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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学校争了光,学校领导跟在上级领导的屁股后边,满面风光。领导们以为他是个红后代、是颗好苗子,却不会知道他是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他还不是红卫兵。他的胳膊上戴的那个鲜艳的红袖标是临时管别人借的,演出结束,就得立马摘下来还给人家。
每次演出,他都得如法炮制,于是,借了还,还了借,不厌其烦。有一次,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外宾来到沈阳参观学校,市里边指名让他们学校接待。他们学校的宣传队在全市出名,参加这种演出得提前开个会,就是所谓的战前动员。那时候干啥都像作战,崇拜解放军嘛!演出前,郎国任就到处借袖标。由于这种活动全校师生都得参加,就都得着装入场,都得戴红卫兵袖标。不是红卫兵的没几个,这时候学校领导也格外宽容,允许不是红卫兵的学生戴袖标。不是红卫兵的学生都得忙于借袖标,就把袖标借紧张了。郎国任每次管那位借袖标的人这一回不能管人家借了,因为人家也得戴红袖标入场。怎么办呢?他瞪着两眼借不到。眼见就要到演出时间,人家都着装一新,清一色的黄军装洗慰得平平整整,配以左臂的红袖标显得格外醒目。他们兴冲冲地来到大礼堂集合。唯独郎国任没佩戴红袖标。他是台柱子,不戴红袖标可不成。结果还是管宣传队的老师出面帮他借了一个袖标。从这以后,他倒是放下心了,每到演出时,没有袖标,他不着急,总有人帮他着急想办法的。总去借也不是个事儿,发展他加入红卫兵吧,也不够条件。咋办呢?办法还是有的,学校特批给宣传队一块新袖标,与道具放在一起,专供演出时郎国任佩戴。那袖标因为和道具放在一起,没几天就弄得皱巴巴的,影响了神圣感。如果不是到了重要场合,必须标戴袖标,他就不戴,他嫌麻烦。据郎国任说,他是全班最后一批加入红卫兵的。那还是因为下乡学农时,他有幸跟学校的红卫兵团长分在一个屋住,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无话不谈,建立了友谊。郎国任是何等聪明之人,他自然能够赢得团长的好感。他这才近水楼台后得月了。如果不是有这个接近团长的条件,天知道他得何年何月才能加入红卫兵组织。
郎国任是1970年毕业的。他没有下乡,而是留城等待分配工作。有两类人比较走运能分到好工作:一类人是那种会拉关系,走后门的;另一类就是有超众特长的。郎国任就是属于后者。他当时的二胡已经在沈阳市崭露头角了。他还没等毕业,就被中捷友谊厂盯上了。中捷友谊厂的宣传队在沈阳的厂矿企业中是很有名气的。郎国任也很希望自己能分到那个厂子。凭着他的一技之长,分配到一个大厂矿的宣传队是应该不成什么问题的,何况中捷友谊厂已经跟他提前打好招呼了,一毕业就到学校来要他。
消息不胫而走。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无论出于什么心态,只要有人问他这件事,他就总是搪塞说这是没准的事呢!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感觉,凡是遇到这种好事时,他都不会顺利得到,不定又会出什么岔了。果然,明明说好的中捷友谊厂的宣传队并没有把他要走。这是因为政审时,他不合格。校长如实向厂方来人秉报,郎国任家有海外关系,而且是台湾关系。这在1970年是断然不可能的。所以,他二胡就是拉得再好,也是无法进入大厂矿的,只能屈尊分到大集体的小厂子——沈阳第四标准件厂。一听到第四标准件厂郎国任心里边就不是滋味。第一标准件厂他都未必爱去何况还来个第四呢?但那时候能找到工作已经不错了,还怎么能挑肥拣瘦呢?
