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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严重缺失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袁源来说,传统美德丧失、思想品德败坏、青春期性欲望失控、法治意识淡薄的综合作用,会使他走上犯罪道路,但要达到杀父弑母的恶毒程度,却应该还有一段距离,更不用说在杀父弑母后仍旧了然无事地进行一系列“表演”了。这段距离就是人性的有无与否。要知道,只有彻底丧失了人性的人,才能蜕变成恶魔。
遗憾的是,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一些人不但忽视了人性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反而背道而驰,用摧残人性的办法教育孩子。《北京晚报》2003年8月5日就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家住大连的朋朋(化名)今年14岁,他先是从家里偷钱,后来发展到拿亲戚的钱,再后来又变成走到哪里就顺手牵羊到哪里。8月2日,他偷走了邻居的手机。母亲逼着儿子承认错误,可整整说了两个小时,朋朋就是不吭声。绝望之下,母亲一头撞向墙壁,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朋朋这才慌了神,一把搂住妈妈,哭着喊:“妈妈,你别死,我再也不敢了……”
教育的目的是让青少年学会正确的做人做事方法,而不是就事论事,只顾一点,不及其余。用摧残人性的办法教育青少年,虽然可能会在一时一地收到“奇效”,但它的副作用也很大。青少年不但会因此而受到更大伤害,还会效仿父母的做法,用摧残人性的方式对待自己、对待他人。显然,这样的后果更加可怕。
2003年2月26日,甘肃省镇原县临泾小学二年级学生秦千耄在早操跑步时摔倒,上百从他身边跑过的同学无人理睬,直到最后一个同学发现了他躺倒在地上并向老师报告,但为时已晚。秦千耄很快死亡。有同学说,自己曾扑倒在已经倒地的秦千耄身上,也曾有同学从秦千耄身上踩过;还有同学说,自己看到秦千耄跌倒,准备将他拉起时,被后面的同学踢了一脚,只好向前跑去。另有同学在被家长问及“为什么不扶秦千耄一把”时说:“不敢扶,扶了怕掉队,掉队要被老师骂,也怕别人再把我挤倒。”(《中国青年报》2003年4月4日报道)
这是一起让人心情永远无法平静,因而不能不深刻反思的新闻事件:谁使上百个小学生心硬如铁?“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对这个传之广远的朴素而又古老的“人性善”观念,即便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也不难理解和接受,更不必说本性纯朴、善良,并已经在接受现代教育的上百个小学生了。可恰恰就是他们对身处险境的同学采取了漠然置之的态度。这是为什么呢?是什么扼杀了他们的“人性善”?学校教育有了哪些失误,又该在其中承担怎样的责任?
特级教师孙维刚曾说,假如一个人没有很高的道德水准,那么,他的才华少一点可能更好,因为这将使他对社会的危害更少一点。俄罗斯思想家别林斯基也说过:“我们会成为木匠,会成为钳工,会成为工厂主,但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还是个问题!”这就是说,尽管学校教育可以传授给人改变自己命运的知识,但这些看似有无穷力量的知识,并不一定会使人成长为有博大的慈悲胸怀、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精神境界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知识既可以让人变成普度众生的天使,也可以使人沦为荼毒生灵的魔鬼——如果知识没有沐浴过人性美的光辉、没有嫁接过人性善的基因。
正是基于这种观念,绝大多数有头脑、有眼光的专家学者,无不把培养健全的人性作为教育的最低标准和终极目标。的确,只有当人具备了健全的人性并将其自觉实践于切实的行动后,知识才能成为人创造而不是毁灭自己幸福生活、美好理想的动力。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就指出:“我们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人着想的。如果人不能给人以幸福,那么任何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不会给人带来幸福。”这样,在学校教育中,就必须把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性作为首要目标,任何目的与它相比,都要退避三舍。果真如此,那么,上百个学生还会因怕被老师批评、自己被挤倒,而对危难中的同学见死不救吗?
