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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在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中曾协助过情报局工作。据我所知,他人不坏,可自己并不想出人头地。谨慎行事,上尉,”他示意来客可以走了。
“是,长官,”卡卢索应道,他并拢腿,摆出立正的姿势。
M2微笑着鼓励他的客人。“永远忠诚Semper Fi,美国海军陆战队座右铭。,孩子。”
“明白,长官。”卡卢索走出办公室,冲军士点点头,跟那个连头都没抬一下的中校连声招呼也没打就径直下了楼,琢磨着等在自己前面到底是福是祸。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法官对绑架深恶痛绝
几百英里以外,另一个姓卡卢索的人也在思索同一件事情。作为美国一个重要的执法机构,联邦调查局因为调查上世纪三十年代《林德伯格法案》通过不久后开始发生的一系列州际绑架案为自己赢得了声誉。这类案件的成功告破大大降低了绑架勒索案的发生——至少对于聪明的案犯来说是如此。调查局一起一起地了结了那些案子,职业罪犯终于明白,这种形式的犯罪不过是小孩的把戏。这样持续了几年,直到非谋财而是另有图谋的绑架案开始发生。
要逮到那些家伙可棘手多了。
那天早晨,佩内洛普·戴维森在去幼儿园的路上失踪了。她父母在她失踪后的一小时内打电话向当地警察局报警。很快,当地的治安办公室又电告了联邦调查局。按照规定,为尽快营救受害者,联邦调查局可以跨越州界行动。阿拉巴马州的乔治镇距密西西比州界不过半小时的路程,于是,联邦调查局驻伯明翰的办事处像扑向老鼠的猫一样立即投入到这起案件中去。按照联邦调查局的叫法,绑架案被叫做“七号案件”,办事处的探员几乎倾巢出动,驱车前往西南方向的那个农贸小镇。每个探员都对这桩徒劳无益的差使充满了忧虑。绑架案一般有个时间上的说法。大多数被害人会在四个或六个小时内遭性侵犯或被杀害。只有奇迹才能让那孩子尽快活着回来,但奇迹并不总是发生。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有妻有子,有一线希望也会尽力而为。办事处的ASAC——特工助理主管——是第一个与那名叫保罗·特纳的地方治安官交谈的。调查局的人认为他是一个破案的业余爱好者,因他这个人颇有些深度,特纳自己也这么认为。一想到辖区内有个女孩遭蹂躏,被谋杀,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对联邦政府派来的援助当然表示欢迎。照片被分发给每个戴着警徽和佩有枪的人。地图也摊了开来。当地警察与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一起,朝位于戴维森家与学校之间的那片区域进发,两个月来,每天早晨,小女孩都是经过五个街区到那里去的。住在那条路的每个人都被走访了。而在伯明翰,计算机正在排查方圆一百英里以内有性犯罪可能的人,探员和阿拉巴马州州警察也被调去走访这些人。挨家挨户地搜查,一般需经过业主的同意,但许多时候并不这样,因为当地法官对绑架深恶痛绝。
对于特工多米尼克·卡卢索来说,这并非他的首桩大案,却是他参加办理的第一个“七号案件”,由于他尚未成家,没有孩子,想到有小孩失踪,起先还无动于衷,但接着就热血沸腾了。看她那张“正式”的幼儿园相片,她有着一双蓝眼睛,金色偏棕的头发,还有可爱的、浅浅的微笑。这桩“七号案件”不是图财。这是个工人家庭,很普通。父亲是当地电子商场的一个线务员,母亲在乡村医院做兼职护工。两人都是按时去教堂做礼拜的虔诚信徒,经初步调查,均无虐童嫌疑,不过也还会再作深入调查的。来自伯明翰联邦调查局办事处的一名高级探员擅长画像,最初的复原像颇为恐怖:这个未知的目标有可能是个系列绑架者和杀手,对孩童有性暴力倾向,知道犯罪后最安全的就是杀人灭口。
