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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比是我的祖父时代的人物,多年的东征西讨奠定了他这位三朝元老在朝中无可厚非的地位。
此时,他一身的暗蓝色绅士服上,精致的黄金镂花闪亮,硕大的骑士披风上,龙虎巨斧花纹的冈纷家勋章生光。卢克比在朝殿上细细踱步,侃侃而谈,竟似根本不将那个坐在王位上的赛离国王放在眼里。
只听卢克比说道:“莫拉勋爵此次领兵出征,剿平提图盗贼,论功需得大赏。”于是那国王赛离在他的旁敲侧击之下,将我和波比的爵位升至男爵。
看着我浑身污淫,狼狈可怜的样子,我那可怜的哥哥,斯纷·拉萨姆斯早已躲到大殿的角落。但见他面色发白,却又时时向我望来,目光中几分责备,几分怜悯。而桑普家的公子,鲁菲斯此时静静站在堂上,他嘴角仍是一丝懒散的笑意,淡淡看着周围得一切。
现在朝中官员,能稍稍与宰相卢克比对抗的几人,我的哥哥斯纷便是其一,而此时我与银铃的异族之恋已在王都传得风风雨雨,卢克比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打击我们拉萨姆斯家的良机。
果然,只见卢克比虎目闪光,若有深意的看了看跪见国王的我和银铃,放声狂笑道:“听说拉萨姆斯家的人都是多情种子,对各族美女都一视同仁,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而满朝文武自然争相附和,对我们拉萨姆斯家嘲笑不已。
那国王赛离一直郁郁寡言,此刻却也附和着干笑起来。
一时间,大殿之上满是刺耳的嬉笑声。
极大的屈辱之下,我的哥哥斯纷已面如土色,他在王都虽是风流成名,但那异族相恋的“乱伦”之事,他平日里却是想都不敢想,此刻因为我的缘故被众臣如此嘲笑,直比杀了他还难过。
我跪在当地,脑中一片空白,而一同跪在我身边的银铃,更是低垂臻首,娇躯微颤。
“对不起,莫拉,是我害了你。”银铃始终低着头,她微带着哽咽的轻轻说着。
听着她泣血的心声,再也忍耐不住的我猛站起身来,嘶声狂呼道:“你们…你们有什么好笑的,我们两个人真心相爱,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瞬间,在场的众人被我突如其来的气势慑住,片刻间朝殿中寂静无声。
众人脸上充满了离奇和怪异。就连鲁菲斯此时也是眼光一亮,他饶有兴致的望过来,嘴角的笑意更浓。
“大胆!!”只听几声高喝,几名金甲的近卫骑士持剑已将我团团围住:“竟敢对国王陛下无礼。”只听一名骑士首领喝道:“拿下了。”便有两名士兵过来抓住我的双臂。
“住手!”随着无上权威的声音响起,只见卢克比宰相微抬手臂,示意士兵们放开我。此时卢克比浓眉紧锁,双目灼灼的瞪视群臣中的斯纷·拉萨姆斯半晌,冷笑道:“莫拉男爵终究是拉萨姆斯家的人,就将这件紊乱天常的事情,交给拉萨姆斯家自己处理吧。”
与二哥同乘一辆马车回家,一路上斯纷一直阴沉着脸,而我也自沉默不语,不知觉间马车行至自家官邸,兄弟俩竟一句话也没说。
“哥哥…对…对不起…”将要行进家门,我忍不住说道。
二哥呆望我半晌,叹了口气道:“算了,别想这些了,你今天一路辛苦,先去洗个澡,然后早点休息吧。”
我急道:“可…可是…我还有话要跟你讲…”
二哥缓缓摇头道:“我今天累了,有什么事我们改天再说吧。”
当晚,洗去一身脏污,一个月来,我头一次躺在自己舒服的床上,可是心头思潮起伏,却哪里睡得着。
接下来几日,二哥只将我关在家中,并分派两名私属骑士不分昼夜的跟着我,而他自己却始终避而不见。
自那日银铃露拉二女被带回拉萨姆斯家的别馆,三人便再未见面。
我自被困家中,心中闷躁不已,几次想强行找二哥理论一番,但转念间又想,此次拉萨姆斯家名誉大损,都是因我而起。当下自己心怀歉疚,却也不愿再惹哥哥烦恼。
