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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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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实告诉他们我是什麽。在他们活跃闪亮的银河里,成千的其他歌者,戏剧性的戴着了牙和黑尖小帽;对他们来说,「吸血鬼」这个字眼,算得了什麽?

然而,把禁忌的真实,跟常人大声说出来毕竟不可思议。两百年以来,对任何一个非我族类的人,我未曾坦承真相,就是受害人在被吸光血闭目死去之前,我也从未暴露身分。

此刻我却对着这些俊朗的年轻生物,清楚明白地说出秘密。

他们注视着我,双眼濡湿,小小灰泥木板做成的二十世纪阁楼,爆出了开心的笑声。

我极有耐心。急什麽?不是吗?我知道自己是鬼魅,可以模仿绝大多数人类的声音与举止。可是,他们怎麽会了解呢?我走向电子琴,开始边弹边唱。

我先学唱摇滚乐歌曲,然後古老旋律和抒情歌一一在脑海浮现。像法国脚骰四。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底泓踯机鳗遗忘抛却,此刻,恍若面对着几世纪前巴黎小剧场的群众!我把传统的旋律吹奏成狂野的节拍、,奔放的热情在心裹鼓胀着,内心的平衡平静大受冲击;这一切来得太快,使我惊惶不已。然而,我依然演唱着,用力槌打电子琴的光滑白键;灵魂深处某个角落敞开了。对围在身边这些温柔的人类生物,会不会触及到我的心灵秘密,我已毫不在意!

他们有充分理由兴高采烈。他们原就喜欢古怪杂乱无章的音乐,如今不仅找到先前欠缺的冲劲,更看到光明美好的未来。叁人尖叫着,打开了录音机,我们开始一起演奏一起高歌口回他们说这叫做即兴表演。一时之间,工作室散发着他们鲜血的香味,和我们震耳欲聋的歌声。

紧跟而来的则是我从没梦想过的大惊骇。一件绝对出乎我意料的怪诞事情发生了,怪诞得正像我跟这些生物所揭发的小秘密一样。事实上,它是如此的天翻地覆,差一点把我赶出他们的世界,让我又吓得缩回地底下去。

这并不表示我又要再回去蛰伏长眠。

只不过,我很可能就此不参加「魔鬼出现之夜」乐团,孤魂野鬼地流浪几年;好从浪荡中,重拾我几乎溃散的聪明与机智。

当我提到自己的名字是黎斯特时,艾力士这个光溜细致的年轻鼓手,和他金发高个子的哥哥拉瑞,他们竟然听说过。

他们不但听说过,而且还曾经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正涉及与我攸关的故事。

他们十分高兴,因为我没有冒充藉籍无名的吸血鬼,或者冒充达库拉伯爵,这个达库拉伯爵可是人人讨厌的。他们认为我佯装吸血鬼黎斯特,实在太出奇制胜太神妙有趣了。

「佯装吸血鬼黎斯特?」我问道。

他们对着我的夸张,我的法国腔调大笑。

我凝娣着他们好一段时间,试图扫瞄他们的思维。我当然并未真正期待,这些人相信我是如假包换的吸血鬼,然而一本吸血鬼小说,主角之名字竟然不寻常如我,我又如何解释?

我的信心在减弱,当信心减弱,法力也随之削降。小屋子似乎变得更小,猛然间,乐器、电视天线乃至电线,都似乎爬满蠕动小虫,正在虎视眈眈!

「让我瞧瞧这本书。」我说道。

他们从另一个房间取来了书。这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廉价小说,装订散了,封面也撕破了,橡皮筋把松落的纸张捆扎在一起。

面对书的封面,一阵超自然的寒栗不禁掠过。夜访吸血鬼,一个凡间男孩对一个不死幽灵的访谈故事。

在他们的允承之下,我走到另一个房间,躺在床上专、心地读起书来。书看了一半,我又连人带书离开了房子。站在路灯下,动也不动,读毕全书。之後,我把书小、心的放在胸前口袋。

一连七个晚上,我没回到乐团。

在那段日子大部分时间里,身骑哈雷机车,耳边巴哈古德堡变奏曲的音量开到最大,我四处飞驰漫游二遍又一遍问自己:黎斯特,你现在要怎麽办呢?

