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后一遍,如果还有人哭的话,我就把她拉出去喂狗。”
这下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好了,也不是真的拿去喂狗,只不过本人不喜欢在说话的时候有人打扰,现在我说你们听着就好。
想必你们已经相处很久了,里面有互相看对眼的,重新组个家庭,去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不愿意走的,跟着我就好,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一口吃的,但是我事先说明,跟着我会很幸苦的,家规也很残忍,如果愿意的话,到县衙来做个登记就好,我的仆人自然会招待你们。”
有几个打算走的,拉着对眼的人逃也似的走了,在他们的眼里,官家和土匪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更变态。
剩下的人,不管男女,都喜出望外的跟着小伍去了县衙,反正不清白了,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残忍?简直就是笑话,这位公子看上去就是一个心软的,做家务而已。
有一个白胡子老头盘腿坐在里间,没有离去,吴熙上前询问,他却不答话,还以为被土匪折腾死了,刚把手搭在鼻子前面,他却说话了。
“老夫没死。”
“那你装死吓人?”
老头跳起来,精气神十足,哈哈笑着就出了客栈,远远的飘来一句话:“我们京兆府见,到时候一定上门叨扰。”
“神经病,吓我一跳,人老成精了,回去收拾行礼,天一亮就出发,这个该死的地方我一刻钟都呆不下去了。”
二狗子他们齐声答是,然后纷纷向客栈走去。
大宋的繁荣的商业造就了一批商人,软弱的官府造就了一大批的唯利是图的小人,延伸出来的产业就是强盗,有的甚至和官府都有生意往来。
所以官府往往混淆山民和强盗的概念,不允许他们加入大宋的户籍,常年圈禁在山里,不准他们出来。
在官府看来,这些山民就是朝廷繁荣的一个污点,只要他们躲在山上不出来,那就相安无事,要不然就会举兵兴讨,于是就有了反抗,然后各地纷纷效仿。
老百姓是最可爱的一群人,只要你让他吃饱穿暖,谁有功夫拿着大刀片子和你拼命?
说到底是朝廷的不作为衍生出来的副作用,大宋就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身体上的各个器官都开始变质,如果得不到强有力的治理,死是迟早的事。
后世有研究学家指出,北宋就算不亡于金,也会亡于自身。
吴熙常常在心里把自己比作是上天赐给大宋的良医,在积贫已久的大宋身上任意的挥刀,希望能把脓疮割开,这样自身的病就能好的快些。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贼人伏诛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吴熙总觉得背后凉飕飕的,感觉有人跟着自己。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还是一只恶鬼。
看来晚上是睡不成了,明天是一定要走的,要不然就要耽误了行程。
没有回县衙,给雷捕头交代了几句,叫上二狗子和牛眼娃,就朝雷捕头的家里走去。
范大成在牛眼娃把他放倒在床上的时候就已经醒了,刚才哭的声音很大,现在口干舌燥的厉害,起身喝了一杯水,避开院子里的众人,走出了县衙。
今天晚上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天亮了就没有机会了。
换了一件夜行衣,在枕头下面取出一把匕首,行色匆匆的穿过巷道,来到一户人家的门前。
把匕首拔出来,轻轻的沿着门的缝隙插入,慢慢的左右移动,片刻之后,门栓便被打开。
蹑手蹑脚的走进院子,如法炮制,里面的门也打开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堆在脸上,确定屋子里面只有一个女人之后,他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
掏出火折子,点上八仙桌上的油灯,把屋子里照的大亮。
“范大人,你这是做什么?”
突然响起的说话声,令范大成浑身打了一个冷颤,转身举起匕首护在胸前,大声说道:“是谁?”
“是我啊,这么快就忘记了吗?”
“怎么会是你,这会儿你不是在客栈么?你来雷豹家做什么?你们很熟么?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和他漂亮的媳妇很熟悉了?”
从里间飞出来一件物体,直接飞向范大成的身上,范大成拿刀本能的一挡,那物件就掉在了地上,仔细看上去,俨然是一个人的头颅。
一个女人的头颅。
“吴大人是我请到家里做客的,没想到,贱内竟然和人私通,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就扣在我的头上,却浑然不知,真是白瞎了这些年夫妻间的感情,你不是喜欢她吗?现在她是你的了。”
雷豹从里间走了出来,红着眼睛说道。
“你……你……”
“你什么你,难道我说错了么?”
