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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口人、1100间房子、2872亩耕地、34匹骡马、510头牛、120头驴、1400只羊。1945年日寇投降后,仅剩183户、720口人、360间房屋、75亩耕地、44头牛、18头驴、200只羊。减少的107户有20户死绝,减少的879口人有420口死掉,其余逃往他乡。据建国初期调查资料记载,大营子的道须沟、上拐、西泉的范杖子、东打鹿沟四个村烧毁或拆除的民房为1127间,被抢走或打死的牛271头、骡马17匹、羊764只、驴41头、小鸡6麻袋,杀、病、冻、饿死者799人。
八里罕南厂子辛长河一家6口人,辛长海一家3口人,赵宏歧一家7口人,齐五一家3口人,赵春祥一家两口人,辛长春一家4口人,齐六一家1口人,共7户26口人死绝。
大营子道须沟的任富有、郎福才因为誓死不进“人圈”被活活打死;大营子道须沟三道沟门刘金贵是“部落长”,因修不上围子被打死;巴素台长胜村孙占武,因一间房没拆掉被怀疑为“通匪”,被抓到宁城(小城子)警察署严刑拷打,释放后回家一看家里3口人死光。西泉郭杖子一天死过32人,打鹿沟门1943年一冬天就冻死82人。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
青龙“无人区”考略(1)
中共青龙县委党史研究室
侵华日军在青龙推行“无人区”政策的罪行罄竹难书,其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程度在人类文明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一)野蛮的“三光”政策
当时,青龙全县共有1686个村庄,其中1219个村庄被确定为“无住”与“禁作”地带,勒令拆迁。对这些地方明确规定:不准住人,不准存放物资,房子必须彻底拆除,特别是其中300个村庄、1000多平方公里面积被划为“无住禁作地带”,除不准住人外,还规定不准种庄稼,不准进入人畜,如发现人畜,格杀勿论。
日伪为推行这一惨无人道的政策,曾组建和派驻大批反动武装,其中日本守备队750多人,伪满军一个旅2000多人,日本宪兵队30多人,警察讨伐队13个大队2000多人。此外,还有协和会青年行动队、警察署、警察分驻所武装警察、武装自卫团等共7000余人。这些反动武装,根据日本关东军西南地区防卫司令部命令,对“无住禁作地带”,三天一讨伐,五天一扫荡,用枪弹、刺刀、烈火强迫百姓迁居、拆房,清室空野,穷凶极恶地推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
1烧光
当时全县共有各种房屋96 096间,其中绝大部分因为坐落于“无住禁作地带”,被强令拆迁。然而,世代居住的家园,怎忍轻离!可是日本法西斯命令军政警宪统一行动,带着汽油与火种,分赴各地,进行全县性的大焚烧。凡是被划作“无住”与“禁作”的地方,村村火光起,处处浓烟滚,结果一个个美丽村庄,几天内变成了废墟,有的村庄一次没烧净,又烧第二次,有的烧了三四次、十多次。新城沟乡花果山村,不仅一次烧掉房屋400多间,还将数十户存放柜、缸、锅、杂物的一条山沟点燃,火光冲天,山石直响,大火一直着了数日,至今焦土可见。1943年9月18日,日伪军纠集5000余人,分10路进入花厂峪扫荡,山头、谷口处处设卡,11里长沟处处有兵,连续焚烧、扫荡17个昼夜,数百间房子烧得一间未剩,牲畜、物资多成灰烬,一位60多岁老人也丧身于火海。
1944年1月12日,数百日伪军扑向沙河,驱赶群众,焚烧房屋。全村3个庄600多间房,一夜之间化为火光与青烟,其中损失驴49头、猪200多口、羊300多只、粮食15万多斤。从此,一条七八里的长沟变成荒沟,三个自然村变成了三片焦土。
据统计,在日军的“三光”政策中,全县共拆烧房屋87 096间(占总房屋的90%),烧掉粮食1000多万斤,烧掉其他物资无计其数。
