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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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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并非所有的斗牛士都那麽了不起,有很多斗午士肉脚到连观众都替他感到丢脸,一场表演下来所得到的嘘声肯定会让他在三天之内耳朵里一直吹啸著呼呼冷风。

  二是,迪卡斯说的没错,对那些下场必然成为人类食物的斗牛而言,不会害怕也没有痛苦的死去,他的做法确实慈悲多了。除非人类永远都不再杀生吃动物,否则能够让动物在最迅速、最少痛苦的情况下死去,这已经是最人道的做法了。

  那天是个日阳半掩的晴天,迪卡斯的高超技巧与无畏的勇气依然今人惊叹不已,也因此,排在迪卡斯後面出场的斗牛士更显得怯懦无比。

  一开始,那四位扎枪手先已引来不少嘘声,有的扎枪手在牛尚未近身之前便急急忙忙转身落跑,斗牛还停下来以奇怪的眼神看那家伙愈跑愈远──真是不够敬业,哪有人表演一半就退场的。

  有的则是还没把短枪扎入牛身就慌慌张张撤退,管他嘘声满天飞,逃命要紧,充分流露出他们对死亡的惧意,已经顾不得身上是否会被贴上胆怯的标签,不清楚的还以为是小丑斗牛士出来串场搞笑。

  「恐惧是天性,他们已经尽力了,观众一定得这样嘘吗?」龚以羚不以为然地喃喃嘀咕。

  「对观众而言,这应该是一场专属於勇士的游戏,人与兽的搏斗,充满刺激与戏剧性的舞蹈,斗牛士不够勇敢,或者斗牛不够悍猛,他们都会给予即刻的评断,观众一向都是很严酷的。」里维拉正色道。

  然而最丢脸的是那位斗牛士,才刚上场便被斗牛抛向半空中再狠狠地摔下来,然後七荤八素地像狗一样爬开。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再上场,却一剑刺不死牛,再一剑,又一剑……

  天哪!请先回去练好剑术再来好吗?

  满场的嘘声中,龚以羚只注意到那头痛苦不已的斗牛,在沙场上洒下大量的鲜血与汗水,蹒跚的脚步,艰辛的喘著大气,偶尔自它巨嘴中呕出凄艳的红倾注到沙土中,在这种时候,死亡对它反而是一种痛快的解脱。

  「人类果然是冷酷的嗜血动物。」龚以羚实在看不下去了,真想给那头牛一枪以结束它的痛苦。

  里维拉淡淡瞟她一眼。「会吃肉的动物都是嗜血动物。」

  不过第三位斗牛士更惨,虽然起初他表现得还算可以,但当他高举长剑准备刺杀牛时,那头牛却突然冲向前朝他的大腿上一顶,将他整个人腾空翻起并甩来甩去,一时之间大家都被骇傻了,回过神来後更是接二连三的惊叫。

  但这种悍兽在大发凶性的时候旁人也难以接近,只能束手无策地乾瞪眼,就在这时候,迪卡斯匆匆赶出来,只一忽而,那头牛便安静了下来,让他把受伤的斗牛士救下。

  「老天,希望那人不会有生命危险!」望以羚心惊胆战地看著那位倒楣的斗牛士被抬出场。

  「难讲,」里维拉很坦白地说出事实。「只要没有伤到大动脉就没事,可若是伤到大动脉……」话下之意不言可知。

  沉默了一会儿。

  「老实告诉我,里维拉,斗牛士的死亡率高不高?」龚以羚战战兢兢地问。

  「知名斗牛士有三分之一死於斗牛角下。」里维拉慢吞吞地说。

  「三分之一?天哪!」龚以羚抽著气低喃。「迪卡斯究竟打算继续到何时?