第三十二章 跟着虞候有肉吃
“你不该杀她的,毕竟夫妻一场,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也说不定。”
吴熙安慰着雷豹。
“我就是不杀她,她也活不成了,女人始终对贞洁看的很重,由我亲自帮她,她会好受些。”
雷豹的眼角有泪水溢出,本来可以天涯共长久的,一个野心家把他们美好的生活撕得粉碎,如今天人两隔,所有的愿望都成了泡影。
秋娘跟着自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从来都没有怨言,眼瞅着好日子就要来了,她却走了,这叫人如何不痛心?
说好的天长地久终究在这个夜晚化作一团青烟袅袅升起,飘向了远方,愿她在天堂得到安息。
七尺男儿哭的伤心,吴熙心里的怒意更甚,怨范大成,也怨自己。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本来觉得事情不对劲,那些人死的有些诡异,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最后都被灭了口,想来想去觉得雷豹能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个人的勇武所能达到的。
于是就和雷豹回来看看,秋娘知道事情败露是迟早的事情,找了一根绳子准备吊在房梁上结束自己的罪恶,来守护丈夫心里的美好。
绳子刚套在脖子上,雷豹就破门而入,此情此景,无论她怎么辩白,都无济于事了。
大错已经铸成,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让雷豹蒙羞。
吴熙匆匆敢来之后,已经晚了,雷豹的横刀已经贯穿了秋娘的整个身子,刀尖带着鲜血就露在秋娘的后背,而这个大男人抱着秋娘的尸体哭的死去活来。
凄美的爱情总是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也一样,互相扶持走到现在跟不容易,一刀下去,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切都拜范大成所赐。
雷豹就是一个暴脾气,拎起横刀就要取范大成的项上人头,被吴熙阻止了,要想让一个人守住秘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人变成死人。
很显然,范大成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吴熙去客栈的空档,就偷偷出去杀人,完事之后,回去继续装死。
计划的很完美,几乎没有瑕疵,在来的路上,还在为自己的机灵狠狠的点了一个赞。
“该叫你丁三郎才是吧?一直怀疑队伍里有内奸,没有想到是你,也应该是你才是啊。
秦直道的县衙不该这么落魄才是,唯一的可能就是你伪造了假象,来骗取世人的怜悯,更能为你的身份做掩护。
想法很好,可惜伎俩简陋的不堪入目,都怪朝廷的昏官被金钱迷住了眼睛,才容许你作威作福,祸害相邻。
本来的范大成恐怕已经死了,你利用了他的身份,给附近的强盗做掩护,祸害百姓,早就该千刀万剐,活到现在就是对人这个神圣的生物体的侮辱。
想想就觉得可笑,被你的演技骗的心生怜悯,好心帮你除强盗,救爱妻,实则你从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开始,就已经开始安排人灭口了。
要不是我想到雷捕头的出身和现在的地位,恐怕你就要得逞了,明天我一走,你还是会拉起人马,重操旧业。
那样的话,本虞候势必要为今天的事情耿耿于怀,辛亏你还是不放心秋娘,要来杀人灭口,要不然真的要酿成大祸了。”
吴熙说的激动,几次举起巴掌就要扇下去,觉得会脏了自己的手。
“传言看来是真的,都说你心细如丝,笑容满面的就把人杀了,起初我还不信,现在真的佩服的五体投地。
是的,你说的都正确,我就是一个土匪头子,打劫了一个过路的商队,没想到范大成尽然是阳周县的新上任的县令,于是乔装改扮,就成了县令范大成。
秋娘来求我的时候,雷豹还是一个无业青年,意志消沉的一塌糊涂,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让一个婆娘为自己求前途,那我也只好照单全收了。”
到了现在,丁三郎已经不抱任何活的希望了,他见识过虞候的手段,如果能给自己留个全尸,已经算是抬爱了。
丁三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的很贪婪,因为在这之后,只能在冰冷的地下吸冷气了。
暴怒的雷豹冰冷的有些可怕,跺了一脚,横在地上的横刀便凌空飞了起来,顺手抓住刀柄,当空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雪白的光芒闪过,丁三郎的头颅冲天而起,房顶阻挡了去势,落在了屋子的中央。