卡卢索认定罪犯就在那片区域的某个地方。多米尼克·卡卢索是个年轻探员,从匡蒂科出来还不到一年,这已经是他的第二个任务——未婚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在面对差使的时候一般别无选择,比暴风雨中的一只麻雀强不了多少。他起先被分派到新泽西的纽瓦克,待了整整七个月,不过阿拉巴马州更合乎他的心意。天气经常都很糟糕的,但至少不像那个肮脏的城市那样乱哄哄的。如今他的任务是在乔治镇以西的这片区域巡查,寻找并等待一些零星半点的消息。他经验不足,不是一个称职的问讯官。还需要锻炼几年学点技巧,尽管卡卢索自认相当聪明,而且他在大学里拿的是心理学学位。
寻找一辆载着一个小女孩的车,他自言自语道。小女孩子会不会没坐在座位上呢?他这样考虑着。否则的话,她岂不是可以探出车外,挥手求救……所以,这不可能,疑犯会把她捆起来,绑住手,或者是拿绝缘胶布封住她的嘴,或许已经窒息了。一个小姑娘,又无助又害怕。这念头让他不由得抓紧了方向盘。无线电劈啪地响了。
“伯明翰总部致全体‘七号案件’组成员。我们接到了报告,‘七号案件’的疑犯可能正驾驶着一辆白色小货车,大概是辆福特,白色的,有一点儿脏。阿拉巴马牌照。假如你们见到与上述描述相近的车辆,就将其拦下,我们会叫当地警察局前去检查。”
这就是说,不能让警灯亮着,还得亲自让他把车开到路边,除非你迫不得已,卡卢索琢磨着。这要动脑筋了。
如果我是那样一个畜生,我会上哪儿呢……?卡卢索放慢车速。他想着……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不会是一条交通要道……一条便利的次要公路,有一条隐蔽的岔道。方便进,也方便出。一个左邻右舍既看不见也听不到他在搞什么鬼的地方……
他拿起麦克风。
“卡卢索呼叫伯明翰总部。”
“收到,多米尼克,”无线电联络部的探员应道,联邦调查局的无线电联络系统都是加过密的,除非有很好的解密器,一般很难被窃听。
“那辆白色货车。这消息可靠吗?”
“有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说,她出门取报纸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小女孩,就是我们描述的那个样子,正同一个站在一辆白色货车边上的男子说话,这个嫌疑对象是个白种男人,年龄不详,没有其他描述。多米,我们掌握的就这么多,”特工桑迪·埃利斯回答说。
“这片地区有多少虐童犯?”卡卢索又问。
“计算机统计总共十九个。我们叫人一一向他们问话去了。没什么进展。就这些了,老兄。”
“明白,桑迪。完毕。”
一路前进,一路搜索。他寻思着这是不是有点像他兄弟布莱恩在阿富汗的经历:独自一人追踪敌人……他开始留心公路边的肮脏小道,保不准会发现新近留下的轮胎印。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便携式无线电通讯设备
他低头看看那张钱包大小的照片。一个长相甜美的小女孩,刚开始学ABC的年纪。在她这个年龄的孩子眼里,世界总是安全的,由妈咪和爸爸照顾着,她上主日学校,会用鸡蛋盒子做毛毛虫和烟斗通条,还学唱“耶稣爱我,我知道/因为《圣经》就是这样对我说……”他的头左右转着。那儿,大约一百码之外,有一条脏兮兮的通向树林的小路,他放慢车速,看见小路呈微微的S形,树木稀稀落落,他可以看见……简陋的木板屋……边上是……一辆卡车的一角……?但是这辆的颜色要比白色更深些……
那么,自称见到过小女孩和卡车的那个小老太婆……是从多远的距离外看到呢……在阳光下还是背阴处……?这么多问题,这么多变数,这么多不确定因素。同联邦调查局学院教的一样,你不可能准备得万无一失——见鬼,许多事甚至连想都想不到。这也是他们告诉你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经验……
但卡卢索连一年的经验也还没有。
一片寂静……
他停了车。
“卡卢索呼叫伯明翰总部。”
“收到,多米尼克,”桑迪·埃利斯应道。
卡卢索通过无线电报告了自己的位置。“我准备走到107路段看看。”
“明白,多米。需要帮手吗?”
