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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拿出一样东西,是张薄薄的白纸,看到那熟悉的字迹,他的眼睛微微刺痛,拿信的手也开始轻轻颤抖,这是黄露明在他不知情的某年某月,亲笔写下的遗嘱。然后寄放在甘修平那里。
那其中的淡漠口吻,简直让人心惊。
“陈先生,如果你看到了这份遗嘱,那就是我已经不在了。但是请不要伤心,我并不觉得这是多么坏的结果。
人一生喜怒哀乐,放之于宏大的宇宙空间,不过笑话一场,即使重生一遍,也不会收获更多笑声。所有痕迹都会被时间抹平,年轻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愚蠢不自知地生机勃勃,可惜我做不到。
写故事、看故事,为故事喜悦伤心的人,不过也是一场故事,再努力扮演,再用心投入,也就那样,人只能自欺欺人,一旦醒了就了无乐趣。
死了,就是杀青。散场不必道别,欢欢喜喜等下一幕就好。
千万别太入戏死去活来,用情太多,也是一把刀,您收着,我受不起。
再找一个顺眼的姑娘举案齐眉,再说一次誓言也不是难事,热热闹闹接着演下去。
好了,就到这里罢,我也倦了。总之一句话,随遇而安,别执着。”
·
“不过就是暂时靠着取个暖罢了。说不定哪天就分道扬镳,都他妈的是虚的。过了这一世,谁又记得谁?谁有必要记得谁?”他一边念,一边在唇角泛出苦笑。
“这就是你黄露明?你就是这么看我陈桦?”
再怎么千回百转地念,也不会有人回答。
他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于黑暗之中望见漫天星辰,“如果我非要记得呢?”
他双手一用力,想将这封信撕碎,最后却又舍不得,把它丢在一边。
一张合影出现在他手中,看得出是在夏季,他们自己的家里,两个人穿着家居服,他从背后张开手臂抱住她,把脸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微微垂着头,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腹部。
他怔了一会儿,眼睛没有离开照片。“我证明给你看,我永远记得你,生死没什么大不了。”
冰冷的金属贯穿了他的身体,温柔的月光将他的面容修饰得格外平静。然后那个身体缓缓地倾斜,依偎在墓碑旁边,他身后电闪雷鸣,有风雨欲来之态。
雨滴落在脸上,只是瞬间。他突然记起,平时她总是嫌弃自己的吊儿郎当,于是费了点力气挺直脊背,无论如何是要去见她,总是应该郑重一些。
他隔着树影,仰面看着月亮。
似乎又快要到十五了。原来还是会怀念,原来最令人怀念的并不是人世间的某个节日,而是曾经一起过节的人。
他意识开始模糊。
春光何其明媚,春光何其残忍。
最后那个刹那,他还望着那张带笑的黑白的脸,发现有血滴溅在上面,便顺手抬起袖子擦干净。
白天早就离开,夜晚必须到来。血色升腾成沉甸甸的雾气,曾经拥抱过的身躯,夜一般冷淡的脸,黑色的头发,伴随着闪电惊雷,重新走入他的眼睛,沉淀成最后的影像。
夜晚的树丛之中更加是夜晚,他的影子覆盖那一页冰凉的纸。
月亮是那个看不见的世界的眼睛,它沉默地记录着这一切,记录着那个孤独却又异常坚定的人。
漫天风雨呼啸而来,渐渐地,那身影也不甚清晰了。温热的血被冷水稀释,成了浅淡的胭脂色,铺陈在碧草黄土之中。那张纸反射着月光闪在他的眼睛里。
表面热闹的人其实期待着散场,留下的人还在怀念里情长。
非要到那一天,那个时刻,才被迫回望自己的一生,什么时候相遇,什么时候定情,什么时候结婚,一个一个堆砌起来,全都变成此刻的记忆蚀心。
他莫名其妙地失去了一切,她其实早就毫不犹豫地走远。
还以为短暂也是一生,相伴一生。最后却被这一章张薄纸击碎,发现从未拥有,如何释怀?
风雨过后,明天必然又是崭新美好的一天。不过如此,理应如此,本当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之前用过的文案
其实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撰稿人。
你想要把自己写成一本什么样的书?
你想要什么人把你这本书捧在手心里细细地读?