直苦熬到12月10日,这天一大早,基斯过来帮我整理完衣物后,说道:“莫拉大人,斯纷主人让你用完早点后便去大厅,他有事与你相商。”
胡乱用过早点,我匆匆来到官邸大厅中。
炉火烧得“劈劈啪啪”作响。
陈设华丽的家族大厅之中,斯纷二哥坐在一张铺熊皮的靠椅上,呆呆望着墙上的拉萨姆斯家家徽发呆。
拉萨姆斯家的家徽绘的是双马圣剑图纹,象征着圣剑的血统和骑士的忠诚。
“哥哥,”我缓缓行到他身旁,讷讷说着:“我…”
“萨克尔森林的女儿确是很漂亮呢。”二哥打断了我的说话。
“嗯…”看着二哥一头金黄的卷发梳得整整齐齐,而略显憔悴的俊脸上平静异常,我心下莫名惴惴,说道:“二哥,我…我有话跟你说。”
“你是不是想一走了之,这样你的事情,就再不与拉萨姆斯家相干了。”二哥缓缓的说着。
“我…我…”被二哥一举说出心事,我愣愣的点了点头。
“那我们拉萨姆斯家呢,不要忘了,你始终是拉萨姆斯家的儿子,”二哥淡淡的看着我,说道:“难道为了一个女子,你就要背弃自己的家族。”
“我…我不知道,”我有点急躁。
“你忘了父亲临死前说过的话吗,莫拉,我的弟弟。”二哥的神态渐渐严厉起来。
老头子临死前说的,大多是胡话,但是,其中却就有那么一句,却深深印在我们兄弟心灵深处。
“你们要牢牢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们永远都是拉萨姆斯家的人,永远都是…是拉萨姆斯家的兄弟…”父亲病危时就这样嘱咐着我们。
被哥哥的义正辞严逼得慌乱不已,我一时间竟沉默下来。
兄弟俩半晌不语…
“对…对不起,哥哥”我终于抬起头来,坚定的与斯纷对视着,道:“我…我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拉萨姆斯家的人,但…但是…”
“但是…如果…如果不能和自己真爱的人在…在一起,我…我到宁愿自己从未活在这…这个世界上。”
这一句话费了好大好大的力气,感觉上我几乎是捏着自己的喉咙,将它挤出来的。
二哥闻言,已是满脸的惊诧神色,也沉默下来。
片刻之后,斯纷淡淡一笑,道:“年轻人说话,永远都是那么绝对。”
“可是,哥哥,我…我真是这么想的,真的。”我语气坚定。
“你真的要走,和她一起走?”二哥怀疑的望着我,道:“你不后悔。”
我点了点头。
“可是,你对她又了解多少,她真的愿意和你一起走吗。”
“我…我们约定过的。”
“约定?好孩子气的词语。”二哥缓缓靠到大椅上,突然轻轻拍了拍手。
这时大厅的侧门打开,行入两人。
当先一名美人儿一身的贵妇长裙,美得令人眩目,正是精灵郡主银铃,而他身后那男子浑身黑色长衫,黑亮的长发中一对尖尖的精灵耳朵,但见他秀俊的脸上英气四泻,却是一个美男子。
我认得他是银铃的哥哥,精灵族的勋爵苍雷。
见银铃行入厅来,始终低着头,看都不向我看一眼,我心中暗暗纳闷。
银铃兄妹对斯纷略施了施礼。只听苍雷说道:“斯纷大人,莫拉少爷,我们兄妹下午就要返回萨克尔了,现在特来辞行。”
我闻言大惊,径自行到银铃面前,道:“你…你要走。”
银铃怯怯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那好,我…我喊上露拉,我们一起走。”我说道。
银铃一双凄迷的美目痴痴注到我脸上,半晌之后,竟缓缓摇了摇头。
眼前发生的事情如此令人不敢相信,我几乎怀疑着自己的眼睛。
一颗心砰砰乱跳,我傻傻的道:“你…你要离开我…”
美丽的精灵郡主面如白纸,但见她的身体轻轻颤斗,几乎就要软倒一般,然而,她却咬牙点了点头。
我抓住她的一只手掌,厉声道:“不行,我…我不答应。”
精灵郡主此时一脸的憔悴,滢滢美目早已泛红,突然银牙紧咬,猛地抽出手掌。
只觉得心中一阵剧痛,我又抓住了她的肩膀,道:“为什么…为什么,是不是他们逼你的。”说着对斯纷和苍雷怒目而视。
苍雷冷静的说道:“莫拉少爷,这完全是小妹自己的决定,与他人无关。”
