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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5年第05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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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
[本刊特稿]
  费希特《自然法权基础》座谈纪要...............梁志学 徐友渔等
[文化思考]
  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是学者的天职...................宫敬才
  略谈我之自然观............................章立凡
  新中国电影第一部:《桥》的功过....................吴 迪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反思........................黄 利
[学术评论]
  从繁荣走向停滞:日本之路的中国之鉴..................安 佳
  评《不够知己》的编注.........................王雨霖
[讲 演 录]
  古都西安 旧城新命..........................郑也夫
[书人书事]
  关于现象学在中国传播的两条史料....................谢 泳
  阿多诺的“硬伤”...........................孙传钊
  丰子恺晚年的心路历程.........................刘 英
[影像阅读]
  恐惧没有形状.............................刘 宏
[读书时空]
  被误用和利用的集权主义概念......................佘江涛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作逻辑........................鲍 磊
  卡夫卡是谁?.............................林和生
  法律,在技艺与心灵之间........................丁国强
  亲师向学 以敬以乐..........................徐 玥
  深入浅出的《现代经济辞典》......................赵京兴
  中国物流需要激情...........................贺登才
[书人茶座]
  武侠小说关键词............................李 欧
  “东洋罪”与“西洋罪”........................李兆忠
  关于《圣经》.............................潘小松
[争 鸣]
  当代阐释:在政治与学术之间......................陈漱渝
费希特
  梁志学:
  费希特的《自然法权基础》(商务版2004年)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问世以来,在我国学术界已引起良好的反响。近半年之内,我作为费希特课题组主持人接受邀请,把这本古典著作在北京大学、安徽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木学相继讲过四次。有些法学界的学者对我说’,目前国内法理学的研究有法无理,这本著作有助于克服这个缺陷。有些哲学界的同行告诉我,现在大学里讲授德国古典哲学家的法权哲学思想时,康德和黑格尔讲得比较多,反而把费希特可贵的民主宪政理论忽略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意见。例如,建构法权哲学,是否有必要像德国古典哲学家那样进行先验演绎?费希特的法权哲学是否就比康德和黑格尔的更先进?他所设计的民选监察院是否能充分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所以,我们约请在座各位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同志发表自己的宝贵意见。希望不同观点的交锋有助于我们更深入、更广泛地研讨法权哲学问题。
  徐友渔:
  《自然法权基础》中译本的出版很有学术价值,它有助于读者了解费希特的政治哲学思想,而大多数政治哲学史或政治思想史著作,甚至是大部头著作,都没有谈到费希特。
  费希特这部著作的最显著特点,是在阐述他的政治哲学思想,阐述他的自然法权理论时使用先验演绎方法。他首先对人性作了一些形而上学的设定,然后用先验演绎的方法推导出具体结论。这种方法论特征在德国古典的思辨哲学中是常见的,但在近代政治哲学中则不多见,尤其是与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的政治哲学形成鲜明对照。
  费希特的原初出发点是具有理性和直观反思能力的自我。由此可得,任何一个理性存在者不得不把自己设定为一个个体,此外还有许多理性存在的个体。从这里就必然得到法权的概念,因为我设定自己是理性的,也就是设定自己是自由的;因为既然还有其他自由存在者,所以我不能独享自由,而必须替其他人保留自由,这就有一个“我的自由的界限”的问题,法权概念就是关于自由存在者之间关系的概念。
  我们现在可以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形而上学预设和先验演绎方法在政治哲学理论中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它们是必要的吗?它们的作用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也就是说,以费希特(或其他思辨哲学家)的学说为例,我们可以考查用这种方法推导出来的政治结论与今天我们公认的政治文明的准则,是一致、接近,还是背道而驰?
