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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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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他熟练地牵着我穿梭着买票、买零食,零食店里漂亮的小妹向他巧笑:“帅哥,怎么每次都是不同的女孩啊,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啊?”
他笑着推搪,“下次吧!”拉紧我走入放映厅。
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想自欺欺人,我从来都知道他应该带过很多女孩子来看电影。这半年来我一直活在梦境中,做着和我性格极不相称的梦。这个梦只在星期五晚1201室的7时至9时发生,过了这个时空,就得逃离,就像灰姑娘必须在午夜12时逃离,但我比灰姑娘更不幸,我和王子的未来是无法预知的。
我缩回了我的手。“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去看电影。”
他吃惊地望着我。
“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你第几次和女孩牵手看电影?”
“我是真的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他重新拉起我的手。
“我却不愿成为你下一个记不起的女朋友。”我又挣开了他。他把手中的票撕成两半,“没关系。”抛在了空中。
也许被女孩拒绝,对他是第一次,被女孩示爱后又遭女孩拒绝,恐怕更是绝无仅有。

6我和我的同桌分开了。我们各找了一个位子,下课后各走各的路,彻底形同陌路。
期末考试到了,也是最后一堂课。我做完了题,起身交卷,前面一位男生给我扔来一张纸条,上书:“《美丽人生》这周就要下片了,我们何不去看完它?”
我没有理睬他的建议,走到了单车棚,他跟上次一样站在车前。我犹豫了一下,把车钥匙扔给了他。
两个多小时我们一言不发,终于看完了《美丽人生》。
回去了,那是那年冬天最寒冷的深夜,我宁愿一辈子穿行于这寒冷的静夜中!
忽然间,一路的路灯骤然熄灭。停电了,无尽的黑暗来袭。我惊呼一声,双手揽紧了他的腰,头倚紧他的背。他戛然停下,抱起了后座的我,将我置于单车的前杠上,然后跨上车,再次在寒冷的黑夜中前进。凛冽的寒风袭来,强壮的臂弯却扫清了我心底的黑暗,我期待已久的安全感,来了。
“第二次去看电影时,你对我说过的话,记得吗?”我问;“你再说一遍好吗?”
“我喜欢你。”他咬住我耳朵,温柔地说,“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我要跟你说你没听过的话。我真的喜欢你。”
我脸红心热,“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你没听说过,一般高个子都是比较害羞的吗?”
关于万人迷的恋爱情事终于在校园里尘埃落定,而且听说,这次是万人迷主动追求人家的。这消息,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文传出去的。

爱在浓时抽身离去。txt

结束了。在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响后;划开了寂静的深夜;就那么的结束了。注定了一个人的行走;不需要任何的留索。这是片段似的画面。

笑了;对着自己的面庞。泪水印在手心的戒指上;那一刻我曾经以为永恒。又拿出了那枚依旧有着光泽的戒指。每次离开一个人;我总是愿意把它带在手指上;那皙白如纤的无名指。寂寥;荒余。

翻出很多的旧了的音乐碟子;还有一些泛黄的相片;一个人在自己承受的光环下;认真的用时间克服一切。喜欢的陈美在屋子里传开她的刺心般明净的小提琴;那刻我觉的我就是罪恶。

鳞片纷纷跌落;那些可怜的蝴蝶终究是飞不过沧海的。却要殊途同归。我羡慕;或许是嫉妒。只是我无法做到;更多我选择保护自己。不用任何人的感情作为我生命的主题。我是个狠心;偏激;畸形。

旋转了很多圈子;头晕眩的摔在地板上;来做一次透彻的晕厥。在梦幻中;潜行翻滚着。为了方向与痛楚;放逐。光水伴着尘埃一同落尽;此刻是片海;观望吧。

那些携手的日子;我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不再去感受;只是回忆。所以张爱玲说那是一种病。回忆是一种病。可每个人是甘愿患病渡完余生。

佛说:要六根清净;无染往事;淡从善意;生死轮回。做事;太过执着的下场;是痛苦的煎熬。放下心中的杂念;诚然以许。惟可超脱。我信了;可我做不到。注定是个凡胎俗子;无可轮回;只是承受;消亡。

喜欢的电影出了字幕;唱响了结束的片尾曲。我的电影同样亦结束在无人的午夜;你我静静离场;转身却忘记向对方告别。无处告别;安说的那种情形出现。我们无处告别;只消去默默承受疾苦。待到花开;你会幸福;我将远去。

