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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却又难以解释。
他笑道:“应该的,应该的。绳子一会就让他们解开,太不像话了,怎么能捆的这么紧?那个姑娘,你姓什么,叫什么,我们怎么称呼你?药王庙内那些坏人,可是你杀的?”
他自负好歹也是文混混出身,要是这女子真是出身自山野,没见过世面,骗起来不是手到擒来?哪知那女子见他不肯解绳子,鼻子里哼了一声,将头一歪,不再看他。
郑国宝本事再大,也拿这种认死理的人没办法。看来是不解绳子,她就不和自己说话,天知道这女子到底有多大潜力,万一等她自己把绳子都挣开,那就彼此不好见面了。因此他吩咐一声,几个婆子进来,拿了刀将绳子割开,又为她解了铁链。
那女子起身活动着四肢,歪头道:“你的手下太坏,将我捆的手脚都疼了。你是好人,他们不是好人。”
郑国宝一惊,“姑娘,他们虽然有些冒犯,但还请你手下留情。”
“我又没说要杀人。”那女子一脸无辜的表情,看着郑国宝“我只说他们不是好人,我不要和他们说话。不过他们没想做坏事,我便不杀他们。再说他们人多,我也打不过。对了,我饿了。我要吃饭,你让他们给我吃的。”
天知道她为什么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仿佛郑国宝欠她的一样。只是郑国宝觉得这女子身上充满了疑团,又是个偏执脾气,也不与她顶撞,只是命人去准备饮食。等到这女子抄起筷子,闷头与饭菜搏斗时,连那些苍头军全都惊了。
“娘啊,这是从哪跑出来的灾民,怎么这么大的饭量。”
“俺的天,这饭量怕是顶上咱几个大肚汉了。又专门吃肉,寻常人家怎么养的起?原本看她生的俊,还想着谁能娶她是福气,现在才知道,除了富贵人家,谁娶的起?”
郑国宝看她吃的起劲,在旁边一个劲的劝“慢点,慢点,有的是,别撑着。”等到她将最后一只鸡腿嚼的只剩骨头,又将酒壶里的酒喝的涓滴不剩。这才在衣服上蹭了蹭手,把身子朝椅子上一靠,“这么多天,总算吃到一顿饱饭了。”
郑国宝笑道:“吃的饱就好,这点饭菜,我还是管的起的。”
那女子看看他,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绣鞋,抬头道:“这鞋比我原来的靴子好看,我一直想买,可是我叔叔就是不让。这回我的靴子跑丢了,总算可以穿这个了。恩,这衣服也比我原来那件穿着舒服,饭菜也很好。可是,我没钱。”
她似乎是怕郑国宝不信,又朝腰上拍了拍,“我的衣服都在你手里,你也看到了。我身上没有钱的,那吃了你的东西,穿了你的衣服,你要我做什么来还你的债呢?”
看她那副娇艳欲滴的模样,郑国宝几乎要脱口而出,让她拿人抵债。可一想到那被劈成两半的死尸,他咽了口唾沫,“算了。这点小钱,加一起也花了不过六两银子左右,姑娘不必放在心里。”
那女子把身子朝前一探,脸几乎就凑到了郑国宝的面前,一股幽香直扑鼻端。“真的?你真的不用我还?我遇到的男人,可都是要我用自己去还债的。或者是说什么,要我听他念诗,要么要我听他弹琴,不过最后还是要我用人还债。你是第一个说没关系的。以往遇到那些人,我都是把他们杀了。你既然不让我用人还债,我帮你杀个人吧。你说,你最想杀谁,他住在哪,我帮你杀了,咱们就扯平了。”
杀人这事,在这个女子看来,大抵是与吃饭一样,属于简单平常的日常生活范畴之内,因此说起来也是那么流畅自如,没有任何压力。郑国宝虽然一声令下,人头滚滚的事也没少做,可也没她这么淡定。尤其这女子贴近之后,总感觉有一种莫名的压力笼罩周身,就仿佛凑过来的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而是一头猛兽。
他咳嗽一声,“姑娘,你也不必为我杀人。再说杀人这事,我也用不着你帮忙,你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算还了我这顿饭钱吧。”
那姑娘坐回原处,将头发在头上一挽,“没意思。你要是说想要我和你睡觉,想让我给你生孩子,那该多好?我就能光明正大杀了你,然后跑路了。再不,你就让我杀个人,咱们也一了百了。回答问题这事,没意思。我晚上还要吃,明天也要吃,你天天有这么多问题?我万一要答不出来,是不是就没有吃的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捉醉鱼
看她那副谗样,郑国宝又觉得好笑,这个危险的姑娘,或许只是个山村野人,不明道理?“放心吧,只要你留在我这一天,我就管你的饭吃。保证顿顿有这么多肉,不让你挨饿。”
那女子一听,面露笑容“那好吧,如果顿顿有这么好的吃的,还有这么好的衣服穿,那我就知道什么答什么了。不过先说好,我要是答不出问题,不许扣我的肉吃。”
“那自然不会。敢问姑娘,贵姓?因何来到药王庙中,又是如何与那些恶人起了冲突?”