这起悲剧性新闻事件以其不容置疑的危险信号警示我们:在学习文化知识与培养健全人性方面,当今的教育指导思想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它过于偏重前者而忽视后者。这正是教育需要深刻检讨、认真反思的地方,也正是扼杀了孩子们的“人性善”的东西。记得有一位思想家说过,青少年犯下的错误,不管多么严重,都可以原谅,因为他们“无知、无识”。话虽这么说,可承担着“树人”职责的教育工作者却必须痛定思痛,引以为戒,从此自觉以百倍的努力发奋工作,以求尽职于孩子、尽责于社会,使错误不再犯、悲剧不重演。
2003年5月6日晚,陕西省洋县郊区42岁的女乞丐李文兰在寻亲途中,因饥饿难耐,向城固县二里镇中学三名在烧烤店内过生日的学生乞讨。没想到,李文兰不但没被施舍,反而遭到辱骂和殴打。8日,这三名中学生再次殴打了李文兰。在这次殴打过程中,他们强行扒下李文兰的裤子,用木棍戳她的下身,手段之残忍、下流,令人震惊。10日,李文兰因伤势过重,含愤忍辱离开了人世。李文兰去世1个小时后,三名中学生被批准逮捕。(《华商报》2003年6月4日报道)
为了寻找失散的亲人,贫穷的李文兰沦为乞丐,其悲苦的命运本已值得同情和帮助,不曾想竟然遭遇奇耻大辱的夺命劫难。无论如何,这都是令人目不忍视的惨剧。给李文兰带来劫难的不是天灾,而是由三名正在读书求知的中学生直接制造的人祸,这更是让人耳不忍闻的悲剧。从三名中学生残忍、下流的作案手段看,人性之善的阳光在他们身上是极其黯淡的,至少,对李文兰是这样。那么,是谁让他们变得如此残忍,面对弱者不是伸之以援手,而是加之以拳脚?
第2章 反省3 人性的黯淡——善良的天性为何如此堕落(2)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李文兰死前的一些情况:7日5时许,二里镇中心医院值班医生李创民在医院外发现了呻吟不止的李文兰后打电话报案,却拒绝对李文兰进行医治,派出所也未出警。7日7时许,二里村村支书刘国栋在家门口发现了伤势严重的李文兰,但也只是给她指明回家的路,并未救助。8时许,派出所内勤魏国华派不具执法资格的司机鲁小军去“看一看”,鲁小军找到李文兰后,仅做了简单询问便离开现场,回所后也未向负责人汇报。
8日14时许,见李文兰还在自己家附近躺着,刘国栋两次给派出所打电话称,“街上有一很脏的女人受了伤,已在街上停留好几天了,是不是送去”。鲁小军在既未“出警”、又没报告负责人的情况下,同意刘国栋将李文兰拉到邻县南郑县白土岭一带。9日16时许,有群众第四次给派出所报案称,在二里镇苟家湾村发现“女尸”。派出所负责人尚龙德这才带干警随同刘国栋一起赶到现场,并将李文兰送到医院抢救。10日7时许,李文兰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这些情况,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尽管李文兰的死和三名中学生的殴打、凌辱有直接关系,但她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尽如人意,也加速了她的死亡。正是由于社会悲悯弱者、救护弱者的“人性善”风气的缺失,才使成长在其中的这三名中学生因耳濡目染而由“人性善”转向“人性恶”,从而敢于无视甚至挑战公序良俗,公然欺凌弱者,直至将其残忍虐杀。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学校教育往往已经不足以用知识的力量抵挡不良社会风气的洪流。
“一人有难,八方支援”,这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由于种种原因,在某些地方、某些人那里,这种美德却日益沦丧。它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之一,就是在潜移默化中毒害了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使他们眼中无“人”、心中无“人性”。当李文兰含愤忍辱,撒手人寰后,三名中学生也同时为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自此以后,不管是法律的严惩,还是良心的谴责,都必将会给他们未来的人生路留下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从这个角度上讲,他们又何尝不是受害者?