  上面的问题对于中国哲学界具有特殊的意义。近年来,研究政治哲学或者从其他分支领域转向政治哲学的学者越来越多,而政治哲学中的英美传统或经验主义传统受到极大的重视。但另一方面,中国哲学界的德国式思辨传统非常强大,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德国传统一致或者同构之处甚多。哲学界中有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认为英美政治哲学理论中可取之处颇多,但根本缺陷是肤浅。这些理论虽然道出了人类在社会和政治制度安排方面的正确原则,但缺乏形而上维度的言说,缺乏道德和价值判断,缺乏安身立命的教诲,总之一句话;不能满足中国人对终极关怀和审美情操的浓厚兴趣。
   德国古典哲学的专门研究者邓晓芒对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一书的评价典型地代表了上述倾向,他对此书总的感觉是很清晰,但认为缺乏形而上的探讨,因此不能深入内在矛盾性,不能更深地揭示各种分歧的内部关系。
  如果说,中国哲学界对形而上学的迷恋和对英美路数的轻视还只表现为情绪,那么在西方学术界,一些重要哲学家已经就具体问题展开了短兵相接的论战。桑德尔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批评被视为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哈贝马斯对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概念的批评被当成是欧洲大陆理性主义传统对英美经验主义传统的批评。这两种批评都指责罗尔斯的理论预设了一种人的“自我”概念,它是赤裸裸的,不具有任何形而上学的、道德的属性,他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哈贝马斯更是明确断言,探讨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回避不了形而上学。
  最近10来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对顾准思想遗产的继承,人们对西方政治哲学中的经验主义传统与理性主义传统(或者说英美传统与欧洲大陆传统)的区别、对立有了相当认识。但认真思考之后可以看到,在所谓“理性主义”的名下,实际上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说人可以凭借理性能力洞察世界的本质、历史发展的终结目标和规律,由此推论出,掌握了这方面真理的个人或集团有理由:强迫人民大众去服从和实践历史规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有人有时把“理性主义”和“理想主义”等同使用;其二是说,发现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不能依靠经验的方法,只有依靠理性发现的原则才具有普遍有效性。这种意义上的“理性主义”与哲学认识论中的用法完全一致。在这种思路中,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强烈的先验思辨色彩把理性主义推到了极致。当然,以上两种理解和使用有密切的、内在的联系。
  对于欧陆理性主义对英美经验主义的批评,大致有两种回应。一是干脆主张政治哲学不需要形而上学,因为它研究的是社会政治制度安排的基本原则,它对人性探索的需求很少,对于必不可少的刃卜点关于人性的预设,完全可以从日常生活经验中获得。二是声称存在误解,其实英美传统中不乏对于人性和道德的研究与论说,这特别明显地表现在以休谟和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苏格兰传统和十九世纪以格林和霍布豪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传统中。前不久出版的高全喜所著《休谟的政治哲学》就阐述了这个问题。
  对政治哲学中形而上学是否必要问题的分析,首先可以作这种一般性的思考:从哲学史上看,形而上学体系不计其数,很难(也没有标准)对他们作出是非、高下的判断,它们是不可公度的,对待它们,只能采取多元的态度;我们也许对某种形而上学情有独钟,但我们清楚地知道那是出于自己的兴趣、偏爱,决不能说它是各种形而上学中正确的或公认的。
  但一个较少争议的事实是,对于政治哲学中的许多基本原理,对于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安排的基本方式,人类具有相当的共识,我们把这称为全人类的宝贵遗产和财富,我们据此说某些思想、学说,某些制度、政策是进步的或落后的。
  如果在进行政治哲学思考时,在开端是形而上学,那是多元的、见仁见智的,而在终端是一些可以用人类共识来判惭的具体原理,那么这种矛盾如何化解?
  还可以以费希特的法权理论为例,来看看依靠形而上学和先验演绎得到政哲学理论,其利弊得失如何。
  耐费希特的政治哲学理论有一种较高评价是说,它比在它之后的黑格尔的政治理论进步。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它比不上在它之前的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费希特在《自然法权基础》中提到了权力分立问题,这固然可喜,但他指的是行政权与监察权的分立,同时表示并不赞成哥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这就比不上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相关论述。他凭借演绎推导出来的观点显得粗陋、笨拙、混乱,这恰恰可以和盂德斯鸠基于经验得到的深刻、犀利、精辟的见解形成对比,盂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有人认为,费希特政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观是很进步和有价值的主张,这需要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比起梅斯特尔的极端保守的君权神授论,人民主权论确实是进步。但同时要看到,人民主权论可以通往不同的方向,它可以像在卢梭那里一样,用公意压倒个人权利,最后得到罗伯斯比尔的专政;它也可以配上法治的指导精神,通向宪政民主,就像美国革命那样,以《独立宜言》始,以一部宪法终。


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是学者的天职
■  宫敬才
  几位学术观点相同或类似的学者把他们关于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然”的讨论,结集成《敬畏自然》一书,根本目的在于探讨和回答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敬畏自然?以此为契机,探讨和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
