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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2。抵税财物的拍卖与变卖
(1)适用拍卖、变卖的情形
①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
②设置纳税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
③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
④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
⑤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
⑥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
(2)拍卖、变卖执行原则与顺序
税务机关按照拍卖优先的原则确定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的顺序:
①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②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委托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或者责令被执
行人限期处理;
③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被执行人也无法处理的,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
(六)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A。暂扣纳税人税务登记证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答案】D
【例题】某酒店2007年12月取得餐饮收入5万元,客房出租收入10万元,该酒店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酒店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人员到酒店直接征收税款
D。核定其应纳税额
【答案】D
四、关于税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规定
(一)税收优先权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为防止欠税的纳税人借债权债务关系逃避纳税,《税收征管法》引入了《合同法》中的代位权与撤销权概念。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三)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
1。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1。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曰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例题】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如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其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 )。
A。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B。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2年内
C。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D。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4年内
【答案】C
知识点6:税务检查
第四节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类型
1。重点检查
2。专项检查
3。分类检查
4。集中检查
5。临时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形式与方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1。调账检查
2。现场检查
3。委托协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1。全查法
2。抽查法
3。顺查法
4。逆查法
5。比较分析法
6。控制计算法
7。审阅法
8。核对法
9。观察法
10。外调法
11。盘存法
12。交叉稽核法
三、税务检查的职责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2)场地检查权
(3)责成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交通邮政检查权
(6)存款账户检查权
【例7…1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案】ABCD
知识点7: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必经复议)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前三项必经复议)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税务机关为其核定应纳税额
B。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的加收滞纳金的决定
C。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
D。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答案】ABD
(二)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1。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按前述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二、税务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
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
B。税务机关作出税收保全措施
C。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完税凭证的行为
D。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的行为
【答案】BCD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三)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例题】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B。丙法院对甲和乙进行了调解
C。乙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D。丙法院判决变更乙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解析】答案为B。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但不适用调解。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知识点8:税收法律责任
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
一、税收法律责任概述
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在税务行政处罚中,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可以理解为包括对税务登记证的暂扣或者吊销,以及停止出口退税,收缴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等。
二、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见教材)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
备查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
A。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B。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C。没收其经营所得
D。提请公安机关查封其财产
【答案】B
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 )。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解析】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