这哪里像工厂呢?矮趴趴的小平房没有一点大工厂的气派。一看就知道这是住家的那种房子临时改成了车间厂房。院子也不很宽敞,地都没有铺平,原材料什么的乱七八糟,堆放的东西比他的心情还糟。他被领到一间设备简陋满是灰尘的车间门口时,便愣在那里不肯往里进了:就在这里干活?这是人呆的地方吗?他作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命运从此就将放置在这样一个地方。屋子里灰暗,墙壁怎么脏成这副奶奶样。几台车床也是脏兮兮地摆放着,旁边还堆着蓬松的铁屑。泥土地本来是黄的却被不知道是哪辈子的机油浸成了一片片湿润的黑渍,每一脚踩上去都想躲开来,却就没个干爽的地方下脚。还得提防那随处可见的铁屑,东一卷西一堆的。窗玻璃大部分破碎,残剩的玻璃上残留着红漆大字,因为残缺已无法辨认那些受了伤的红字。
噪音随着车床一同响动。每台车床前立着一个人,人的衣着也和车床同样灰暗。他敏感地意识到自己马上就会变成这副模样了,心猛地往下一沉,憋得有些上不来气了。有人推了他一把,他只能凭惯性往里边进了。他来到一台车床前。车间主任把他介绍给班组长,人家对他表示热情欢迎,可他却热情不起来。他眼睛一直打量着只顾埋头干活的车工。车工,原先只是一个不很清晰的印象,现在好了,离得够近了,好好看一看吧:戴着蓝色的工作帽,还戴着一副线手套。那线手套刚戴时肯定是白的,可出现在郎国任的眼里时,已经成了完全的油黑色。这种油黑色也在车工的脸上划出了道道。一身工作服也是油滋麻花,还戴着一副套袖。车工看到他时,机械地点了下头。
这种小工厂可以用三个字概括:脏乱差。分到这里来的人大凡都希望干钳工,而他因为不争不抢,听凭发落,就被按排到这里当了车工。车工,这几乎是最差的工种了,一站就是一天。如果说脏点累点还难不倒他的话,靠钟点却让他无比苦恼。从他迈进这个车间的第一天起,他就发誓一定要离开这里,而且一定要尽快离开。他深知离开这里的唯一可能就是要练好二胡。二胡对他来说已经不再仅仅是爱好了,而是与他的命运紧紧联在了一起。
这期间,他到沈阳音乐学院拜果俊明教授为师。有明师指点,这是成功的先决条件。但是,令他苦恼不堪的是时间太紧。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下,天天得政治学习,林彪事件震动全国更震动他的标准件四厂。他比谁都更恨林彪,因为林彪占去了他多少宝贵的学琴时间。政治学习不能请假,本来定好的到音乐学院学习的时间随时就被占用了。文件多,运动多,仿佛小小的标准件四厂学好了上级文件,开好了批判会中国就不会变修变色了似的。促生产更狠,政治上耽误的时间要抢回来,加班加点,大干快上,挑灯夜战。成立青年突击队。郎国任自然是突击队的一员。流水作业,你想偷懒耍滑,你想打个顿都不可能。平均每半分钟就得车出一个零件。把粗糙的毛坯子卡到车刀下一圈圈转悠,不能有丝毫差失,他是在为社会主义的轮胎车螺丝,这活儿随便就能上纲上线。他珍惜自己那双拉琴的手,他不能像别人那样戴线手套,油腻会浸透线,再浸透他的皮肤指纹,会弄脏弄粗他的手。他戴胶皮手套。站在机床前的郎国任是这副包装:戴口罩,戴眼睛,戴帽子,戴套袖。不要以为他活干得不好,其实,他那双拉二胡的手指干车工是非常合适的。他车出的活儿很是精致,保质保量。如果他活干得差一些粗一些,多他少他都无所谓,或许还能对他的调动有利,可他偏偏成了技术骨干。单位怎么舍得把一个技术骨干轻易放走呢?
