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东西塞进自己嘴里,再一抬,那粒东西已经滚下喉咙。
“你……你给我吞了什么?”他又惊又恐指着微笑的叶长春,见他仍是笑意满脸看着自己:“留香丸。”
“那是什么东西?”
凭直觉,马猫儿猜那应该是一种毒药。
“一种毒药。”叶长春转过脸,悠然往前走着。
马猫儿扣抠了抠嗓子眼,吐不出来。一旁阿福凑过来,一本正经的:“马猫儿,你做完法还没有洗手吧?就这样把手放进嘴里,真恶心。”
“少罗嗦,还不是那个混蛋先喂我毒药吃!”马猫儿恶狠狠的瞪了阿福一眼,听见阿福仍然不紧不慢的说道:“这种药短时间大概不会发作,也不会有影响。不过三十天之后就难说了。不过我想,到时候我家主子肯定就给你解药了。”
那就是说,自己必须老老实实在叶家做完这三十天工了……
回到叶家,马猫儿的东西已经都被扔到了柴房,包括他的布搭子,白布幌子,木头的斩妖剑。柴房门口还有一只死狗,阿福出来的时候,又冲柴房里的马猫儿喊了一句:“对了,半仙,那只赖皮狗我还没来得及给它上药,不如一会你来好了。”
柴房里没有回答,阿福只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又回头凑过去看了一眼,看到正在劈木柴的马猫儿,手里斧头举得高高的,一脸愤恨,嘴里还念念有词,大概是把那木柴当成什么人劈呢。
“那个马猫儿的事情可打听着一些?”
“回爷的话,马猫儿看上去身手还不错,也曾经跟包子铺的丫头讲过不少江湖轶事,可是小的却并没有打听着江湖上有关于马猫儿这个人的传闻,其师出渊源,更是无迹可寻。至于他说的那些江湖轶事,据小的打听过来看,也大多以扯牛皮的居多。”
“哦?本来我看他瘦弱干巴,武功也平平,看来真是个江湖边上混饭吃的混混了。”
“大概如此。”
“那他现在在干什么?”
“回爷话,他现在在柴房里劈木柴呢。”
“哦,这么乖,在劈木柴?”叶长春坐在书房里,放下手里一卷书,抬起眼看看面前的阿福,挑起的眉端带着几分意兴盎然。
“是。”阿福恭恭敬敬的鞠个躬,“而且嘴里还念念有词,好像很不服气的样子。依小的看来,大概是在咒主子您不得好死吧。”
叶长春哼了一声:“他还真当自己是半仙呢。要是咒都能咒死我,我恐怕不知道已经死过多少回了。”
阿福恭敬的笑:“主子真是英明。”
叶长春一挑眉:“嗯?”
“小的是说,现在像主子这样既聪明能干,又有自知之明的人,实在不多见了。”
“嗯。”叶长春满意的点点头,“这还差不多。出去忙你的吧。”
阿福又溜回后院的时候,正看见马猫儿在扳着那条死狗的腿,小心翼翼的往上撒药,他不由愣了一下,于是就站在后院门口看着。过了半天,那条死狗竟然真的活了过来,虽然看上去还是晕乎乎的,不过已经能颤颤巍巍站起来了了。就见马猫儿捋捋它的毛,念叨了几句什么,然后那狗竟然伸出舌头来舔了舔马猫儿的手。
阿福真的惊呆了,转身出了后院,嘴里还念叨着:“真是物以类聚,癞皮狗找赖皮人。”
从今天以后,叶府里就多了一个瘦瘦小小但还算眉清目秀的仆役马猫儿,每天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干各种杂活儿,只不过嘴里经常骂骂咧咧,身后还跟了一条黄灰色杂毛,走路歪歪扭扭的癞皮狗。
马猫儿在叶府里呆的还算风平浪静,一直到第三天清晨,因为怕自己来路不正而被众仆役鄙视的马猫儿,刚刚独自在柴房吃过早饭,正要端着破瓷碗往外走的时候,看到了柴房门外的叶家主子,集虚伪和奸诈于一身的叶公子叶长春。他仍是一袭白衣手摇纸扇,笑眯眯的看上去心情不错,对着马猫儿说道:“马猫儿,收拾一下,跟我去镇东一趟。”
马猫儿虽然恨不得扑上去撕了他,却终于还是不得不放下破瓷碗跟了上去,毕竟于情于理,自己才是欠别人的那一个,虽然很不甘心。
外面有一辆马车,阿福扶着叶长春上去,自己坐到了驾车的位置。马猫儿正要往车上爬,却被笑眯眯的阿福拦住:“半仙,这是主子用的车。”他朝车下摆摆手,顺便瞥一眼跟在马猫儿身后的那只杂毛癞皮狗,继续笑嘻嘻的说道:“您二位还是用走的跟在后面吧,我会把车赶慢点的。”
叶长春坐在马车里,心里正盘算着稍后要处理的事项,就听见马车外面似乎是有人喊了一句:“长春,走!”他有些惊讶的掀开车帘子往外看了一眼,然后看到了正往前走的马猫儿,拿手指头勾着身后的一条癞皮狗:“快点跑,长春!要不可跟不上马车了!”
