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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 作者:陈夏红
用法律慰藉心灵(1)
鸿雁北飞
陈夏红君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我是从尾到头读完的。原因是相比较书中前部分介绍的人物,后面的谢怀拭、王明扬和周枏等人我更熟知一些。这本不是一个法科毕业生应有的素质,我深为自己中国法制史知识的匮乏而自责。
书中作者以法律为标尺,以百年为纬度,用自己独特的视角对张耀曾、沈钧儒、高一涵、吴经熊、杨兆龙、钱端升、谢怀拭、王明扬、周枏等九位勘入“百年法学盛殿”的大家及其著述作了一一介绍。书中末了提到了江平先生,不知是因为江先生上了年纪的缘故,还是其与作者的师徒情分,在此一并论起。但若将其忝列百年我始终觉得有欠商榷,毕竟在其之前还有诸如佟柔、高明喧等有影响的老一辈法学家典范。
从题目即可看出,本书很大程度上类似人物传记类的论著。我想,一本好的人物传记,最基本的要有“5W”要素:即Who(什么人)、When(在什么时间)、Where(在什么地点)、What(说了或做了什么)、Why(为什么会这样)。限于史料原因,有些部分介绍相对简略,但通览全书,作者基本做到了上述几点。在尽量把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重新铺展开来的过程中,我似乎看到了作者力图还原历史本来面貌所付出的努力。尽管作者没能对这些前辈学者的法学理论所表现出的西方化的倾向作出任何评判,但邓正来先生在为本书作序时仍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是“应当引起当下学界重视的智性努力之一”。且不提上述评价是否贴切,单就书中所展现的前辈学者的人生阅历、治学处世精神及对法的精深无不令人感动,并足以让后世学人汗颜终身。
首先,这些前辈学者大多用世界的眼光研究法律问题,并善于通过比较法的分析和实证主义的研讨来提出对策,法哲学的功底也相当深厚。当然,这和他们的学术经历有很大关系。他们大多数先在国内研习法律,后继续出国深造。如张耀曾、沈均儒、高一涵早年均东渡扶桑学习法律,吴经熊、杨兆龙等人更是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等世界顶级的法律学府,并在欧洲一些主要国家作学术访问,有幸与庞德、霍姆斯等一批伟大的法学家直接对话,这对他们法学世界眼光的养成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有中国“罗马法活字典”之称的周枏先生,曾在比利时鲁汶大学专攻罗马法。他走的时候仅留下一部《罗马法原论》,但就是这部著作影响了几代人。由此,我想到了现在有些所谓的学者著述颇丰,写书的速度比我读书的速度还要快。但是书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很少,原创性的东西很少,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这些人迟早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其次,这些前辈学者实践经验丰富,对国内法律体制和现状有深刻认识,并为重建中国法制积极奔走,建言献策。如杨兆龙毕业后做过律师、书记官、法院推事,后担任多所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刑法学会会长,中央政府立法院专员以及最高法院检察署代理检察长等职务,负责当时中国法制的实际调查、法制改革方案研究以及重要法学著作编纂等工作。钱端升回国后为主筹建了政法大学,参与了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张耀曾帮助孙中山起草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的沈钧儒积极参与立宪和护法运动,与宋庆龄等民主人事倡导文化救国,曾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其他学界前辈也履历不凡,贡献不蜚。而高一涵先生不仅在法学,还在政治学领域留有深远的影响。