他坚信凭着他的本事,肯定会被专业团体要走的,为了这一天的早日到来,他吃了多少苦且不说,他最苦恼的事情是没有充足的时间去音乐学院找老师上课。工厂倒班是最辛苦的,工人没有不打怵的。可是,郎国任却盼着倒班。他凌晨四点上班,下午一点半下班,他正好可以利用一下午的时间去音乐学院上课。为了保证回课质量,他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背谱子,有足够的时间练指法。除了睡觉之外,他几乎就没有业余时间。而一天他顶多能睡四、五个小时的觉。他说那时候干活比犯人都苦。
站在车床前是不可能练琴的,他就利用政治学习时间。他把谱子带到车间,开会或学习时,他就把谱子摊放在工具箱上,偷偷背谱子。光背谱子还不行,得操练。他想出招法,用一根小棍当胡琴杆,再绑上一根弦,就可以悠哉悠哉地拉起来,他用这种方法练指法,效果甚佳。他的二胡技艺提高很快,他在沈阳市已经小有名气了。业余和专业样板戏团常常找他帮忙演出。凭着他的二胡,走到哪里都颇受尊重。他希望人家尽快到厂里把他调走。每天只要一出工厂的门,他就感到天高地阔,像出了笼子的鸟,再也不想飞回来,而每一次重复着进到车间,他的心情立刻就灰黯起来。他总以为很快就能真正离开这里,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居然会在这里呆了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十年,简直就像掉进了油井里边,一开始就想往外挣扎,可是,越蛄蛹越爬不出来,弄得一身油腻。这期间有许多机会。大厂子的样板戏团来挖过他,单位不放,市里边的专业样板戏团也到厂里来商调过他。不是因为倒霉的海外关系就是因为他是大集体的编制而痛失良机。当然,他的小厂也不舍得放他。除了他是个好车工之外,他还能为厂子争光。每次搞汇演,他都能捧回奖状。搞厂庆时,他居然能够拉来一个军乐队,奏起雄壮的军乐,使这个多灰的简陋的小厂变得辉煌起来。在这种时候,厂领导们个个面露喜色,对他的态度也格外好起来。
趁领导心情好的时候,他请下了三天假。三天啊,这在当时是怎样的恩赐!人家揣着诊断书都来上班大干,一天也不休息。哪有人请什么假呀。他没跟领导说去北京拜访名人,去开阔眼界,见大世面,他只说到音乐学院学习。
北京真好,看什么都心情舒畅。出入大剧场,大饭店,与久仰的名人促膝交谈,在北京拉二胡好像那声音都与沈阳不一样。他感到北京的天空每天都是新鲜的,他陶醉在北京城,乐不思蜀,他还由北京到了北戴河,那片梦幻中的海滨,给了他诸多美妙的感慨,令他流连忘返,结果竟忘了好不容易请下的三天假,过了一个月,他才兴犹未尽地返回沈阳。
他一进车间,就被书记传到了办公室。请了三天假,居然耽误了一个月,他知道问题挺严重,心里边惴惴不安。书记是有名的铁嘴,批评起人来那才厉害。书记铁青着脸,一口接一口地抽着烟,仿佛不知道他已经进来了。书记不拿正眼瞅他,他就更加不知如何是好,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你小子挺有本事啊!到哪里去了?他吱唔着没敢说去北京,而是说去北戴河了。书记一听去北戴河了就像被烟头烫了一下,立刻从坐位上站起来,睁大眼睛指点着他说:你说什么?北戴河?你咋不去“扭腰”(纽约)呢!
书记的眼神是一种轻蔑,口气是冷嘲热讽的。这让郎国任极不舒服。他嘴上没敢顶撞心里边却有着更大的劲儿。他当时虽然没有敢想去美国去纽约,但是,他绝对憋足了劲,一定要干出点名堂。
检查是要写的,但,这事没完。全厂职工开大会时,书记在台上讲话。声音拿腔作调,啊… 这个——从云山雾罩的国际形势拖拉到不着边际的国内形势,从大问题讲到小问题,上挂下连,郎国任知道就快轮到自己了,就在下边坐不住了,心不是在跳而是在蹦——接受审判的心情可太不是滋味了。果然,该点他了:我们有的人,呵,太没有组织纪律性了。请三天假,居然可以一个月不上班。上哪去了?上北戴河去了。多有张逞呵,那是你去的地方吗?(北戴河是中央首长疗养开会的地方)你咋不上“扭腰”(纽约)呢?
台下一片轰笑,许多人扭头朝他这边看。铁嘴书记不依不饶,你也不想想,你是干什么的,吃几碗高梁米,那是你可以随便去的地方吗?