你有没有想过,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把自己的故事写完?
所以,落笔的每一个字句,都请格外珍重。
☆、第67章 最终章
黄露明开着车,照着手机备忘录中的那个地址一路寻找着,终于到了目的地。
她是为了自己的婚事,来这里找一位大师算卦。在这座城市学习工作了那么多年,都不知道还有这样老的房子。
停下车,迎面望见的是一栋老式的二层小楼,院墙沉重高大,经过多年岁月打磨的红色墙砖透出斑驳之意。
院子不大,门没锁,仿佛是在迎接客人到来。飞檐下挂着铃铛,在她入门的同时发出一串悦耳的响声。
典型老房子的结构,最大的缺点就是采光非常糟糕,所有光线仿佛都被阻隔在了门外。
黄露明的眼睛在突然陷入黑暗之后,花了好久才完全适应这种暗度,仍旧看不清面前那老者的面容。
说明来意之后,老者幽幽开口:你会结两次婚,但是是跟同一个人,第一次是30岁的时候,第二次是在28岁的时候。
然后就收起黄露明放在桌子上的现金,转身离开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黄露明怎么也想不明白。老者根本不理会她的疑惑,也不做解释。直让她怀疑遭遇了江湖骗子。
她迈步走出昏暗的房间,在风铃声中离开小院,然后启动车子离开。
老者迈步走进隔壁的房间,一个高个子男人正站在窗边向外凝望。他闻声转过身来,“谢谢。”如漆的眸子在昏暗的光线中闪出亮光。
“生化作死,死可以生。爱令生死相续,痴。”老者摇摇头,背着手走了。
·
车子本来开得好好地,黄露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距离和未婚夫刘嘉同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漏气的声音,方向盘瞬间失控,车身摇摆起来。
爆胎了。
冬天天气冷,胎压高。又走在郊区崎岖不平的路上,遇上了地面的石头,
她急忙稳住,靠边停下来,下车一看,前胎破了一个大口子。
虽然开了几年车,但是她还从来没有换过轮胎。自己这一身职业套装的打扮也不适合跪在地上换备胎。
只能找交警或者道路救援吧?汽车维修店也行。
或者向过路的司机求助?她抬头看了看附近的道路,空空落落的,没有一点有人经过的迹象,这里可以算得上是荒郊野外了,天气又不好,事情有点难办。
就在她困扰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远方的路上行驶过来,很快停在她面前,她定定看着摩托车手,但是对方带着一个全罩式的头盔,只露出一双黑沉沉的眼睛。
“需要帮助吗?”他望着她开口,“上车吧。”没等她回答,已经把挂在扶手上的另一个头盔递给了过来。
回头看一眼自己的车子,再想一想,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近了,再耽搁下去一定会迟到,刘嘉同此时应该已经下飞机了。
黄露明抿了抿嘴,轻轻摇头之后却又在注视他双眼的瞬间改变主意,她从那人手中接过头盔戴起来,跨上了摩托车的后座。
真奇怪,明明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却让自己鬼使神差地觉得可以信任。
车速很快,只能听到呼啸的风声划过耳际。
伴随着飞驰的摩托车,有些零散的记忆碎片浮现出来,似乎在什么时候,她也曾被一个人带上了疯狂行驶的车子。但是再深想下去却又没有头绪。
慢慢的,周围的景色变成了城市的景观,他们来到热闹的街道上,摩托车在红灯前停下来。
车子猛地刹住那瞬间,巨大的惯性令她的身体不可控制地向前,突然紧紧贴到摩托车手的后背上,也因为慌张,把原本抓在后座扶手上的手伸开来,下意识紧紧环住摩托车手的腰。
尽管面前这个人,穿着很厚实的外套,但是,抱上去的时候,仍然能感觉到他身体过分地瘦削。
在她靠上来的这个瞬间,那个后背突然变得僵硬了起来。直到红灯变绿,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看到旁边的车子都向前走了,黄露明连忙出声提醒也该走了,他这才回过神来,开始专心行驶。
摩托车终于停了下来,冷风已经几乎要把她整个人都吹的僵硬了。
“下车吧。”陌生人开口,“到了。”
和刘嘉同约定的餐厅就在眼前,她下了车,向这个人道谢,同时给一个下属打电话,告知自己车子的方位。
公司就在这附近,让下属来取了钥匙,再带着维修人员去把自己的车带回来,今天的事情就圆满解决了。
打完电话之后,那人仍然没有离开,就站在不远处,点了一支烟。
摘下了头盔的这个男人有着比她想象中更加英俊的一张脸,他沉默不语,唇角微微上翘,长睫毛覆盖的眼睛里透出悲伤的神色。
他上前一步,几乎与此同时,黄露明向后退了一步。
“你害怕我?”