2003年11月6日,在全校学生忙于期中考试时,江苏省宜兴市铜峰中学初二女生小丽(化名)自杀了,她生前被老师骂为“猪中极品”(《现代快报》2003年11月8日报道)。11月17日至19日,安徽省泗县小骆中学初一学生陈贤连续3天被班主任扇耳光,此前还被地理老师扇耳光。一气之下,陈贤于20日自杀,并写下遗书:“对不起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我知道哭、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但我能有什么法子呢?我自己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要以死证明他们没资格做一名老师,至少不能做一个好老师……”(《江淮晨报》11月24日报道)
最近一段时期,也许是由于新闻媒体的特别关注,也许事实的确如此,像小丽这样因被老师侮辱而以死抗争的悲剧,屡见不鲜。前不久,就有两起类似的新闻事件:一是重庆市某女教师辱骂学生导致学生跳楼自杀,二是山东省淄博市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滕淇因遭老师侮辱性批评服毒身亡。但像陈贤这样抱定“要以死证明他们没资格做一名老师,至少不能做一名好老师”的个案并不多见。生命已逝,永不再回。对已经死去的孩子来说,不管事后怎样严肃追究涉案老师的责任,都没有意义,唯一有价值的,也许是让更多的老师能引以为戒。
可问题是,老师们真的能引以为戒,不让类似悲剧重演吗?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对此好像不能抱乐观态度,而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实际上,针对教师凌辱(体罚)学生现象,国家早就出台了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教育行政管理机关也都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预防和处理办法,很多学校还有针对性地对教师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可为什么还会有不少教师肆意妄为?是谁给了他们施暴的动力?对这些问题,又该怎样解决呢?
不久前,针对重庆市某中学生因剃“阿福头”而被学校停课事件,著名青少年问题研究专家孙云晓曾评论说:“北京市教委今年出台的《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删掉了‘男生不许留长发,女生不许佩戴饰物’的条款,甚至‘不许抽烟喝酒’的字眼,也不在《中学生行为规范》之列。这是依法执教为依据所做的改动,因为这些行为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所以不能把法律未禁止的行为用规范的形式来禁止。行为规范是要求学生行为规范底线的,是人人都要做到的。对这些问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什么是美’‘怎样做有利于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讨论。”
从字面上看,孙云晓的这段评论处处强调“法律”,但实际上处处暗含着“人性”思想。由此可知,要使教师自觉扮演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角色,还应在上述教育外,为教师补上人性教育课,使他们明白什么是教育的最低标准和终极目标,从而身体力行地根据这一标准和目标指导自己所有的教育活动,同时对学生产生良好影响,让其在效仿中不断进步。因为从涉案教师的实际情况看,他们并非没有法律意识,也不是不知道凌辱(体罚)学生的后果,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性的缺失在潜意识中为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施暴动力。
凡是违背人性、损害人性、压抑人性的,不管它有多大价值,都不可取;凡是有利于挖掘人性、培养人性、弘扬人性的,不管行动起来有多艰难,都必须全力以赴。这个看似非常朴素,实则无比高贵的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应该成为所有教师的座右铭。只有教师首先以此为纲积极行动起来,才能使长期缺失的人性教育在校园里得到回归,也才能以校园为中心,逐步向社会全面渗透,从而既避免种种因人性沦丧而酿造的人生悲剧上演,也让我们的生活因处处洒遍“人性善”的阳光,而变得更加幸福、更加甜美。
一个人性缺失的社会,不管经济如何发达,都注定要四季皆冬。但愿这个道理能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然后,积极行动起来,为自己也为大家创造春天。