2杀光
日本关东军曾明确规定:凡进入“无人区”者,不问任何理由,一律枪毙。所以吸血成性的日本侵略军在“无人区”讨伐时,更是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
1942年冬,日伪军在二道沟讨伐时,就用刺刀挑死农民周起祥,用汽油烧死曾好。1943年秋,日伪军数百人再次进入二道沟,刀挑潘玉清、潘玉来,枪杀张玉海、桑利、张万海,抓捕刘青云、李海、李贵于他处杀害。连年过八旬的赵云才老奶奶、柴印的老母,都做了日军远射的活靶子,当场毙命。
1943年初秋,日伪军400多人在崖丈子扫荡时,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杀,在田里射杀农民崔景旺,刀砍李福全及不满10岁的儿子——秃头,用刺刀扎死崔连山的哑巴妻子,将农民崔胜荣、潘老二抓到北马道挑开胸膛。仅这一天,就在崖丈子杀了7人。
1943年夏季一天,日伪军数十人去花厂峪讨伐,在五道岭一个叫水泉洼的地方,发现农民吴永富父子在耪地,日伪军多人将其围住,不问青红皂白,就用刺刀将吴永富的儿子刺死,当吴永富试图逃跑时,被日伪军的枪弹打中而丧命。在五道岭发现刘全友一家人藏在房克郎里,日军将全家1男4女皆抓走,除刘全友1人跳崖逃脱外,其余4人(全友妻、2个女儿、1个侄女)全遭杀害。
1943年夏,日伪军数百人到集家区杨丈子扫荡时,首先将群众包围起来,然后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用刺刀将农民陈学文挑死后,以火焚尸;将农民夏永生、陈海架在两火盆中间活活烤死;杨贵、杨启、郭来头钻进地窖,被日军用烟熏死;梁顺刚进门的妻子,被日军抬至避人处,遭到轮奸。
1943年8月,日伪军2000多人,在花果山扫荡,用刺刀挑死年近八旬的老人张堂和农民樊克增、樊和。将74岁的韩国清从一丈五尺多高的墙上推下活活摔死,将吴全伶兄弟5人抓到土胡同活埋。
据统计,全县在敌扫荡中被杀者达7200多人,仅花厂峪就死了83人。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
青龙“无人区”考略(2)
3抢光
在“无人区”除了烧、杀之外,凡是有用之物一律被抢光,粮食、牲畜、衣被、木料、金银……都是被抢掠的对象。1943年,驻牛心坨的日伪军在讨伐时,从“无人区”抢掠大批牲畜、粮食、木材、鸡、猪与瓜菜等物资。牛心坨警察署竟将小蔡峪民房拆掉,用拆下的木料盖了警察署的营房,留下了日伪抢掠的铁证。
1943年秋,日伪军在花果山讨伐时,其中一次就抢走物资1000多驮,赶走绵羊1000多只。日伪军随意宰杀食用,瘦小的绵羊又以每只80元伪币出卖,中饱私囊。
除了粮食、衣被、牲畜之外,成熟的庄稼、瓜菜也大肆抢掠。据调查,1943年一年日伪军就从花果山割走庄稼1500余驮,仅农民蒋安一家一个山洼的谷子就能收10石。日伪当时的原则是:能拿则拿,不能拿则烧,不能烧的则砸。凡是在“无住禁作地带”发现的一切物资,如锅、缸、柜、柴草、木料,一点不留,甚至连碾子、磨、石槽等都要破坏掉,水井也要填进石头。
据统计,在日伪扫荡中,全县被抢走牲畜122万余头,抢走衣被等物资折小米54万多斤。
日军在青龙“无住禁作地带”不仅烧、杀、抢,而且蹂躏妇女、凌辱老少、践踏中华民族之文明传统,其罪行实在令人发指。
1943年秋,数千日伪军在花果山扫荡时,从山上搜出7名青年妇女和一些儿童,凶狠毒打之后,将他们的衣服扒得精光,其中一名19岁的妇女,仅有一兜肚遮羞,还被扯下;一刚结婚的青年妇女,因脚上一只袜子未脱,就被打得翻滚。这些一丝不挂的妇女和孩子们,被数百日伪军围在中间,一会儿强迫站、一会儿强迫跪、一会儿强迫扭,百般凌辱,而这群野兽般的日伪军却在四周狂笑。
1943年农历五月初四,日伪军在“无人区”石门子、下窝铺、荞麦岭一带农田里围住正在干活的40余名男女农民,先是将青年农民张兆顺、张全、张旭按在地上打得死去活来,然后又将这40多名男女农民的衣服扒光,分男女两排相对站立,强迫他们做各种动作,稍有不从,即拳打脚踢,枪托击身。青年农民张兆祥的妻子将一盛饭的铁罐扣于怀前,竟被一日军用刺刀挑飞,男青年程玉宽用草帽遮挡,也被踢掉,日伪之兽行世所罕见。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