最后,由于坚持真理加之与政治联系紧密,这些前辈学者后半生大多经历坎坷,命运多桀,有些更是战战兢兢地度过余生。为上世纪末中国民法的恢复和重建作出巨大贡献的谢怀拭,因发表“不能用政策代替法律”一文被错化为右派,一度被开除公职并送到新疆劳动改造。不远万里从美国回来报效祖国的著名行政法专家王明扬先生,先后经历过“洗脑”、转行、流放等磨难。在肃反运动中,杨兆龙更是被作为“
国民党潜伏特务”来对待,家产全部被查封,子女相继受迫害,妻子不堪凌辱自缢身亡。虽劫后余生,但已家破人亡,加之伤病缠身,晚年境遇非常悲惨。这固然与当时中国的大环境有关,但也与这些前辈学者频繁辗转学术与仕途密不可分,而效法西方也让牛鬼蛇神抓住了把柄。
如今,这些前辈学者多已驾鹤西去。他们虽然走了,但思想的光芒仍然在闪烁。在法学的阶梯上,他们达到的高度至今无人能及。尽管本书未及对这些前辈学者的法学观点进行系统的整理并给予评判性的解读,但我还是能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独特的思想火花。在众多的著述背后,我仿佛闻到了他们的学术味道,那是一种仍然盛开的美丽。是的,他们没有离开法学的花园。岁月抹平了我们的记忆,但却改变不了历史。他们思想深处的某种东西应当得到传承。吴经熊先生在评价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时指出,“非法治无以维持社会秩序,非争讼无以完成法治。凡是法律的忠实信徒,必须为自己的权利竭力奋斗。退让一步,即是不忠实;放弃一丝一毫的权利,即是法律的叛逆!”我突然想起最近在网上热炒的“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一事,相比较那些标榜的法律人,也许主人公杨氏夫妇才是法治的真正卫道士。
寂寞沙洲心未冷(1)
刘显刚
手边放定的是一本法律人的“秘籍”——《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然而它既非某某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成果”,亦非专意于拿学位或评职称而假学术之名做成的所谓著作,它是一本很特别的书。说它特别,概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内容本身,《剪影》一书对百年来中国法律人的个体命运有一种特出的关怀和描述,虽只是剪影,已然是一个很好的造端;其二,该书的著者是一个心灵很安静的文痴、清流、才俊和初具形容的学人,说起来夏红兄与我同校进学,虽然只长我两个年级,却是足已令碌碌如我者赧颜的。
2006年9月11日,离开昌平之前的最后一天的晚上,我匆忙地再次造访了夏红兄隐学的舒云居,叙别而外,此行的主要目的便是拿到师兄是年7月新出的这本《剪影》,其后亦允下要做篇唱和的短文。是夜挑灯,一口气看完两篇,睡意了了,仍旧给师兄发了条短信一表心迹:“兄文字厚重,论发端庄,弟即或起妄议之心,亦不敢奢望克日有成……”。然而紧接着即因为研院新生活的开始而绪着万端,每欲展言,终不成章,直至今时。
对我来说,阅读《剪影》的过程其实是一个“补课”的过程。夏红兄在书中提到的人物,有些是我完全陌生的(张耀曾、高一函、杨兆龙),有些虽有支离的印象,却既不真切,也谈不上什么稔悉。感谢夏红兄这一“救活失去的记忆”(舒国滢先生语)的努力,使如我一般的后学有机会经由他的文字而“走近”那些法律界的前辈甚至他们的内心世界。
通读此书,我的最深的感触或者可以用我在开篇拟定的文题来表达:沙洲寂寞,其心未冷。这毋宁是一个已经浓缩到不适当的概括。百余年来,我泱泱华族历经事变,遭际坎坷,西风东渐中舶来的法学自然亦难幸免,因之中国的法律人尤其那些特出的法律精英亦常常处在历史风暴的中心。在一个缺失法治与法学传统的积重难返的国度里奢谈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无异于沙洲垦殖,艰困无论,终究是寂寞的。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够因此就说他们是书生意气,虽然在那形色驳杂并且常常莫名其妙的某某某某主义者的眼中,他们或者也无非就是一群异质法文化的使徒,然而公心而论,他们几乎都有一颗垦殖沙洲、拓建法治、昌明法学、救挽国家的火热而赤诚的华族之心。张耀曾,沈钧儒,高一涵,吴经熊,杨兆龙,钱端升……这长长一串名单的背后其实有一个多少有些悲壮的隐喻,一个关于垦殖与拓荒的隐喻,一个关于文明构建与制度接续的隐喻。心有戚戚,这隐喻亦不必做“显白的教诲”的专意转化了吧。
