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农女之药园空间-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哥,你怎么又欺负阿兰?”孙叶萱看不下去了。“你再这样,我要生气了。”

“行了,我不逗她了行吧?”孙凌羽哼道:“大妹,你们在这里做肉干,我做什么?”

“你要做的事情多着呢!我有些木匠活需要你帮忙。”孙叶萱说道。

这一天,胡阿兰认真学习如何制作肉干。她很聪明,没过多久就学得有模有样。虽然还掌握不好火候,不过却是个很得力的帮手。

胡阿兰在孙家呆了一整天,看着孙家现在过的日子,她心里又是感叹又是羡慕。孙家前不久还是最穷的一家,现在天天吃肉,饭菜还这么香,说出去谁会相信?虽然村里的人流传着他们家发财的事情,但是那些人没有亲眼见过,不知道他们现在的日子会这样好。如果知道的话,又有不少人会得红眼病。

夜晚,胡阿兰提着孙家给的披萨回到家里。孙凌羽把胡阿兰送到胡家门口。

“羽小子啊,进来坐啊!”李婆婆一直等着胡阿兰回来,看见孙凌羽顿时招呼道。

“不用了,奶奶,天色太晚了,我要早些回去。”孙凌羽搔搔头说道:“改天再来看您。”

“行吧!奶奶就不留你了。”李婆婆慈爱地说道:“谢谢你送阿兰回来,我们阿兰麻烦你们家了。”

“奶奶,你别这样说。以前大妹也承蒙你们照顾,我们可没有客套地向你道谢。”孙凌羽不好意思地说道。

“读过书的人就是不同,说的话就是好听。”李婆婆笑道:“快回去吧!奶奶给你掌灯。”

“不用,我眼睛利索,看得见。”说着,孙凌羽跑向孙家的方向。

李婆婆掌着灯,看着胡阿兰一直盯着孙凌羽的背影,不由得叹道:“阿兰,你们不合适。”

胡阿兰脸色苍白,失落地垂下了头。

所有人都这样说,包括她的奶奶。然而她明白,他们是对的。

可是感情这东西真的无法控制。她十二岁就喜欢他,整整喜欢了四年了。

“阿兰,你的婚事不能再拖了。等这次赚了银子,奶奶给你找个好人家。”李婆婆认真地说道。   

第七十八章:王大嫂子

第二天,又到了赶集的时候。这一次他们有了牛车,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所以孙家集体出动,包括孙凌欢和孙叶诗。

当然,还是要缺少一个人,那就是坐在轮椅上的孙凌炀。

孙凌炀现在不介意别人的打量,可是他的双腿始终不方便,如果跟着家人去的话会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还是乖乖呆在家里吧!

孙叶萱更加急切地想要治好孙凌炀的腿。只要治了大哥的腿,她优秀的大哥就能站在人前,那样的风姿一定会迷倒不少人的。

“二哥,你去找阿兰,让她一起去。”昨天给胡阿兰说今天要去赶集,不用做肉干,胡阿兰就没有过来。

孙凌羽嘀咕道:“怎么又是我?那个黑丫头不去就不去呗,干嘛非要我去叫她?”

“二哥,你这样没有男士风度,小心没有女孩喜欢你哦!等会儿我见到玉姐姐,一定要告诉她!”孙叶萱威胁道。

“别,我去就是了。”孙凌羽紧张地说道。

“玉姐姐?”孙孟氏疑惑地看着孙叶萱,轻声说道:“谁呀?羽儿有认识的女孩子吗?”

孙叶萱神秘地眨眨眼睛,嬉笑道:“娘,这个问题呢,你应该问二哥。我这个做妹妹的可不好回答。”

“古灵精怪。”孙孟氏点了一下她的额头。

“娘,我知道哦!”孙凌欢说道:“有一次我去镇上找二哥,看见他和一个很漂亮的姐姐说话。”

“有我们大姐漂亮吗?”孙叶诗好奇地问道。

“当然没有。我们大姐是这里最漂亮的,其他女孩子怎么和她比?”孙凌欢得意地说道:“不过她就比大姐差一点了。”

孙凌羽带着眼睛通红的胡阿兰走过来。孙孟氏皱眉,不悦地看着孙凌羽。

孙元杰的眼里闪烁着怒意。孙叶萱也是一幅不认同的样子。孙凌欢和孙叶诗两个小孩子更是用不屑的眼神看着孙凌羽。

“你们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做,看见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就这样红,关我什么事?”孙凌羽急忙解释道。