那女子犹豫了一会,有些扭捏“这可怎么说啊?你这第一个问题就难住我了。我娘叫我梦儿,可是我叔叔不让我叫这个名字。他给我取的名字,我又不喜欢,难听死了。你问我叫什么,我可该怎么告诉你?是告诉你我本来的名字,还是告诉你,我叔叔给我起的名字?至于姓什么,我娘说了,这个姓不能随便对人说,就是你请我吃鸡腿也不行。”
她又看了一眼放鸡腿的盘子,有点恋恋不舍。郑国宝看了好笑,觉得这女子此时的模样,与曲非烟竟有些神似。“放心吧,我说了啊,即使你不回答我的问题,一样明天有鸡腿吃。还有羊肉、狗肉、猪肉,想吃什么有什么。”
那女子一听大喜,“看来你真是个好人,与那些只想占我便宜的坏蛋不一样。好人自然就要有好报,放心吧,你将来一定会有好运气的。我这次是听我叔叔的安排。带了几个老头子,来和人谈生意。可是那些老头子根本不肯听我的话。我早看出来那些人不是好人,他们非不听。结果中了埋伏喽。我总算逃了出来,可是几个老头子全都死了。我又不认识这边的路,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撞,钱也花光了,好几天都没有肉吃。去打一只别人家的狗,就有人要追我。打死了一个,就出来一群,烦也烦死。”
郑国宝听她描述的场面,只觉得额头上要沁出汗来。这整个是一个游走在大明乡间的迷路杀人盗窃犯。偏生她本领又强,一般乡民哪里是对手,就这么被她一路晃荡,一直进了陕西省境。
“就这么走啊走的,我的靴子也坏了。不过我本来也不喜欢那种靴子,难看死了,坏了更好。这样叔叔就不能怪我贪图享受,不成大器。就在那天,外面下着大雨。我到药王庙里躲雨。那群人在那商量着什么,华山,宁中则,母女什么的。谁耐烦听他们说什么。只是看他们在那烤兔子,闻着就很香,我找他们要东西吃。结果这帮家伙居然敢围过来来摸我。结果就一个个全都杀了。只是他们也好厉害,我中了毒。想要到供桌上吃点药的,不等拿出药。就晕了过去。”
郑国宝听这女子描述,心道;听这说法,分明是奔着宁姐下手的。虽然不知是什么路数,但总归还是多亏遇到这个杀星,否则万一被他们杀上华山,宁姐不是要吃大亏?他赞许道:“姑娘好功夫,那么多恶人都被你杀了,佩服佩服。你且好好休息,我出去安排安排。”
那女子却紧张起来,“你是不是听完我的话,就准备自己偷偷跑了?我告诉你,我很厉害的,便是你跑,我也找的到你。我没有钱,偷东西吃还有人追我,还有人要报官抓我。离开你,我就没东西吃了,你再让我吃五……七……十天好不好?”
郑国宝本来因为曲非烟不在,觉得有些寂寞,如今却被这姑娘逗的心情大好。“放心吧,我不是要把你丢下,而是真要去安排些事情。等我走的时候,自然就带上你了。不过你家住在哪里,我怎么送你回去?”
那女子又一摇头,“这个不能说的。我叔叔说了,我住在哪里这事,是一等一的秘密,便是饿我几天不给饭吃,这种事也说不得。实在对不起啊。”
“那我怎么送你回家啊?再说我是要去河南,会不会离你家越走越远。”
“没关系啊,我过几天,自己好好想想,就能想到回家的路的。再说我家的人多,万一让我遇到我家的人,就能让他们带我回去了。我其实就是从河南到这的,不远啊。你把我带到河南,我自己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也说不一定。”
郑国宝越听越觉得这女子身份十分神秘,可是她虽然天真又有些不谙世事,但是做事认死理。她不想说的事,还真是不好骗出来。只得让她休息,自己到外面吩咐孙大用派人回华山送信,让宁中则做好准备。再从西安府将岸那里,抽调五十名信的过的锦衣,前往华山附近,做好警戒。
孙大用又道:“国舅,这小娘皮模样不错,身段也好。是不是……”
郑国宝当胸一拳,“你疯了?她撕个人都跟玩一样,这可不是好弄的。再说她人虽然不聪明,但是对这事上可仔细着呢,搞不好,她再把我劈了。”
孙大用面露诡异笑容,“国舅,您这回怎么糊涂了?这小娘可是喝酒的,我们到晚上的时候,给她弄点好酒,还怕您不随了心意?”