  参与讨论者的学者中有三位是物理学系出身,一位是地质学系出身,他们都了解科学当毋庸置疑。他们对科学的态度如何?《敬畏自然》一书向我们表明,他们没有以“政治正确”的态度对待科学,也没有借科学之名行文学想象或科学幻想之实,而是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对待科学,看到科学的成就和功绩,也不避讳科学的有限性及由科学的有限性衍生出来的有害后果(如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说明,他们确实做到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
  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有百利而无一害,与此相反者,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是历史及生活常识确证的真理。问题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的思想并未深入人心,甚至有专业科学工作者把以非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看作为“道德正确”、“人类正确”,自以为握有“政治正确”的权柄,说起话来不顾根据,霸气十足。例如,在这场要否敬畏大自然的讨论中,针对“人类需要敬畏大自然”的观点,有学者认为,主张敬畏大自然“实际上是批科学主义”,“这就在实际上走向了‘反科学”’。更有甚者,有学者说主张敬畏大自然“岂止是反科学,简直是反人类。”(以上两种观点见《环球》05.1和《新京报》,05。1。13)笔者目前无意参与这场讨论,只想就其中涉及到的更一般性的问题发表几点看法。
  
  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就要遵守科学内容的表达形式
  
  科学内容表达最起码的要求是遵守形式逻辑规则,这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的必要条件。如果连这样的条件都无法满足,科学的内容怎么能表达清楚呢?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如何保证呢?读者不要以为讨论的参与者都能做到这一点,如此认为你会大失所望,因为例子就在手边,一篇文章的题目是“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新京报》,05.1.13)按照逻辑学的常识,敬畏大自然是态度,它或是科学性的,或是非科学性的,二者必居其一,此外无他。
  但是,对大自然采取非科学的敬畏态度并不一定就是反科学的态度,因为反。科学的态度只是非科学态度中的一种,但绝对不是全部。例如,在非科学态度中还包括审美性的态度,伦理性的态度,宗教性的态度。如此看来,径直作出“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的结论,实在突然异常,在逻辑上连跳两大步,跳跃中把非科学态度归类为反科学的态度,让人觉得,科学态度与反科学态度而不是非科学态度相对应,对自然采取伦理和审美的敬畏态度就是反科学的态度,反科学的态度“简直是反人类”。
  这种不顾及逻辑常识的妄下结论和乱扣帽子,其无知与霸道让人吃惊,更别提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了。实际情况是,以审美的态度敬畏大自然,不仅不是反科学,而且对科学有助益。康德说:“悬崖峭壁,黑云密集,雷电交作,火山爆发,狂风怒号,海洋澎湃,瀑布飞腾;这些惊心荡魄的现象,使人魂飞体外,不敢仰视,更说不上反抗了。可是当我们感到安全的时候,这些现象越是可怕,它们的光景越是引动人;我们便立刻称它们为崇高,因为它们引起心灵的稀有力量。在我们里面透露出完全不同的一种抵抗力,使我们敢于把自己和看来是自然的万能作一较量。”(《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95页)引发这场讨论的自然现象,由特定自然现象激起的对大自然的敬畏心理,由敬畏心理升华出来的审美体验,由审美体验触发出来的认识大自然、抵抗大自然的科学冲动,康德都说到了,我们能从康德敬畏大自然的审美态度中嗅出反对科学的因素吗?康德的例子告诉我们,敬畏大自然的审美态度与反科学不沾边,硬要扣上反科学的帽子,原因不是康德反对科学,而是扣帽子者自己没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
  同理,伦理层面上的敬畏大自然并不就是反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对科学有助益。护山老人并不鲜见,他对山上的一草一木,一沟一坎都了若指掌,这说明他对这座山有科学性的认识。但是,这并没有阻挡他对这座山有视如儿女般的亲情,有如密友的温情和甜如爱妻般的恋情。这些情感导致他对这座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而敬畏使他把更透彻地认识这座山作为自己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体现。由此看来,对自然采取伦理性的敬畏态度并不排斥科学的认识态度,与反科学的态度更是南辕北辙。
  以宗教态度敬畏大自然的情况较为复杂,通过研究和分析发现,宗教态度中有反科学的一面,有时这一面还非常蛮横和残酷,如宗教裁判所的所作所为,但是,我们应当承认,宗教态度中也有与科学相容的一面。可以这样说,没有牛顿就没有西方的近代科学,起码是没有经典物理学,让唯科学主义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牛顿始终抱有坚定的宗教信仰,直至晚年他还是认为,“在创造世界之前,耶稣就是上帝的至爱,与天父共享世界开始前的荣耀。他也是宇宙的准则……上帝以他为媒介来创造世界万物。”(见迈克尔·怀特:《牛顿传》,中信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52…453页)牛顿的话缺乏哲理性论证,同样伟大甚至更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其观点的逻辑让人折服:“尽管宗教的和科学的领域本身是界限分明的,可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牢固的相互关系和依存性……这种情况可以用这样一个形象来比喻:科学没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像瞎子。”(《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商务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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