“不,桑迪。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是去敲敲门,同主人说两句话。”
“好,我随时待命。”
卡卢索没有便携式无线电通讯设备——那是地方警察用的,调查局的人是没有的——所以他现在与总部失去了联系,除了他身上的手机。他随身携带了一支史密斯韦森一○七六式手枪,就放在他右臀上的皮套子里。他下了车,把车门轻轻掩上,免得发出声响,关车门的声音总会引得人们转身看个究竟。
他穿着一身深橄榄绿的衣服,很适宜这环境,卡卢索一边想着一边朝右面走去。他先瞧见了那辆卡车。他若无其事地走着,眼睛却死死盯着那幢破房子的几个窗户,真希望能看到有张脸露出来,再想想,又庆幸没有人出现。
他判断这辆福特货运卡车大约有六年的车龄。车身上有些轻微的划痕与凹坑,司机已经把车倒好了,使得车厢门紧靠着房子,有点像木匠或是管子工的做法。要么就是一个男子为了拖拽一具反抗的身体……他一直让右手空着,外衣的扣子也没系。快速拔枪的动作每个警察都练习过,经常是在镜子前面练,可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开枪,因为照这样子你根本击不中任何目标。
卡卢索不慌不忙。司机这边的车窗已经摇下来了。车内几乎空空如也,光秃秃的,未上过漆的金属地板,备用轮胎和千斤顶……还有一大卷绝缘胶布……
四周也是一堆那样的东西,胶布用过的那头被反卷了下来,省得再次使用时得用手指甲去抠。许多人就是这么干的,还有,对了,还有一小块地毯,皱巴巴地叠在——不,是用胶布,他看见,固定在地板上,就在靠右边的副驾驶座位的后面……从金属座椅的框架上垂下来的那玩意儿是胶布吗?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
为什么偏偏在这儿?卡卢索思忖着,突然间,他前臂的皮肤开始刺痛,这种感觉还是头一回碰到。他从未亲手逮捕过什么人,没有参与过一起重大暴力案件,至少没有参加最后的抓捕行动。他在纽瓦克主要是抓逃犯,总共抓过三次人,都是跟其他人一起的,有经验丰富的探员带着。如今他有些经验,有些老练了……但还不够,他提醒自己。
卡卢索扭头朝房子望去。现在他的脑子转得快多了。他到底发现了什么?没什么。不过是查看了一辆普通的轻型卡车,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是一辆空空的卡车,里头有一卷绝缘胶布,钢地板上有一块地毯。
即便如此……
年轻的探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总部的号码。
“联邦调查局。需要帮忙吗?”一个女子的声音问道。
“卡卢索请埃利斯听电话。”这样说可以让事情利索些。
“你怎么样,多米?”
“白色福特雅客货运卡车,阿拉巴马牌照。ER6501,停在我所处的方位。桑迪——”
“收到,多米尼克?”
“我准备去敲敲那家伙的门。”
“需要帮手吗?”