  「迪卡斯是有提过,在贫民区的免费公寓建好,并反确定华瑞斯的水源没问题之後他才能够停止。」

  「那……还要很久吗?」

  里维拉没出声。

  龚以羚无声叹息,继续观看迪卡斯的表演,当他一剑乾净俐落的结束斗牛的生命,她不禁跟著所有观众大声喝起采来。

  是的,这样对斗牛而言才是最慈悲的。

  我 岛 於

  「如何?」

  头上擦著浴巾,迪卡斯自浴室里漫步出来,并询问盘膝坐在床上的龚以羚,後者膝上放著新买的笔记型电脑,正在努力敲键盘寻找她所要的新闻。

  「别急,人家正在搜寻嘛!」秘鲁利马的四星级商务大饭店自是不缺网路系统。

  「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十天左右吧!」

  「哦……啊!有了……哇,好多,这要看到什麽时候?」

  「找美国当地的新闻。」迪卡斯说著在她身边坐下。

  龚以羚忍不住朝那副强劲结实的胸膛投去贪恋的目光,吞了口唾沫,在迪卡斯的轻笑声中又转回电脑萤幕上。

  「咦?全都抓到了,这麽快?」

  「确定吗?」迪卡斯凑过眼来。

  「哪!你自己看。」龚以羚顺势往後靠在他身上。

  「唔……」迪卡斯仔细看了一会儿。「看样子有人在研究所背後撑腰,事实真相被压下来了。」

  「怎麽说?」

  「瞧,」迪卡斯指著电脑萤幕中间。「上面说那是突变所造成的畸形动物,绝非什麽妖怪,甚至连张照片也没有,这必定是研究所拟造出来应付报社的说词。」

  「目击者的说法呢?」

  「他们都是晚上被攻击,视线不明,八成是看错了。」

  「啧啧,三言两语就推翻了所有目击者的说法,真厉害。可是……」龚以羚瞟他一眼。「你不是说那个大富豪死了吗?一

  「这世上想长生不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说的也是,那……」龚以羚看回新闻。「你认为抓全了没有?」

  迪卡斯抚著下巴沉吟片刻。

  「不,还没有,我不认为这麽快就能抓全,当年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八岁的小孩,我都逃得掉了,不可能我是唯一的一个。」

  龚以羚点头赞同他的说法。「确实,只要拥有人类的智慧,野性的本能,逃脱的确不是不可能的事。何况研究所的人还得小心避开人们的注意,更增加追捕上的困难度,我也认为一定有漏网之鱼,所以研究所的人必然会继续追捕。」

  两人相对一眼。

  「你不是请人去调查过吗?再请他们去调查一次如何?」

  迪卡斯略一思索。「可以是可以,不过现在可能没这麽容易。」

  「为什麽?」

  「因为之前他们还没有任何靠山,警戒不是那麽森严,但现在他们拥有那种可以压下事实真相的重量级靠山,恐怕没有那麽简单就能探查到消息。」

  「试试看嘛!」

  迪卡斯颔首。「好,我明天就打电话让他们再去调查看看。」

  「不过他们不会对你起疑心吗?平常人不会没事去调查那种秘密吧?」

  迪卡斯亲爱地揉揉她的脑袋。「放心,我找的是最优秀、最敬业的侦探,一个真正的好侦探绝不会对客户产生质疑,只会按照客户的要求办事。」

  拉开他的手,龚以羚满足地依偎在他胸前。

  「不过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还是要小心一点。」

  「我知道。」

  「那……」娇媚的眼突然眨个不停。

  「嗯?」邪魅的笑悄悄扬起。

  「睡觉吧!」

  「好!」

  电脑立刻被扔到一边,两人争先恐後的钻进被单里。

  「保险套呢?」

  「放心,我说这种小事交给我就可以搞定,瞧,在这儿不是吗?『准备』得妥妥贴贴的,保证合乎『我的』需求!」

  我 於 於

  自秘鲁回到墨西哥,恰好碰上瓜达卢佩圣母节庆典,墨西哥人不唱歌跳舞就不是墨西哥人,迪卡斯立刻抓著龚以羚去参加庆典游行,跟著人家又唱又跳,晚上又跑到联合花园广场前,庆典期间那儿总是挤满了许多游客和街头音乐会的艺人。

  在庆典的热闹气氛下,街头艺人们总会鼓励观众和他们一起唱,一起跳,迪卡斯马上禁不住诱惑,劈手指来吉他客串街头艺人。

  透过吉他,在深情轻拨与寂寥低吟之间,叙述著甜美浪漫的爱情,周围游走的旅客与市民们都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听他娓娓倾诉缠绵徘恻的情意,歌颂伟大的恋曲。

  听众们都醉了!

