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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一向稳重有加的刘主编今天也沉不住气了?火烧眉毛了?”为了疏解紧张气氛,孟晋开玩笑地说。
“唉,哪里,其实也不是我们自己的事,是为了明静的一个朋友。”明远啜了一口咖啡,扭了扭身子,以便坐得舒服一些。他直奔主题地说:“是这样的,明静在国内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叫安紫梦,她孤身一人来到洛杉矶,一时间也没找着理想的工作。她有个哥哥在国内做一家国际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总,紫梦便在美国帮哥哥接单。有一个台湾老板看上安紫梦的年轻美貌,订了许多货,大约发了五个集装箱。没想到紫梦拿着单子去找台湾老板付钱,那人却动手动脚,想占便宜。紫梦断然拒绝后,那老板便翻脸不认人,拒绝接收这批货物,拒不付款,而现在货物已经到了洛杉矶港口,别的不说,光是运费和滞留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紫梦一筹莫展,找到我们。我们想来想去,只有你有这个能力帮她了!”
“别急,先喝咖啡。”孟晋悠然地端起咖啡杯,不紧不慢地啜了一小口,一边思索,一边试图把明远从激动的情绪中拉出来。孟晋赴美之后,得到过许多人的无私帮助,他一直心怀感激,并想以这种大爱之心回报社会,回报他人,但因为心地善良,也吃过不少亏,上过不少当。所以,他现在变得比较谨慎,不再做“滥好人”,必须弄清对方底细,帮助该帮之人。
他沉思良久,开口道:“明远兄,可否把这个安紫梦的情况详细给在下介绍一下?”
“是这样,紫梦在国内和明静在一个单位,都是跑社会新闻的名记者,清纯靓丽,才华横溢,而且心地善良干净,富有很强的正义感,是报社的一朵名花。这样的女孩,我在大陆还没有见过第二个。前段时间她追踪报道了几起造假酒的案子,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但也得罪了当事人,遭到人身威胁。无奈之下,只得放弃在国内的事业,在她哥哥和我们的帮助下来到美国。这不,刚想做笔小生意,挣点小钱,便遭遇这么大一个挫折,不但钱挣不着,他哥哥在那边也会受很大影响。她都快急疯了。她在这边人生地不熟,只有找到我们,而你知道,我们二人非商场中人,对经商之事一窍不通,平常又看不上那些穷得除了钱便什么都没有的暴发户,不屑与之为伍,所以,这事只有求到你的门下,望你施以援手了!”
听完明远的介绍,孟晋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悸动,对那个叫安紫梦的女孩心生好感。美丽、善良、有才气,这些字眼都那么入心,好像似曾相识似的。他果断地说:“这样吧,货物先存放在我的公司,我摸清情况再作定夺。总之,我想应该问题不大。”
“怎么样,明远?我说找孟晋找对了吧?”明静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欣慰地说。刚才她由于心情紧张,一直未敢开口。在她心中,紫梦就像是她的小妹妹,让她心疼牵挂。
“太好了,孟晋!”明远也轻松了许多,他微笑着说,“我把你的电话给她,让她直接与你联系,好吗?”
“OK!”孟晋爽快地应道。
“对了孟晋,你的书稿《日在孟晋中》已修订完毕,并通过了三审。明天我报将做连载,然后结集出书。”
“我们报纸也将用四分之一的版面作宣传报道。”明静在一旁补充道。
“多谢抬爱!要不是明远兄润色修改,我那一堆错别字怎么见人哪!”多日的心愿得遂,孟晋也不禁有些喜上眉梢。
“谢什么谢?稿费拿到别忘了请我们喝杯咖啡就是了!”