用刀把所有的物质轻松的削出尘世;热闹的;繁华的;无辜的;你我看在眼中;却忘记了时光已经走远。是任何的挽留都会失败的;只是需要离开。独自飞翔。与风一同飘忽。远离。

躺在你的怀里;却不一定是躺在你的心里。这句话不知从何处寻出;只是意味深长;我想这个不属于曾经的你我。应该属于那些用来敷衍的人群;走在人群中;心却不一定在其中行走。这是五月时;我们说过的话题。敷衍的周遭让你我都无法却理解;可一直还身在其中。

如果会有憎恨;那么我诚然接受。那是属于我的方式;说过终究是要毁了你的;我情知自己。喝酒的时刻;仍然会想到你;不过只是单纯的想。是会过去;淡漠。

悻悻走过十字街头;哪里还有未来的美好。背叛;放弃;欺骗;;弭患。靠在门外的墙壁上;记起了梧桐树。某年;会去拾片梧桐的叶子;或随风而逝;或夹在记事本中。可能是一个人去;或者是两个人。只是那对那时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感情。

低沉的小提琴让我感到绝望与欢愉;错乱的芳华绚丽的徘徊迂回。没有去处;流浪在那个悲哀的年代下的音乐中。以为可以永远;只是永远湮灭了我对生命的空洞与恐惧。

注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用尽生命享受寂寞与孤独;仍然执着的走下去;走完全部的艰辛里程。