“不,只是我跟人有约。”她透过玻璃窗向餐厅里张望了一圈,叹了口气。“今天谢谢你的帮助,其实我应该请你吃饭的,只不过时间有些不凑巧,我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做,真不好意思。”
男人抬头看了一眼饭店的招牌,微笑的看她一眼,“没关系,正好我也饿了。既然送你来到这里,那么我也进去吃顿饭好了。”
两个人一起走进了餐厅,进门的一瞬间,他的手轻轻很绅士地扶了一下她的腰。
这个小动作又让她的心脏突然紧了一下,好像很熟悉似的,好像曾经有个人也这样做过,在她背后进门的时候轻轻伸手扶一下,小小的触碰,但是带给她妥帖的安全感。
可是这个动作属于谁呢?一定不是刘嘉同。
餐厅里有明亮的灯光,深色的椅子,冬日里依然生机勃勃的绿植。
看到那张靠窗的座位还空着,她不由得有些高兴,于是径直走了过去。
那个人也顺势坐在了旁边的桌子上,服务生过来,他们各自点了东西。
之前在外面吹过冷风,又一下子走进温暖的室内,两个人的脸色都有些不自然的红润。
令黄露明奇怪的是,他一落座,就目光空茫地凝视自己,像是陷入了某个脱离此时的空间,她从来没有在以往接触过的任何人身上,见过这样惆怅的表情和状态。
在等待未婚夫的过程中,她情不自禁的向那个人望了一眼,他的眼睛在明亮的光线中显得非常有神。静静回视着她,目光毫不避讳。
他已经脱掉冬装外套,身上穿着一套笔挺的西装,淡蓝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
看起来年龄大约二十七八,轮廓分明的脸庞,飞扬浓密的眉毛,垂眸时双眼皮的折痕流畅优美,右边眼尾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他坐在那里,身姿挺拔优美得就像一个电影镜头,那种略显忧郁的英俊,已经让好几个女孩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黄露明换了一个位子背对他,如此一来就可以不直接注视他的眼睛,不被那古怪的、迷茫忧郁的眼神搅得心烦意乱。
刘嘉同还没来,情人节的街道很热闹,随处是拉着手的情侣。餐厅的电视在播报娱乐新闻,从乡土影后到豪门阔太,节目主持人正在进行阮颉依专访。
一对小情侣这时走进来,女孩个子稍矮,男朋友倒是又高又壮。
姗姗来迟的未婚夫也坐在了她对面,两个人安安静静吃起饭来。她打算饭后告诉她刚才算命和爆胎的糗事,然后一起商量婚期的安排。
未婚夫似乎有话要讲,他支支吾吾开口前不经意咬了下嘴唇。
黄露明皱了皱眉头,这个动作……他在心虚什么?
对方还在犹豫,不自觉地缩紧了身体,并把手臂环在胸前。他明明是做出一副想要笑的表情,眼角却没有出现真心发笑时应有的细纹。
这说明是假笑。黄露明直盯着他的脸,双腿在桌子底下换了一下姿势,交叉起双足。
刘嘉同手扶额头,嘴角微微下垂,“明明,我们也……”
隔壁情侣的争吵就在此时响起。
黄露明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目睹了拍桌、刘嘉同被非礼、女孩蹦上男友肩头疯狂咬人打脸一系列事件的发生。
直到女孩抛下一句“等我打完游戏再回去打你!”两人终于离开。
黄露明原本看戏看得很开心,余光一扫却发现,全餐厅只有一个人仿佛置身事外,双手托着下巴,比之前的表情还要纠结惆怅。直直望着她这边,目光静如深海。
刘嘉同好像说了什么,但是黄露明几乎没有听清。突然有大段记忆蜂拥而来,一个一个身影闪过,她好像曾经遇见了一些人,却记不起他们的面容。
太阳穴一片刺痛,她用一根手指按住那里,疼痛缓解了,可是记忆碎片消失了。她只记起一件事。
一瞬间,整个人都有些恍惚,心里有说不出的诡异感觉,此时的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刘嘉同还在说话,“我想说……”
黄露明已经从奇怪的记忆中预知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想分手。她把双手放在了膝盖上。
然后利落大方地替他说出来,“想提分手?好的,没问题。我同意。还要开会,先走一步,买单我来。”
潇洒地站起来,掸了掸上衣的下摆。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开这里,找个安静地方梳理一下最近发生的怪事。
刘嘉同愣住了,突然有一道阴影略过他的脸。
那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起身来,快步拉住了快要出门的黄露明,然后一言不发抓住了她的手臂。
她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困惑,想了想,她说:“我们之前认识吗?在今天见面之前?”