“不行!这么大的恩典,岂一杯咖啡了得?到时必有重谢!”孟晋严肃地说。
“要怎么谢?”明远扬起了眉毛。
“起码要……再加一块蛋糕!”孟晋一本正经地回答,做郑重其事状。
“哈哈……”三人全笑了起来。明远欣赏地看着孟晋,这正是他认为孟晋最可爱的地方,外表看起来憨厚朴实,骨子里却有极强的幽默感,常常在不经意间抖出“包袱”,惹得人捧腹大笑,相处起来非常轻松愉快。
第一章美人多情
何曼羽对着镜子审视着自己:镜中映出的是一张艳丽无比的鹅蛋脸,雪白粉嫩,娇美如花。曼羽眯起眼睛,满意地翘起嘴角笑了。
是的,这是一个让男人心驰神往的女人。
曼羽并不是柳眉杏眼樱桃小嘴的传统美女,从通俗的标准看,她的嘴太大,鼻梁也不够高,眼睛也不是炯炯有神的那种,但这些“零件”组合在一起,就产生了惊人的视觉效果,再配上那光滑柔腻没有一丝瑕疵的肌肤,简直给人以“惊艳”之感。尤其是那对眼睛,看人时总是斜斜的,半睁半闭的,仿佛永远都没睡醒,却充满勾魂摄魄的魅力,曾有男人形容“见到了何曼羽,才理解了什么叫‘媚眼如丝,风情万种’”。
是的,曼羽的美并不在于五官如何,而在于那种柔,那种媚,那种浸透在骨子里的风情。说是性感显然太低俗了些,尽管她是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的女人,但表现出来的却仍是一种高贵。
曼羽显然知道自己的价值在哪里,并把这种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
幼时的何曼羽并非美女,没有标致完美的五官,但长到十七八岁,原本平庸的五官立时显出异样的光彩来,明明没有美女的五官坯子,偏偏就是让人挪不开眼睛,就是让浓眉大眼的美女在她面前黯然失色,自惭形秽。
曼羽不坏,真的。她只是太爱漂亮,而她的男朋友偏偏又做点小生意,有点小钱,所以,她开始醉心于化妆打扮,引领着那座南方小城市的时装新潮流。这也没有什么不对,悦人悦己,皆大欢喜。关键是她消费越来越高,而她的男朋友越来越难以招架,被迫远走他乡去挣大钱,好满足她日益见涨的物质需求,好买房买车迎娶他的美丽新娘。对于情侣来说,最伤最痛是别离。况且是曼羽这样出众的女孩,本就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的。寂寞久了,找的人多了,慢慢地就违背了初衷,她的男朋友在异地找到了钱,两人却已分道扬镳。
她本来分在一个炙手可热的单位——电视台,做一名编导。刚开始她还比较勤奋,打打字幕,编编节目,偶尔还自己配配音,玩票一把。形象上,打扮得也是青春脱俗,颇为可圈可点。台长甚至有意培养她当节目主持人。
如果不是生得这样美,她也许会成长为一个节目主持人,一个出色的记者编导,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在社会上谋得一席之地,可是,电视台那微薄的几文薪水实在难以满足她已经膨胀起来的物欲和虚荣心,而她媚眼一抛,就有人送她钻石项链,送她裘皮大衣,送她一切华美奢侈的物品,让她认为获得成功原来如此容易,她再也不愿意也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努力工作学习,而只是致力于把自己的美貌发扬光大。她越来越艳丽,越来越妩媚,越来越性感,越来越让人眼花缭乱,偶尔上班逛一趟,只为像蝴蝶一样把自己的美丽姿容向大家展示,然后便翩然远去。
慢慢地,她终于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花瓶”,除了美丽一无所有,而她想得到什么,也只有用美色去交换。
从此,世间的男人无论学问高低,人品优劣,相貌美丑,年龄大小……在她眼中只分成了两种——有钱的和没钱的。如果硬要细分,还可分为很有钱的和一般有钱的,她选择交往的自然都是前者。
曼羽只想嫁一个有钱人,这么简单的要求,以她的花容月貌不知为何就是不能如愿。她男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有钱是有钱,无奈都是别人的老公,“薄命怜她甘做妾”,最后委身于一个副市长,虽不能明媒正娶,钱倒是大把有花的,在暂时不能觅得如意郎君的情形下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直到遇见朱新。
初识朱新,是在一个规格颇高的宴会上。一身白色西服的朱新站在人群中,气宇轩昂,玉树临风,颇有鹤立鸡群之感,让曼羽一见便暗自在心里喝了声彩!而朱新显然对她也颇为心仪,明里暗里不断放电,宴会还未结束,两人便心领神会了。