残酷的政治统治
日军在“无住禁作地带”和“部落”里的法西斯统治罪行罄竹难书。
1修“人圈”、造囚笼、剥夺人民的人身自由
日伪军用刺刀与棍棒将山沟小岔的居民赶到便于统治的指定地点,强迫修围墙、筑炮楼、建“部落”。围墙一般高一丈二三尺,宽三四尺,墙上留有垛口,四角有碉堡。群众称之为“人圈”。每个“人圈”留两三个大门,门上有岗楼,岗楼上有自卫团或警察站岗,严格盘查行人。一般是早上日出三竿放行,太阳西坠锁门,遇有“敌情”,十天八天不开门。夜间不准出入,违者从严处罚。原王厂乡公厂部落农民刘春阳,因出围子没有请假,就被自卫团长打得死去活来,鼻口冒血。康丈子部落康自祥,出围子种地,因晚了没放回,第二天却以私通八路的嫌疑罪被打得三个月不能下炕。1943年冬,木头凳大丈子部落贫困农民范庆有,白天外出讨饭,回来时门已上锁,虽经苦苦哀求,仍未开门放入,结果这位身上无衣,肚里无食的善良农民竟活活冻死在荒野。
2层层建立反动组织,严密监视、管制“人圈”里的人民
当时县、村、甲、牌、军、政、警、宪各种反动组织多如牛毛。村长、助理、司计、甲长、部落长、自卫团长以及每个自然区为一牌的牌长等各级伪职员比比皆是。在一些重镇、要地,都设有警察署、警察分驻所、警防所,驻有日本守备队、宪兵队、伪满军讨伐队、协合会青年行动队等,有的一部落设一机关,有的一部落设数机关,例如二道沟门部落就驻有警防所警察、特搜队、巡防队、讨伐队、武装自卫团等反动武装人员达300多人。另外,在部落内,凡18—35岁的男青年均编入基干自卫团,36—50岁的编为一般自卫团,有的部落发枪,为武装自卫团;有的部落自备扎枪或棍棒,为普通自卫团。凡是被纳入自卫团的,即不能自由行动,不经批准不能外出,以此来控制青壮年。
3严格户籍,发放《证明书》,约束人民的活动
日伪下了很大力量登记调查户口,然后强迫群众将全家人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项写于木牌上,挂在门旁,以备随时查点。而日伪人员多借此出入良家,为非作歹,勒索财物,奸污妇女。二道沟门部落,日伪军多人借机对一年青寡妇轮番凌辱,这个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含恨弃子,投奔他处。
更为恶毒的是,为了限制人民的正常活动,日伪强迫成年男子领取《证明书》。《证明书》上有姓名、年龄、职业,并按上本人指纹、贴上本人照片,串亲、赶集均要携带,就连下地也不能离身,否则就被说成是“八路匪”、“嫌疑犯”,轻者棍棒加身,重者坐牢丧生,因丢失或忘记携带《证明书》而挨打受刑者至今尚存许多。
4大检举、大逮捕、大屠杀
日伪用大检举、大逮捕、大屠杀来维持法西斯统治,哪里有抗日活动,哪里就有人惨遭屠杀。从1939年以来,长沟、二道沟一带燃起抗日烈火,日军就在这一带实行大规模逮捕和屠杀。1942年5月,驻华尖日军和牛心山伪军数百人一次从大转、二道沟、崖丈子抓捕了42人,这些人一部被杀于承德,一部被杀于丹东,幸存下来的仅有1人。1943年初,日伪军又扑向长沟,仅一个晚上就从刘丈子、郭丈子等地抓捕52人,其中杀害23人。
尤其恶毒的是,日伪在“人圈”里安插密探,发展特务,暗地监视群众的抗日活动,什么“思想不良”、“反满抗日”、“私通八路”、“行为不端”……都逐级上报,然后分期分批地逮捕、屠杀,这就是大检举。
检举,有局部小检举,也有全县统一行动的大检举,有一次抓人十个八个的,也有一次抓几十、几百的,常年不断。1942年以后,仅全县性的大检举就有三次:1943年8月13—15日,全县范围的大检举,一次抓1000多人,仅冷口警察署管区就抓捕了50多人。曾丈子一个部落抓走12人,丁丈子连续抓了三次,抓走27人。卧龙池除抓走9人外,还当场枪杀2人。被抓的人,经吊打、压板子、狗咬、筷子枷、烙铁烙、灌汽油、凉水、辣椒面等人间奇刑之后,一部分当即死,一部分送往承德杀害,余者送往东北供作细菌试验或服苦股。经考察,检举中被抓捕生还者,不过十之二三,据统计仅大检举中全县就有3000多人被杀害。