  而後,他又突然把吉他扔还给街头艺人,并点了一首曲子,旋即跟著音乐一起跳起舞来,俐落有力的旋转踢踏,狂野奔放的生动舞姿,他使出浑身解数在暴风雨般的快速节奏下舞出不可思议的魅力,时而对龚以羚抛去一个狂狷不羁的笑容,或是挑逗的性感眼神。

  「不要!」龚以羚笑著拚命摇头,她才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出馍。

  不过其他人可受不了他的诱惑,不一会儿,围在他四周一起疯狂的人愈来愈多,大家都陶醉在舞蹈的漩涡里,反倒是主角溜了。

  「我饿了,去吃晚餐吧!」

  牵著她的手,他跑开了。

  「天哪!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麽快乐过,」迪卡斯边跑边大叫,回过一脸灿烂的深情笑容。只因为有你。」

  那天晚上他们回到饭店时接到侦探社一通电话。

  「捉妖」行动再度展开。

  步 於 分

  一、二月是哥伦比亚的斗牛季,元旦一过,迪卡斯又启程到波哥大去履约,进行两场斗牛赛。

  在14街的狄拉奥皮大饭店公爵套房里,迪卡斯伫立在窗傍听手机,龚以羚在更衣室里吹乾头发,迪卡斯一关机,她也马上关掉吹风机。

  「如何?」

  她走出更衣室,他则步向冰箱取出一罐啤酒,再回到窗傍的沙发坐下,并点燃一根菸,她也在他身边坐下,静静等候。

  抽掉大半根菸後,迪卡斯才开口。「他查不出研究所的靠山是谁,只知道是强而有力的大人物,而且这回的『捉妖』行动是由那位大人物负责的,也就是说,这回的行动人员是专业的追踪高手。」

  龚以羚没有吭声,仅是环住他的腰际予以她全心的支持与鼓励。

  「尚未捉到的『妖怪』并不多,只有四个,但是……」他停住,捻熄菸屁股,拉开啤酒拉环喝了几口後放下,重新燃起另一根菸。「那四个是最成功的试验品,不但拥有人类的脑部结构,而反身上仅有少部分畸形。譬如其中一个只长了一只熊爪,并拥有一身宛如大黑熊般的蛮力,其他三个就不太清楚了。」

  「也就是说他们只要小心一点还是可以逃掉?」

  「所以『捉妖』行动才会再度展开。」迪卡斯喃喃道。

  龚以羚咬著手指沉吟片刻。

  「知道他们逃向哪里?或者追踪人追向哪里吗?」

  「他们可能讲好了,四个人分成两边,一往北,一往南。」

  龚以羚回眸,眼中满是懊恼。「两个往我们这边逃过来?」

  迪卡斯颔首,见她为他烦恼:心中不由得满足万分,反倒不那麽担心了。

  「见鬼!他们一定是想到墨西哥来,或者更南到南美洲。」龚以羚低咒。「该死,哪里不好逃,偏往这边逃。」

  迪卡斯伸管揽住她,泛起椰揄的微笑。

  「你不是说只要拥有人的思想,他们就很可怜?」

  龚以羚傲然抬高下巴,「女人是自私的动物,怎样?」理直气壮的把其他可怜虫全撇到外太空去。

  迪卡斯笑得更深。「我很高兴。」只要她的自私是为他,这就行了。

  龚以羚满意地点头。「还有,若是让我们碰上那四个其中任何人,绝对不准你擅自去帮助他们,那个由我来决定,知道吗?」

  楼住她的手臂紧了紧。「知道了,女人。」

  「至於现在……」龚以羚沉吟。「这边两场,再回墨西哥两场……」

  「三场。」

  「咦?三场吗?哦,那……接下来呢?」她询问地斜睨著他。

  「委内瑞拉两场,再回墨西哥斗两场,然後就要赶到西班牙去。」

  龚以羚听得直眨眼。「你总是这样赶场吗?」

  耸耸肩,「差不多吧!不过在西班牙斗牛季时,里维拉会排少一点,好让我有点喘息的机会。」迪卡斯说。「你知道,西班牙共有四百多座斗牛场,斗牛季长达七个月,其中还有许多庆典,斗牛赛在庆典期间通常是每天的例行表演,这样会累死人的。」

  「总算有点良心,那个里维拉。」龚以羚咕哝。

  「你都会来看吧?每一场?」迪卡斯俯首呢喃,语调性感惑人。「我愿意把每一场表演都献给你。」

  「那就不必了!」龚以羚连忙用两手在胸前比个大又又。「每一场我都会去看,OK?但千万不要又把帽子扔给我,那样真的很糗耶!每个人都瞪著我看,好像光天化日之下活见鬼一样。」