另外一部分时间,我仍为新目标而继续努力钻研,我细读厚厚的摇滚乐歌曲目录,不同名歌星的编年史故事;我一边聆赏唱片与录影带,一边默默冥思。寂静而空荡的夜晚,夜访吸血鬼的声音啾啾耳际,恍若来自坟茔之咏叹。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本书。在一次悚愧莫名的愤怒冲动下,更把书撕裂成碎片。

最後,我做了决定。

在昏暗的摩天楼办公厅,仅闹区的灯光遥遥闪烁,我与年轻的律师克丽丝丁见面。她站在玻璃墙前面,大楼下面的建,成千火炬焚燃着,显现出似粗犷又原始的意味,在这种气氛烘托下,她显得十分可爱。

“仅仅促成我的小乐队成名,已经不够!”我告诉她说:“我们必须享有盛名卓誉,我的歌声与名气须能在世间扬名!”

她以律师安详而理智的口吻,劝我勿以财产作太大冒险。在偏执狂妄的自信里,我既感受到她美丽的诱惑,同时也察觉她的理性在慢慢瓦解。

我说:「你必须从纽约和洛杉矶,找到能够拍摄最佳摇滚影片的导演,钱绝不是问题。无疑的,你也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工作室,俾使我们进行一切制作事宜。负责录音与音效的年轻制作人,你也得雇用一流的。钱如何花用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得有交响乐队配合,所有工作且全须秘密进行;一直到唱片、影片,以及我答应完成的自传,一举同时推出市面为止。」

我的描述太美好了,她渐渐沈湎在一昌裕与威权的梦境里,做笔记时已下笔如飞。

当我跟她说话时,我自己的美梦又是什麽?那是一种空前绝後的造反,一种对全球鬼类所发出伟大而惊人的挑战。

我进一步说:〃 关於摇滚录影带,你必须找到充分了解我想像力的导演,这些影片必须是连续的,能完全表达我想写的故事内容。至於歌曲有许多我已作曲完毕,你更得找到绝对一流的乐器电子合成音效装置、最佳音效系统,包括电吉他和小提琴等等来配合,其他细节我们当再详作讨论。吸血鬼的服饰设计,电视台的初演规划,乃至旧金山公开首演的安排,日後我们也会择时研商。当务之急是你快打电话,开始搜集你所需要的各种资讯。〃 等到初步同意书内容定案,所有我该签字的已签了字,日期正式排定,工作室租妥,同意书也双方交换定夺,我再度出现〃 魔鬼出现之夜〃 面前。

克丽丝丁和我一起露面。我们为亲爱的年轻摇滚乐手拉瑞、文力士和硬饼乾准备了豪华的礼宾车,我们有大把钱要花,我们有一大堆合约要签。

在安静的花园区街道,懒洋洋的橡树下,我为他们在闪亮的水晶杯?倒了香槟:「为吸血鬼黎斯特乾杯!」

「吸血鬼黎斯特!」

这将是未来我所出的书,以及我们乐团的新名称。我们在月光下歌唱,硬饼乾用她肉感的小胳臂环绕箸我。在笑声,在酒的氤氲里,我们温柔拥吻。唉!何等甘醇的天真鲜血滋味!

当他们坐上天鹅绒座椅的包厢车离开时,在温柔的夜晚,沿着圣查理斯大道前走,我想到这些凡人小友可能遭遇的危险。

危险当然非来自於我。一旦秘密筹划时期结束,他们将天真无知的面对着全球的水银灯,与穷凶极恶不择手段的同侪」起竞争。是的,为了我想像得到的任何意图,我将让保镳和喽罗们不敢围绕在他们身旁。我将不计一切保护他们远离其他魑魅魍魉;纵使这些魑魅魍魉的行径,如我从前所熟知的一般,谅他们也不敢轻易冒险,与我强有力的防卫勉力一搏吧?

走在车来人往的大路!我戴着太阳眼镜,遮掩双眼,然後搭上摇晃的老圣查理斯街车,往城里而去。

穿过入夜後的拥挤人群,我漫不经心走进装饰精致优雅,名叫迪。维拉的书店,在那里,书架上的夜晚吸血鬼平装本,正张狂地瞪着我。

我的同类有多少位注意到这本书,我不知道。且不管凡人如何视小说为虚构,其馀的吸血鬼会有什麽想法呢?如果说吸血鬼有什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唯一的一条,恐怕就是不可与凡人谈论有关同类之种种了。

吸血鬼绝不可以将同类的秘密告知凡人,除非有意将我们的幽冥禀赋法力传给他们;不可以论断其他不死幽灵,更绝不可指出不死幽灵的窟穴可能在何方。

我亲爱的路易斯,夜访吸血鬼中的叙述人,已完全破坏了所有规诫。他的叙述已远远超过我对摇滚小友们所做的小小告解。他告诉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关我的种种,只差没有画上详图,以一个大「?」记号,标示出我在纽?良的长眠地点。虽然他到底真正了解多少,他的企图何在,我犹然不甚清楚。

