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张曼菱评点红楼梦-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红楼》傲骨辨(1)
 
  《红楼》傲骨辨
  ——驳王蒙所谓“不奴隶,毋宁死”
  翻开刚到的《文学自由谈》(2005年2期),瞥见一篇《红》评。
  王蒙先生这篇“《红楼梦》中的政治”不同于寻常流水文章,没有从书中拎出来的那种“顺”,更不是“掉书袋”式的浮。字字新颖寻味。
  看这样的文字,才知道什么是阅历、什么为“评资”。若不是亲身在中国的政治中翻过跟斗,谁能够说出这些剔筋出骨的见地?
  但其中提出了一句口号,套在《红楼梦》一干富有反抗性的女奴身上。读来刺目,这就是所谓:“不奴隶,毋宁死”。六个字,可杀人。
  古有“二桃杀三士”之说,而今以“不奴隶,毋宁死”总结《红楼》女奴队伍里的反抗者,直可杀死古人,噎死今人。读之如鲠在喉,不驳不畅。虽只六字,而通篇难书。
  原话是:奴才的描写里头也让人叹息万分,我们都知道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但是我在《红楼梦》里看到的却是“不奴隶,毋宁死”。因为他对奴才的最大的惩罚,就是把他赶回去,赶出去,让她嫂子来把她领走,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从阶级的观点上说,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不很好吗?取得了自由的身分,是不是?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就说金钏吧,王夫人并没有说金钏你应该自杀,你说是迫害致死吧,起码表面上看不像迫害致死。就说了一个赶回家去吧,她便自杀了。这就是一个“不奴隶,毋宁死”的典范。……司棋又是一个,……晴雯也是这样。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所以全部引出,因为它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我想众多读《红楼梦》的人都会和我一样,闻之如五雷轰顶。俨然如晴雯听到王夫人称她“狐狸精”。
  照王蒙的说法,王夫人先是把伺候她的金钏儿送给了“自由”,后来抄检大观园时又把一批人送给了“自由”。这是多么大的善举啊!这班奴才不识相,倒以死相逼,活该!有自由不享受,故意作死,来讹诈慈善的王夫人。
  给她们一个自由的天地,可以去应聘招商,可以去留学考博,可以去恋爱幸福,可以去发财致富,可她们贱透了骨髓,就是要在大观园内为奴,不让为奴就要死。这不是难为了辜负了王夫人的一片好心吗?
  一部沉甸甸的千古名著里的一些有着千古生命力和青春感的人物,就这样三言两语地被否定完了。
  我真的是如“大梦方醒”了,这么说:
  原来中国之最大名著《红楼梦》中歌颂、同情、赞美,流传百载的,就是这样一些“不当奴隶就要去死”的人,就是这“不让当奴隶就活不了”的精神。
  原来那晴雯、司棋、金钏诸人皆是不能当奴隶就宁愿去死的,骨子里的奴才。这样的奴才有什么值得同情值得怀念值得歌颂的呢?竟然还有“芙蓉女儿诔”?竟然还好意思写出一部《红楼梦》来?
  真的是“不奴隶,毋宁死”吗? 
 



 

   
《红楼》傲骨辨(2)
 