除了对参加抗日的群众实行抓捕外,对于抗日人员家属也进行了全县性的检举,不论男女,不管老少,一律抓捕、刑讯,有的直接杀害,有的送往外地监押,还有的妇女儿童被驱出“国境”。1944年夏,仅从双山子、龙王庙一带就抓捕了几百人,被赶到口里的妇婴多达200多人。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
全面的经济掠夺
日本侵略者对青龙人民的高压统治是极其全面、残酷的,特别是集家并村之后,更是达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日军侵华后,日本政府曾明文规定:“当前对华经济政策,主要是着眼于进一步获取完成战争所必需的物资,为此,要设法重点开发和取得占领区内的重要物资,并要积极获取敌方物资。”(《华北治安战》)所以,日军在青龙的一切活动,无不以掠夺为目标之一。
1掠夺粮食和其他军用物资
据查,在日本占领时,青龙县有229万人,按全县粮食总产量计算,每人每年仅持有口粮300斤,已说明青龙是个缺粮县。可是大部分粮食是集中于地主、富农仓库中,农民手中粮食很少,有的是糠菜半年粮,有的只能吃一秋,绝大多数农民是终年以野菜、乞讨生活。然而日本占领后,还要用“义仓粮”、“民生积谷”、“出荷粮”进行掠夺,还要交“地亩附加粮”、“报县粮”、“捐献粮”,每年每亩要交五六十斤乃至七八十斤之多。庄稼尚未成熟,日伪军政机关就派人到各地去核户,然后下达纳粮任务。庄稼刚见黄,伪县公署、兴农合作社就率武装警察到各部落督催,命令快收、快打、快交。等将粮交完,多数农户已是所剩无几了,尤其是集家区的人民更苦。被划作“无住”地带的土地,由于缺工少肥,大幅度减产,被划作“禁作”的土地颗粒无收,可缴粮时却以亩计征,不能少交一粒,否则就要挨打、坐牢。农民们无奈只好含泪向地主借贷交差。
日伪征粮是一大难,而交粮亦属一难关。在送粮时,起早贪黑,人背畜驮,行走十几里、几十里,却要等上几个小时,甚至一两天。在验质时,日伪又想着法的刁难百姓,不是说有沙子就是说秕子多,明明是一等打二等,明明是100斤称80斤。无奈只好忍气吞声叫几声“太君”(日人)、先生、大爷(伪职员),暗递贿赂,否则就要挨打、受罚。牛心坨部落里有一农民,就是在交粮验质时,被说成是故意掺沙子而吃了一顿棍棒。
除了征收粮食之外,还要以亩计征棉花、麻类、烟干(鸦片)。集家后,有的地方连谷草、秫秸也征收。牛、羊、猪、鸡、蛋都有征收任务。就连小学生也得交铜、铁、血干、人发等物,少交、迟交都要受罚,卧龙池部落徐安、邱振江二人交鸡蛋稍晚,就挨了日本人的打,还让二人相互掌嘴巴,名曰“协和嘴巴”。
2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
侵华日军为了满足军费和行政费用开支,就千方百计地在人民身上揩油,其主要方法就是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据查,在“集家并村”以后的几年里,仅摊给农户的捐款就有20多种,例如,地亩税、地亩附加税、民生税、门牌税、牧畜税、屠宰税;还有协和会费、村部职员费、自卫团训练费、劳工费、配给费、兴农会费、筑路费、义务奉公费、义款、国防献金、飞机献金……就连“慰劳”日伪军的猪、鸡、蛋、柴、菜,甚至给伪官吏婚丧之“礼物”都按土地摊派到农民身上。上述捐税,有的项目多些,有的项目少些,有的地方一年摊一次,有的地方一年摊几次,但加在一起,每亩地摊派二三十元以上。
3掠夺农村劳动力
日本占领东北后,就长期从农村掠夺劳动力开荒、筑路、采矿、修工事、伐木。其掠夺方法,一是按照伪《勤劳奉公法》在没有被排上国兵的“国兵漏”中抽调一大批劳动力经过训练,送往各地使用,名曰“勤劳奉公队”;二是实行伪《劳动统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