卡卢索沉思了一下。“需要——明白。”
“有一个县治安官,距离你大约十分钟的路。稍等,”埃利斯建议。
“明白,等待回音。”
一个小女孩的生命危在旦夕……
他朝房子走去,留神不被窗子里的眼睛看到。时间似乎停滞了。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他几乎吓得灵魂出窍。那是一记恐怖、尖利的叫声,活像是有人亲眼看到了死神一样。脑子还在处理这信息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自动手枪已经握在手里了,就举在胸前,枪口冲着天空,可他并没有开枪。是个女人的尖叫,他意识到了,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蹑手蹑脚迅速挪步,来到门廊,站在高低不平、粗陋的屋檐下。前门上有一大块是纱窗,防虫的。门需要漆漆,其实整个房子都需要。可能是个出租房,很廉价的那种。透过纱窗他可以看见类似过道的一个空间,朝左通向厨房,朝右通向浴室。他朝里面看了看。从这里远远地望去,能看到的只有一只白色的陶瓷马桶和一个水槽。
他寻思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说得过去的理由以进入这房子,很快,他就认定自己应该有着充分的理由。他拉开门,尽量悄没声地闪了进去。过道里铺着一块廉价、肮脏的地毯。他就那样挪着步子举着枪,五官高度戒备。他一边挪动,视角一边也在改变,能看见厨房了,但是浴室能看得更清楚些……
彭妮·戴维森躺在浴室里,一丝不挂,一双蓝眼睛睁得老大,喉咙被割开,从左耳一直到右耳,维系整个身体所需要的鲜血淹没了她平平的小胸和浴缸的边缘。她的脖子被砍得如此残暴,裂开的口子活像是第二张嘴。
奇怪的是,卡卢索对此居然毫无反应。他的眼睛匆匆将这一情景记录下来,这当儿他想的就是凶手还活着,而且就在几英尺之外。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
他发觉他听到的声响来自左上方,在起居室。电视机。疑犯一定就在那。那里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吗?他没时间想那么多,那当儿他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些。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他的心像锤子一样不停地敲打着,他侧着身挪动步子,朝墙角那儿偷偷张望。他就在那儿,四十岁不到,白种男子,头发很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是部恐怖片,尖叫声大概就是从那里发出的——一边从易拉罐里一口一口地抿着米勒·莱特啤酒。他的神情颇为怡然,一点儿也没觉察到什么。他一定是看入迷了,多米尼克想。在他的右前方——老天——有一把屠刀,血淋淋的,就放在茶几上。他的T恤衫上还有血,像是溅上去的。从一个小女孩的喉咙里。
“难办的是这些杂种从不反抗,”联邦调查局学院有个教员在班上这么讲过。“哦,得了,当他们手上有小孩子做人质的时候,他们就是一副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79),美国电影演员,以长于扮演“西部英雄”著称。的做派,但他们从不抗拒带枪的警察——从不。那么,要知道,这真他妈的是耻辱,”教员总结道。
今天你进不了牢房了。卡卢索的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这个念头。他的右手拇指打开了枪的保险,双手立即像充满了电。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冰冷。
就在墙角处,也就是朝左转进入房间的地方,有一张破旧的八角形茶几,上面放着一只透明的蓝色玻璃花瓶,很廉价的那种,八成是从当地的跳蚤市场买来的,可能是打算用来装花的,但现在里面什么也没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卡卢索曲起腿,接着,踢倒了那茶几。花瓶在木地板上摔碎了,发出很大的声响。
疑犯猛一下跳起来,回头看见了屋子里的不速之客,他的防御反应与其说是有准备的,不如说是出于本能——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屠刀,卡卢索甚至来不及笑,他知道疑犯已经犯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错。距离不到二十一英尺的一个手持利刃的家伙必是一种迅即、致命的威胁,美国警察将此视作绝对真理。他甚至抬起脚要冲过来。
但是他再也做不到了。
卡卢索的手指扣动了手枪的扳机,第一发就射穿了疑犯的胸膛。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又补了好几枪,他的白T恤红红地开了花。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前胸,又抬眼看看卡卢索,一脸的惊异,接着,他朝后倒去,既没有说出一个字,也没有痛苦地叫出声来。
下一步,卡卢索要转个方向搜查这所房子惟一的一间卧室。空荡荡的。厨房也是,后门依然从里面反锁着。他稍稍松了口气。这房子里没别的人了。他又看了看那个绑架者,眼睛依然睁着。多米尼克射得很准,他先解除了这个死人的武装并给他上了手铐,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训练的。接下去是查看颈部脉搏,不过这是白费力气。除了地狱之门,这家伙什么也看不到了。卡卢索掏出手机,又一次飞快地拨了总部的号码。
“多米?”埃利斯一接起电话便问道。
“收到,桑迪,是我。我把他放倒了。”
“什么?你什么意思?”桑迪·埃利斯急切地问。
“小女孩,就在这儿,已经死了,喉咙被割了。我进了屋,那家伙拿着刀冲我扑来。我放倒了他,老兄。他死了,滚到地狱里去了。”
“天哪,多米尼克!县治安官才出来几分钟。待命。”
“明白,待命,桑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