情到浓时转身忘怀;爱到浓时抽身离去。

爱在深秋。txt

翻一年前的日记,又看到秋红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瘦削的脸庞,忧郁的双眸透过长长的睫毛直盯着我,微启的双唇仿佛正倾吐着照片背后的那串字:留给我最真挚的朋友:雪儿、子剑。
因生在秋天,又姓叶,教中学的妈妈给她取名:叶秋红。
这名字真美,第一次听到时,我对自己说。秋红是我和先生王子剑的朋友。不过,最早她是子剑的追求者,我百分之百的情敌。
见过子剑的人都说他长得帅。平心而论,子剑是标准的美男,1.82米的个头,浓眉大眼,书生气中不乏阳刚。
我俩同在一所大学教书,总会有女生在课余围着我叽叽喳喳地闹:“李老师,王老师可是我们全班女生崇拜的偶像!”
面对这青春活泼的一群,我笑得极开心。
和子剑是大学的同学。
我酷爱文学,却偏偏因一念之差而读了历史。而且,刚满16岁的我还是完完全全的高中心态,迷恋琼瑶、三毛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一日,我正被一段惊心动魄的恋情感动得泪眼朦胧,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个高个很好看的男孩儿站在身后冲我笑:“后面有椅子。”
我很为自己脸红,连感激的话都忘了说就想溜走。可一低头,却瞥见那男孩儿手上拿着的竟是金庸的《鹿鼎记》!同样地上不了台面。哈,原来我们是同类!
这男孩就是子剑。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便常常在一起谈天说地。子剑说我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我面对书时的那种迫不及待和旁若无人。
直到有一天,在月光如水的秋夜,在校园的那架紫藤后的长椅上,子剑把我拥进怀里。“雪儿,你是那么纯、聪明、充满灵性,那么爱做梦,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知道吗?这些都是女人的专利。将来我要专为你准备一个书房,题名为:‘求缺屋’。我要娶你!”子剑把最后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
我却一把推开他从椅子上蹿起。“王子剑,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高大、英俊就可以赢得一切吗?骗骗那些虚荣的女孩儿行,我可不行。凭什么就那么自信地认定我会嫁给你?是让那些校花、系花们把你宠坏了吧?为什么不问问我对你如何看?”
子剑没恼没火,只是用一种从未有过的眼神看着我。事后,他告诉我,在我连珠炮般地说那些话的时候他才发现我是那么美、那么动人。
说实话,我是硬着头皮说这番话的,有人爱是女孩儿最大的心愿,何况是这样一个才貌出众的男生!更何况我的心已被他塞得满满的,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不过,这话我没告诉子剑。
这以后,子剑如愿以偿地娶了我。婚后的日子里那份默契和彼此支撑有目共睹。好多时候,说我们是夫妻,不如说是对手更恰当些。我俩合作写成了好几本书,常常是我写前三章,他写后四编;他有个序,我便添个跋;连开玩笑也是他有来言,我必有去语。子剑常说:打球、下棋都要有对手方可尽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他最能过招儿的搭档。直到我们的女儿出生,直到他碰到秋红。
子剑认识秋红是在她开的那家服装店。那时,为让子剑安心完成他的博士论文,我带刚满月的女儿住在娘家。生日那天,子剑为给我买礼物走进秋红的店。就在那天,秋红认识了子剑并一见钟情。
“雪儿,有时间回来一趟,我碰到了麻烦。”一天,子剑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声音在电话中求援。我放下襁褓中的孩子匆匆赶回家,刚进楼口,住一楼外文系的田静就从厨房跑出来,神秘兮兮地说:“雪儿,你们家最近有个女的常来,昨天还包着头巾帮你们收拾屋子呐,我看你还是搬回来住,弄不好会出事儿。”
我猜想这便是子剑说的“麻烦”了。
果然,子剑一脸的狼狈和无奈:“我被她缠上了,走不掉,逃不脱,也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咱家的地址,天天都来,你又不在,这楼上楼下的人议论纷纷,烦死人了。”
“原来如此,我来帮你解这个围,明天你以咱俩的名义邀请她到家里来玩。不过,先得声明:我不苛求你,若有真爱,明说也无妨。”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子剑几乎要哭。
见到秋红,我才意识到自己竟低估了对手,她是那样大方、美丽、精明、干练,长发披肩,双眸明亮,而且,身上还带着些女老板少有的书卷气。
那一刻,我真的有些心虚。然而,我还是坦诚地伸出手,自然地露出笑容。“早听子剑说起你,欢迎你到我家来做客,很高兴能和你成为朋友。”
坐下来聊天,才知道秋红父亲早逝,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多年,迫于生计,她不顾母亲的反对很早就杀进商场。3年前,母亲去世,她才嫁人,先生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谈吐间,我发现她很聪颖,也没有任何商人的铜臭。
这以后,我们和秋红真的成了朋友。
一天,我应秋红之约到她新开的咖啡馆,发现才几天没见的秋红人憔悴了许多,一脸的忧伤。
“雪儿,我的家已经散了,今天上午刚办完了手续。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了亲人,一下子什么都不拥有的感觉太可怕了。我有一个请求,今年子剑生日的时候,能让我和他单独吃一餐饭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你中午,我和女儿晚上给他过。真高兴你能这样真实,记住,你除了子剑,还有一个朋友,就是我。”
“谢谢你,雪儿……”秋红一下子泣不成声。
半天,秋红抬起泪眼:“雪儿,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我爱子剑你是知道的,可你却那么真诚地接纳我,你对我真的就没有一丝的仇恨和戒备吗?不怕有一天你会失去他?”
“说实话,秋红,没有哪个女人不怕失去自己心爱的人。可该属于你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你的,死缠烂打也无济于事。何况,对子剑我有足够的信任和了解。至于为什么要接纳你,是因为我懂得感情是怎么回事,它很本能、很冲动、很人性,蓬勃得如同植物,没法用善和恶、对与错来评判,从这个角度上讲,你无罪,我不想剥夺你的权利。”
“雪儿,到今天我才明白子剑为什么对我毫不动心,也才明白他为什么再三地向我解释你是无法替代的。说真的,每次到你家,看到你们之间的那种相通和默契,我真的好妒嫉。我爱他,却没有能力给他所需要的。子剑有你,真幸运。”
生日那天,秋红把约子剑的电话打给了我。我帮子剑拿出准备好的衣服。“去吧,多给她些安慰,她现在真的好无助,好可怜。”我叮嘱。
子剑紧紧地抱住我,再也不肯松开。“雪儿,真该感谢上帝,把一个天使般纯洁、善良的女人赐给了我!”
我却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为什么总要把天使、纯洁、善良这样的头衔塞给我?我更是一个平常的女人,也会嫉妒,也有苦涩,也很无助,也盼能有个肩膀靠一会儿。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太知道什么是爱,还有……是因为太怕失去你。”
“雪儿……”子剑不再说话,只是疯狂地吻着我,吻干了我的眼泪,也吻化了我心头的那块冰。
两周后,收到秋红给我们的信。信封里有张照片和她留在北京的一个密码箱的钥匙。信中说她已启程到俄罗斯去做服装生意,说她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把我和子剑的友情留在心底。还说:在北京的密码箱里有她留下的一份文件,如果她在俄罗斯有什么不测,我和子剑将是她全部财产的继承人。
那时候,深秋的风,吹得正紧……

