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血色黄昏-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几天,雷厦就知道了。他上场部找军代表时马上就明白我来找过,气得要命。回来,跟我大吵。    
    


第一部分分裂(3)

    “你干这事,卑鄙透顶!”    
    “躲避插队,躲避艰苦,才卑鄙!”    
    “你为了跟我过不去,不惜一切手段。”    
    “对,用一切手段不让你成!”    
    “你越这样,我越帮,你自己可要考虑考虑后果。”    
    “我不怕。”    
    “你是过河拆桥,人家傅勇生帮了你多少忙!”    
    “对上山下乡事业的逃兵,我就是过河拆桥。”    
    “卑鄙!自私!无耻!”    
    ……    
    从这以后,雷厦也和我不再说话,他为傅勇生的事四处奔走,整天到场部找头头游说。    
    我承认自己很没人缘,到哪儿都和身边的人搞不好关系。从初三写申请入团,争取了4年也没有入上,关键就是群众关系差。    
    记得有个晚上; 我早早躺下睡觉,雷厦、金刚不在。山顶默默看他的《养马学》。亮着灯,我睡不着就轻轻说:“睡觉好不好?”    
    山顶哼了一声,没有动作。    
    我又说了一遍,他哼了一声,还没有动作。一下子火了,我从被窝里跳出来; 吹灭了煤油灯。    
    山顶从不骂街,这次也气愤地骂道:“操你妈的!”    
    “操你妈!”    
    “哼,写告密信的家伙。卑鄙透顶!”    
    “我就写了!对卑鄙的事就用卑鄙的手段。”    
    “你太霸道了!”    
    “你不服,咱们出去练。”    
    山顶气得鼓鼓的,只好摸黑铺被子睡觉。他是个很忠实的人,搞枪的事可以窥见一斑。但可惜,他是雷厦的好朋友。    
    ……    
    过去他们都听我的,视我为大哥。现在雷厦不听我的了,这俩小子也横起来,敢跟我顶。我自然气急败坏,针锋相对,以硬碰硬,不怵你们人多。    
    牛粪没了,又懒得做饭,雷厦他们3个决定下包,这当然也是因为不愿意跟我别别扭扭地住在一起。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主儿,下去了。    
    但牧民们谁也不愿意要我,牧民一提到我,就说是个“孬种”。不管多大块儿的牧民,见了我都有点惶惶然。最后队里给我分到道尔吉家,他是全队闻名的又脏又神经,又抠门儿的家伙。这不是拿我开涮吗? 我拒绝了,借口看库房,继续一人住在知青蒙古包。    
    全队知青从牧主那儿抄来的大批物品都堆放在库房。    
    雷厦、金刚、山顶他们走后,再也不回来,与我完全断绝了外交关系。    
    没啥了不起,跟雷厦好了一年多,都快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分开吧,我的道路一定雄壮而光荣。    
    独自一个人生活,最头疼的是做饭,自小到大从没干过这活儿。除了煮小米粥、煮羊肉外,啥也不会,一切都是凑合。锅里有剩饭,就用茶壶煮肉;没案板,用黑锅盖代替;小米饭煮糊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往肚里填。    
    记得有一次,我准备炸一脸盆果子(牧民喝茶放在茶里的面食。把面炸成小方块),油热了,面还没和好。我赶紧和,油冒烟了,才开始擀。用悠双杠的劲头,玩儿命地擀。边擀,边用毛主席语录鼓励自己:“在敌人十分起劲,自己十分困难的时候,正是敌人开始不利,自己开始有利的时候,往往有这种情形,有利的局面和主动的恢复,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坚持,坚持,马上就好了。我一面拼命切着面片,一面安慰着自己。就在这时,油“忽”地着了,火苗窜到蒙古包顶。慌得我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傻了巴叽地把着火的油锅端到外面,结果眉毛让火苗给烧焦,手也烫伤,案板上切好的面片留下了一个大黑脚印。    
    蒙古老乡常说:“聪明人做饭看火,傻瓜蛋做饭看锅。”我当时哪里知道?    
    对于不讲卫生的人来说,这大草原可是个好地方。人烟稀少,又没女的,脸再脏,手再黑也没人笑话。    
    碗上积着一层灰尘,水桶里飘着羊粪蛋儿,毡子上粘着一块块肉屑,手黑污污的……全不吝,照样吃手扒肉,喝茶,睡觉。就是大便难受,隆冬腊月,草原坦平如坻,没一点遮挡,蹲一会儿,屁股跟刀割般疼。    
    据说老姬头从场部放回来了,在群专的地窝子里关了一个星期。 回来后就吹牛:“要不是我嘴硬,跟群专的头头吵了一架,他们还不放呢!我怕球的? 四七年的老兵,他敢咋地我?”    
    牧区阶级斗争复杂,才来两个月就得罪了很多人,为了自卫,为了保卫我们抄家的成果,我准备了一根小腿粗的棒子,怀里揣着那把从贡哥勒家抄的尖刀,十分警惕地守护着三间破土房。    
    后来回想起这一段,自己也奇怪为什么自己这么暴躁,这么刚愎?刚来牧区后不久就与同学们分道扬镳?    
    可能是被狗咬了一口和被打昏倒,破坏了自己的神经系统,特别爱发火。手腕上的伤口还迟迟不好,弄得我极烦躁。对任何与自己不同的意见都无法容忍。为一点小事,就气得要命,跟谁都想掐。仗着自己胳膊粗,腿壮,谁也不放在眼里。雷厦他们不理我,我也不理他们。能在荒凉的地方,一个人孤独生活的人,才是大勇的人。    
    鹰总是孤零零的,绵羊才一群一群。