脖颈的鲜血飙的很高,足有一丈的距离,喷溅而出的鲜血溅了雷豹一身,而他却浑然不知,抡着横刀在丁三郎的身上胡乱的砍伐。
吴熙就坐在椅子上淡定的看着这一切,而没有阻止。
发狂的人如同吃食的狗,不要去招惹,后果真的很严重,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现在小腿上还留有狗撕咬后的痕迹。
等雷豹平静下来之后,吴熙命人放了一把火烧了房子,把死猪一样的雷豹抬着前往衙门,而自己找了一个没人的巷子,吐得昏天暗地。
残忍的现场吴熙见过很多,可是就在他面前这么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看。
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有一点儿进入鼻腔,就会引来一阵呕吐,直到胃里面实在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为止。
蝴蝶看着吴熙的样子笑的很开怀,从马车上取出一件长衫让他换上,条件不允许,要不然该要洗个澡才是。
天色微亮的时候,众人就收拾停当起身了,这里变成了地狱,当然是要赶在人们起床之前赶快逃离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共两辆马车,蝴蝶占着一辆,雷豹受了刺激,一睡不醒,占了本来是吴熙的那辆,吴熙就只能骑马了。
时间一久,胯下便被磨的通红,就算走路也会疼的呲牙咧嘴。
好在那些妇人们都是好手,男人们负责扎营,砍柴,妇人们负责淘米煮饭。
成功的赶走一伙儿强盗之后,总算是多出来两辆马车,一辆被妇人们占据,一路上嘻嘻哈哈的笑声不停,看来他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满意。
满意就好,心灵的创伤始终是要自己拔除的,好的心态至少不会让这个人走极端。
三天之后,雷豹终于醒了,是被饿醒的,端着一老碗红烧肉蹲在一块青石上吃的香甜,吃相很难看,但是他不在意。
米饭还有很多,但是肉不多了,就在上面浇上肉汤连汤带水送进了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总是装不满,让在一旁已经文雅了许多的牛眼娃很没有成就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终于要摘掉“猪”这个称号了。
吃完就上车呼呼大睡。
好像经历了一次噩梦般的事情,对于相同的事情总是那么痛恨,一路上只要碰见强盗拦路,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杀在最前面,这让牛眼娃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于是在后来,就可以看见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抡着横刀在前面砍杀,一群人围着坐在椅子上的吴熙在看热闹。
情绪高涨的时候,还集体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开出了赔率,赌他们两个谁杀的人多。
没有优待俘虏的习惯,对于俘虏他们处理的习惯就是身上绑上石头,沉入河底,然后笑呵呵的看着贼人在水里因为窒息而胡乱摆动的身体,直到气绝身亡。
不得不说这很残忍,但是两个人似乎很享受,
对一件事情痴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有了瘾头,于是到了最后只把贼人打断腿,就兴高采烈的找一处水塘开始了他们的对弈。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杀人,到了最后,比的就是看谁的俘虏在水里憋气的时间长。
变态到了极点。
吴熙总是笑呵呵的鼓励他们,在他看来,这些贼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才应该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震慑力很强大,走了不到五百里的路程,这支马车队伍就在无限的扩大,也渐渐的有了名声,总之后来的路上非常的干净,哪怕是遇见商人的马队,也会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让路。
这让牛眼娃和雷豹很失望,一方面对强盗的胆怯深深的鄙视,一方面也在检讨自己的行为,要是政策有所宽松的话,会不会依然有强盗前赴后继的来送死?