  其所以得出这论断,是王蒙悬空了《红楼梦》。
  人生活在社会中,尤如水盛之于容器。永远不可能有彻底的自由,就像没有在空中行走的水,那就是雨,很快也要落地,为地所容的。这一点,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都一样,都是容器,只是容得如何,相对容得多一些人性和多一些自由而已。
  我们其实也是和晴雯司棋等等一样的,生存在什么容器里,就说什么样的话,争取什么样的待遇。人家争当怡红院内的大丫头,我们要争什么“几级作家”,其实皆是时势所造也。当了“顶级作家”也不见得就自由到了哪里。但还是要争。
  如果生存在那朝代那府里,我们也不会愿意与“傻大姐”为伍,做些扫地杂务,分不到体己的钱,听不到内部的话,生活不轻松也没有知情权。
  在现实社会中,就个人境遇而言,“不自由,毋宁死”的人好象没有。那个口号应该是为更大的社会群体,譬如一个民族而提出的。个人这么说就太矫情了。
  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哪个层次,人皆有他的生活条件:配置、待遇、名份等等。即使不理想,一旦被突兀地剥夺,尤其是以惩罚的罪名剥夺,每个人都难以承受。不平则鸣。耿直的人就会发出抗争之声,向命运质疑。
  所谓“反抗”并不是抽象的。对于最广大的人而言,反抗是具体的,切身的,也必然是局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恐怕是连自己的位置也没有弄懂的。
  明明晴雯等被驱出大观园,根本不是要还她们自由,而是要将她们置之于死地。王蒙岂不知?晴雯与司棋等的被逐出,就是上了另册,与划了“右派”一样。难道当年将好端端的知识分子逐出城市,送到北大荒,也是给他们到大自然去的“自由”吗?活是活着,但在外面继续蒙受家庭与社会的惩罚。这是连锁反应。
  这是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封建社会。她们一旦被这里的主子判定有罪,那整个社会都以“罪人”看待她们。所以,晴雯躺在那样的冷屋子里,司棋的母亲坚持贾府的立场,必要把女儿逼死才是。
  一个社会喝的就是那一服封建的汤药。难道我们还不熟悉吗?
  说金钏们是一群不知好歹的贱人,让她们自由,她们还要死。此说胜于薛宝钗之为王夫人脱罪。宝钗不是说了吗?“姨娘是慈善人。……(金钏)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不过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宝钗以此细节暴露出“淑女“之险恶。而王蒙之论调则何其相似乃尔?
  王蒙还有一点“大话《红楼梦》”的味道,常常地用一些现代语来时尚地讲解《红楼梦》,例如什么“浓缩饮料”之类,讲演中一定很搞笑。
  但他说到强迫女奴配婚,用了“阶级兄弟”这样的词语,什么“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的话,就不只是在“搞笑”了,而是立场模糊到可恨。真不知道是在讽刺女奴还是讽刺王夫人。总之,看不出人性的同情,看不出他认为女奴也有感情选择的自由权,看不出他对女奴人格的尊重。这些话是很冷酷无情的。