第一部分英古斯的风波(1)

    我、小青马、英古斯3口孤独生活。    
    早晨起床后,首先抓马,然后饮马,然后吊。之后熬茶做饭,饭后,再把马用绊给绊上,放到草原吃草。    
    茫茫草原很有气魄,就是太寂寞了,周围不要说人,就是苍鹰、老鼠也很少见,偶尔有     
    几头流浪的老牛,漂泊到我的蒙古包附近,带来一点生命的影子。它们孤零零地站在井旁一动不动,等着水喝,眼角上的泪结成了一串细细冰珠。    
    四周那么安静,时间那么空闲,没有任何压力,各种念头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脑中闪掠。真不光彩啊,所有这些念头中,最经常出现的是女的。    
    从小学4年级,就对一个女同学有了好感,但后来受挫,异性就成了一个谜,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异性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可是怕同学们说我流氓,好色,不敢跟女生多接触,平时对她们冷冷冰冰。电影里一有男女接吻拥抱的镜头,赶忙强迫自己闭上眼睛,担心这会诱发自己的流氓思想。我佩服武松的神力,更佩服他在女的面前岿然不动。    
    偷偷想女人和革命战士的称号很不相称,我狠狠地压抑着。1965年学校搞自我革命运动时,还把这当作灵魂深处最见不得人的思想写成书面材料,交给老师。可后来,狗改不了吃屎,仍偷偷地想!我又想法把对女的的念头,转移到男的身上,用战友代替女的,这就不丢人了。我曾和雷厦彼此发誓,同生共死,互相忠诚,不再跟别的女的好。一种神秘的初恋般的感情缭绕在我们中间。    
    可是来牧区后,一来和雷厦分手,一来是牧区太寂寞,一来是当地女的太少,光棍多如牛毛,想女人的念头老盘旋在脑海。一会儿那个缝得勒的牧主婆儿,一会儿罕达的老婆……见一个喜欢一个,晚上就做着和她们睡觉的美梦,时常用手干。女人的那玩意儿,把自己迷得昏昏沉沉。不过早上起来后又总是很后悔,感到自己肮脏下流极了。写血书风尘仆仆来到内蒙古边疆,难道就是缩在被窝里对人家起邪念? 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的革命青年不应该这么早就考虑婚姻恋爱问题,我太没出息,动物性太强了。曾多次把这个问题写在日记里,自我批判,自我反省。    
    两种思想经常打架:一种认为想女的可耻,见不得人;一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后一种思想略占上风。为了给自己的“流氓念头”找根据,我特地把鲁迅的一段关于肯定性欲的语录抄在日记本里,安慰自己不要老自惭形秽。    
    一个人孤独生活,有许多好处,其中之一就是完全可以不洗脸、不刷牙、不洗脚,不叠被子……反正四周没一个人,自由自在得很,再脏也没人说。    
    闲的没事干,除了看书,照料马,常常跟牧民摔跤。    
    青年牧民阿四愣是我最经常的对手。他胖乎乎的,一眼大,一眼小,老是像刚睡醒的样子。我很顺利地赢了,但他不服,隔几天就要来摔,每次摔他一溜滚儿也不生气。真没想到我在学校苦苦练的摔跤技术,来内蒙古牧区后大显身手。    
    牧民虽喜欢摔跤,可大多数没技术,靠笨力气。青年牧民小桑杰闻讯也来与我摔跤,他很聪明,会攒半导体,个子挺高,红光满面,身强力壮。我把他给摔倒时,他用蹩脚的汉语,呀呀地叹息,没想到北京知识青年这么厉害!    
    最后本队最壮的大古勒格按奈不住,要跟我摔。这大古勒格是个典型蒙古汉子,45岁左右,身材魁梧,有一米八多的个儿,手指头特粗,像胡萝卜一样,体重200斤以上。头一跤,大古勒格很轻易地把我扳倒,什么技术没有,就靠力气。第二跤,不跟他玩儿蒙古式,用跪腿得和,套住其小腿,赢得干脆。感谢物理定律,使我能把这么魁梧的壮汉像电线杆子般地攫倒。他沉重的身躯倒下自然要比一般人摔倒要疼得多,震撼得多。他马上就服气了,再也不跟我摔。    
    等于一比一摔平。    
    其他牧民目瞪口呆。    
    老蒙吃奶吃肉,力气大,但常年骑马,腿部力量相对比较单薄。而且特别不灵活,可能从没有做过体操。我后来跟其他牧民摔,很少输,发现他们大都有这缺陷。    
    英古斯一点不闲着,吃饱了就和我玩儿,一会儿扑咬我脚趾头,一会儿叼着我帽子乱甩,一会儿又张牙舞爪地跟我的手搏斗,喉咙里发出兽性的呼噜声。它跑得贼快,咬架特厉害,多大的狗也让它给咬得惨叫不已。    
    当它前腿直立,雄武地坐在后腿上时,很像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中的那条狗。它很懂事,从不随地大小便,门如果打不开,就用爪子抓,低声呜咽。    
    它常常卧在我的脚旁,用它那湿润润的小舌头认真地添我的脏脚趾头,直至添得干干净净为止。当我把脸贴在它毛绒绒的小脑瓜时,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种父性般的感情。这是一条小生命,一个活泼泼的小肉蛋啊! 平常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还到场部给它买江米条。晚上睡觉时,它会很温柔地用娇嫩的舌头舔舔我耳朵,怪痒痒的。    
    但这狗也有毛病,如牙齿上有片片黑斑,毛不亮,最要命的是见了谁都摇尾巴。    
      到蒙古包串去,看见一群狗冲向我,它马上以一挡百的气概迎上去,与对方撕杀,被咬得嗷嗷哀叫,也不逃跑。但它若见了来包串门的生人却总一副媚态,使劲摇尾巴,这可能是流浪生活落下的毛病。    
    