郑国宝还是摇头道:“胡闹!她武功深浅咱们不摸底,你用什么蒙汗药,还是那什么春要,都不知道是个什么作用。万一弄巧成拙,她发作起来,即使我们能靠着人多取胜,也要付出不小的伤亡,那就犯不上了。”
“国舅放心,小的没这么糊涂,用这种不上台面的招数。咱那个酒里面,什么都不放。就是上好的烈酒,这村里酿的酒,可有劲了。那姑娘就算再能喝,也是个女流,能喝多少?我们再一劝酒,让她多喝几杯,等到她彻底醉了,国舅正好捉她的醉鱼。等到明天天一亮,您就说您也喝多了,她还能怎么样?这女子武功既高,又有些古怪。成了您的人之后,正好问问她的来历。将来您既得美人,又多了个女保镖,何乐不为?”
郑国宝琢磨了一阵,问道:“这事靠谱么?这镇子的酒行不行?到时候,这酒要是盯不住,那就把事搞砸了。”
孙大用尴尬一笑,“国舅放心,这酒咱的人试过了。那些苍头军嘴谗,您又提前发了军饷,他们就去嫖这的村纪。结果喝完了酒,就直接钻桌子下面去了,什么都不成了,连练大侠都放倒了。”
郑国宝可知道,练天风武功了得酒量也好,没想到连他都倒了?若真是如此,那这事还真就有门。孙大用领着郑国宝来到另一个跨院,只见练天风脚步踉跄,一手提剑,一手胡乱掐着剑决,正在院子里胡乱挥舞着宝剑。
他学的是杀人的军中剑术,与江湖剑法大为不同。讲的实用,而不是美观。这一路醉剑舞起来,也是既难看又滑稽,与他平日里的形象大有出入。只听练天风边舞边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了却君王天下事……厄……天下事。天下事,公等在,我只打鞑子、打色目人、打泰西人、打倭寇、打文官、打清流、打出卖祖宗的奸商、打不交赋税的缙绅……打……打”
郑国宝喊了一声,“打二斤。”
练天风胡乱应道,“对,打二斤!……不行,二斤有点太多了,先来八两吧,这酒真有劲。”他脚下一绊蒜,人扑通就栽倒在地,过不多时,鼾声就响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笑红尘
郑国宝吩咐几个锦衣把人抬回去,又叫来孙大用,“这酒看来有点劲。赶紧吩咐去买,多预备几个陪酒的,酒也多买点。菜上,不用讲究什么手艺,就是多预备肉。我进镇时,听着狗叫的欢,让他们多预备几条肥狗。烧酒配狗肉,我就不信了,问不出这小娘皮的实话。”
果然,等到晚上将烧酒、狗肉一摆上桌,梦儿的眼睛里就射出光来,人几乎都要趴在桌上,将几大盘狗肉一拢“这些都是我的,谁也不许抢!”她又抬头去看郑国宝,可怜兮兮地说道:“你答应过我顿顿有肉吃的,你们做官的,天天都能吃好的,这顿就让了我吧。”
她虽然年纪是个迷,不过看她的模样,比郑国宝还要大上几岁,可是天真烂漫的性子,总让人拿她当个小姑娘。因此这种举动,只是让人觉得她可爱,倒没什么反感。
郑国宝为她倒了杯酒,“放心,咱们的狗肉有的是,没人跟你抢。只是干吃肉没什么意思,尝尝这烧酒。我还特意找了几个人陪着咱们喝,人少不热闹啊。”
他挑出来这六个人,都是此行队伍里,有名的海量,国朝中酒精考验的战士,在酒桌上都立下过赫赫功勋。又是以多欺少,想来这梦儿姑娘虽然有些酒量,但也敌不住这许多好手。现在唯一担心的,只是她不喝。这人又是一根筋,要是铁了心的不喝酒,别人真就难以劝的动。
梦儿端起酒杯闻了一闻,脸上现出欣喜之色。“好酒,好酒。一闻就知道是有劲的。这样的酒喝着才过瘾。不过杯子太小了,我要大碗。”
郑国宝没想到梦儿如此配合。吩咐一声将众人的酒具换成海碗,梦儿提起十斤重的酒坛,就给自己的碗里注满了酒,又为郑国宝的碗里注满。将酒坛朝桌上一放,“你们几个不是好人,我不要给你们倒酒。还有,一会谁也不许和我抢肉吃。”