胡阿兰一夜失眠,想到自己悄悄喜欢着孙凌羽,可是这个家伙总是欺负她,完全不懂她的心事。她明知道两个人不可能,还是无可救药地陷下去。她越想越委屈,蒙着脑袋哭了一夜。早上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眼睛像兔子的眼睛一样红。

幸好奶奶的眼睛不好,没有看见她的异样,否则又要为她担心了。

胡阿兰想到自己的丑样子被孙家人看见,心里更加别扭,垂着头说道:“与他没有关系,是我心情不好,所以……”

孙叶萱拉着胡阿兰的手,微笑道:“那就跟着我们去散心。整天呆在家里闷死了。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们又不是娇小姐,不用吃那套。”

胡阿兰发现大病一场的孙叶萱变了很多,她喜欢现在的她。以前的她太娇弱,连她都觉得恨铁不成钢。

孙元杰和孙凌羽把肉干扛上牛车。孙叶诗和孙凌羽又去喂母牛吃了青草。那些青草是灵泉水泡过的,对它有好 处。

母牛目前的情况越来越好,不仅精神好了,胃口也好了。照它现在的状态,应该还有三四天就要生了。

这时候,一个妇人从外面跑进来。她粗鲁地推开篱笆门,扑通一声,朝着孙叶萱嗑了几个响头。

众人彻底地愣住了。

孙叶萱刚开始有些惊讶,当她看清那个妇人的容貌时,顿时明白过来。   

第七十九章:收服泼妇

“你这女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王大华急急地跑过来,拉着跪在地上的妇人就要往外面走。

那妇人啊啊地叫着,焦急地打着王大华,就是不愿意跟他走。

王大华毕竟是男人,有心想要带走妇人,自然不可能松开他。妇人急了,抱着他的手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啊!”王大华惨叫一声,松开那妇人。“你疯了!”

孙元杰走过来,不耐烦地说道:“你们两口子有什么事情回去自己解决,来我家发什么疯?”

那妇人再次扑向孙叶萱,不停地嗑头,眼里满是惧意。她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啊啊地叫着。

孙凌羽双臂抱胸,冷冷地说道:“这不是王大嫂子吗?你这是闹的哪一出?”

孙叶萱无动于衷。

那妇人就是王大华的妻子,那个无端咒骂她的泼妇。看来她也不笨,这么快就猜出自己不能说话与她有关。

“王大哥,嫂子这是怎么了?”孙叶萱微笑道。

王大华脸色难看。他是老实人,不是笨人。这个女人得罪了孙叶萱不久就不能再说话,他也猜测是孙叶萱下的手。可是没有证据,而且是自己女人欺人太甚,他也不能说什么。更何况孙家现在发达了,村里的其他人都不敢再欺负他们,自己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更不敢得罪。

“她是中邪了,孙叔不要理她。”王大华艰涩地说道:“我带她回去了。”

“王大哥。”孙叶萱叫住王大华,淡道:“你是喜欢安静的媳妇,还是喜欢一个整天招惹事非的媳妇?我相信王大哥心里有答案。”

王大华淡淡地看了一眼妇人。自从成亲后,这女人就没有一天安份过。他辛苦赚的钱交给她,她却送到了娘家。他这个辛苦干活的人吃着粗粮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她娘家那些好吃懒做的却经常穿新衣吃白米。

他一直以为,这样的日子没有尽头,人生就这个样子了。不过……

或许现在就是转机。

她不能说话,没有人和她嚼是非。她不能说话,如果他不要她,她就没有活路,更何况她还生不出孩子,那就更要安份了。

“谢了!”王大华朝孙叶萱拱了拱手,拖着那妇人离开孙家。

那妇人啊啊叫着。她不停地撒泼。

啪啪!王大华几个巴掌扇过去,她顿时安静下来了。

“大妹,真是太解气了。”孙凌羽拍着孙叶萱的肩膀说道。

孙叶萱看着王大华离开的方向想着:如果那妇人能够洗心革面,我也可以让她恢复过来。希望她好自为之。

“我们快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孙凌欢叫道:“我们早些过去,也能早点卖完。然后我们又买猪肉回来做肉干。”

孙家众人齐齐发笑。

孙凌羽抱起孙凌欢,将他放在牛车前面的位置,搔了搔他的头说道:“小财迷。”

“我不是小财迷,我是穷了这么多年,穷怕了好吧?”孙凌欢不甘地叫道。

这么多年……

众人哑然。

这小子也就几岁,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

“大哥,等肉干卖得差不多了,我先把欢欢和诗诗送回来陪你。”孙凌羽坐在牛车上对孙凌炀说道。

孙凌炀坐在轮椅上,微笑道:“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好。欢欢和诗诗难得去集市,让他们多玩一会儿吧!”

