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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说吧,西施生长在艺萝村,天天洗纱,虽然有几个牧童,樵夫,渔翁等辈吃吃她豆腐,她的美名可能传扬开去到几十里以外的村庄吗?即使她有一天给排水夫强奸了,经官动府起来,至多也不过一镇的人知道,一城的人知道足矣,那里会名满公卿,流传百世,惹得骚人墨客们吟咏不绝呢?这也是她机会凑巧,合该成名,有一天正在浣纱的时候,刚好给范大交差来寻美女的人瞥见了,于是她便给人家一献而至范大夫府上,再献而至越王座前,三献而过于夫差宫中。于是她的〃红颜〃出名了,薄命也就不可避免。
的确,在从前的时候,王宫就是红颜薄命的发祥之地。一个如花如玉的少女进了宫里,不是没有机会见男人守空房到老,便是机会来了给那个骄恣横暴粗俗恶劣的所谓皇帝也者玩弄。那家伙有的是权,有的是势,有的是金钱,有的是爪牙,还有礼啦法啦这种种宝贝给他做护身符,一个美人到了他手里,便再也别想受他的尊重及爱护,相反地,他只知道蹂躏她,而她也只好忍受着听凭摧残。他也许是年老龙钟的,荒淫过度身体衰弱不堪的,有恶疾的,脾气当然不好,文才武才都没有,面貌也很难希望他生得端正漂亮,但是你都得忍受,还要感激他给你的皇家雨露之恩,不忍受不感激便是大逆不道呀!当我读到《长恨歌》中〃承欢传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这两句诗,总觉玉环太苦,倒不如趁早长眠马克被下,得到永久的休息为妙。皇帝是这样,其手下的权贵们也就差不了多少,所以美人嫁给阔佬大概是很苦的,许多美人之没有后裔,大概也是由于她们的男人荒淫过度失却了生殖能力之故,益当时未必有可靠的避孕法也。
婚姻不如意,便是顶薄命的事,理想婚姻是应该才貌相当的。所谓才貌相当,也不仅是男有才而女有貌,我的意思乃是说男之才与女之才相称,男之貌与女之貌也相当之谓。男女双方之才均称则精神上愉快,男女双方之貌得当则肉体上满足,这是灵自兼顾的顶完善办法。而且话得声明在前,这里所谓才也貌也都是广义的而言,才乃包括一切思想学问志趣嗜好,不是专指吟诗作画等一艺之长;貌亦包括年龄健康清洁卫生,并不是专论一只面孔的呀。
此外尚有更重要者,则为道德之讲究。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不讲道德,即令才貌相当,恐亦难致幸福。至若一般有地位的男子想藉其优越势力以猎取女人的肉体,或一般长得好看的女人想利用其美貌以猎取男子的金钱,则其动机已经卑鄙,道德观念全消失,哪里还谈得到真正的爱情幸福呢?
可惜许多女子都见不及此,这也是造成红颜薄命的另一原因。盖美貌常与年轻相连,年轻的女子常常缺乏经验,缺乏学识,则也是事实。学识经验既然缺乏,自然容易上钩,受人之骗,后悔莫及。美貌与思虑常是成反比例的,不会思虑的人,吃吃睡睡,跑跑跳跳,便容易显得年青好看。而一般男人又多赞美她的好看,而不提及她的无知,有时还说无知更能显出娇憨,逗人爱怜。其实这句话可不知害坏了多少女子,于是她们只求娇憨,不敢多动脑筋,结果果然红颜了以后,薄命也就不可避免,这是美人不能思想之误。
美人不能思想,不肯学习,心地便狭隘,胸襟便龌龊起来。自己不肯努力向上,只希望有个现成的阔佬来提拔提拔她,于是见了君王眼红,见了卿相眼红,见了英雄眼红,见了才子眼红,仿佛只要一做这些人的妾,便可身价百倍,骄!日日侪辈而有余了,于是你也竞争,我也竞争,大家抢夺良人,一人得意,万人伤心,红颜薄命的故事更层出不穷了。这可真真便宜了男人,美中择美,少里抄少,此往彼来,一直快活到死。有时还可三妻四妾,兼收并蓄。现在虽说盛行一夫一妻制,但红颜女子想嫁部长经理之类的还是太多,多财有势的男子与年青美貌的女子结合,是最最普通的事,也是最最危险的事。盖有财有势的男子大都老奸巨猾,而年青美貌的女子又多无学无识,其不上当,安可得乎?此红颜所以更多薄命机会也。
至于簿命者若非红颜,便无人说起或说起而无人同情一节,这颇使我愤愤不平。也许我就是这么一个碌碌庸人吧,我只知道敬佩无名英雄,也同情另一批不红颜而薄命,而且比红颜而薄命者更苦上万分的女人。譬如说天宝遗事吧,杨贵妃死了,多少人同情她,为她做诗,做戏曲,做文章,因为她美得很哪。其实她生前既淫乐骄奢,死后太上皇还一直惦记着她,造方士觅取她的阴魂,也算够虚荣的了,比起长门镇日无梳洗的梅妃来,不是已幸福得多吗?不过梅妃也相当漂亮,惊鸿舞罢,光照四座,因此也有人为她的失宠而洒一掬同情之泪,比起那倒霉的皇后以及白头宫女辈来也不知多幸福几许了,那些非红颜的女人在平时既无人怜爱,赐一搬珍珠慰她们寂寥,乱时又无人保护,死者死,剩下来的也只有继续度凄凉岁月到老死罢了,这还不是更薄命吗?
