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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英语走过的弯路(_全_)-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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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作者:漏屋 日期:2007…08…22 20:54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 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 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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