第一部分英古斯的风波(2)

    我决心改一改它这毛病。牧区阶级斗争复杂,它对人得厉害一点。记得好像是屠格涅夫的一篇短篇小说中写了一老太太给儿子报仇的故事:做一个假人,在脖子上围了一圈香肠,训练狗咬。我也如法炮制:用破衣服做了一假人,上衣是绿军棉袄(一袖子被烧焦),下衣是件旧蓝棉裤,头戴一蓝帽子。面部是白布,腰里系着皮带。我把一块骨头放到假人腰部,训练狗扑咬。没想到这狗怎么也不咬,累得我满头大汗,又打又哄,也无济于事。它对那块放在人腰部的骨头敬若神明,连贡哥勒黄狗的十分之一凶劲都没有。    
    我见它不听话,就用铁链子把它拴在蒙古包里饿,饿得它一个劲哀叫,声音凄惨。饿了两天后再让它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它依旧不咬,我喝斥它、踢它,那绿色的眼珠马上闪出凶光,从喉咙深处冒出了发怒的呼噜呼噜声。    
    我不理它,它就在原地打转转,拉着铁链哗啦啦响,并不住哀叫,声音越来越大。结果招来了附近牧民小孩的注意,纷纷跑来趴在门上的玻璃处窥视。我做一个假人的事让他们大吃一惊,马上就传了出去,有些好奇的牧民甚至从很远的地方骑着马来观看。    
    草原空旷寂寞,一点小事都是当地老大老大的新闻。    
    见谁都摇尾巴的狗不是好狗,我训练了半天,它也没有进步,只好暂告一段。它自幼遭受遗弃,无家可归,靠人施舍为生,养成了老好人的毛病。对此不能着急,只能慢慢纠正。    
    以后,我继续把英古斯关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增其凶猛。    
      这天我带着望远镜,骑上小青马去串包,英古斯也高兴地陪我同去。可能憋得太厉害了,它在大草原上四处野跑,不紧紧跟着我,使劲叫也不理,越跑越远,不久就没了影。我懊丧地叹息:“流浪的狗就是不忠实!” 颇感失落。但不知何时,那狗又从草地里冒了出来,让我一下子转忧为喜。    
    路过一蒙古包时,离包老远,就冲过来3条狗,围着我的马又跳又咬。英古斯夹着尾巴,躲在马旁边。它看准时机,突然闪电般扑向一条单崩儿的狗,把它咬得连连尖叫。接着又对另一条狗发起了进攻…… 它个子虽不大,却擅长与同类撕咬。要比掐架的话它能威镇全7连。    
    正在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望远镜丢了,是初中朋友谢保国送的,很有纪念意义。肯定是我骑马拔蹦子时,一起一伏,从书包里颠了出来,赶忙折回寻找。    
    到处都是平坦坦的草原,用套马杆划着地,来回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突然,一牧民走了过来,定睛一看是道尔吉。他用生硬的汉话问:“这狗西(是)你的?”    
    “是啊!”    
    “这狗坏坏地干活,要打死地!” 他板着面孔。    
    “为什么?”    
    “羊羔地咬死,必须地打死。”道尔吉似乎忘了我曾去过他的蒙古包,看他满脸热泪唱嚎歌。好一本正经!牧民怎么这样呀? 说变脸就变脸,反复无常。    