老实说,历史家常是最势利的,批评女人的是非曲直总跟美貌而走。一个漂亮的女人做了人家小老婆,便觉得独宿就该可怜,如冯小奇般,双栖便该祝福,若柳如是然,全不问这两家大老婆的喜怒哀乐如何。但假如这家的大老婆生得美丽,而小老婆比不上她的话,则怜悯或祝福又该移到她们身上去了,难道不漂亮的女人薄命都活该,惟有红颜薄命,才值得说再说,大书特书吗?
戏剧家着穿这层道理,因此悲剧的主角总拣美丽动人的女子来当,始能骗取观众的同情,赚得他们不少眼泪。譬如说,剧情是一个男人弃了太太,另找情人,太太自杀了,那个肺太太的演员使该比饰清人的演员漂亮得多。于是在她自杀之后,观众才会纷纷叹息说:〃多可怜哪!红颜簿命。〃若是饰太太的演员太难看了呢,则观众心理便要改变,轻嘴薄舌的人们也许会说:〃这个黄脸婆若换了我,也是不要的,死了倒干净。〃那时这出戏便不是悲剧,而是悲喜剧了,主角是那个情人,她的恋爱几经波折,终于除去障碍,与男主角有情人成为眷属了。
美的力量呀!无怪成千成万的女子不惜冒薄命之万险而唯求成红颜之美名,及至红颜老去,才又追悔不及了。男子也有美丑,但因其与祸福无大关系,故求美之心也就远不如女子之切。女子为了求美,不惜牺牲一切,到头来总像水中捞月,分明在握,却又从手中流出去了。时间犹如流水,外形美犹如水中月影,不要说任何女人不能把它抓住捏牢,就是真个掬水月在手,在手的也不过是一个空影呀!至于真正的月亮,那好比一个人的人格美,内心美,若能使之皎洁,更发射出永久的光辉。红颜女子不一定薄命,红颜而无知,才像水中捞月,随时有失足堕水,惨遭灭顶之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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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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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与吃醋
好色性也,吃醋亦性也;第一个〃性也〃似乎多指男子而言,下面那个〃性也〃就与女人的关系来得密切了。于是,丈夫之应加管束之理由在此,老婆之愈觉可厌之原因亦在此,这两个〃性也〃似乎大有讨论的价值。
我曾见过许多婚后的男子在咒诅结婚,说是自已被太太管束得一些自由也没有了,今天得换上一套西装,就硬派你是去赴密约,明天在电车上同一个陌生女人并坐了二三分钟,便瞎说你是有心揩油,弄得一天到晚得战战兢兢,惟恐稍有语及嫌疑之处。万一偶然不小心,在闲谈中间漏出一句关于女人的话来,那就得洗耳恭听,还要口中连声谢罪,最后就是陪她去看一场电影或买些东西。这样每天在精神上,事业上,经济上所受的损失真不知有多少哩。〃结婚真是得不偿失呵!〃已婚的男子都在恨恨咒诅着。
我也曾见过许多已嫁的女子在咒诅结婚,说是自己丈夫变了心,每天回家时不是指摘饭菜不合口,就是埋怨房中什物没有整理得好;就是在高兴的时候,也不过在地板上划划华尔滋,或是说些什么:〃某舞女的迷人本领真不错呀!〃〃某明星最肉感。〃〃喂,你看甲小姐与乙小姐究竟谁生得好些?〃好像这样说说也是够兴奋的。及见妻子的脸色变了,他也就怫然起来:〃我对她们又没有什么野心,说着开心又有什么关系呢?〃那时妻子也就不甘示弱:〃你对她们既没有野心,说着又会什么开心呢?——况且,你既不去舞场,怎么知道谁肉感谁会灌迷汤?〃变了!变了!丈夫已不称赞自己在称赞别个女人,不留意自己而在留意别个女人了,去找职业谋自立吧,天下哪有比少奶奶更闲适的职业?就是找到了还不是花瓶之类?〃结婚葬送了女子的幸福哟!〃已嫁的女子都在家庭中烦恼着。