把谁丢失在第四个夏天。txt

A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怪癖吧,比如说我有个朋友特别爱用200卡打电话,因为那个脆脆的女提示音;又比如说宁熙,他喜欢把一切沾得上“猪”字的词用作口头语;再比如我,我着迷于收集圆圆的银光闪闪的放在手里颇有些分量的1元硬币。
宁熙见到我的时候,我正猫在地上,拼命伸长了手试图够到滚进书架底层的那枚硬币。
这里是图书馆最生僻的一角,不必担心丑态被人发现。我很瘦,手掌壁很薄手指也还算长,可仍然探不进那道狭窄的缝隙。趴在冰凉的木质地板上,我与我的钱币两两相望。
“嘿,地上那个美女,你在干嘛呢?”抬起头,我看到一张放大的脸,他的额发长得淹没了眼,有点黄但很柔软的样子,下巴正中有个很漂亮的小旋涡。
“我的宝贝掉到那个小缝里去了。喏,你趴下来,从这边看,那个闪一点点光圆圆的……”他于是侧着脸,眯着本来就细细长长的眼睛,很听话的挨着我往里看,格子衬衣上有雕牌透明皂的味道。
“明白了,看我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顺手扒过一本书,翻开,然后撕了二页下来。他把纸斜着卷成细长的圆筒,然后往架子下面轻轻一探,我的硬币就溜溜地滚了出来。这回轮到他吃惊了,“我说同学,您不会就为了这一块钱把我当着麦兜在使唤吧?”
我贼笑,把硬币紧紧的捏在手心,这枚硬币后来一直被我好好保存着,是我所有收藏里最宝贝的一枚,1996年造的钢芯镀镍的一元人民币。

B 我叫朱安,宁熙对我的昵称是安猪。我一点也不介意,真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对“猪”有奇特的好感,再说我还希望能和猪一样多长点肉呢。
大三那年,我二十一岁,宁熙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只粉红色陶猪储币罐,肥嘟嘟,摇起来哐哐的响,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有21枚1996年的一元币。
宁熙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听说1996年版的发行量少,最有收藏价值,我就随便弄了几个给你,没别的意思啊。”
才不管他有没有意思呢,我跳到他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叭唧一口,我说宁熙,你做我男朋友吧。
宁熙瞅着我嘿嘿地笑,抚着被我亲过的脸,“安猪,你总算开窍了。我还在想,要是今年还不能往你的小猪嘴上盖一大红章,我大学这几年也就白混了。”
从那时起,我只收集1996的硬币。

C 毕业以后,我和宁熙还算幸运都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城西一栋老得嘎嘎响的楼里住了下来。
到了晚上,宁熙洗好碗看完新闻就开着小台灯陪我窝在床上数钱,像两个漂亮的葛郎台。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收集满1000个钱币就可以使相爱的人得到祝福,我相信。
我把粉红猪的硬币倒出来用块紫色绒布虔诚地一一擦拭,宁熙就在旁边数,这是我们搜集到的所有1996,这个年份的币果然少,有时候一连好几天我们数出来的数字都没有变化。
“336。”宁熙趴在床上揪我的卷发,“安猪,等集到1000就结婚吧。”他搂着我,“我要挣上一笔钱,把你这只小猪安置好。”我冲他摇晃钱罐,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宁熙你听,其实我们也富有呢。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从窗口望过去,比一元钱大多了,我对宁熙说,这要是块金币砸到阳台上该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咕哝着,最好是铂金。

D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外贸公司做资料收集,偶尔也会帮人端茶泡水兼跑跑小腿去买些纸巾咖啡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天中午又奉命去超市买茶叶,拿着一罐乌龙茶结账的时候,正好前面的男人在翻零钱,PRADA的黑皮夹里滚出几个圆圆的硬币,不是不可笑的。且慢,我眼尖的发现,里面有一枚正是1996。算一算,如果收银妹妹可以把它找零给我的话,我就整好收集到500了,一兴奋,手舞足蹈地就蹭到了他。
“朱安?”他偏过脑袋惊喜的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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