    “怎么回事? 有话好好说。”    
    “咬死羊羔地狗,打死地,没啥可说地!”他的嘴咧了咧,一股口水射进了地上的一个耗子洞里。    
    我强忍着怒火问:“咬死哪儿的羊羔了?”    
    “我地羊群地,好多好多地,这狗得打死地!”    
    他满是疙瘩的大黑脸十分严肃,又瘪又歪的狮子鼻不友好地皱着。难怪人们都说他人缘不好,翻脸不认人。    
    我火了,冷冷地望着他:“不行!”把腿一夹,小青马跑了起来,英古斯若无其事地在前头带路。    
    他狠狠地向地上的一个马粪蛋“滋”了口唾沫,嚷道:“就得打死,一定地打死!”    
    我扭头向他挥挥拳头,骂了句:“打你妈的蛋!”    
    身后,传来暴怒的大吼:“打死地!一定地打死!”    
    丢了望远镜,正焦急万分,又碰见这丧门星,好倒霉!也没心思再去串包,返回住地。    
    到家的第一件事是把棍子准备好。    
    第二天,7连的贫协主席,临时负责人巴图骑马到我住处,说我的狗咬死14只羊羔,按草原的规矩,凡咬死羊羔的狗就得打死。    
    “可我一个人单独生活,需要条狗啊。”    
    “这儿马上就要改成兵团了,知青全要集中起来。你用不着狗了。”    
    “羊羔已死,打死狗解决什么问题呢? 还不如赔钱,死多少,赔多少。”    
    “咬死羊的狗就是狼,下次还要咬,一定得处理掉,这是草原流传了多年的规矩。”巴图态度倒是挺客气。    
    “好,我考虑考虑。” 心里很不情愿。    
    英古斯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天晓得一眨眼它怎么就咬死了14只羊羔。也够混的,不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却咬羊羔!    
    道尔吉那么蛮横,打死英古斯岂不使他更趾高气扬? 而且小英古斯在饥寒交迫中投奔到我门下,天天冒着凛寒为我站岗放哨,怎忍心杀之?    
    于是到知青中寻找同情。    
    金刚在我们4人当中最小,他喜欢音乐,心地善良。初到草原,目睹牛群为死去的同伴哭泣,曾感动得流下泪,以后真的再也不吃牛肉。尽管我俩曾为英古斯打过架,他不理我了,可已经过去好长时间,现在我有困难,想他不会记仇,可能会站在我和英古斯一边。


第一部分英古斯的风波(3)

    听完我叙述后,金刚为难地说:“牧区确实有这个规矩,无论谁的狗都不例外!唉,谁让你碰上了道尔吉的? 这老倔头出名的倔。其实我对他也没好感,特小气,去他的蒙古包,茶里连炒米都不放。”    
    我一言未发,扭身就走了,很后悔找这小子。他太胆小,只敢骑最老实的马,打了不走的肉疙蛋,见了牛群躲得远远,生怕给自己肚皮戳个眼儿。    
    我又去找刘英红,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持。她也是自己从北京跑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