世界上确有许多男子在为了妻子的善于吃醋而烦闷着;世界上也确有许多女人在为了丈夫的过于好色而苦恼着。这样看来,似乎那两个〃性也〃都是罪大恶极,万万要不得的东西了,然而在事实上也还有个差别:昔齐桓公好色,管仲云无害于霸;舜为圣导,也有二个美人做伴;其余的倒更是不胜枚举。因此可见,男人要拣几个有它〃的女子来好〃一下,对于自己的地位身份仍可丝毫不受影响:君子还是君子,圣人还是圣人,英雄也仍旧不失为英雄;人们不但不会攻击他,甚至于还要引为美谈。但是女人的吃醋呢?却万万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了;妒为七出之一,固是圣人定下来的条文,就是实行时给你一个〃法外施恩〃,文人们的笔墨真也怪可怕的,如隋文帝的独孤后,如陈季常的太太,以及许多历史上的护的故事,听起来总觉怪刺耳的。现在虽说时代的巨轮,已不断地在推进〃了,〃妒乃妇人的美德论〃等高调居然也有人哼哼,可是在〃社交公开〃的招牌下,吃醋虽不至构成刑法第x条的〃出〃罪,听起来总也觉得不大漂亮。丈夫右手紧搂着舞女的纤腰是艺术,就是常常跑到x花x后处去也是正当交际;〃我们完全是友谊呀!〃你有什么方法可以反对他?况且你不曾带得若干万赔嫁钱来,叫丈夫不交际,便是妨害他的事业;妨害了他的事业,你与孩子就非挨饿不可了。
于是,有许多太太们恼了起来,索性连醋也不高兴吃了,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可以社交公开,我就不可以公开社交吗?这次可轮到你去担任吃醋工作了。可是这种愚笨的报复法只能使男子们冷笑。点缀着夜之街头的是神女还是神男?排列在舞池周围的是舞女还是舞男?以色相,性感吸引群众的是女人还是男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儿尽可搂着十六七岁的姑娘跳舞,接吻,睡觉,而女人到了三四十岁已是人老珠黄,难于找对象了。好色吗?只得眼看着男人专利。
就是吃醋,也还得让男人来干:据说从前妇女与人通好给丈夫捉住了尽可一刀送命,再不然作了出去总是没有话说。但男人却正与女人相反,做开眼乌龟不但不是美德,而是预倒枪的事。唐中宗为韦后点筹,千古引为笑谈,由此可见男人吃醋是必须的。就是在现在iadiesfirst时代,男人要吃醋也很便当,社会的舆论肯替他帮忙,而且他只要断绝了你的经济供给就可制你死命。成今日男子之所以不曾以善吃醋称者,也无非是因为妻子大都关在家里,能使他们吃醋的机会很少,因此就得了这个不虞之誉〃。
总之,目前的情形是女人很少机会好色,也不能让你尽量吃醋;而男子则要〃它〃就可〃好〃,欲〃醋〃就可〃吃〃。
记得唐朝有一位武则天皇后——也就是大周的金轮皇帝——既曾因好色而广选面首,也曾因吃醋而把面首视作禁商,不许他与别的女子接近,这例算是创千古未有的例子。可见好色与吃醋也要讲资格的。奉献劝资格不足的女士们:还是尽管让你们的男子去好色妨害他们的事业吧,不要因吃醋而放弃了自己的责任,这样不久以后,好色与吃醋权利的享受者,怕要转移过来了,而社会上原有的道德标准,也将随之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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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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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的同情
张金海死了,引起社会上广大的同情;苏益之死了,市教育局长,市教育会秘书长都为之发表谈话;卖咸菜的王小牛死了,报上居然也刊他一张遗像,咸菜豆芽业公会居然也因其死状凄惨,待具呈法院,为之申请昭雪了。人类的同情原是够伟大的呀,可惜都限于被害者死后。
这三个人,都属于〃小〃字阶级——张为小店员,苏乃小学教员,王则不过是一名小贩罢了,若不死,人们是决不会注意其存在的。若死得不凄不惨不可怜,人们也决不会注意其死去事实的。张死在今日之法捕房里,可谓死得其时,死得其所。否则捕房不许宣扬,报章不敢登载,人们虽欲同情,又从何同情起呢?