赵阳(化名)曾是黑龙江省沈阳市沈河区某省级重点高中1999级的理科高考状元,由于种种原因,没被清华大学录取,而是上了另一所名牌大学。因为“只有考上清华大学才能出人头地”的“清华情结”没被满足,情绪失落的赵阳故意屡犯校规,最终被勒令退学。随后,赵阳又把希望寄托在出国留学上。可母亲无力满足他的新愿望。于是,赵阳把母亲看成“毁了他一生的人”,对她说,“如果你不拿钱把我送出国,我就砍死你,然后再自杀……”经医生诊断,赵阳已经成了一位严重精神病患者。(《时代商报》2003年11月18日报道)
赵阳成为“疯子”后,他的母亲说“我是一个有罪的母亲,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的儿子”。但在赵阳刚成为“状元”时,他的母亲也曾说“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人就是我的儿子”。从“状元”到“疯子”,赵阳的人生悲剧令人震惊。可为了逼自己的孩子或学生考出好成绩、考上好学校,以便将来出人头地,又有多少家长或教师犯下了类似错误呢?单纯追求所谓的“功成名就”,却忽视了“做健康人,做快乐人”的人性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正是犯这种错误的根源。
在一次访谈中,孙云晓曾说:“教育有一句话:‘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人格,或者说教会学生做人。’这是一切教育者教书育人的前提和根本目的。”应该说,这是一种常识,人人都可以理解,但可悲的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恰恰从反面理解了它、强调了它,由此造成了片面追求“知识教育”而忽视人性教育的教育现状和社会风气。在它们的影响和推动下,才发生了虐杀乞丐、踩死同学、杀父弑母、凌辱学生等无视或丧失人性的事情。
基于此,要改变因人性教育缺失造成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就必须加大人性教育的力度,使“人性美”“人性善”的培养成为教育的主旋律、社会文明的主旋律。而人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对一切生命充分尊重和敬畏的教育。从历史经验和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规律看,人类只有彻底摈弃“人是万物的灵长”的人类中心主义,充分尊重一切生命、敬畏一切生命,给一切生命以应有的地位、尊严和权利,才能确保人类文明之树常青、幸福之花常开。
有一个新闻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在2002年年初的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进了赛场,结果,悲剧在瞬间发生:一个高速飞行的网球击中了它,使它当即堕地。与此同时,赛场上出现了感人至深的一幕:击中小鸟的运动员马上停止比赛,快步跑到小鸟面前,双膝跪地,低头忏悔并且祈祷。
当网球击中小鸟时,运动员做出一系列动作的反应之快,完全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唯其是无意识,才弥足珍贵。这说明,在这位运动员心中,花草虫鱼、飞禽走兽,都拥有与人一样神圣的生命尊严,一旦这种尊严受到无端侵犯,对侵犯者来说,都是罪过,因而必须忏悔。面对运动员这感人的一跪,谁能否认没从中深切感受到人性之美、人性之善?
还有一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新闻故事。据2002年1月21日《羊城晚报》报道:在广州市沙面大街附近,近千只相思鸟因天寒冻饿而死,环卫工人一个早上就能收几箩筐鸟尸。如果气温再降下去,聚集在此地的数千只相思鸟可能会全部死亡。可是,面对鸟儿们的惨剧,附近的居民非但无动于衷,反将其视为世间奇景予以欣赏,而根本没想到应向这些可怜的生灵伸出援助之手——只需搭建一些人工鸟巢、撒一点儿碎米面屑即可!
一只小鸟的意外死亡,即能让紧张比赛中的运动员双膝下跪,而数千只鸟儿的生命竟无人挂心甚至还被当作奇景把玩。两相对比之下,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一目了然。佛典中说:“慈悲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这种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价值观很值得发扬光大,因为它实际上正是人性教育的良好范式。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蝼蚁命”都不忍伤、“飞蛾命”都不忍害,那么,他可能会将暴力施加给自己的同类,尤其是处于弱势或至亲至爱的同类吗?他可能会对同类见死不救、遇难不帮甚至落井下石吗?反之,如果一个人以摧残生命,包括动物的生命为快乐,或者对生命严重缺乏尊重和敬畏意识,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