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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就会了,”我说。
“就像史魁尔斯先生说的一样吗?”
“还有:下乡学捣芋。”
维迪亚又说:“文学会给自己找出路的。终究还是会有读者的。现在,除了大学以外,你还有文学奖所产生的恐怖压力,这是种出版业界极为可怕的堕落。正如我先前说的,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采访,什么也没有,书就这样自己去流通,自己去找出路。假如当初有这些文学奖,我的书又没沾到任何奖项的话,出版公司不早就把我踢出伦敦了。”
第四部:逆转一场文学对谈(6)
“不过,文学奖不过就是生意手段,促销方式而已,”我说。“有意思的是,大学也是一门生意呀。”
“而且也是阅读习惯养成的帮凶之一,因为大学只认可学生阅读某些文章,”维迪亚说,“有人跟我说,美国已经不教弗朗西斯·帕克曼的东西,也不再肯定学生读他了。他们不鼓励任何人去读他的书。可是,他是个伟大的作家。《奥瑞岗步径》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过,你在美国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书,因为,他的政治立场与当局不合。这就是那种虚伪的英语课程强加在整个文明上的残暴苛政。”
“所以说,阅读应该是种私人活动!”
“没错。一种私人活动。你的朋友跟你推荐一本书。接着你就静静地看完。你不要别人指导你该怎么思考。”
“可是,假设现在你又回到了牛津,你会学些什么呢?”
维迪亚说:“我要做些同样懒散的事情。”温和地笑笑,听起来又像个西印度群岛岛民了,“研究英语这整件事,就是一种懒散的形式,你知道。只是排遣时间而已──不必认真。就像我们需要一个减压舱一样,从青少年时期衔接到成人期。”
我说:“不过,牛津岁月对于你日后成为一个作家,是一段枢纽性时期。”
“不,不,不。牛津跟我后来写作没有关系。除非,你考虑到,或许说是独处的效应吧,或是说长期独处,或是说,长时期郁郁寡欢,不过,那也可以出现在其他地方。”
“你不必大老远上牛津去落单独处吧?”
“不必上牛津去,去落落寡欢,或是去贫寒交迫。”
布佛一直坐在一边,有时跟着大笑,有时看来又像是惊骇不解。他说:“早先,你讲了一些我觉得挺耐人寻味的话,就是当你说,旅行写作就是要比某些虚构小说要来得真切。请问,你现在觉得你的非小说写起来比较真诚,也比较能让自己满意吗?”
“确实。现在,每当我要直接撰写虚构小说,就会有一大堆麻烦,因为,我的虚构小说已经写完了,”维迪亚说,“而且,我也已经写了四十年了。我已经极力趋近完美地掌握我的经历。我不能再走回头路去写些我现在排斥的东西,因为我想知道,怎么会有人刻意要去伪造一段现实中完全可以成立的经历呢。这么说,为了戏剧效果,每个人就都得浓彩盛装的吗?上个世纪里,物换星移,江山代有才人出,来者迅速地修正了古人,作者一代修正一代,一本书修正上一本书,写作形式发展之迅速多元。我想,既然你已经可以掌握这样多彩多姿的材料了,这么多不同的文化汇集,而小说只有在处理单一文化的时候最方便──单一一种文化,就那么一套行为模式,大家都能理解,几乎就像简·奥斯汀一样。写这一类的小说比较容易。不过,当整个世界从四面八方交会冲激的时候,小说那种形态就无法绝对地呼应这种趋势,而撒谎隐瞒又如此轻而易举。每当我读到从东南亚出口的书籍,我就感到忧虑。我想,‘撒这个谎是为了什么?又为什么这是个谎言呢?’就好像你在读一本自传的时候,不断地思考着,‘这书里漏掉了什么?又扭曲了些什么?’一样。”
我说:“所以说,对于这种发展新形式的必要,你的反应就是《到达之谜》与《世界出路》这两本书吗?”