台湾的成长背景,名校的硕士学位,再加上美籍华人的身份,这些都构成了一张迷人的网,让久经沙场的何曼羽心醉神驰。虽然她看出朱新在金钱上很小气,不舍得为女人花钱,可愿为她花钱的男人多的是,她并不在乎。说她爱朱新也可,说她爱朱新的美国护照似乎更为恰当。曼羽想的是,自己快三十了,该有个归宿了,无论如何,朱新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就算他离不了婚,美国的有钱人总是比中国多些,只要到了美国不愁钓不着“金龟婿”。而副市长觉得与何曼羽的这种情人关系终是个定时炸弹,万一哪一天爆炸可就身败名裂,所以,何曼羽提出有机会办出国,他也正中下怀,积极支持,反正救济富一家是一家。
于是,朱新利用自己美籍华人的身份把她办到了美国,而她利用副市长的金钱为他俩在洛杉矶构筑“爱巢”,两人各得其所,正所谓高手过招,棋逢对手。
曼羽坐在梳妆台前,愣愣地想着心事。
一只手悄悄地从背后伸过来,轻轻掠过曼羽细腻的脖颈,再慢慢地滑向曼羽丰满挺拔的胸部,透过轻薄的睡衣,揉搓着、抚摸着……
“不要嘛!今天没情绪!”曼羽烦躁地把朱新的手推开。
“怎么了,我的美人儿?身子不舒服了?”朱新不愧为情场老手,非但半点不见恼,仍是和颜悦色,笑容可掬。
“你说,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嘛?”曼羽转过身子,娇嗔地埋怨道。
“别急嘛宝贝儿,等我和那个老太婆把婚离了,我立马娶你!我真恨不得明天就让你做我的新娘。”
“你以前说一到美国就结婚,可现在到美国都一个月了,还一点都不见动静!”
“哎呀我的心肝,你怎么也像个怨妇了?我不是告诉过你,现在没钱吗?等我捞足了钱,我们便双宿双飞,人间天上为所欲为,好不好?”
“可是……”曼羽垂下了眼睛,表情哀怨地说,“他下个星期又要来美国了!”
“谁?谁又要来美国了?”朱新有些紧张地问。
“还有谁?不就是那个死老头子嘛!”曼羽抬起了眼睛。
“什么?他又要来了?像他们这个级别的干部一年不是只有四次出国的机会吗?可今年他都出了五次国了!”朱新惊呼。
“叫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曼羽悻悻地说,“他这次是利用到香港招商引资的名义,先出席一下开幕式,中间溜到美国一个星期,最后再回香港参加个闭幕酒会就可以了。你这边老这么拖着,我也不好回绝他,再说他最近又从香港给我打了不少钱过来,连这房子也是用他的钱买的,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个老不死的老乌龟!老色鬼!”朱新气急败坏,再也顾不得平日里那谦谦君子的形象,破口大骂起来。
“算了算了!你住着人家的房子,花着人家的钞票,睡着人家的老婆,还骂什么骂!”曼羽佯装生气,扭过脸不理他了。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说,”曼羽转过身来,换了一副温柔的神情,用手在朱新的胸口上轻轻画着圈,吹气如兰地说,“你到外面去避一个星期,不要让他感觉这里有男人,为了我们的爱情,我就再献一次身……”
“什么?!你公然叫我戴绿帽子,还让那老家伙鹊巢鸠占?”朱新气得七窍生烟。
“嘘!别闹。谁是鹊谁是鸠还说不清呢!”曼羽仍然不愠不火,慢条斯理地说,“谁叫我们要用人家的钱嘛,只有忍耐一下了。”
朱新瞠目结舌地望着曼羽,一时间无言以对。想到这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将置身于别的男人怀中,他就嫉妒得浑身发烫。他风流多情,四处留香,却从没想过吃醋的滋味如此难受。
“他妈的!都是金钱惹的祸!老子要挣钱,很多很多的钱!”他一把抓过曼羽,三下两下扯掉她的睡衣,狠狠地把她摔到床上,满腔的怒火、妒火都化成了欲火在体内燃烧,他拼命蹂躏着身下的肉体,像是要发泄掉他所有的冤屈和不满……
第一章邂逅紫梦(1)
办公室里,孟晋正忙得个底朝天。每天都是这样,从早到晚地连轴转,生意越好忙得越厉害。那些电视剧、小说中当老板都轻松得不得了,成天西服革履,喝喝咖啡吃吃饭,打打高尔夫,再谈谈恋爱,风雅无比。好像谈笑间钞票就自然地滚滚而来。孟晋开了公司后才知道蛮不是那么回事。尤其在美国,没有什么钱是“公家”的,更不会因为你和谁“关系好”就会坐收渔利,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的。孟晋是有名的“拼命三郎”,“工作狂”。长期以来平均每天只睡三个小时,一大早赶到公司就开始“打仗”,一杯咖啡一个汉堡解决早餐,午餐也不过一个沙拉外加两个鸡腿,其余的时间就是忙、忙、忙!就这样还是感觉时间不够用。