  所谓“自由”,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个阶层和个人,都不是抽象的。如果当年的右派和知青为充饥偷几个土豆,我们不能说就是“不当贼,毋宁死”吧?
  女奴们不愿意嫁配给的小子,如果连这切身的压迫和不平都不能反抗,那还谈什么为自由而战?而她们反抗了,倒被说成是“奴隶性”。这个逻辑实在难以令人转弯。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但凡是人,就要受这些关系的规定。除非你是绛珠草,是青梗峰下的顽石,就可以天不管兮地不拘。那绛珠草和顽石下凡为人,再是富贵温柔的境地,也是落了一番不自由的。贵为主子的宝黛等尚如此,却要求可怜的晴雯、司棋、金钏等去打造一个“自由”的命运。这岂不是令屈死的她们,头上更加一块压迫的石头?
  她们命不好,生在那个时代那种人家,或自幼被卖,或作为“家生奴才”,她们所知道和所能够得到的,就是在大观园内能够跟随小姐和少爷的一个丫环的位置,这也是仗了她们的小心伺候,有一定的能力品貌才可入选的。
  这一位置显然是比其他奴仆要好些,在生活和人身,包括自尊等方面有某些保障,例如鸳鸯在贾母身边,贾赦要占有她还不那么方便,她还可以凭借自己对贾母的伺候而抵抗一阵子。再如晴雯在宝玉院内,可以得到宝二爷的某些袒护和理解。其他跟随年青主子们的奴仆同样,会因为主子的相对单纯和同情,而有一个小环境的宽松。这正是一座大观园的魅力所在。
  一部《红楼梦》的陶醉与美好就建立在这短暂的相对性上。其所以称“梦”,意即在此。
  其实即使贾府不败落,只要女儿们的青春期一过,美丽的梦想和时日就会完结。主子和奴才都逃不脱要嫁人。嫁人就是服从男权,就是多一重奴役,软弱的甚至死去。所以宝玉最怕姐姐妹妹出嫁。从这一点而言,《红楼梦》不只是悲挽的一个败落家族,而是控诉了整个蔓延数千年的封建制度。所以伟大深刻也。
  王蒙说:“其实晴雯在对待比她层次低的奴才上,心狠手辣。”指的是怡红院小丫头墜儿偷虾须镯事发,被晴雯在病中听见,气得把墜儿叫过来用簮子扎她的手,并立即打发她出去的事。平儿对此已预测:“晴雯是块爆炭”,就是那种嫉恶如仇的性格,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晴雯赶走墜儿,是为了怡红院全体女奴的名誉。并不是她要和墜儿争夺什么利益。所以她理直气壮,透明行事。她也不可能要推翻这个封建体制,她只可能要求在这个体制下的公正。她也不可能创造一整套“造反有理”的新型道德观,而只能是以封建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和别人。
  在她认为,不巴结,不媚上,不盗窃,不勾引男主人,不陷害同类,勤谨负责,能干正派,就是自己为人的骄傲,自己就无愧于心,就可以骂骂那些向主子偷着献小殷勤得了便宜的“西洋花点子狗”。
  在晴雯认为,墜儿是有罪的,罪证俱在,必须开发,才是公正,才能保住怡红院的清白。而她的被逐出却是冤枉的,她的那些罪名是捏造的。她虽说“生得好些”,并没有勾引宝玉。勾引宝玉的是谁,她也知道,却厚道到从不露口风。她不屑于以此要挟人,因为这也会伤及宝玉。
  主人有权利选拔奴才,也有权利驱逐出去。这是晴雯不能否定的。但驱逐的原因她却要求是明白公正的,她不可能去创造新的公正的律条,她只可能凭籍着人家制定好的律条去抗争。
  她尤其不能背这个“狐狸精”的名。这就是她被 
 