试了几次之后,觉得是徒劳,也就放弃了。
强盗只能老实的待在山上,等着吴熙的车队过去。
有些山上的强盗,在得知吴熙的马车队顺利通过之后,摆宴庆祝,三天三夜不绝。
无意中打出来的名声,得到的好处也有很多,比如本来就是被迫上山的人,就会虔诚的绑着自己来投诚,据说跟着虞候能随时随地吃到红烧肉。
于是一个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的在强盗之间流传了开来——跟着虞候有肉吃。
第三十三章 我花开时百花杀
耀州,长安的北门户,到了这里,就意味着距离大长安已经不远了。
我魂牵梦绕的长安城,后世生活过的地方,游历的游子就要回到你的怀抱,张开你坚实的臂膀,为我护航。
近乡情怯,心头微颤,那蹦跳的小心脏在怀里如刚出生的兔子,挣扎的厉害,长舒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心情,打着马率先朝前奔去。
黄土高原被远远的摔在身后,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八百里关中平原,吐露新芽的麦苗沿着地平线铺成了一张绿毯,任是吴熙如何用力的打马,在视线的尽头麦苗总是笑盈盈的翻滚而来。
道路变的越来越宽,行人也开始多了起来,牛眼娃见吴熙一个人跑的热闹,担心有危险,紧紧的跟在身后,眼睛却来回扫在路人的身上,只要一有异动,他巨大的铜锤就会把他砸成肉酱。
自从没有了山以来,盗贼就失去了踪迹,一路上培养起来的剿匪意志,在这一刻心痒难耐,恨不得路上的行人全部都变成盗贼好让他杀个痛快。
这就是杀才的本质,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战场上形成的习惯,总是要杀人来保持高度的战时状态,所以战场上下来的军士,尤其是生死大战之后,这些人一定要卸甲之后,圈禁三个月。
吴熙不是知道牛眼娃想干什么,现在把持这种状态就很好,到了长安,那就由不得他了,老孟想必已经准备好了一间私塾来磨平他们的杀气了。
老孟办事从来都让吴熙很放心。
天空中已经有燕子了,欢快的低空掠过,早起的虫儿就成了它们嘴里的食物。
春日里薄衫悠闲的才子摇着写字的扇子,对着路边的景物呐呐自语,红袖飘香的关中美人可能还躺在床上,回味着昨夜的荒唐。
心里的笑声不能让别人听见,是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长安,我来了,大西安,我来了,尽管物非人非,生活在不同时空的一片天地之下,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六十里的路程一天就能到,如果骑着快马只消半天的功夫就能看见繁华的长安都市。
远远的看见一匹快马由远及近,牛眼娃打马上前,横锤于胸,就要做出战斗的姿势,因为他看见这一匹快马来者不善。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马上的人骑术很好,手里还拎着一把长枪,黑瘦的脸庞上有汗渍滑落,待到憨牛的身前,拉住了马的缰绳,马儿嘶鸣了一声,前蹄高高跃起,虚空蹬踏,然后稳稳的站住了。
汉子抱拳朗声说道:“敢问阁下是吴二先生么?”
一听就是自己人,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是大哥给起的名字。
“正是,大哥就在后面,一会儿就上来。”
牛眼娃看上去很不高兴,失望的拉转了马头,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老孟说你们今天大概就能到了,叫我来接你们。”
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看着牛眼娃似乎不买账,走到吴熙的跟前说道。
“幸苦你了,商道的情况还好么?”
“都是前人走过的路,少爷,不,老爷的威名在外,没有人为难咱们,还算顺利,现在到了春季,动物要繁衍生息,人们都暂停了捕杀,新鲜的皮子上不了货,去年的干皮子倒是很受欢迎,庆州,环洲,金州需求比较旺盛,所以小的亲自来走一趟,熟门熟路之后,才好派遣伙计出去。
和西夏的互市现在已经关闭,只能做些内城的买卖,利润还算可观,这一次所有的银钱全部拉到了长安城的宅子里,足足有十车之多。
还有……”
“行了,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我放心,平安是最好的,我还没有丢掉兄弟们性命的习惯,遇到危险,扔掉货物就走,货物可以再赚,可是命丢了,就什么都没了,切记。”
吴熙见阿贵准备详细的说明商道的情况,觉得这就是不信任的表现,赶紧叫停。
“老爷体谅下属,属下自当全力办差。”
“赶路要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完打着马就跑远了。
长安城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