他现在是真的很好!至少比以前好多了。

他的腿已经很久没有再痛,这让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了期待。

第八十章:纨绔曹煜(一)

孙家赶着牛车去了上次摆摊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有一个卖山货的小贩占了位置。他们朝四周张望,发现附近的位置占满了,反而是上次拥挤的地方变得空旷起来。当他们出现时,一双双眼睛悄悄打量着他们,那些人隐含的目光透着某种信息,那就是他们是故意的。

“爹,我们今天的运气真好,那么多好位置随便我们选。而且这次的空地很多,不用担心挤着客人。”孙叶萱微笑地说道。

孙元杰赞赏地看了孙叶萱一眼。孙孟氏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对孙叶萱宠溺一笑。原本心里不高兴的孙凌羽听了觉得有道理,对四周的人冷哼一声,驾着牛车去了稍远一点的空地。 孙叶诗和孙凌欢还小,不知道其中的曲折,只顾着好奇地打量附近的风景。

将肉干摆出来,如同上次那样开了两个竹桶,孙叶萱这次没有让别人试吃,而是交给孙叶诗和孙凌欢,让孙孟氏带着去附近走一圈。

在孙孟氏的带领下,孙凌欢和孙叶诗将这些肉干分发给经过的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直到两个竹桶的肉干发放完毕,他们才回到摆摊的地方。这时候,闻着味道的人赶了过来。他们当中有许多老顾客,上次买了后一直念着这个味道,每天盼着赶集日,连庄稼都没有心情打理。特别是家里的孩子,整天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们,让他们心里特别难受。

“小姑娘,你终于来了,我天没亮就在这里等着,可是一直没有见到你们,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一个老伯说道。

“抱歉啊,老伯。今天起得有些晚了。”自己有了牛车,不用跟别人挤,所以也就没有赶时间。早知道如此,他们应该早些来。

“上次的肉干真的太好吃了,俺老伴躺在床上半个月了,一直吃不下饭。原本想着不行了,买点好东西给她尝尝,不然跟了我一辈子,还没有享过一天的福。没有想到她吃了后胃口好了,脸色也好多了。小姑娘,还是五百文一斤吗?没有涨价吧?我再买两斤。”

“老伯,上次我们卖的是野猪肉,这次是家猪,所以价位不同。这次我们卖四百文一斤,您是第一个客人,就卖你三百文吧!”孙叶萱微笑道。

“这……真的吗?”老伯激动地说道:“多谢小姑娘,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买三斤吧!”

“好勒!”孙叶萱接过老伯递过来的一两银子,找给他一百文。

孙元杰拿起三个竹桶,正准备递过去,孙叶萱从另外一个篮子里取了三个竹桶出来递给老伯。

“肉干方便存放,若是吃不完的话,可以用东西放好,只要别被老鼠偷了就行了。”孙叶萱微笑道。

“好,谢了。”老伯扬起灿烂的笑容。

孙元杰看着老伯挤在人群里,他轻轻地说道:“萱萱,那是放两斤肉干的竹桶。”

“我知道。”孙叶萱淡道:“那位老人家眼眸清明,一看就是老实人,就当作我敬老了。”

刚才他看着肉干的眼神很渴望,不时地舔着嘴唇,那样子让人心生不忍。

“萱萱,你有没有想过他骗了你呢?”孙元杰说道:“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你未必就帮得过来。”

“我从来就不是大善人。”孙叶萱看着孙元杰说道:“只是随心而为,并没有想过做烂好人。”   

第八十一章:纨绔曹煜(二)

摊位摆出来不久,闻讯而来的新老顾客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孙叶萱微笑地向众人打招呼,说道 :“各位爷爷奶奶大叔大婶大哥大嫂,这次的肉干材料与上次不同,上次是野猪肉,这次是家猪肉,另外上次的价位是五百文一斤,这次是四百文。每个人可以品尝一粒,若是觉得合适就买,若是觉得不合适也没有关系。请各位在购买之前想好,一旦售出,我们概不退货。”

“你这丫头,如果我们买了觉得不喜欢吃,还不能退货的?”一个大婶横眉冷对地吼道。

“所以,我会让大家先尝一粒确定味道,如果味道不对,那就别买,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孙叶萱微笑地说道。

“丫头,刚才那老头的价位可是三百文一斤。你卖给我们四百文,这未免太坑人了吧?”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说道。

“这位大哥是手艺人,每天卖的烧饼就能赚不少钱,怎么和一个老人家比呢?”