  「她们是羡慕你。」执起她的柔黄,他温柔地亲吻,与生俱来的邪气魅力开始发扬光大。「从初次上场以来,我只曾经把表演献给一个人过,那就是你。」

  「难怪我会上电视,原来凶手就是你!」龚以羚嘟嘟嚷嚷。「要是被我老爸看到,我又要逃了。」

  「不会的,那种长距离镜头,没有谁能够看得清楚。」

  「最好是这样!」龚以羚咕哝。「总之,不要再扔帽子给我,要扔就扔内裤,黑色的。」

  迪卡斯怔了一下,继而放声狂笑。「好,我就扔内裤给你!」

  这下子龚以羚真脸红了。「喂,开玩笑的,你可别当真啊!」

  「放心,」贴在她脸颊上,迪卡斯含笑低喃,邪气的魅力加倍泛滥。「我一定会扔给你。」

  「喂喂,」龚以羚推推他。「跟你说不要啦,什麽都不要扔啦!」

  「当然要扔!」

  「迪卡斯!」龚以羚愤怒大叫。

  「嗯?」迪卡斯应得低柔,带著笑意,那蛊惑的眼神简直会淹死人。

  可惜淹不死她。

  「我不去看了!」

  迪卡斯立刻投降。「好好好,不扔了,不扔了!」

  「真的不准扔喔!」

  「是,是,」迪卡斯叹著气臣服,如同曾被他操纵过的那六百多头斗牛一样,死也甘愿。「不扔了!」

  「这还差不多!」龚以羚得意地哼了哼。「告诉你,你最好不要惹火我,否则本小姐一不高兴就不去看了,要是哪天我真不去看了,哼哼哼,你啊!就永远别想再看到我啦!」

  这原只是一句因为太得意,甚至没有经过大脑便顺口而出的威胁,其实毫无实质上的意义可言,说的人根本无心,但听的人却牢牢的给她记住了,也因此差点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

  所以说,人在说话的时候,无论如何,最好是三思再三思比较好。

  尿 夕 於

  哥伦比亚的斗牛季结束了,也去过委内瑞拉的马丁斗牛场,最後又回到墨西哥城来,再斗过两场之後,迪卡斯就得到西班牙去报到。

  「哈罗……请等一下。」

  指著手机,龚以羚对迪卡斯无声地说:美国。

  迪卡斯立刻两、三秒结束手中的电话,抢过手机去。「我是迪卡斯。」

  龚以羚则离开卧室到餐厅去准备吃午餐,片刻後,迪卡斯也出现在餐厅里。

  「一边吃一边说吧!」

  迪卡斯一坐下便开始在玉米饼里放入馅料,再刷上层层叠叠、峰峰峦峦的莎莎酱,又夹入好几支腌辣椒,每当这种时候,龚以羚总是呆呆看著他为玉米饼「加工」,然後卷起来,喜孜孜地咬下一大口,瞧他一嘴红辣辣的,她马上先灌下一大杯白开水再说。

  「这个人身上总有一天会长出辣椒来。」龚以羚嘀咕著用刀又吃她的烧烤猪肉和玉米团。「今天是什麽消息?」

  「他们在大峡谷。」

  「还在那里?」

  「我猜他们是摆脱不掉那些追踪专家,只好继续留在那儿。」

  「真笨!」

  「这也不能这麽说,刚从研究所里逃出来其实是相当可怕的。」再咬一大口,迪卡斯吃得津津有味。「记得我小时候一直住在研究所某一层,也认为所有的人都是住在那种地方,根本不知道何谓天地丛林或海洋河流,说是出门去玩,其实只不过是在研究所里楼上楼下跑而已。」

  他自嘲地勾了一下唇。「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是特别的,所以老是抱怨为什麽不能跟其他小朋友玩,而反他们老是抽我的血,或者为我做好多实验……」

  「慢著,」放下刀又,龚以羚问:「你是用谁的细胞……呃,做出来的?」

  「自然是那个大富豪儿子的细胞,我们是试验品,当然不可能用那些科学家自己的细胞。」

  「那位大富豪的儿子不会是墨西哥裔美国人吧?」

  「当然不是,不过……」迪卡斯济挤眼。「他母亲是西班牙人。」

  「啊啊,难怪!」垄以羚咕哝。「那这次逃出来的那些人……」

  「他们不是,」迪卡斯喝了一口啤酒。「当我逃出来之後,他们便开始改用自己的细胞,因为他们认为之前的试验品之所以会活不久的原因,是由於那位大富豪儿子本身的细胞基因有缺陷的缘故,记得吧?他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去世的。」

  「是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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