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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jng
' 内容简介 '
经过两百多年的平静安逸,现在阿尔维斯王国阴云密布,而在压抑沈闷的气氛中,一场惊天剧变正在孕育着……
作为阿尔维斯四大家族之一的拉萨姆斯家的小儿子,我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变革的巨大漩涡之中,我的未来,是成为一位誓死捍卫王族尊严,铲尽叛党的卫道者;还是成为一个离经叛道,宁可我负天下人的异端;尽是不可知……
始之章风之章
第一节 卒业
第二节 羁绊
第三节 小镇遇袭
第四节 矮人之里
第五节 绸缪
第六节 杜得塞攻防战
第七节 炎之公子
第八节 卖花女郎
第九节 暗影魔踪剑
第十节 烈火焚城
后 记第一节 雪夜行军
第二节 情动如潮
第三节 所谓的孽缘
第四节 绝代佳人
第五节 妾意绵绵
第六节 往事
第七节 圣女十字剑
第八节 僵尸军团
第九节 暗黑骑士赛伦斯·瑞格
第十节 畸恋
后 记
草之章花之章
第一节 独闯教廷
第二节 带罪出征
第三节 水之贤者
第四节 草原围城
第五节 血之城
第六节 三女同行
第七节 你想…玷污我的手吗?
第八节 飞马来袭
第九节 重逢
第十节 大地,在颤动
后 记第一节 骑龙之王女
第二节 轻吻你的脸颊
第三节 温蒂
第四节 魔女的诅咒
第五节 秘药
第六节 忘愁泉水
第七节 摧花
第八节 圣地
第九节 生世
第十节 兄弟反目
剑之章
第一节 再遇托普
第二节 授剑
关于英雄无敌版“博卢尼亚”大陆地图的说明
第三节 二刀流
第四节 穿云箭
第五节 回家
第六节 黯精灵女王
第七节 巫妖之爪
第八节 长着两只右手的男人
第九节 我的四个女人们(上)
第十节 我的四个女人们(下)
第十一节 惊闻情变
第十二节 虐美
第十三节 战火复燃
第十四节 夜战小城
第十五章 你走吧…到你杀人凶手的哥哥那里去…
第十六节 神弓比里奥克
第十七节 重返撒繁
血之章
第一节 血战墨流
第二节 马踏连营
第三节 公主柔情
第四节 淫舞
第五节 托国之请
第六节 浴血山丘
第七节 血…火…烟…
第八节 瞬狱乱舞剑
第九节 黄金之骑阵
第十节 伊人已嫁
第十一节 托孤
第十二节 大营淫欲
第十三节 政变
第十四节 相约今生
第十五节 夺权
第十六节 血战连场
第十七节 箭伤
第十八节 圣剑在手,天下我有
第十九节 一剑决,瞬狱剑对瞬狱剑
原完结篇 破晓之决战,圣剑屠龙
结束语以及作者想对读者说的
瞑之章
堕魂·炼灵篇 预告
《皇家骑士团》上部练习考卷
第一节 黑沉的云
第二节 四面楚歌
重装骑兵的优点及其致命的缺点,作者的解释
第三节 声东击西
第四节 铃逝
第五节 城破
第六节 军乱
第七节 水落石出
第八节 …涅磐…(真撕心裂肺篇)
第九节 千人斩(血未冷,泪不干…)
堕魂篇 9—10,后记
。。
第一节 卒业
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打从远古时代的大神,将108颗生命的种子撒向大地起,它就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地方。千千万万年中,生命的种子不断的发育进化,终于,在某一天,世界上出现了108个拥有智慧的种族。然而为了世界的唯一主宰,这些种族之间你争我夺,互相残杀。经过千万年的争战屠戮,一个被称为“人”的种族凭借着他的12种武器战胜其它族类,统治了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地方,结束多年的纷争。从此,种族之间和平共处,在这个世界生长繁衍下来。又不知过了多少年,随着人们对魔法和科学的研究,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 ※ ※