前辈们的故事夏红兄已经在书里讲得很精彩,因此我这里也就没有必要再去复述前辈们在中国近现代乃至现当代社会政治生态中的类型学遭遇了。然而正如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及的,这些法律界的前辈,他们处在一个相似的历史气候中,因此他们自然都或多或少地有一种家国期待,社会担当和民族心绪,这或者也正是促成他们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的最深层次的心理动因。这些前辈,他们的天资都极好,思维都极敏捷,法学的功底都极深厚,法治的期待都极绵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历史的某个至为关键的时点都做出了日后将影响其一生的抉择,不管这抉择是学术,还是权力,是体制,还是边缘。这就是他们,这也不仅仅是他们,他们是中国近现代乃至现当代(法律)史的鲜活的标本,他们的故事,某种程度上,亦彰表着一种形象的法律人的人生哲学。
曾经,在读罢章诒和女士著的《往事并不如烟》之后,我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多少人,已在岁月里掩没;又多少故事,于那历史的深处隐而不彰!今天,当《剪影》一书在手边握定之时,我想我不用再次发出类似的扼腕息叹了,因为至少在法律人这一块,已经有夏红兄在很踏实而有声色地做这方面的工作。然而这工作终究是清苦的,尤其在自力展开的形景下,因此,我衷心地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夏红兄在这一“具体法史”领域的有意义的努力,当然最好还能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参与到这一努力的过程中。
数月之前,在为学的清苦与寂寞中,夏红兄曾发出这样的感慨——“给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吧”,手握其书,形景历历。我想说,作为学人,尤其在这样一个被物质化浪潮裹狭的时代的希冀静心治学的学人,这种内心的偶或的虚无我是感同身受的。因之,这篇或者并不合格的书评的最后,我想对夏红兄说,其志于学也,兄或者并不孤独,因为还有许多性命相知的读者和朋友;特别地,当我们这些“性命相知的读者和朋友”已经随同兄的文字和《剪影》一书里的法律前辈们一起膜拜了一个共同的文化图腾之后,我真诚地希望并且有理由相信兄能够坚持下去,我们都要坚持下去!
2006年9月26日凌晨草于北京蓟门一味斋
陈夏红鲜活法史的记叙者
本网实习生郑霄
历史对于当下的影响远非人们料想的那样简单,人类身上惟一能让历史栖居的处所,就是记忆。而记忆中的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这并不是一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然而并非无法解决。2006年夏,陈夏红以他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一书给人们、给学界一个崭新的思路。法史的叙述性重建,因为有了年轻学人的参与而变得鲜活起来,生于1981年的陈夏红,因为拥有历史的眼光和远大的视野,显得比同龄人多了一份成熟和深厚。
见到陈夏红是在见到他的文字之后的事情,初看网上的那些老辣的文字让人怀疑出自饱经岁月沧桑的心灵,好在另一段自叙性的文字暴露了他的年龄“……千禧年后流落中国政法大学,不求甚解,不学无术,不三不四。眼下隐居昌平军都山下,准备挣若干工资奖金,拟用来还贷款娶老婆买房买车,了此纸笔残生……”既有娶妻安家的现实愿望,又想隐居“了此纸笔残生”———活画出一个年轻知识分子的心态:刚入社会踌躇满志背负养家糊口的责任,遭遇现实后却想独善其身。
眼前的陈夏红身着宽松的有点皱的休闲衬衣,个头不高,头发不多却长得足以束起来,让人不禁想到西北风沙肆虐下的胡杨林。他在北京多年乡音不改,一开口就能让人感觉到浓浓的西北味道。想起一段他写在网上的自叙的文字:“生于洮河岸边大沟寨,一岁到四岁生病,五岁到七岁挨饿,此后在学校里入少先队入团入党,其间屡次考第一名,也屡次被老师开除。”童年的陈夏红像一颗倔强的小苗,在西北的天空里顽强生长。“那时候为了凑够开学的学费,我曾经到工地上搬砖头,搬了一个假期才挣了两百块钱。四年,初中四年的暑假都在干。现在想想都怕,一手的水泡。”说这话时,陈夏红下意识地看了一看自己的双手。陈夏红大学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记者,当记者后第一件令自己满意的事是跟随一个民工一路打工的经历做的一次报导。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以一个观察者的眼光打量这社会。