这几个汉子口里应是,郑国宝举碗想要说点什么劝酒,不想梦儿手快。已经一扬头喝下半碗,又抓了块狗肉来吃。“不要罗嗦了,快吃快喝。”她一边朝嘴里塞肉,一边对郑国宝说着。又四下踅摸,将一个酒坛放到自己手边,似也是怕有人来夺。
众人不想事态的发展居然是这样,这姑娘看来,倒是不难对付啊。纷纷举碗来敬,梦儿也豪爽。来者不拒,酒到碗干。郑国宝酒量一般,见了那一大海碗酒,自己先有些眼晕。结果梦儿见他只喝了两口。就停住不喝,一把将碗夺了过来“不喝就不要拿着,吃点肉。你是好人。可以从我这拿点肉走,我就当没看见。”把那半碗残酒也送下肚去。
郑国宝本以为。按她这种喝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得醉成一瘫泥。哪知,她越喝眼睛越亮,仿佛精神反倒更加充足了,喝酒吃肉左右开弓全不耽误。喝到中途,那些负责陪酒的汉子已经倒了一多半,梦儿则混若无事,自顾吃喝,还不住的劝郑国宝吃肉。
等到再喝了一阵,那六名陪酒员都已经人事不知,只剩下梦儿自己吃喝个不停。边吃边道:“这下好了,几个讨厌的家伙全都倒了,没人跟我抢酒抢肉。郑国宝,你多吃一点,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了的。”
等到郑国宝准备的几十斤村中烧酒被喝了多半,狗肉也被消灭了七成,梦儿这才用袖子在油嘴上一抹,“过瘾过瘾。自从离开山里,就今天吃的最过瘾了。总算是没人在旁边教训我,说什么不许吃饱,不许没风度,不许喝这么多酒。烦也烦死,当初在山里,打不到东西就饿肚子,打的到野兽就随便吃,那才痛快。”
她乜斜着眼睛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郑国宝,将身子向前一凑,“你这个人很奇怪。我觉得你也不是好人,可是却又对你动不了杀心,真怪。你说,你到底想让我杀谁,我帮你杀了,咱们快点两清了好不好?”
郑国宝此时已经相信,史书上记载的什么米五斗、肉十斤倒不是扯淡。眼前这个姑娘,看身段这么纤细,食量和酒量都大的惊人,自己以为万无一失的布局,就成了大乌龙。总算这女子对自己没起杀心,否则岂不糟糕?在心里,已经把孙大用骂了无数次,脸上倒是一副好好先生模样,“你说的什么话?在我心里,拿你当我的小妹妹一样,哪有哥哥请妹妹吃东西,还要报酬的?我也没什么想杀的人,你就省省力气吧。天色不早,你也该睡了,我送你回房。”
梦儿却摇头道:“不行,我不能当你妹妹。我娘说过,要是有个男的喊我好妹子,那准是没安好心,想让我给他生小宝宝。娘说生宝宝一点都不好玩,可疼了。所以谁要对我使坏,我就杀谁,我不想杀你,你也不许叫我好妹子,好象我比你大,干脆你叫我姐姐吧,好不好?”
郑国宝只得点头,解释道:“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算了,既然你不想听,那我就不说了。我还是先送你回房,趁早休息。”
梦儿道:“那不成。我还没玩够呢。你留下,听我唱歌,哪也不许去。”只见她起身抓起两个陪酒汉子,向着门外就丢,接着便是连抓连掷,像扔麻包一样,把六个人全都丢到了院子里。又喊道:“我要唱歌跳舞了,你们谁都不许看,谁看我就杀了谁。这六个家伙你们弄走,我不想他们吐到这里。”
喊完之后,将这大堂的门一关,又把门闩放上。接着腾身一跃,人已经上了桌子,飞腿踢处,桌上的碟子、酒碗滚了一地。她又甩脱了绣花鞋,扯落了罗袜,将那白皙的天足露了出来。
“好看么?”她抬着脚问向郑国宝,这模样分明就是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