“你怎么知道我是卖烧饼的?”那大汉脸色通红地说道。

“上次我在大哥的摊位上买过烧饼,当然记得大哥。”孙叶萱淡道。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庄稼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一文钱的东西恨不得减掉半文钱。然而不管他们说什么,孙叶萱概不还价。许多人生气地离开了,还说什么‘俺才不相信只有你家有卖的’。事实上,还真的只有她家有卖的。孙叶萱看着站在远处懊恼的人们保持淡雅的微笑。

孙叶萱不讲价,但是也很大方。若是看见带着孩子的妇人,而那孩子乖巧可爱的话,她也会多送一两给孩子做零嘴。这样就造成许多喜欢贪便宜的妇人带着孩子来赶集,并且专门找她买肉干。可是孙叶萱的个性软硬不吃,并不是谁都能入她的眼。

孙孟氏带着孙叶诗和孙凌欢回来。孙凌欢浑身灰尘,脸颊上还有一道划伤。孙孟氏眼睛通红,一看就是刚哭过的。

“怎么回事?”孙凌羽走过来,抱起孙凌欢说道:“谁欺负你们了?”

“哇!二哥!”孙凌欢好像吓坏了。孙凌羽这样一问,他扑到他的怀里委屈地大哭起来。

还有一百斤没有卖掉,孙叶萱放下手里的活儿,对排成队形的众人说道:“抱歉,今天不卖了。”

“怎么可以这样啊?”众人怒了。

“我们排到现在,浪费了多少时间,你说不卖就不卖了?以为老子不敢凑女人是不是?”

他们排了半个时辰的队伍,马上就要轮到他们了,却告诉他们说不卖了。相信任何人都会发火,更何况这些不懂温柔为何物的古代人。

“哟,原来是这个小摊卖的肉干。”一道阴柔的声音凭空出现,刚才叫嚣得利害的众人立即像是被点了哑穴似的闭上了嘴巴。

孙叶萱听见这道声音,本能地打个冷颤。她总觉得……

在哪里听见过。

她缓缓地抬起头,看见摊位对面站着一个红衣男子。

那男子穿了艳丽的大红衣裳,衣服上面绣着大朵的牡丹,一头柔顺的黑发由简单的绿色玉簪束着,额头的碎发遮住了额头,露出那双妖媚的丹凤眼。他的肌肤似雪,眼眸似春,只轻轻一撇,顿觉春……色无边,浑身泛过涟漪。   

第八十二章:纨绔曹煜(三)

他摇着洁白的羽扇,姿态优雅,却不觉得娘气,而是有种慵懒的魅惑。那双红唇不点而朱,眉间的红痣透着诡异的妖气。

在红衣男子的身边站着一个粗蛮的大汉,更衬托着男子的柔美多情。

孙叶萱浑身一麻,无形的恐惧像只大掌纠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喘不过气来。

冷汗顺着额头滴落下来,后背更是浸湿了衣衫。她咬着唇,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想要压下那种生不由已的惧怕。

此人……

她一定见过!

应该说,原主一定见过!~

如果若不然,她不会这样害怕。这不是她的情绪,而是身体涌出来的本能反应。

他是……谁?

一个片段浮现在她的脑海。胆小的少女被一个红衣男子拦住,喝醉酒的红衣男子拉着她不放,还想要亲wen她的脸。少女吓得尖叫。四周的群众指着他们冷嘲热讽,少女蹲在地上,双臂抱着脑袋,直到一个妇人赶过来,她扑到那妇人的怀里哇哇大哭。

妇人从那些看好戏的群众嘴里听说了事情的原委,气得抱着少女一起哭。而那时,红衣男子早被身边的保镖扶回去了。

那个少女就是她,而红衣男子就是――曹煜。

害死了原主的纨绔!

曹煜,十八岁,县令之子。整个镇上的年轻男女见了他要躲着走,因为他的好se远近驰名。

“萱萱,你怎么了?”孙孟氏没有见过曹煜,所以没有认出来。

然而孙元杰和孙凌羽却认得这个人。孙元杰以前经常来镇上卖猎物,偶尔会遇见这位纨绔公子。他的名声太响亮,差不多每次来镇上都会听见他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