他说:“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一种创新的形式。蒙田的散文──完全的创新。刚开始,他也是写一般传统的散文,接着他的散文形态就不断发展,他写到他自己,写到他置身其中的战争,他写到残暴酷行,他写到新大陆的发现,而他同样自我解嘲地写他自己,这个既现代又新颖的人──绝对的新颖。这也就是蒙田之所以为蒙田。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独创一格的创新作家。他们跟其他人都不一样。”
我喜欢他这段侃侃高言,不仅是他对于伟大作家的结论,更因为这段话透露出维迪亚自负到什么程度。他将自己视为前无古人的独创作家,而今,我终于了解他的原因了:他的榜样就是米歇尔·爱昆·德·蒙田。
他说:“大学院校里面,没有人教学生要创新。他们教学生要抄袭别人。抄袭赋予最高的价值。而我不晓得,你该如何去评判那些衍生的形式?我不知道,假如你的创作形式不是原创的,无法表达新的视野,你该从何评断高下呢?有人说,‘用风格来评断。用人物角色来评断。’我不知道。”
布佛说:“两位都出版过带着强烈自传意味的小说。可是,不管是《到达之谜》或是《毕斯瓦先生的房子》,《我的秘密历史》或是《我的分身生涯》也好,自传式的小说有个问题,也就是故事一讲过,就不再算是故事了。一讲完就没了。自传式的小说一出,接下来,再撰写类似小说的可能性也就枯竭了。”
维迪亚比了个专横的姿态,模仿葛雷梗的神情语气,说道:“我感觉,我想说,我不是反对叙述的基本教义派。我们一定以叙述来处理创作。没有叙述,着力点也没了。”他扮个鬼脸,想引发观众注意。他说:“所以,现在我还能对小说说些什么呢?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叙述写作,不管是用什么形式都好。或许,保罗必须投入这种自传式小说的理由,是因为他的经历一直很独特。他不是在写一个平凡的马萨诸塞州童年生活。他多年旅行,他经历了许多不同的文化,他深入探索与吸收了不同的文化。而且,因为这样特殊的经历,他必须在他写的书中定义自己。
第四部:逆转一场文学对谈(7)
他就是不能再继续用第三人称方式叙述,含糊带过,不去定义叙述中的参予者是谁,旁观者又是谁,这个讲话的‘我’是谁,那双‘眼睛’又是谁。不然的话,读者会看着这种第三人称的叙述,一头雾水地问,‘这究竟是谁写的?’”
这段话听来离奇,对虚构文学失去信心,近乎于宣称小说只会误导读者,完全是子虚乌有,如果你不说小说已死的话。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早在三百年前,在《鲁滨孙漂流记》的第一册上市造成大轰动之后,丹尼尔·笛福就曾经在续集中说过大致相同的话:“捏造情节、虚构故事当然是一种可耻的罪恶,这一点却甚少遭人追究。这种谎言会在你心上钻出一个洞来,接着,或多或少地,就在洞里豢养着撒谎的习惯。”这种话,不论是笛福说的,还是维迪亚说的,我都很难同意,而且我觉得,就像维迪亚一样,笛福讲这话只是给自己方便,以及迎合清教徒的心理。
我说 :“不过,在你的第一本书《神秘的按摩师》中,有的时候你以第三人称方式写作,有时候又换到第一人称。我认为那是最惊人的革命性创新了。在此之前,我从来没读过有类似创举的书。你当时这么写是因为──”
“因为无知!”维迪亚高喊着,接着大笑。“而且,不论第一、第三人称,两个人都是虚构的──也就是说,叙述者也是我笔下创造的人物。”
布佛问道:“我可以请教你,令尊是如何影响你的?”
“我们不应该谈到这个,比尔,因为有关于本人的写作──实在太深刻,也太个人了。”
对谈到此,几乎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布佛向我们致谢,观众鼓掌喝彩的时候,维迪亚转身再跟布佛重复一次:“我不回答任何问题。”
我们跟着散场人潮步出帐篷时,我说:“你也跟我住同一间旅馆吗,维迪亚?”