大街上似乎有很多人将好奇的目光投到跟在马车后面飞奔的一人一狗身上,尤其是,那是一条跟赫赫有名温文尔雅的叶公子同名的癞皮狗。
癞皮狗颠颠地跟上去了。叶长春嘴角抽了两下,一掌拍在马车木板壁上:“阿福,停车,让他上来。”
托癞皮狗的福气,马猫儿上了马车,坐在叶长春对面,看着叶长春铁青着一张脸质问自己:“为什么给狗起个跟我一样的名字?”
“它不叫叶长春,”马猫儿扬着嘴上一瞥小胡子,认真的说,“它叫癞长春,癞皮狗的癞。”
“你以为我不敢打你?”叶长春眯着眼看着马猫儿。
“敢,当然敢。不过我鼻子下面一张嘴可不是白长的,万一在大街上喊起来,以宅心仁厚温文有礼出名的叶公子,虐待下人的名声如果传出去,会怎么样?”马猫儿龇着一嘴整齐的白牙,“何况要是打重了,我还怎么给你干活?我不信你会做这样赔本的买卖。”
叶长春的拳头缩在衣袖里,嘎嘣嘎嘣响了几声,决定不再跟眼前这个耍赖经验丰富的江湖骗子一般见识。
果然不出所料。叶长春带着马猫儿去了镇东之后,就是让他劝镇东尚未搬迁的住户搬离这里。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当时就是在马猫儿的怂恿和欺骗之下,这里的几户人家才决定不搬,如今让马猫儿来劝他们,绝对是有用的,当然,前提是马猫儿有足够厚的脸皮,承认自己当时是撒谎的。
对于这一点,叶长春对马猫儿是有足够的信心的。
不过,看了马猫儿做这件事之后,叶长春才意识到自己对马猫儿的脸皮的确是低估了。马猫儿并没有自己打自己的脸,承认自己当时是骗人的,而是又当场表演了一场“鬼上身”的把戏,当着叶长春和阿福以及叶家下面几个主事的面,马猫儿忽然开始手舞足蹈的呼呼喝喝,然后自称天上神仙下凡,说这里因为沾了晦气,最近一定会发生血光之灾。
这一次村民开始对马猫儿将信将疑了,但是这种事情一向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于是陆陆续续都答应了搬迁的要求,何况叶家付给他们的搬迁费用也是很可观的,不要才是傻子。等到事情办妥之后,装神完毕的马猫儿精疲力竭的蹲在村口喘气,身后趴着没精打采的癞长春,叶长春好奇的打量着马猫儿,发现他嘴里仍然在嘟嘟囔囔,于是走过去。
“你又在咒谁?”
马猫儿眼皮也不抬的答道:“既然刚才神仙说了要有血光之灾,那么说话就不能不算数……”
“那分明是你骗人的吧?”
叶长春当然知道马猫儿是骗人的,可是马猫儿这番话却让他开始觉得,马猫儿竟然是个比较恪守职业道德的骗子,骗了人之后还想着如何让自己的谎话兑现。
“那么你是不是也打算从什么地方请个耗子精来缠我?”他挑着眉问仍然在念念叨叨的马猫儿。
马猫儿慢慢抬起头来,本来清亮的一双眼里发出森冷的光:“你以为你身上真的没有耗子精附身?”