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已足以让任何吸血鬼搜捕他,特别是现在,摧毁一个吸血鬼实在简单极了。只要路易斯仍然存在世间,他将会变成一个同类的唾弃者,日日活在鬼类惊惧的危险之中,那种惊恐绝非凡人所能想像出来的。

除了尽快让吸血鬼黎斯特的书与乐团出名外,我还得尽快找到路易斯,必须跟他好好详谈。事实上,在读完他所叙说的故事,我想念他,想念他浪漫的幻想,甚至他的不诚实;我渴念他那种绅士般的怨慰,他的身体,他说话时蛊人的柔软音调。

我不免也恨他对我做出不实指控,然而我对他的爱远远超过恨;他曾经跟我一起,度过十九世纪黑暗而浪漫的年代,他曾经是我的伴侣,这是我与其他不死幽灵从未享有过的情谊。

此外,我也急於为他写出我的故事,不是为了回应他在《夜访吸血鬼》所发的怨恨,而是要告诉他,在未遇见他之前,我的全部所学所见,一个从前不可能说出的故事。

反正,我们的规律现在对我也无关紧要了。

我要打破所有的禁忌。希望我的乐团和自传,不单引出路易斯,也引出所有我认识与喜爱的其他妖魔鬼怪。!我要找寻我曾经失去的,唤醒那些跟我一起长眠的友朋们。

黄口小儿或是老耄耆硕,漂亮的或是邪恶的,疯狂的或是冷酷的!当他们看到录影带与听到录音带;当他们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他们将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我。我,黎斯特,摇滚巨星,即将在旧金山举行首次演奏会。我就在这里。

所有这些大冒险行动尚有另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疯狂更引人入胜的原因存在。

我知道路易斯一定了解的,在他受访时,在他告解时的背後,同样的原因也隐约存在。我希望凡人了解我们;我要向世界宣告,正如我向艾力土、拉瑞和硬饼乾,以及我甜蜜的律师克丽丝丁宣告一般。

他们相不相信不重要,他们认为是伪装表演也无妨。事实是在经过两个世纪的隐伏之後,凡人可以见到我,听到我大声说出姓名,我的天性。我事实上是存在的!

只是,比之路易斯,我是走得更远了。他的故事由於极度特别,可以视为虚构小说,对凡人世界而言,它们安全一如吸血鬼剧场所演出的剧码场景;在那里妖怪可以装扮成演员,演员可以装扮成妖怪,在隐秘幽暗的瓦斯灯舞台上无所不为。

而我却走进摄影机前的太阳灯之下,我将伸出冰冷的指头,与成千温暖的手相握。假如可能,我要让他们吓得半死,更要引领他们、魅惑他们发觉真相与事实。

假设只是假设而已当体现身得太多,当接近我的人开始从怀疑而半信半疑而相信时仍然只是假设,万一表演不再是表演,却变成真的呢!

我的意思是说当他们真正相信我说的话,真正了解到这个世界仍然存在着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正如吸血鬼一般。哇!我们将面临多麽伟大而光荣的战役!

我们将被识破,我们将被猎捕,我们将在辉煌的都市野地里作战,这场战争将与神话里的人与妖魔之战截然不同。

仅此一念,我已经狂喜不已。这样的巨大冒险或最最恐布的挫败,怎麽会不值得?纵使在毁灭的前夕,我也将活得从未有过的生气勃勃!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事情会有此演变匾口我的意思是说凡人根本不会相信我们,凡人也从来不会让我恐惧。

只不过另外一场战争将会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我们的同类将全部聚集,他们将一起对我宣战。

这正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的原因,这也是我想玩的游戏。

倘若真正的揭露与灾难,尚有其他曼妙的可能性,也好,那岂非更增加辛辣与甘芳!

离开阴暗荒废的运河街,我回到法国区传统式大饭店的房间。房间很安静,伴随着窗户框框前摆饰的老式方巾,窗外狭窄街道上,是我极为熟稔的西班牙式房屋,这一切都令我十分、心旷神怡。

在巨大的电视上,我放映着名导演维斯康提的精品工异《威尼斯之死》这部影片。影片中一个演员说:就某种观点贡,邪恶是必要的,邪恶乃是天才的最佳食粮。

我不相信此种说法,却又希望这是真的。那麽我就可以是单纯的黎斯特,一个邪魔妖怪,是吗?何况我一迳是个神秘迷人的妖怪!唉,就这样……

在手提电脑里放了一张新磁盘,我开始敲键叙述自己的身世与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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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1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後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叁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麽,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麽捉什麽,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於其他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後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麽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麽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麽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叁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於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於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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