 

   
《红楼》傲骨辨(3)
 
  逐出大观园的罪名,王夫人当众宣布了的。而不是如王蒙说的“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更有曹雪芹的警幻仙册上铁板订钉地写出:“寿夭皆因诽谤生”。这是由恶奴花袭人向主子进的诽谤之言,然后由王夫人当众判罪,而导致这个年青女孩的突然夭折。竟然连这一条都没有看到?怎么能那么随便就来写评论文章的呢?
  她为奴,生病,以及临死独宿冷屋,她都认命了,她唯一不认的就是“狐狸精”的罪名。可见其心高志洁。所以曹雪芹说她“心比天高”,并不是要爬得高的“高”,而是情操高。
  最后她说出“早知今日白担了虚名”的话,倒是有了叛逆的醒悟了。晴雯性慧,焉得不情,不爱宝玉?但她遵从道德规范的结果,却是被冤枉。她悔不当初自由地“爱我所爱”。
  《红楼梦》写到这里,这个少女的形象是这么生动真实感人。读《红楼》至此,少有人不为所动心。女性视为姐妹,男性视为心偶。
  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是女奴的晴雯,没有读过圣贤书,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更高的榜样,而其天生美貌,聪明手巧却行为端正。她视宝玉为知音朋友,并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人格的平等,已经是比贵为主子的薛宝钗之类高尚雅洁不知多少倍了。故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中说“冰雪不足以喻其洁”。
  她被逐出,本质上不是为口角锋利,而是宝玉所说“生的太好了”。这个太好,就包括品貌性情太出众太皎洁了。后来贾母放话,原来晴雯是老太太看中的人,放到屋里是要给宝玉的。这个安排必然一开始就使袭人感受到威胁。在她认为,怡红院里谁也不能比过她去。其实晴雯就远在她之上。无论就来头还是资质。
  晴雯病补孔雀裘,为保护宝玉,情义所激,而非为“争地位”。在袭人闻之却大不以为然,深恐以才貌争宠,自己不是对手。
  曹雪芹所叹“风流灵巧招人厌”。这个厌不会是主子来厌她,宝玉和贾母都是喜欢的。这是袭人之厌,恶奴才之陷害也。
  这也是中国社会的通病。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吧。可中国是群小的社会,妒忌杀人是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正是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别解。曹雪芹对世道看得如此透彻和悲凉,他所悲哉的,也是人性之劣。
  而如此晴雯,今却竟被指为“不奴隶,毋宁死”之麻木奴才,不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谶语,今天依然应验。
  如此“悬空”社会背景的逻辑,若推至普遍的文学评论上,恐怕没几个人能吃得住的。 
  例如,谁都无可非议的屈原,代表中国优秀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名人,爱国诗人。一旦用这条逻辑来量比,那就是一个“不忠君,毋宁死”的人。也是封建性加奴性。因为他也是一个除了“当忠臣”,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事可做,不知道还有什么更高于此的人生价值。他不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只能是传统价值的坚守者和铸造者。诸如“士可杀,不可侮”,诸如“以身殉国”等。而这种价值对我们而言则是铸成一个民族的灵魂内容之一。
  屈原为什么赴水?也是类于晴雯害怕被王夫人扯了出去,他怕被敌国的军队来灭亡楚国后,将他抓住受辱。
  晴雯、金钏不甘受辱,而毋宁死,是和屈原有着同样的耿直的生命与傲骨的。故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中所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将晴雯比为“长沙”,即是受屈的名士贾谊。比为“羽野”,即是治水的大禹之父鲧。
  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傲骨嶙峋的人。他一生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却仍然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市羞”。曹公虽然没有饭吃了,但是御苑召他,他却不去。李白比之犹嫌格调低。
  将傲然、风流、清贫、自由融于一身。一梦唱尽末世曲。奇人奇文,塑造出特立独行的文化个性。《红楼梦》中,有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丫环队伍中,英雄气概层出不穷。如晴雯、金钏、司棋、鸳鸯等等,俱是“士可杀不可侮”的类型。女奴们的抗击,亦是雪芹之傲骨所现。
  昔司马迁承受宫刑,以罪臣之身苟活于世,是自由更少了。但他把握着著书的思想飞腾的自由。可见,“自由”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某个样式的。自由的样式同它本身一样,也自由多样的,也是相对的,有此与彼之间的程度、层次的不同。
  那么,又为何要抹杀和否定晴雯们在大观园中所获得的一点儿短暂的相对的自由呢?那就是她们活下去的理由和快乐啊。
  还有,对不同的自由,人们须有选择的自由,这才能实现真的自由。譬如那种“配阶级兄弟”的自由,人家金钏晴雯不愿意,你强加于人,那叫“自由”吗?
  评论“自由“的人,首先应该有自由宽松的体谅人的胸襟,而不是以自己的自由价值观去强逼于人。自由的本质仍是“人性”。人性都被扭曲了,生命都被摧残了,还说什么自由?那金钏晴雯们等于是被王夫人杀了一遍,又被此评论再杀一遍。何其忍心也?故我不得不呼:刀下留人!或应是:刀下留魂!因为人是早已经去了。但香魂主芙蓉,代代传我女儿馨。
  当时代的一页翻过去,后面的人看我们,也是一副不自由状。不要以为自己就比晴雯司棋们强多少,那时候的人们也要嘲笑我们为些微小利益而举行的隆重抗争,并不比大观园内女奴们的抗争高尚多少吧。但我们要庄严地告诉他们:小的们,若没有前辈的点滴之争,哪有你们今天的大块自由?
  我还以为,向青年学生们介绍名著,要负责。所谓“不奴隶,毋宁死”这样的观点很不成熟,有损于名著的价值。青年学子首要接触的应该是正面的被历史验证的东西。此一家之言,拿到“红学”讨论的专家会上去放,比较合适。
  呈友人:
  晴雯受诬,岂能缄口?
  抱病扶笔,状如补裘。
  一文既成,双目如刺。
  泪下不已,辨为千古。
  昔吴宓教授在昆明街头看见有饭馆以“潇湘馆”命名,特令伙计找来老板,自己掏出钱来要他改名,说是“恐怕林妹妹不高兴”。爱《红》惜文化之心如此。今人何以如此荼毒?
  曼菱于病目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2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