世界的北方有一块被称作“博卢尼亚”的大陆,这是一块富饶肥沃的土地,有包括人类在内的60多个强大的种族生活着。统治大陆东部的是阿尔维斯王国,往西越过沼泽有撒发尼亚共和国,向南则是由独立自主的博卢尼亚贸易联盟控制。
阿尔维斯王国是博卢尼亚大陆上最大的国家,它占据了大陆7成以上的土地。一直以来,这个国家名义上的统治者是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克伦王朝,传说中从遥远的东方乘船而来的强大家族。王国首都是位于阿尔维斯运河河畔的内陆城市克伦城,以皇家族名命名的城市,而我们所有的故事将从这里开始……
我是莫拉·拉萨姆斯,西蒙·拉萨姆斯的三儿子,拉丝尼斯家族最年轻的成员。我的父亲,据说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被誉为“阿尔维斯的守护神”,从当今国王克伦9世的老爷爷克伦7世的时代开始,他一直坚定的扶持着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王族,也许,就如克伦8世临死前说的那样:“西蒙·拉丝尼斯,没有你,我们克伦家早就完了。”不过,他的儿子,克伦9世,好像并不这么认为,我的老爹,被他认为是“年迈力竭,老朽不堪,应该多回家歇歇”。于是,老爹托着一身的战伤回到了城郊的别墅,从此呆在家里,他常常早晚坐在后花园的石椅上,呆望着天上的云。我至今还记得他临死前范胡涂时,紧紧捏着我的手说:”希尔思殿下(克伦9世的名字),快,快走,索拉(叛军名)的飞马部队马上要来了。”
我的大哥,亨利·拉萨姆斯伯爵,以前是阿尔维斯皇家骑士团的皇家骑士(已经是王国里骑士的最高荣誉)。只不过在一次战斗中,为了实施克伦8世的优秀战略,死在了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兰福家所属的,重装枪兵部队的长枪上。不过兰福家也算很给面子,把他的尸体送了回来,还给了不少抚恤的金子来,哼,兰福家,整一个生意人嘴脸。
我的二哥,斯纷·拉萨姆斯侯爵(老爹死后给升的),现在是拉萨姆斯私属部队的统领和克伦城近卫军团的统领,31岁,最大的特长是花天酒地,不过这到是很投希尔思所好,所以他混的不错,掌握着克伦城附近大部分的御用部队,并且继我的父亲之后,终于成为克伦皇家骑士团的团长。
我今年19岁,拜两位哥哥和一心想生个女儿的老妈所赐,我得到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莫拉”。仍在克伦皇家士官学校读书的我,很快就要毕业了,成为一个骑士。记得以前,很少说话的死鬼老爹,却老喜欢在我面前不停的强调:“骑士最伟大的精神就是忠诚。”唉,很快,我也将成为骑士,成为克伦家的骑士。
金拉·拉萨姆斯男爵夫人,我的母亲,公国一大家族布努斯尔家的千金,是个美人,据说贤惠温柔,当年风靡国都,只不知为何会嫁给就会尽忠的老爹。她36岁时生下了我,却因失血过多而死。我是没机会亲眼看她了,不过平时听老佣们提起,兄弟之中就我长得象她,也是银发雪肤,深褐色眼睛。唉!也难怪后来,老爹总喜欢用他那孤独的眼神看我个不停,然后嘴里呢喃着“真像啊”云云,弄的我浑身毛骨悚然。
※ ※ ※
这是克伦皇历212年10月12日,用完侍女送来的早餐,我来到花园,准备晒晒清朗的秋阳,这时,小基斯牵着我的爱马福兰,缓缓走了过来。基斯是农民的儿子,17岁的年纪,长着熙熙拉拉的短黄发,带着点雀斑的脸和一对小三角眼,还有泛白的浅色眼珠──用我哥哥的话说是:“基斯,农民的儿子,血统不纯的小杂碎”──基斯整日穿着一身简单的麻布服,他家已经在这里工作三代了,象他的父亲一样,他对拉斯尼斯家十分忠诚,现在是我的专属仆佣。
基斯走到我面前,弯腰一礼,说道:“大人,今天上午有士官学校的卒业仪式,我已经给把您的马准备好了。”啊,不好,上午士官学院的卒业仪式,连国王和一些大臣都会亲临,可不能迟到。我心里想着,面上却对基斯说道:“基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私下不用称呼我莫拉就行了。”基斯应道:“是的,莫拉大人。”大人两字仍未省去。