他说:“我不过夜。我这就要回威尔特郡。”
他神色为难──不像在台上时那么急躁紧张,却显得疲惫而意兴阑珊。
“那间旅馆好像挺雅致的,”我说,“稍晚,我们可以一起吃顿晚餐。”
“旅馆房间让我觉得好寂寞。”
他望见娜迪拉穿过散场群众向他走来。他跟她挥了挥手,而她一看见他,马上就加快脚步。她动作迅速,像个军人一样大步前进,摆动着双臂。双手握拳。
他说:“我们再聊。”
维迪亚跟娜迪拉拥簇着上了他们的车子,萨尔曼·鲁西迪从后面赶上来。他那双眼睑厚重的眼睛,原本就让他看起来随时随地都在嘲讽贬抑,此时,他的眼神再轻蔑不过的了。他手中握着一本小笔记本,盯着一面满是潦草涂鸦的页面猛瞧。维迪亚应该可以从萨尔曼的笔迹中,看出许多信息:他的字迹端直,充满信心,字字紧密相连,粗黑,不像英文,写在一张无行无线的纸上。即使上下颠倒看,还是傲慢专横,维迪亚一定会说,他应该会印象良深的。
“我学到了两件事,”萨尔曼说,“第一,关闭英语系所。第二,文学是写给一些伤残受创的人看的。哈——哈!”
第四部:逆转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有时候,维迪亚看起来像个笑柄,管自己叫V。 S。 奶波子,大摇大摆地走在我的梦中,嘴里不屑地啧啧有声,抑或在清晨,寤寐间,意喻无穷的假面游行中,初醒之际,我赫然看见,他出现在我眼前,重演我最惧怕的忧虑:黑面维迪亚,怒目瞪视的西印度群岛人,拄着一根手杖,顶着他从卢旺达带回来的滑稽软帽,厉声呵斥着我,拿着一张我无银支付的餐馆账单戳着我,或是讲些令我不知所措的训示。保罗,你一定要离开她!或是有问题才好啊!
现在,娜迪拉也来串场,裹着蜘蛛网般的纱丽,犹如梦魇降临,一张令人生畏的大脸,露出横膈膜上紫色的肚皮,纯印度风情,像哈洛德百货公司美食大厅里,某个面目丑陋的“门萨席布夫人”(memsahib,印度人对欧洲妇女的尊称),挑三捡四地选购昂贵的酸辣酱,尖声锐利地逼问我。我在这些幻想中,总是扮演胆战心惊、面颊潮红的店员,而她则是个泼辣悍妇,趾高气昂,滔滔不绝地数落我的不是。
我不会因此惊慌苦恼。维迪亚过去总爱说:“奇迹经常发生。”他指的是写作,或是写作的报酬──赚到100万英镑,变得“非常非常有名”。他就是这么说的。除此之外,人生就剩下坚此百忍,不变应万变。
假如,有人就是想要从你的生活中消失,即使大罗真仙下凡也无计可施,无法挽回。在你神智清醒的时刻,你想,我干吗非要去见一个不想见到我的人呢?不过,人不急不慌,一急就乱。你给难倒了。倘若他无心回信的话,你怎么样也逼不出他的响应。即使你打电话给他,电话不过就一劲儿响着铃声,不然就是相同的录音机留言讯息,重复执拗地嘲笑你:哔声后留下姓名俾便回复。
正如英语有言,沉默是最坚定的答复。沉默有如一重黑幕。抑或,这一切不过是个恐怖的错误。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娜迪拉的信不断地刺痛着我,因为,我确定,那封信一定是她背着维迪亚写的。她竟敢愚弄我的朋友!她蹑手蹑脚地将信签塞进传真机,再毁掉原件。我曾经将她的信传真回去,也用邮件寄回去给他们,只是,这种信件太容易辨识,可以再次拦截。太太总是蛰伏在传真机旁边,徘徊窥伺,猛力攫取。所以,那个可怜的小个头男人还被蒙在鼓里。她对我胡乱谩骂一通,不准我写任何与他有关的事情。好像我想写似的!好像我能写似的!好像我曾经幻想动笔过一样!