郎国任脸皮很薄,哪受得了这个?全身的血忽地一下子涌上来,脑袋昏胀胀的,恨不得地下裂开条缝钻进去。
呆下去了。于是,他度日如年地盼着调走。
市样板戏团终于来人商调他了。他是从车间那扇破玻璃窗看到样板团的两个人来到厂里的。他紧紧追随着来人的身影,想看看他们是不是去了书记的办公室,却被一堵山墙遮挡住了。他变得心神不定起来。那天,他第一次把螺丝车出了几件废品。对于敏感的他而言,这不是吉祥之兆,果然,他没有调成。又过了一段时间,部队文工团要调他。他已经不再像当初一听到调他的消息就激动不安了,他越来越平静,也越来越灰心了。
终于有一天,市杂技团派人来到标准件四厂。结果仍然不能让他高兴,因为他是大集体编制,工作关系是调不了的,经过反复协商,只能暂时借调。借调意味着随时可能回来。所以,郎国任在离开车间时,连东西都没咋收拾,只是把脱下的工作服塞到了工具箱里,他把工具箱还放在墙边,那个自制的棍状二胡还没有舍得扔掉,他随时准备再回到车间。
从那以后,郎国任的心总是不踏实。在杂技团里他如鱼得水,同事们跟他的关系都很融洽,因为他的业务水平高,也深得人们尊重。但是,只要是闲下来,一核计不定啥时候一个令下来,他还得回到工厂,他的心就格外沉重。时常他在梦中经历着逼真的情景:杂技团领导找他谈话,一副无奈的样子……完了,一种来自深渊的绝望使他惊醒过来,吓出一身冷汗,扑腾扑腾蹦个不停,这一宿,就别再想睡了。
第一节 无业人员
首都北京以其古老的庄严和现代的神圣,构成了郎国任这一代人心目中永远的向往。他已经是第三次来到北京了。此番来北京与以往两次截然不同。第一次是荣幸地混入红卫兵的行列中,激动地涌向天安门广场;第二次留下的记忆便是荣辱参半了。三天假,一个月,3 份检讨……而这第三次踏上北京的土地上,他的心情要复杂得多。北京车站到处可见广告牌,尤其是那条拥挤的通道,两侧被广告牌包裹得一片花梢,完全没有了昔日的尊严和神圣感。那些大包小卷子跌跌撞撞的滚滚人流无不带着浓浓的商品味道勇猛地冲击着北京这座古城。人永远是那么多,那么拥挤,他紧紧拉住儿子的手,生怕他被人流挤散。儿子已经超过一米了,坐火车自然得买票,而有带小孩的人逃票,过出站口时被粗暴地逮住罚款,这使得本来就拥挤的出口,变得更加骚乱。
走出收票口的郎国任往肩上耸了耸背包,刚刚出了一口闷气,就有人迎上来,以一种令人怀疑和厌恶的热情拉他爷俩住店,拉他坐出租车。郎国任以一位警察的本能予以拒绝。可这边拒绝了那边又涌上来。他只能加倍提高警惕,尽快离开广场。他是从广场的右边围栏处绕出去,就到了地铁口。地铁口很是脏乱,摆小摊的还有乞丐照例令他的神经无法松驰。郎朗头一回到北京,看什么都觉新奇。特别是看到躺在地上的乞丐觉得非常新奇。他这般小小的年纪对北京的感觉是从书本上和电视里得到的,虽然不如父辈当年那么神圣,但是,毕竟是首都,怎么也有这么脏的乞丐?怎么没有人管呢?他正迟疑着被父亲拽走了。他离开时,还回头望了一眼。
地铁站台建在地下,宽敞明净得像一个展览大厅。这令郎朗立刻感到心胸敞亮无比。坐上地铁,开动时一片漆黑。这漆黑又让郎朗多少有些紧张。每一次从漆黑中驶到了亮处便是到了下一个车站。人总是希望到达某站的,到站才给人一种希望。下了地铁又换乘汽车,他记住了在哪一站上车又在哪一站下车,换乘哪一路,跑多长时间。他是个爱操心的孩子,他不断地问父亲拉东西的大解放什么时候能到,东西会不会丢。他还问父亲丰台区多远,那里是不是农村。他的问题总是那么多,使得心乱如麻的父亲实在失去了应有的耐心。
汽车朝北京郊外飞驶,北京显然比沈阳更有春天的气息,阳光灿烂,路边的树木亭亭而立,远处的田野在春天的阳光中升腾起一片热烈的春潮,令人心胸激荡。第一次远离家园出外闯荡的少年郎朗禁不住涨满豪情。他在座位上一刻也不肯安生,一会儿跪着,一会儿站起来,他想象着父亲将要把他带去的新家会是什么样子。从父亲紧锁的眉头和沉默的状态上,他猜想那里的条件肯定糟糕透了。
呈现在郎朗眼中的丰台区居然也是挺繁华的城市。还有那么高的大楼。从沈阳开来的大解放已经先于他们父子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郎朗一眼就见到了车上熟悉的东西,见到了开车的司机叔叔。他高兴地手舞足蹈。这是个喜形于色的孩子,他总是那般富于激情,仅凭他的激情就可以感染所有人。在以后的岁月中,郎朗经常会遇到一些陌生的热心人的帮忙。除了人家喜欢他的弹琴之外,更主要的是受到了他这副热情洋溢的举止的感染。他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