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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6312
Title:读夫
作者:应雪梅
出处《读者》:总第124期
Provenance:文汇报
Date:1991。5。29
Nation:
Translator:
万卷书易懂,一夫难读。
初识后来成了我丈夫的他,是在工作半年之后。同宿舍的女友告诉我二楼有位男孩很不错,此后虽不与之相往,但一举一动已注入些许关心。
又半年,已把稳重、细心、宽容、善良这些德性贴加在他身上,渴望能有深交。恰在此时,他出任班主任,与我直接接触。不久谈开,才知彼此神往已久。
恋爱中,他体贴入微,少有市侩气,极合我意。于是,将人生新的一页揭开。不料蜜月尚未度完,丈夫即与先前判若两人,一如冬眠的熊,安祥、知足。诸事能拖则拖,时时端坐电视机前,吟唱明日复明日,甚而有时我疲惫不堪,以为路人见此都会相助,他仍巍然不动。心寒至极,时常冷言刺他,眼神未免刻毒。丈夫生气之余,总还有些改进。也在此时,曾光彩照我的他那书生英气开始在现实面前失色。一日,送礼给一位曾在我困难时很帮了些忙的同事,不料丈夫在彼处结结巴巴,令我大窘,回来不免和他大吵一场。如此这般,乍睛乍雨、雨后还晴地过了几个月,感到婚姻是天堂,亦是地狱。
不久,丈夫出外进修。家中冷清,独自孤眠,再读夫,竟有千般妙处。想丈夫原是倒头就睡的人,我因为神经衰弱难以成眠,便每晚“雪地里开满了梅花,有一群鹿儿在跑,还有老虎在打瞌睡,一个哈欠,又一个哈欠……”引我入睡;夜里又要时常惊醒,为睡相不好的我拉盖被子。忆起以往每每和同事不愉快,回到家便向丈夫撒气,他满脸是笑耐心劝解,要我学会宽容。又想“秋高风怒号”时,并无有半件毛衣给丈夫,他毫无怨言……思忖间,浓浓情意便不由从心底升起,转而又自责不该如此苛刻、寡情。想来家是最宁静、最温馨、最舒适的避风口,丈夫才会自我松懈,把本性显露,我何苦苦苦逼他家中也套上面具和枷锁?他原是一介书生,我大学时代曾苦苦追寻脱俗,又为何因他送物不老练而闹别扭,岂不违我初衷?……历数我之种种无理,才明白丈夫极宽容,忍我许多,容我许多。或许他一直在等我醒悟?
一梦初醒,我深感丈夫即是一本名著,有平淡,有精彩,横是岭侧为峰,巧妙因时而不同。只因距离太近,我一直不肯正视,未曾去读、去思,错过许多赏析机会。
好在,我悟得还不算晚。
Number:6313
Title:老麦的心愿
作者:宋成伟
出处《读者》:总第1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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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麦是我的一个战友,一个有九年多一点兵龄的老兵。我还在喀喇昆仑山哨卡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是很“铁”的哥们儿了。他来自陕北高原一个贫穷的小村庄。档案里记载他的文化水平是初中,其实他远远没有达到那个水平,这是他生前亲自对我说的。那时我还是个新兵,第一次进哨卡,就是老麦开车接我的。老麦虽没有高深的知识,但为人却很和气,不几日,我们便混得很熟。随着我断断续续地小豆腐块文章的发表,老麦就羡慕得不得了,有事没事总愿到我宿舍里和我聊上一阵子。时间久了,他有什么心里话,也都毫无保留地对我说。
一日,老麦对我说:“你看我这水平,要想学写作,是不是也能发表作品呢?”听了老麦的话,我委实吃了一惊。我本想告诉他,写作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更不是头脑一热,想写什么就能写出什么来,可我又怕伤了他一颗诚实的心,就说了些鼓励的话,并且找了几本写作方面的书给他看。几天后,他又来找我,说:“看你那些书很吃力。原来写作也不是件容易事。”不过老麦对我桌子上放的几本《读者文摘》倒是颇感兴趣。于是我就对他说:“你也可以试试呀!《读者文摘》是专摘优秀文章的刊物,如果你看到什么好文章,也可以给他们投稿。”又过了几日,老麦真的摘抄了一篇散文送给我看。那篇散文我以前看过,叫《生命的意义》,一位外国作家写的。老麦的字虽写得不算漂亮,但抄得认真,显见是颇下了一番功夫的。我笑他:“你也想出名?”这时的老麦就有些不好意思,涨红了脸,腼腆起来,眼睛里也有一种我猜不透的恍惚神色。他说:“不是我想出名,你不知道,家里最近给我介绍了个对象,是位小学老师。我这文化水平你不是不知道,我总觉得咱有些不般配,可我还是很喜欢她。她也爱好文学。我不可能写出什么作品来,寻思能登出我摘抄的文章来,也算是咱的水平。总不能让人家老师把咱给看低了。”
老麦摘抄的那篇稿子确实不错,在我的鼓励下终于寄走了。他害怕这篇稿子会丢失,还特意开车跑了上百里路到赛图拉发了一封挂号信。
就在老麦把信邮走的第七天(这个时间我永远都不会记错),老麦的汽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翻进了雪谷中。当我冒着刺骨的寒风赶到出事地点时,他已不省人事。在我和许多战友的努力下,他终于给抬上来了。这时我才发现老麦的一只手死死地抓着我,好像突然想起什么要对我说。我躺下身来,把耳朵贴到他的嘴边,才继继续续地听到这样的话:“我……那篇……稿子……”
后来,我离开了喀喇昆仑山哨卡。遗憾的是,老麦的那篇稿子始终没有登出来。我想,可能老麦的那篇稿子《读者文摘》早已登过,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吧。不过,那篇散文确实是不错的,不知是否已有很多人读过。