临走之前,马猫儿到底还是在镇东小村制造了一场血光之灾,以兑现神仙的诺言。他从一堵烂墙根里掏出了一只肥肥大大的耗子,一砖头把它拍死,那只死耗子的血一直喷到墙缝里,阿福在旁边看着正觉无比恶心的时候,听见马猫儿自言自语道:“虽然是耗子,不过也算是血光之灾吧……”
阿福在心里想,自己终于见着一个脸皮厚度与自己家主子不相上下的人了。
叶长春在旁看着,又好气又好笑的摇摇头。
真正被这场血光之灾惊吓到的,恐怕只有一直跟在马猫儿身边的癞长春了,大概是第一次看到马猫儿这么血腥的一面,它“啊呜”叫了一声就要跑开,好像唯恐一直可敬可爱的主人也这么对自己下毒手。那边马猫儿一把捞住它,捋着它的毛:“乖长春,只要你老老实实跟着我,我是不会这么对你的,就算你真的犯下无心之失,我顶多也就打折你一条腿而已……”
癞长春和叶长春同时打了个哆嗦,不过前者是吓得,后者是气的。
从镇东回来不多久,在柴房里劈柴的马猫儿就被阿福盯上了:“马半仙,主子请你去书房有话吩咐。”
马猫儿扔下斧头拍拍手,就往前院去。叶府并不算大,但是被打理得干干净净,院前院后花草清爽成荫,房间里也是井井有条,书房里书籍落落大满,墙上贴着几张字画。叶长春正坐在一张书案后面看账本,听见声音抬起头来。
“爷,马猫儿来了。”
“嗯。”叶长春放下手里的账本,看看马猫儿:“你去帮我办件事。”
马猫儿做出明显不情愿的脸色:“什么事?”
叶长春唇角一挑:“除了叶府沿着西边的胡同拐出去,再往前走二里路,有个秀水湖,那里芦苇茂盛,湖水干净。你去那里,给我逮只最大的癞蛤蟆回来。”
“什……什么?!”马猫儿疑心自己听错了,“癞蛤蟆?”
“给我逮只癞蛤蟆,要又大又肥的,最好还要跳的高的。”叶长春笑眯眯的打开纸扇扇扇,然后不紧不慢的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一口,“还要一盆湖里的水,带着水草。”
马猫儿虽然早就有要被整的自觉,但是没想到叶长春会用这种法子整自己,可是自己的却只能老老实实被整。搅黄了人家生意,被人家戳破骗局,关键是还吃了人家的毒药,除了等着被整还有什么法子?没办法,谁让自己当时泼了人家一身狗血呢?
端着一铜盆水走了二里地浑身上下水淋淋回到叶府的马猫儿,肠子都要悔青了,进门的时候他觉得胳膊直打颤,幸好叶府里一个老实出了名的下人余庆看见了,赶紧上来把盆接过来:“猫儿,累了吧?赶紧坐下喝口水歇歇吧。”
相对叶府里众多被叶长春和阿福教导熏陶的奸诈有余忠厚不足的仆役来说,余庆大概要算是府里最老实的一个了,他长的健壮高大,一脸和善的笑意,从来没有对江湖骗子出身的马猫儿冷嘲热讽过,而且还实话实说的夸奖过马猫儿:“看你长的也眉清目秀,怎么会去做神棍呢?”
虽然不完全是夸奖,不过好歹也把马猫儿的自信心找回来了。此时他坐在院门里的石头台阶上,看着给自己端过一舀凉水的余庆,心里竟然有一点小小的感动:“谢谢,余庆。”
“客气啥,”余庆呵呵笑着,把水递给他,看看那只铜盆里的癞蛤蟆,吃了一惊,瞪着马猫儿:“啊,蛤蟆呀,我还以为是鱼呢。你怎么逮只蛤蟆回来呢,还是这么大个儿的癞蛤蟆?”
“还不是叶拐子刁难人。”马猫儿揉揉酸了的手,气哼哼的:“小爷出来混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这样被人欺负过呢。这姓叶的真刁!”
“少爷脾气性格挺好的,他可能捉这个蛤蟆有用吧,你不要瞎猜。”余庆安慰着他,不过他自己心里也很纳闷,为什么一向干净清洁的少爷怎么会要猫儿逮一只癞蛤蟆回来呢?少爷好像没有吃蛤蟆的癖好啊?莫非是用药?
心眼忠厚的余庆当然猜不出和气文雅的叶长春叶公子逮蛤蟆是什么用,就连一向很诡的马猫儿得知这只癞蛤蟆的用途之后,也着实吃了一惊,心里生出了对叶公子无限的钦佩仰慕之情。
2
马猫儿在门口喝完一瓢凉水,就捧着铜盆直奔叶长春书房。进了书房他把铜盆往地上一放,做出满脸虚假的恭敬:“叶老板,您要的癞蛤蟆逮来了。”
叶长春身边阿福正端茶伺候着,听见马猫儿说,立刻端着一个锦盒子跑上前,把癞蛤蟆小心翼翼捧到锦盒里,又捧回书案前让叶长春看:“爷,您看。”
叶长春低下头,随手从书案笔架子摘下一支狼毫笔,用笔杆儿捅了那蛤蟆一下:“叫一声听听。”
盒子里的癞蛤蟆蹦了一声,嗓子发出“卡吧”一声,看的马猫儿捂住嘴想笑,还没笑出来,已经听见叶长春在那边又说了一句:“从今儿这蛤蟆就是我的宠物了,起名癞猫儿,谁也不许欺负,听见没?”
