆车停着。这辆车,正是昨晚接沈奶奶来和她会餐的那辆。开车的人,自然是叶老的人。
司机打开门,白露没有任何犹豫坐了进去。
车子往前开,是开到了一座类似民国时期公馆的小楼。这里不是叶老的住宅,不过叶老朋友众多,这里也不过是叶老芸芸众多老友中之中一个的住所。
都是老头子,住的地方,也都是充满古风古韵。
白露穿的是职业的白色女西装,鞋是低跟的黑色女士皮鞋。一身素净,配着她那张美而不张扬的脸,像是一束白色的牡丹花,在晨光中犹如一滴露水,纯净美好,让人移不开眼睛。
“给她取个露字为名字的人不知道是谁,是她爸,还是她妈?”
公馆的阳台上,几个老头老太看着走出车门的白露,交头接耳,边说边扬着笑意。
这些人,有些不是住在浦东是住在燕京的,早就见过白露,有些是没有见过白露,但是,早有耳闻这位白家的大小姐是何等美丽风流的明艳人物,如今亲眼一瞧,赞叹不已。
“你们都猜错了。”听着前面一伙人说话,叶老一个人坐在竹藤椅上,慢条斯理效仿浦东人冲泡一杯咖啡品尝说,“她名字是她哥取的。”
“她哥?”
说到白队,白队这人,才情有,不过比起大美人的妹妹,名气没有妹妹大就是。白队比妹妹年长好多岁,所以,妹妹在娘胎的时候,白队已经贴着妈妈肚子说过要给妹妹取名字叫露露。
为什么白队会想到露露这个名字?
那都是由于白家里白爷爷喜欢玛丽莲梦露,玛丽莲梦露名字太长,白爷爷嫌弃麻烦,我行我素将玛丽莲梦露的长名剪短为露露。可见,当年白家这个老头子是个典型的老追星族了。
白队呢,希望自己有个妹妹,然后,希望妹妹受到爷爷奶奶的喜欢,所以,提议如果妈妈怀的是妹妹的话,让妹妹叫露露。
这些陈年旧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像如今站在这里的一群老头和老太,知道白家这些内部趣事的人,恐怕也只有叶老一个。
谁让白家是有名的闭门族。当年白家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白家就已经像是不食烟火与世隔绝的一个家族,在社交圈上鲜少与人交往。
叶老能知道这些事情,是叶老都不想知道的,因为,白家奶奶与他第二任妻子是莫逆之交。白家奶奶常来他们家拜访唠叨,所以,叶老不知不觉中,不受控制,就全知道了。
白家里那些事儿,说实话,叶老听了心里都不是滋味,听着听着甚至都会很气愤地感慨:这些都算是什么事啊!
白露来见他是为什么,他很清楚。可以的话,他不想见,因为,他不想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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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跟着她
走进公馆,白露环顾馆内摆放的东西,各种各样老式的摆设,像是在述说岁月的沧桑。
前面有个人,打开了扇门。白露走了进去,只听一声“太太,你好”,其古怪的发音,不用说,是叶老那只宝贝鹦鹉了。
房间里,是比客厅更舒适一些,由于临近冬季了,地上铺了毛茸茸的褐色地毯。除了一只蹦蹦跳跳的鹦鹉,还有一只猫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眯着两只绿宝石一样的猫眼睛假寐。
看得出来,这老头子的日子过得是既舒服又富有情调。说起来,叶老这人一生算是坎坷,但是,比起陆家老爷子等人,是有成绩多了。而且,叶老这辈子想要得到的东西,基本都得到了。自己的骨肉找到了,与沈奶奶又复合了,可谓是人生圆满,离去也无憾。
正因于此,这个老头子,现在过生活益发随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不是犯法的事情。
白露闻到了一股白咖啡的清香。比起君爷爱喝的黑咖啡又苦又涩,白咖啡的味道好受多了。
什么时候,君爷可以像叶老这样随意喝起白咖啡。人生还长着。叶老都到这个岁数了,才稍微有享受清闲的时候。君爷这么年轻能干,该烦恼的事儿多着呢。
因此,叶老既不同情君爷,也不会同情白露姐姐。
这个老头子就是这么怪的了,说骨子里头比君爷益发冷酷无情一点都不为过。
叶老左手右手各端了两杯咖啡,从阳台与房间之间的落地窗穿了进来,对白露说:“坐。站着做什么?”
白露姐姐并不准备与他客气,四下看了下,这屋里没有沙发,只有那些老式的木板凳与椅子。
找了张木头做的折叠椅,搬了坐在了台几旁边。这台几也是与众不同,高度不是现代家具那种常见的矮矮的不到人膝盖头的,而是圆形的,更像是吃饭用的那种玻璃台。
叶老的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在玻璃台上,告诉她:“喝吧。我刚亲手泡出来的咖啡。”
“叶老是刚学的手艺?”白露姐姐接过咖啡杯,笑问道。
这个老头子三日一鲜,老顽童,什么事儿热度好像都只有三天。
叶老指头点着她:“你听谁说的?你老公?肯定是你老公,没有其他人了。你哥,你嫂子,都不是那种爱说闲话的。”
“你不知道我老公更不爱说人闲话吗?”白露说。
叶老拂袖坐了下来,坐在她对面:“我与你老公见面次数多了。和你见面,好像不过三次,至多三次以内。我不太了解你,但是,要了解你老公倒是不难。”
“我和我老公都是明人不做暗事,不怕被人了解。”白露姐姐一言一语,没有一点隐晦,光明磊落。
叶老看着她好一会儿,终于道出一句:“你确实是个很能说话的人。”
在叶老的眼睛里,白露姐姐有天生的姣好的外貌,本身对于女性身份而言,已经是一项最大的武器。再加上白露姐姐那张能说会道的嘴,说白露姐姐是社交圈上最显眼的女交际花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位本可以到哪儿变成一颗夺目明珠的白家大小姐,婚前婚后,都属于十分低调的那种。
美人,只能是毒。
叶老相信,当君爷打算娶这位白家大小姐时,心里头肯定有过这样的想法。只要看看君爷身边最好的兄弟姚爷最终娶的是他那其貌不扬的孙女,都可以知道以君爷姚爷这样聪明伶俐的男人,应该从一开始都清楚娶个众所周知的大美人不如娶个如沈佳音这般清秀可爱的。
端起咖啡杯喝一口的叶老,见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