我换上骑士礼服,来到花园门口,基斯已将我出行的挂包,披风和剑准备妥当,自己牵了匹黑马等在旁边。要知道贵族士官学校的学生,大多是贵族子弟,上学带个别随从再正常不过,还可以让随从们也在士官学校里学些基本的技能,以便将来身边多个好用的亲兵或是侍卫。基斯学了一点格斗技能,不过他好象缺乏魔法细胞,一些基本的魔法始终学不会。有时他学的非常认真,却好象是为了得到我的一句嘉励。
时值仲秋,寒风渐起,路边杂草开始发黄。我策马疾驰,一路上尽遇上些刚出门干活的雇农。我们家位于克伦城西郊,这里有国王赐给的豪宅。早些年,拉萨姆斯家在萨克尔湖畔的祖居地萨克尔镇附近,有大片大片的领地,那里被称为拉萨姆斯公国。但由于年年战事,叛乱四起,我的祖父结束了作为拉萨姆斯公爵的清福,开始担任阿尔维斯王国的军机大臣和克伦皇家骑士团团长。而现在,我的叔叔──福勒尔·拉萨姆斯伯爵继承了拉萨姆斯公国,代表着整个家族继续统治着那块祖居地。
福兰是我的爱驹,14岁时父亲给我的礼物,是王国西北部尤西草原来的良种。它浑身一色的褐色皮毛在基斯的精心护理下,清洁发亮,黑色的鬃毛和尾巴都是由我亲自剪裁,整整齐齐,使它看上去神骏异常。很快,我甩下基斯驰到克伦城南门。克伦城始建于克伦皇历34年,周围的城防都是由大青石砖砌成,高大的城墙上是林立的塔楼和无数飘扬的旌旗,宏伟无比,整个博卢尼亚无出其右。要知道,这里的石料全采自南方150公里以远的图拉斯山脉,建城之初的劳民伤财便可想尔知。
入城行来,一路上小商小贩,游侠民工,技师僧侣,另有卖花少女当街凭望,纺织老妇俯首劳作,行行业业五花八门;再看人族的,精灵族的,矮人族的,兽人族的,族族都有,到处都是,确是种族形形色色;一副车马沸腾的景象。克伦学院的骑士礼服和披风尽是黑色,穿在我身上本已显得玉树临风,再配上一匹高大骏马,一路行来,回头率颇高。尤其是那些当街少女艳妇,更是秋波暗渡。既是入了城,我放慢马速,也对一些时时瞧来的女士微笑一礼,于是心中渐渐觉得一阵飘飘然,恍忽忽。
克伦皇家士官学院位于城西,建筑大都是褐红色大砖砌成,高梁巨柱,一栋栋甚是气派。校区由达3米的红粉高墙围绕,普通人无法入内。策骑驰到院门时,几名驻守士兵对我一齐行礼,并马上有侍从替我接过马缰,说道:“早上好,勋爵(名誉上的世袭爵位,是一种无实权的爵位)大人,请您马上去议事厅。”
议事厅位于学院中央,主体仍是由大红砖砌成,是大型厅式结构,门前矗立着8个巨大的红粉石柱,高达6米的朱漆铜门,单单看过去已是气势磅礴。
我来到议事厅门口,正遇上博达克·赫资(赫资家的独子,跟他爹一样,是个缺乏运动神经的家伙)。肥胖的他本是愁眉苦脸,待见到我时,浮肿的双眼眯眯一笑,道:“嘿,小拉萨姆斯,你好。”见我懒得理他(这小子心细嘴杂,烦的很),又进一步靠近我,纵起眉头,煞有介事的道:“你知道吗,提图盗贼团已经占领了普萨斯郡。”
我心中一惊,旋即想道:这小子又是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却来烦我。近几十年来,克伦王朝穷兵黩武,无视教团和议会的反对,多次发动战争,还不断抬高赋税,国内处处民怨沸腾,因而盗贼横行。提图盗贼团是最嚣张的一个盗贼团伙,他们在一个名为谢尔·连塔的首领的带领下,横行在王国东部位于沃特平原边界的祖云达山区附近。普萨斯郡是多蒙·里昂男爵的领地,而里昂家自有编制完整的轻骑兵部队,绝非一般盗贼可敌,提图盗贼团自不敢捋虎须。
走进大厅,博达克在我耳边唧喳个不停,大至都是“贼兵来了”,“快点逃命”之类的言语,真是犬父犬子。我正自烦恼,身后传来一个有点幼稚的声音:“莫拉表哥,等等我。”回头看去,去是褐红色头发的波比·桑普,我的表弟,傻乎乎的桑普家小儿子,一贯以谋略和魔法见长的桑普家却把自己的小儿子送到士官学校来舞刀弄枪的,不过可别小看他,作为圣火血系的后裔,他的魔法天赋很很高。今年17岁的波比奔到我面前来时,喘个不停,道:“不好了…普萨斯失陷了…盗…盗贼…到处…杀人放火…”