马猫儿一声没笑出来就呛住了气管,边咳嗽着便听到阿福恭恭敬敬应着:“爷仁爱普及蛤蟆,真令小的钦佩。
马猫儿黑着脸出了书房,心里想这鸟气绝对不能忍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马猫儿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成事要从长计议。孔夫子还曾经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眼前这些事,要好好的想一想,盘算清楚先。
想到这里,马猫儿站在柴房门口,“哼哼”冷笑一声。门口趴着的癞长春,看清楚了自己主子的表情,立刻爬起来夹着尾巴溜远了。
马猫儿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狗跑走了,只是看着自己衣服上横七竖八的泥巴印子,觉到身上因为端水回府出的一身汗有些湿粘,他想着今天在秀水湖边上捉娃的情景,心想,那倒也是个好地方,没有有什么人去。
秀水湖风景秀美,湖中有座凉亭,满湖的荷花每到夏日满湖荷花绽放,十分清幽宜人。可是这湖地处却很偏僻,秀水镇本来就是个小镇,叶府本就在镇子西头,出了镇子二里,外面连着镇外的荒郊,也可算是荒凉了,加上不久以前,叶家将这秀水湖买了下来,在镇上一时轰动,所以更不会有什么人会来这里了。
临近傍晚,马猫儿连晚饭也没有吃,就悄悄的溜出府,又跑回秀水湖旁边。荷花还没到开的时候,湖心凉亭周围荷叶田田碧绿一片,湖边芦苇青青,蛙鸣阵阵,偶尔会有鱼跃出水面,拍打出拨剌剌的水纹。马猫儿打眼看看四周无人,便退去身上衣裳,进了湖里。热辣辣的太阳晒了一天,此时湖水尚且温热,用作盥洗正合适。马猫儿又是天生的玩乐性子,水性也不错,在水里追了会子鲤鱼,估摸着时辰差不多了,于是爬上岸,藏在芦苇后面穿好衣服。正要走的时候,听到湖心凉亭里似乎有动静。
此时天色已暗,月色初升暮霭朦胧,加上芦苇遮挡,湖心亭与湖边隔的又远,并不能看清那人是谁。马猫儿不敢声张,只是静静躲在芦苇后面,看湖心连着凉亭的长长竹桥上一个敏捷的人影,手里一把长剑映着月影寒光闪烁,马猫儿一口气一吸一呼的功夫,那剑光已经连闪了十数招,招招精准,握剑的人身形飞闪,亦随剑光从竹桥一直跃到凉亭外的荷叶上。
好剑法,好轻功!马猫儿在心里喝了一声采,心想,没想到在这平凡小镇上,竟有这样的高手。自己那几下子功夫,幸亏只是骗着一个贪财如命的叶长春,如果自己撞到这人的手上,绝对就不只是给人家打杂那么简单了,说不定就立刻被人家见义勇为为民除害,一剑给砍死了。
想到这里,马猫儿摸摸自己的脖子,觉得有些凉嗖嗖。他又往湖心里看了一眼,提起一口气,悄悄地转身离开湖边,沿着来时的小路回到叶府。
二里路,虽然不远,马猫儿脚步也轻快,不过也要走那么两刻功夫。就这两刻钟功夫,吹着清凉的夜风,披着刚洗了还湿漉漉的头发,马猫儿已经算计好了对付叶长春的计划。这不过才两天的功夫,叶长春已经开始尽着法子欺压自己了,而且看上去还欺压的不亦乐乎的样子,剩下的一个月怎么办,马猫儿一想就开始觉得胆寒。所以为今之计,只能尽早从叶府里逃出去了。
要说逃,自己早想了万儿八千回了,叶家那点院墙,也根本不在话下。自己真正顾忌的,是叶长春给自己吃下去的那颗毒药丸子。马猫儿虽然曾经怀疑过它可能是假的,但这种事情,一向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何况叶长春家里,开的就是药材铺子,配几丸毒药还不是小菜一碟?
万一是真的,自己就是找死了。
所以第一条对策,就是去偷解药。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马猫儿从柴房里偷偷摸出到前院时,没有遇到一个人。天上淡淡的一勾月影朦朦胧胧,微微的风吹动院角的一丛青竹,发出刷刷的响声。叶长春的书房跟卧房紧挨着,隔着一堵墙,根据马猫儿打听来的消息,叶长春白天几乎都是赖在书房里的,不过晚上掌灯之后,基本上就要休息了。马猫儿趴到书房门口,心想,叶长春你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