“老板”,什么叫“老板”?就意味着每天你必须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意味着你必须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所以他经常自嘲为“给员工打工的人”。
此时,这个“给员工打工的人”正在审阅着一个销售员的销售定单。
“非常好!太棒了!谢谢!”孟晋递上了一个亲切真诚的微笑。他总是这样,对每一个员工的一点点成绩都大加赞美和鼓励,这些肯定句听得员工心里温暖无比,干起活来更加卖力。这个公司,除了老板孟晋自己是中国人外,别的员工都是美国人、墨西哥人、韩国人等等。但大家都对这个黄皮肤的老板相当服气,各个种族的人融合在一起,亲如一家。“和孟晋一起工作真的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这几乎是所有员工对他的共同评价。毫无疑问,孟晋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老板。当然,公司的营业额年年攀升,员工的薪水也“芝麻开花节节高”,更是皆大欢喜。
昏天黑地地忙了一大阵,孟晋终于从公务中抬起头来,撑撑腰板,小憩片刻。他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走到窗边,看着脚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脑中突然冒出两句诗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一种深深的寂寞之意涌上心头。
是的,寂寞。
他翘起嘴角,自嘲地笑了。
美国这样的金元帝国就像一架庞大无比的机器,在一刻不停地高速运转着,每个人就像其中的一个小零件,分工不同,功能各异,但都在这架机器里身不由己地奔波忙碌,毫无喘息之机,根本无暇顾及自己内心情感的呼唤和需要。
寂寞,多么奢侈的东西!
尤其是他——孟晋,一个农村来的放牛娃,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在洛杉矶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可说是殚精竭虑,九死一生,况且商场如战场,市场风云,瞬息万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全军覆没,以至于走到今天仍是小心谨慎,如履薄冰,从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哪里还有什么闲情奢谈寂寞?
可是,可是寂寞这种东西就像是一种病毒,在每一个时间的空隙间钻进来,咬噬着你的心。让你无处躲藏,无法回避。
咖啡的热气冒上来,湿润了孟晋的双眸。他知道在自己的心上有一个地方很空,只有一样东西可以将它填满,那个东西,就叫做——爱情。
年轻的时候,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忙着向这个世界索要成功,忙着要实现自己的光荣和梦想,爱情,是一种奢侈品,他这一穷二白的放牛娃实在没有资格问津。刚刚在事业上有了些声色,又遭小人陷害,险些全线崩溃,这时候,谢桂芳出现了,她的单纯和善良,像一剂温和的中药,给他伤痕累累的身心以清凉和慰藉。对于谢桂芳,他更多的是一种需要,而不是爱,他知道这对谢桂芳来说是不公平的。他心里对谢桂芳充满了歉疚,但这份歉疚却无法转换成爱。尤其到了美国,谢桂芳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像鸵鸟一样把自己藏起来,越来越与社会脱节。慢慢地,本就不美的她变得像刚刚挖掘出来的老古董,浑身散发着一种陈腐的气息,更可怕的是,长期的封闭让她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表现出来的形式就是越来越敏感、尖锐、疑神疑鬼,脾气也越来越大。
美国上层社会的酒会,一般要求偕夫人同行,可孟晋每次带她出席酒会,总是不可避免地会爆发一场战争。姑且不论她穿得有多么廉价、老土,不合时宜,也不论她如何的不会与人沟通应酬,如何令孟晋大丢脸面。最让孟晋恼火的是不管这酒会对孟晋的事业有多么重要,她总是会在中途就强烈地要求退场,拉着孟晋说走就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