男人英俊的面庞上浮起的神情很复杂,复杂到难以用言语形容。
在这个封闭温暖的室内,空气似乎都停滞了。
那个人不说话,从他周身蔓延出的悲伤却几乎将黄露明吞没。
——我来到了你的世界,你却不知道我是谁。
餐厅的暖气开得很足,可是抓住她的那双手带着刺骨的寒意,突然被拽进他怀里。
寒意让被环住后背的黄露明浑身一抖。
但是一看到他悲伤的眼睛,她就不知为什么没有挣脱。
被拥抱着,无形中从四面八方涌来爱意,好像一夜间大雪覆盖了整个梅林,却又转瞬消融,了无痕迹。
是曾经熟悉的人?可是记忆中毫无证据。
相拥,却不相识。
不过他不在乎。
这个世界上,山不平,水不直,人心总是弯弯绕绕。但是总有那么几个痴儿,撞破南墙,寻回了自己的宝藏。
他把千回百转的念头压下去,只是轻轻闭上眼,用力圈紧怀里的人,用失而复得的珍重轻轻开口:
“生死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一样找得到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只有知道了书的结尾,才会明白书的开头。
一篇文起码应该有一个主旨。
那么本文就是——爱令生死相续。
重生究竟是什么?我想,应该算是一种变相的轮回?圆觉经中说,当知轮回;爱为根本。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也就是爱是众生轮回之根本。当然佛家认为轮回是苦。
两个相互平行的世界,以不同的方向同时向前延伸,月亮是沉默的第三方的眼睛,在必要的时候成为通道。
痴情总被无情负,女主的性格设定就是心如磐石,即使短暂裂开一条缝,神灭如灯之后,也坚硬如初。拿起的一瞬间就已经放下,并不奢求什么万年的永恒。所以她不记得。
看不开的那个人跨越空间追过来,到底是性子太烈。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是谁清醒,是谁沉迷,大概也算交代清楚了?
后期砍掉了很多内容,没办法,我真的没有时间了。熬了两个通宵写了最后几万字。
这九十天,除去初期构思定大纲,坚持写了80天,平均每天3100字,算是我难得坚持下来的事情了,通宵好多次。虽然很烂,可是起码我完结了没有坑啊。
一天发两万多字真是太爽了。
第一章这个场景是最初的故事雏形,所以也应当回到这里来结束。
一路陪伴我到现在的小白菜们,到了说再见的时候啦,不说感谢,说对不起好了。
对不起,要你们看完了文笔稀烂、节奏稀烂、情节稀烂、不爽不虐不成熟、幼稚狗血的一篇文……
我自己很清楚,点灯熬油,一小时几百字耗出来的这一堆是完全的垃圾。
不遵守网文规矩、应该被市场规则惩罚的垃圾,要你们吃掉这些垃圾,其实,我一直良心不安,总觉得自己万死不足以谢罪。
不过,即使是愚蠢的真心,好歹也是真心啊,以后都不会再有了,总算完结了。
再见,黄小姐。
再见,陈先生。
再见,司徒少年。
人时已尽人世还长,中间的我终于能休息啦,小白菜们可以长腿离开啦,不用回头看我,不用挥手,可以头也不回地向后方扔砖头,我都接着。
(拍砖要趁早,晚了我不一定能看见)
没有新文。能活过来的话,还是会上来收砖。
假如再也碰不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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