眼见面前美女再次摇头,我顿觉肝肠寸断,连紧抓住她肩膀的手也缓缓放了开来。
苍雷对斯纷点点头,便轻扯银铃的衣角,柔声道:“小妹,我们…这就走吧。”
银铃呆望我半晌,“露拉…妹妹,你…你要好好待她…”,说完这句话,她转身随在苍雷身后,缓缓向外行去。
我见她一瞥间泪光荧荧,面上悲戚之色沉郁似海,不由得心如刀割,暗想:银铃如此舍我而去,心下之痛,只怕更甚于我,可是她却又…又何苦。
眼见那似失去魂魄的佳人就要行出厅门,想到那日与她的恩爱缠绵,柔情似水,而此后二人间只怕难有见面机会,我只觉得满腹的郁闷酸楚无处发泄,突地追赶上去,喊道:“银铃…等…等等…”
从微微颤抖的肩膀,可以感觉到她内心中的哀楚绝望,银铃转过身子。泪水,已经从她白玉般的面颊上滑下。
“你…你真要离开我…”我的意识似已麻木,只是傻傻的问着。
银铃那美丽的淡红色眼睛里,此时尽是酸楚,尽是依恋,也尽是哀怜,片刻间,她整个人恍似天空中的一缕轻烟,转眼就要随风飘散,零落,再无踪迹。
她痴痴的望着我,旋而淡淡一笑,凄绝的脸上此时竟绽出圣洁的光华。
缓缓的,她那天籁般的声音说出了一句精灵话语,而这一句精灵话语,却令激奋无比的我,霎时间僵立当场。
“有了这一夜,我这一生都已足够。”
那个癫狂的夜里,我们爱欲横流,数次恣意欢爱之后,我感到银铃红丸初失,兼且是精灵之身,而勉力施为之下必定甚是苦痛,因而心中对她大是歉疚。哪知当时这位美人虽是憔悴柔弱,但却轻轻用精灵语说出这么句话来。而在场三人,露拉自不懂其中含义,我粗通精灵语言之下,听着她如此情深款款的言语,心中对她生出的爱怜之意,自是一发而不可收拾…
此刻,同样一句言语入耳,同样的纤纤心意,同样的似海深情,令我痴住了。
银铃走了,在男人愣愣发呆的时候,她走了。
。。
第四节 绝代佳人
不知过了多久,来到我身旁的二哥斯纷轻按我的肩膀,道:“天涯何处无芳草,王都里贵胄红粉无数,改日我帮你介绍几个好女子。”
“她…她为什么要离开我。”我却是恍若未闻的傻傻问着。
“她是不愿再连累你,”二哥要了摇头,叹道:“她怎么忍心害你身败名裂。”
“身败名裂?我…我不要什么身份地位,不要什么名誉利禄,我只想…只想爱我想爱的人,这也不行么。”我愣愣的道,声音沙哑。
“不错,你可以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顾,但有一点却是你是不可能改变的,你是拉萨姆斯家的人,永远都是。”二哥似有点气愤。
将我扶到一张靠椅上,二哥缓缓跟我谈起近来动荡的家事国事。
此刻我脑中一片空白,浑身泛冷,实不愿再管什么拉萨姆斯家的臭事,而那二哥侃侃而来的言语,在我耳中听来,直如过耳云烟。
二哥自谈了几句,见我兀自痴痴呆呆,面上也泛起失望神色。
而我心中凄寂,最想见的只是露拉,当下便道:“露拉呢,我要见她。”
二哥眉头微皱,道:“露拉,就是那个从提图的女子?”
我点了点头。
二哥愠道:“她虽是人类,却是盗贼出身,你怎能与他纠缠不清。”
我摇了摇头。
二哥怒道:“帝都贵族红粉千万,你为何端端惹上那些麻烦女子。”
我又摇了摇头,眼睛却与二哥直直对视。
“你去罢,她在东府别馆,”望见我眼中的坚定神色,二哥慨叹一声,面上不豫之色更浓,道:“你要作这胡涂之事,也由得你,只不过…”
银铃已去,之前三人的山盟海誓,绢绢憧憬,此刻俱化为泡影,我心下灰冷,只想找到露拉,与她温存相倚,从此放下家事国事,好逍遥自在,心中如此思忖,突然却又记起一事。
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帐薄,递到二哥手上,嘴上将里昂家与提图盗贼勾结之事说了出来。
二哥缓缓翻着帐薄,听闻我要将这帐薄交到内务处,面上轻笑,却随手将帐薄扔进火炉之中。
帐薄表面的硬皮在烈火的熏烤下,很快卷成圆筒状,我大吃一惊道:“二…二哥,你…你这是做什么?”