“不会吧,不可能呀。”我仍觉得匪夷所思。而博达克却是象遇上救星一般,马上又开始唧喳他的“快逃吧”,“贼兵很强大”之类的言论。波比也不搭理他,翻着他的大眼问我:“为什么不可能。”唉!这个傻傻的小家伙,当下我便耐着性子告诉他“里昂家的骑兵可不是吃闲饭的,自不会任盗贼团的人占住普萨斯郡”道理云云。
大厅里这时已有50多人,分成好几堆在议论著什么,不时传出“盗贼团强大著呢”,“里昂家的人不战而逃”,“盗贼团都快杀到王都啦”之类的言语,看来普萨斯郡失守只怕确是真的。这时,博达克的声音又在我耳边想起:“莫拉,波比,我家在这边的贸易船不少,实在不行,到时,嘿嘿,你们跟我一起逃走吧,嘿嘿。”他得意笑着的时候,一双小眼眯成了缝。此时波比憨憨的答道:“哦。”我不禁好笑,道:“那谢谢你了。”
忽然身边一串娇柔的声音响起:“人家是骑士,只怕不能跟你一般,躺在地上,就能象个啤酒桶似的滚走。”只见一个身着纯白绣花柔软绸袍,披黑色骑士披风的亮丽少女走了过来,但见她星目丹鼻,肌肤胜雪,如云秀发,一双秀丽的尖尖耳朵微露出来,小巧的樱唇微微开合,如贝细齿慢慢咬动,对我柔声说道:“是吗,莫拉。”却是萨克尔森林的大精灵族郡主银铃,我微微一笑,避开她望来的淡红色美目,想起往事,一时间愣住了。只是波比这傻小子在旁边看的痴了,已愣愣的说道:“银…银铃郡主,你,你今天这身打扮,好…好漂亮。”银铃对他回以甜甜一笑。再看那博达克时,他鼓着腮帮子,满脸涨红,窘得说不出话来,哈哈,他终于遇上对头了。
“哈哈哈哈”,一阵宏亮的笑声吸引了我们的视线,银铃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已经笑的前仰后翻了,唉,不用想也知道,是吉尔·图论,目前镇守通往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枢纽重镇吉尔镇的图论家族次子,却见他此时笑个不停,这小子长的虎背熊腰,身高1米9几,粗眉大嘴,配上他的国字大脸,看上去到是剽悍得很。只不过他整日跟着银铃身后,转来转去,活脱脱一副小白脸嘴脸,空有一身蛮力,哪有他爹一点风范!
博达克这时再也忍不住,用他白皙肥胖的手指指着吉尔说道:“你…你…有…有什么好笑的。”却见吉尔突然止住笑,眼中寒芒一闪,挺直腰杆瞪着博达克:“哼,我笑我的,你待怎样!”此时博达克已是气的脸色发白,仍用他的小嘴叨个不停:“你…你”。却又不敢惹吉尔,而吉尔·图论见自己得势,更是笑的厉害了。
“有什么好笑的,吉尔,把你乐成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的英俊男子走了过来,他有着高挺的鼻梁,略薄的嘴唇,浓浓的剑字眉和炯炯有神的双眼,眉宇之间更是透出一股坚毅。站定之后,他对我略一点头。吉尔正待开口,却被银铃抢先说道:“兰方特,听说在今天的卒业仪式后,国王会动员我们随新募部队去收复普萨斯郡,看样子拉萨姆斯家的人是非去不可了,你会去吗?”兰方特看了我一眼,表情有点严肃的说:“拉萨姆斯家的人去的话,我们撒繁家的人没理由不去。”
“银铃,你怎么知道莫拉表哥会去,”波比一双吃惊得大眼瞅着我,道:“表哥,如果你去的话,我也要去。”
“看样子,我不去不成了。”望着银铃期期望来的美目,我有点无奈的说得。
银铃款款娇笑着:“你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本当身先士卒才对。”刚刚微皱的一双细眉舒展了开来。众人谈笑之间,只觉得这位精灵美人小巧樱唇开合间吐气如兰,娇媚眼神飘动侧春波轻漾,直似缕缕轻云浮出一弯皎月,朵朵梨花随风缓缓绽放,柔光遍洒,暗香浮动,当真美丽不可方物,不由得都痴了。
撒繁家与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关系确实是错综复杂,听我父亲说,我的曾祖父就是战死在兰方特的曾祖父的身旁,而兰方特的叔父──科萨·撒繁──的最后一封家书,却是由我的父亲从战场上带回来。而直到今天,似是命运使然,我和兰方特还会并肩作战。
银铃还待再对我说些什么,却听见几个雄壮的声音整齐喊着:“国王驾到。”霎时间大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