至于五小牛,则死者本人既不过是一名咸菜贩,殴毙他的人又不过是芦席行股东以及其塌车失之类,至于出事之原因更不过是一些路上争吵,则其事态之必不会扩大,承办律师之必不会起劲,社会上人士之必不会怎样同情以及援助他的家底是可知的。现在问题似乎还在于苏益之案,可大可小,我们且来看看所谓同情的结果吧。
据我看来。吾们同胞往往是最容易同情别人,同时又是最容易快快消失同情心的,最容易同情别人的原因,是自身所受压迫多,或见闻与自身有关的人所受的压迫多,因此一听到别人也受此类欺凌压迫,同情心便油然发生了。然而为什么又很快的消失了此项同情心呢?其原因还是在于自身所受的压迫多,或见闻与自身有关的人所受的压迫多,见得惯了,闻得惯了,心想究竟所谓欺凌压迫也不过如此,同情心便谈下去了。因此一个人听见别人来向他诉苦时,起先总是十分同情,予以安慰,予以鼓励,后来他的气平了,别人仍未诉苦,便易鼓励为劝解,安慰几句,劝说几句,说万事都须作退一步想,只要下次不吃亏,这遭也就算数了吧。假如那个人听了他的话仍不肯平心静气忍吃亏呢,于是那个人便恼了,厌烦起来,说这种欺凌压迫我也受过。或是说与我有关的人都受过,我们能受,干吗你便不能受呢?那时安慰鼓励或劝解都没有了,相反的,也倒有些同情压迫欺凌者起来,觉得那个被压迫被欺凌的人确也有些太那个了,他的被欺凌被压迫多少有些活该的成份在内吧。
假如苏益之女士之受辱后不服毒而死,人们对她的态度又将怎样?
查苏女士责打刘生手心,乃在五月十八日,当天就被刘母掴颊。其后刘母每日赴校辱骂,说学校是堂子,谓苏女士在夜间充当向导,以及甘四日下午四时左右,竟将校中小学生多名架至其家中,苏女士向之干涉,又遭谩骂,并纠众将其杀打,幸为男教员解围。此夜,余校长回来,同事据情诉苦,余竟亦畏势,摇头谓无法谋妥善之办法,于是苏女士便吞服大量毒药,在甘五日清晨香消玉殒了。
在这段短短的新闻中,假如记载没有错误的话,我相信第一该负责任的还是圣心中小学校长余洁雄先生。刘生年仅十二,被责打手心后要向妈妈哭诉,这是常清。刘母听其子的话,不问情由带同其子赴校大兴问罪之师,并将苏女士掴颊数下,这就凶悍泼辣异乎寻常了。但整个圣心中小学竟无人出来帮同苏女士向之交涉,或告其夫刘润生,或径报告捕房,使泼妇受一次惩戒,这就觉得可怪。
其后该妇又日日来骂,骂到一星期之久,及将小学生多名架走了,还只有一个苏女士向之干涉,要求放回,那更使我大惑不解了。难道该校女教员都怕给刘母掴颖,男教员都怕给她骂嫖客或乌龟吗?在甘四日下午架走小学生的时候,假如苏女士也因前次掴颊经验而匿不敢出了,不知该校对这批小学生又将如何处置?——听其架走呢?还是逼令苏女士一人冒被殴打之险,去负责追回来呢?
刘润生不过是保甲事务所一文书耳,而校长余洁雄竞摇头谓无法谋妥善办法,不知真的畏惧小势力呢?还是有意推托心中在怪苏女士多事?以一个堂堂中小学校长见了保甲事务所文书的太太便害怕如此,直令人难以置信,访问这耳光若打在你校长先生自己的身上,不知亦如此图省事否?照我看来,恐怕为的还是苏女士不过五十元钱一月的小学教员,其受辱与否固无关痛痒,谁叫你不生眼睛的打错了保甲事务所刘文书的少爷来呢?
至于苏女士应否责打小学生手心问题,我不是吃教育饭的人,不知道依照教育部命令而论果应该否,依照该校校规而论果应该否,依照教育理论而言果应该否,我只知道苏女士若是打错了,刘母可向学校交涉,决无径将其掴额数下,骂之为向导之理;假如打得不错,更不该使她无故受辱,两校长亦觉置之不理。观乎苏女士不死于十八日被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