比起他在自己博客里的滔滔不绝,现实中的陈夏红话并不多。这也许是他讷言多思的明证。战地记者唐师曾在为《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作序写道:“听陈夏红这样的木讷学生讲真话,连我都着急———着急!索性不听,可是不能不看他的老实文字。”
关于说话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大学毕业时,陈夏红就考虑过。一个学人想以自己的思想影响更多人的思考,方式有三种:一、登上讲坛,传道授业解惑;二、成为新闻记者,借助公众对时事的兴趣发表意见。三、著书立说,以写作来拓展生命的长度和质量。刚毕业资历浅,不敢误人子弟,那么就当一名记者吧!以记者名义的采访让他接触到许多法律大家,他边看边说,边走边叙。
写作本身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写着写着,那些数据背后的岁月,口述背后的人物的命运打动了陈夏红,他开始有意识搜集整理这些法律人的资料背景,试图用一个个点,绘制出一幅历史命运沉浮的画卷。至此,陈夏红找到他认为的优于新闻记者的更好的事业。他开始了写作。
写人物,说命运,讲故事,以这种方式叙述法史,是陈夏红一开始就为自己定下的目标。他认为目前但凡法律史,无外乎思想史和制度史,在教科书上只看到抽象的制度,已成体系的思想,没有鲜活的人物命运。“我们的法史教育,更多的是一种面目狰狞的教科书体系,动辄‘出法入礼’、‘民刑合一’之类让人找不着北的宏篇高论。就我个人的研究而言,还有一点希望就是让多姿多彩的法史更加具体一点,更加有趣一点。”陈夏红在他的书中这么写道。
到底要多少人的故事才能代表近百年来中国的法律人?到底要多少资料才能详尽地描绘一个人的一生?面对这个问题陈夏红摇了摇头,不无遗憾。好多人都已经不在了,历史有太多的语焉不详。他所做的,是尽一个年轻学人的责任来保护和回馈历史。为写此书所付出的奔走、探访、求索,是一个继承者对许多逝者的致敬,同时,也是这个继承者获得的巨大遗赠。一切历史都是当下史,陈夏红不会不知道,他的调查探究,思考写作,他的历史意识,正在慢慢进入人们的心灵,唤起记忆。
一部法律圣徒的苦难史(1)
文/陈宝成(本报特约书评人)
陈夏红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与当年《南方周末》上那篇脍炙人口的长文《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遥相呼应,它们提醒我们不要忘却——那些为促进近代中国走入法治时代的精英们所遭受的苦难,及其所执着的法治理想。这是一本沉重的书。说它沉重,固然是由于记载了这些“法律圣徒”们的苦难史:命运多舛,步履踉跄,一路走来,摇摇晃晃;但更沉重的,是透过这些“法律圣徒”的故事,让人感受到在这些人背后的那个铁屋子中的某种窒息、某种绝望,和那个荒谬时代的“人为”苦难。
西风东渐以来,大多数中国法律人的命运,就跟那风雨飘摇中的蜡烛一般,不能自主。他们是普罗米修斯般的盗火者,渴望用现代法治文明之火,照亮那个被专制独裁和愚昧无知主宰几千年的时代,“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他们无怨无悔地奉献了他们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然而,那个时代给予了他们什么呢……
在夏红君的书中,我们看到:杨兆龙在1955年“肃反”时被怀疑为“
国民党潜伏特务”,“大鸣大放”时被打为“右派”;钱端升不仅戴了“右派”帽子,而且被划入“章罗联盟”;谢怀栻以“右派”身份被流放发配新疆16年;王名扬虽然没有成为“右派”,但“里通外国”的大帽子也使他“享受”了十年劳改之苦;至于江平先生的故事,更是为诸多法学中人熟知:“右派”、被迫与妻子离异、被火车夺去一条腿……
有人说,任何个人的不幸,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都算不得什么。然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