Number:6314
Title:我想流泪……
作者:唐爱武
出处《读者》:总第1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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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经历,许多事情,挥挥手,沉淀为历史;可有一件事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始终清澈。那是一件有关《读者文摘》的事。今天,适逢《读者文摘》创刊十年,我重温往事,心中酸涩,直想流泪。我害怕这泪掉下来,便索性凑成一篇征文,来怀念我那故去的阵地生活和那位长眠在边陲烈士墓地的连长。
斗转星移。南疆边地正是鼙鼓动地、战火连天的岁月。我就在这时带着几分稚气从湘北老家入伍来到边关一个山旮旯里的前沿阵地上。我的连长是位湘西苗族汉子,据说是在动乱年代饿肚子才来部队的,他的履历表上文化程度一栏清晰地记着“高小”。从他的口里出来的话,嚼不出半点哲理,窝火时,赤裸裸的粗话、野话直往人身上喷。诸如:“他妈的”、“王八蛋”、“臭小子”。初来的我,尚不识连长脾性,对他咋看咋不顺眼,但看不顺眼也得听他的话,因为前沿阵地生活是玩命的,枪声炮声不断,对面黑洞洞的枪口说不准哪天正瞄着你的脑袋。于是,什么憧憬、什么遐想,统统收藏起来,容不得东想西想,老老实实当好连长手下的兵,才经得住眼下这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等到战争稍息,我们的思想活跃起来了,突然发现这阵地上面连耗子都是公的,清一色的雄性世界顿时让人感到单调枯燥。几张旧报纸在我们手中传来传去变得皱巴巴的,连字迹都被汗渍洇模糊了。自认为有些文化细胞的我宛如闯进了寂寞的旷野。
寂寞难耐。一个月色如洗的夜晚,我偷偷地走出坑道,寻了块僻静的地方坐下来,眼睛直愣愣与星星相对,不知不觉溢出两行清泪,抽泣起来。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我的身后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接着便是连长那吓人的嗓门:“好你个王八蛋,意不知死活跑到这儿撒野!你这软骨头,怕死鬼,想撂挑子,明天你就打背包滚下阵地!”一席话灼痛了我的心口,我直视连长,顾不得许多,站起来争辩道:“我不是软骨头,我不怕死,我只想找几本书来读读。连长,你误解我了!”看着我一脸的委屈和沮丧,连长心软了,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用低沉的声音对我说:“好小弟,我是个粗人,肚里没有墨水,平时想不到这些。我错怪你了!”仿佛是对刚才言语的忏悔。月光下,我看清连长那拉长的脸松驰下来了,我也第一次认真看我面前的连长,竟是那样的和蔼,那样的亲切。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背起枪正要上哨,连长叫住我。他像变魔术似的从床头摸出一叠《读者文摘》,说道:“我那婆娘还真有心眼,别的书怕我看不来,每月就给我捎来一本文摘,,说那上面古今中外的东西都浓缩在里面。可我哪有闲功夫看,眼一睁,忙到熄灯,一根弦白天黑夜都绷得紧紧的。还是你们拿去看吧,你们有知识、有文化,看了管用。”霎时,我感动得啥也说不出,心里一个劲儿念叨:“连长,你的心眼真好!真好……”打那以后,我们的日子充实多了。看着我们如痴如醉地读着那一页页文章,看着我们为文中的话题争得面红耳赤,连长那黑黝黝的脸膛便流淌出浓浓的笑意……
不幸的事发生了。那个沉寂的雨夜,连长带人去潜伏时踏了地雷,被抬回坑道时,已血肉模糊不能再言语了。第二天中午,连长的遗体要送往山下,整个阵地一片啜泣声。我发疯似地找出那一本本翻得卷了边的《读者文摘》,轻轻放在连长胸前,哽咽着说:“连长,您生前总那么忙,没有读过这些文章,以后您在安息的净土里兴许有时间,就带去看吧!”连长走了,整个阵地好像失去了一个世界,多少天,大家不言不语。再以后的岁月,连长爱人的《读者文摘》还是按月捎来,但我们只是闷闷地看,默默地读,再也不为文中的话题争吵了。
若干年过去了,边关的硝烟渐渐淡远,昔日的阵地虽然仍在旮旯里,但现代化的手段却使这里通了公路有了邮路,阵地兵们阅读的范围便不再局限于连长爱人捎来的《读者文摘》,可以尽情地看好多好多种报刊杂志,还有各类书籍,但这里的兵们仍时时被连长在时大家争看《读者文摘》的那份激情、那份挚爱带回到过去。
我已离开阵地四五年了。每每在记忆的长河里徜徉,我的心潮便凝固在这段岁月中。这使我在五彩缤纷的报刊中,毫不犹豫地买下一本本《读者文摘》。我不敢说《读者文摘》对我有多大的启迪,如何丰富了我的人生,但实实在在地,从连长给我《读者文摘》的那天起,我的生活有了色彩,我的心也日渐坚强起来。
读着《读者文摘》,我就想流泪,但我敢说,这滴泪永远流不下来。
Number:6315
Title:人间与天堂
作者:莱蒙托夫
出处《读者》:总第119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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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爱人间怎能不胜于爱天堂?
天堂的幸福对我们多么渺茫;纵然人间的幸福小到百分之一,
我们毕竟知道它是什么情状。
我们心中翻腾着一种隐秘的癖好,
喜欢回味往日的期待和苦恼;人间希望的难期常常使我们不安,
悲哀的易逝叫我们哑然失笑。
未来的远景虚无缥渺,漆黑一团,
现在就时常令人感到心寒;我们多么愿意品尝天堂的幸福,
却又实在舍不得辞别人间。
我们都是更加乐意要手中之雀,
虽然我们有时也在找空中之雁,
但在诀别的时刻我们看得更清楚:
手中之雀跟我们的心已紧紧相连。
Number:6316
Title:蓝蝴蝶
作者:姬小苔
出处《读者》:总第119期
Provenance:《台湾文学选刊》
Date:1990。
Nation:台湾
Translator: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虫。
蝴蝶是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是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和同学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虚!会你吓着它。”
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虫。拣了球就走开,后来才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滨海的小镇,到外地去求学,对家乡可说是完全没有印象,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所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
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的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是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待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子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粘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班点。
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边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过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或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愈来愈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
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
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回答:“蝴蝶不是鸟。”
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要辨识毛毛虫和末来的蝴蝶。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待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中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是保持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得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孩子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时偶尔回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好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已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他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也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下午,他在家里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
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告别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秀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欠,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