二哥淡淡的道:“这上面那么多贵族大臣,我们现在得罪得起么?”
“可…可是…”我望着帐薄上渐渐燃起的火花,只觉得某些心中执守已久的事物,却在慢慢逝去。
“撒繁家的事情你是知道的,”二哥打断我道:“前几日萨瓦尔公爵轼君一案,可谓破绽百出,疑点重重,但是朝中权贵,十有八九跟冈纷一个鼻孔出气,硬是将萨瓦尔定罪处死。”
“卢克比对我们拉萨姆斯家早就虎视眈眈,只是碍于拉萨姆斯家威望甚重,朝中仍有不少贵族支持,这才不敢轻举妄动。”
“我们在这个节骨眼上投出公诉,无疑是将那些贵族们从我们这边,往冈纷家那边推。”二哥苦笑着道。
我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的兄长,实想不到平日里纵情声色的他却有如此的心机。
二哥又叹了口气,道:“好在我们拉萨姆斯家一直掌握着克伦的皇家骑士团,这也是我们的一张王牌。”说着,从腰间抽出一把金光闪闪的长剑,拿到手中摩拭着,却见那剑剑身如镜,剑芒如霜,正是皇家骑士团团长的证物,阿尔维斯王国骑士的勇气和威誉的象征,帕米纽卡之剑。
帕米纽卡之剑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相传阿尔维斯王国立国之初,克伦皇家骑士团的初代团长,我的7代远祖,卡姆斯·拉萨姆斯远征魔族大陆提卡尼亚时,从魔族名将帕米纽卡手中得到的战利品,两百多年来,这把剑伴随着克伦皇家骑士团的历代团长东征西战,饮尽乱臣贼子的鲜血,早已称为勇士荣誉和信仰的象征。
同样,克伦皇家骑士团的成立也有200多年了,四万多全副武装的重装骑兵精锐,绝对是任何国家都不敢轻视的强绝力量,皇家骑士团的全副重装甲,采用了克伦家的最高的冶炼技术,使得在保持坚不可摧的同时,大大减轻了盔甲的重量,提高了皇家骑兵的机动性。
皇家骑兵的选择也是年轻力壮,经验丰富的勇士,而在20多名身经百战,勇不可档的皇家骑士的指挥下,皇家骑士团所到之处,自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铁蹄几乎踏遍了整个大陆。
皇家骑士是王国内骑士的最高荣誉,在皇家骑士团的编制中,每名皇家骑士统领着2000余名重装骑士,他们绝对是阿尔维斯骑士的骄傲。
据说在克伦皇家的第二次西征战争中,克伦九世不听群臣劝谏,孤军深入,最后遇伏之下,被叛走的索拉家和的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二十多万联军重重围困。而当时,我的父亲,西蒙·拉萨姆斯亲率皇家重装骑兵急援,浴血奋战之下,终于救出国王希尔思·克伦,但是那一战,克伦皇家骑士团伤亡惨重,我的大哥,亨利·拉萨姆斯,就是当时战死的。然而自此一战,面对着数倍于己的敌人,皇家骑士团的武勇坚韧,自是传为佳话。
※ ※ ※
此刻二哥斯纷轻抚着帕米纽卡之剑,傲气的道:“只要皇家骑士团被我牢牢掌握,旁人能奈我何。”
我想起皮雷的死,心中一痛,冷笑道:“皇家骑士团被你牢牢掌握?只怕不见得吧。”于是将那日乔对我意图绑架,结果众人在黑峰堡中舍命相搏之事对斯纷和盘托出。
听闻皇家骑士乔早已暗中成为冈纷家的走狗,本是二哥的脸色瞬即已是发黑,只见他嘴唇微颤,道:“他…他杀了斯通。”
“还有皮雷,”我冷静的说道:“若不是皮雷舍命相救,只怕我早已死了。”
“乔…”二哥的脸色越来越沈,道:“皇家骑士中竟有人与冈纷家勾结,这个…这个…”言下之意,拉萨姆斯家对皇家骑士团的控制并不如想象中的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