悬疑令人生恨。希望渺茫,我心忧瘁。我想要将这档捞什子抛诸脑后。比这个重要的事还多着呢,香港马上就要被大英帝国双手奉上,交给中国承接,而我刚写完的小说,一出写在中国移交外围上的黑色喜剧,即将出版。我答应出版公司做促销旅行,趁着英格兰景致明媚,从不叫人失望的春光,进行为期一周,从这个星期天到下个星期天的巡回打书。4月不是残酷凄楚的月分;4月是最美的月分,我的生日月分,到处都是花苞与希望:当4月带着她甜美的阵雨。
第四部:逆转意外相逢(1)
那可不是平凡无奇的一周。直到英国大选投票日,我都还在伦敦。气氛兴奋异常,坊间预料经过了二十四年,受够了民气低落的保守党骄矜自满的作风,工党胜利在望。
我一早飞抵伦敦,走进阳光迷雾中的星期天上午──4月的太阳有如闪着泪光的微笑。我下榻在肯辛顿的旅馆,皇家花园,窗外就是肯辛顿宫与海德公园西侧景致,蛇行湖上有人划船,板栗满树生花,迎风招展,还有围裹维修的亚伯特亲王纪念碑。
我很高兴,我在这里只是个观光客。我达成了我的目标:有生之年,一定要离开伦敦,绝对避免上班工作。我曾经梦想着隐居在英格兰西部郡邑,可是,我的备用梦想却实现在一处阳光普照的小岛上。而今,我是个五十五岁的人了,一个夏威夷居民,兼差的养蜂人。那天早上,海关的移民局官员问我:“你就是那个作家吗?”有时候,这样子的陌生人还会问我:“你的朋友奈波尔现在怎么样了?”
最令我欣喜的还是,回到伦敦可以看看我的孩子。时近中午,马赛尔从大厅打电话给我,随即上楼到我的旅馆房间。他自己刚刚写完一本小说。他既紧张又自豪,不过,哪有像我这么以他为荣呢。
“爸,什么事情不对劲吗?”
我一直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我现在非常快乐,可是,他看得出来,我心头罩着一层阴霾。
我说:“奈波尔。”我告诉他娜迪拉一个月前的来信。
他说:“拜托!”
我告诉他接下来的事情。“她听起来满横的。”
“假如维迪亚知道的话,应该会阻止她的。她说我帮帕特写讣闻的那堆话,全是胡说八道。”
“说不定他知道。”
我说:“不,不可能。乱七八糟的英文会逼疯他的。那封信真是乱来,”说着,我眼前就浮现那张信纸,所有的印刷体字母,像是一纸勒索赎金的字条,“不过,我想我永远也无法确定。真是滑稽。维迪亚过去会盯着别人的散文,跟对方说,‘答应我,你一定会放弃写作的。’”
马赛尔突然做出一记鼾声,表示这段轶闻他已经听过太多次了,早就听烦了,烦到他即将进入半睡眠状态。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不过,听着。我要说的是,他总是爱说当对方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松了多大的一口气。”
“那你以前也跟我讲过了。”
“那么,假如说友谊即将破裂,或是有人要离婚了,他会说,‘有问题才好呢!’或是说,‘这样对你有好处。’‘现在你可解脱了。’这些话呢?”
“你都跟我讲过了。”
“好吧,你想不想一起去吃午餐?”
“我们走吧。”
在电梯里我总会感觉到某种奇异的变化,我得屏住气息,好抵销脑子里因为下降而骤增的压力,我不由地又喋喋不休起来。
我说:“他不知道。”
“爸,你简直中邪了。”
“可是,我怎么样也没法子确定他到底知不知道。”
“那又怎么样?他是个魔鬼。你不是说跟他吃饭,他从来不买单的?”
“他在其他方面挺大方的。”
走出电梯时,马赛尔说:“我还记得他到我们家的那一次。‘那你现在又在念些什么呢,小人儿?’”
“那是你最后一次见到他吗?”
“不。后来,你还叫我送一些东西给过他。一部手稿,包成一个大包裹。”
“《抵达之谜》。”
“他跟我问东问西的。其实,他对我还算满好的。当时我在西敏寺,第二年。那时候正好是冬天。他还请我喝茶。”我们站在旅馆进门处,踩在最上层的那一级阶梯上,“我还翻过那本书。简直是无聊胡扯。我们往哪里走,左边还是右边?”
往左走意味着公园和格洛斯特路,往右走就会碰到肯辛顿高街和茶馆。非往左不可:这是我到达伦敦的第一个早上,往左就不会错开我根深蒂固的路径,就像烙印在我脑子里的电路一样。
“往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