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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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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几年,我们迁回沙漠,当我再次驱车来到加油站时,从新主人那里获悉,辛普森因年老而被迫出让了这个加油站,然后在靠近卡雷费里的地方买了一间极小的维修站。

  我驱车赶到那儿,在辛普森先生为我检修汽车的空隙,我又一次向他请教。辛普森先生消瘦了许多,谢了顶的头上,只在四周有稀疏的银色发丝,但精神依旧,脸上总带有昔日熟悉的微笑。

  “我并不为一天天变老而忧愁,”他从车盖底下慢慢探出头来说道,“在这个地方,可以充分地享受到大自然呈现出的无穷乐趣。”

  他擦了擦满是油渍的双手,说:

  “我们种了3棵桃树,树枝上结满了果实。在卧室的窗外,蜂鸟搭筑窝巢。你想不到吧,一只可爱的小鸟还没有我的手指头大,看上去活像个讨人喜欢的小企鹅。”

  辛普森填好单据后,又侃侃而谈:“傍晚时分,长耳野免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劳累松弛下来,免毛就像玉米垂下的‘胡须’,随着微风飘摆。当明月高悬之时,狼群聚拢在小山上,四野回荡着令人生畏的嚎叫声。我从没有领略过如此充满情趣的野外生活。”

  我向他告别,他挥手大声喊道:

  “去分享大自然的乐趣吧!”

  在回家的路上,我品味着辛普森的辩证法一个健康向上的人追求乐观的诀窍。他完全是用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乐趣来弥补生活中的遗憾。

Number:6590

Title:耳环和项链

作者:季能顺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龙门阵》

Date:1991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女人佩戴耳环与项链的越来越多,耳环与项链的款式也在不断翻新。由于此二者能给体态增添风韵,因而备受女性的青睐。

  提起耳环与项链,都有一些掌故。前者源出于东方,后者萌发于西洋。

  先说耳环。耳环最初名“”,在我国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西汉的学者刘熙在《释名》一书中解释:“穿耳施珠曰‘’。兴于蛮夷,盛于华夏。”《南史》记载:“穿耳贯环,林邑、扶南诸国皆然也。”如果要探究“”(或“环”)的渊源,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妇人不守妇道,有时竟在丈夫熟睡之时出逃。丈夫苦于难加制约,便在其耳根上穿凿一洞,然后扣上金属制成的圆(左右各二,共四枚)。女人因有耳撞击出声之虞,所以只得打消“夜奔”的歹念。另一种说法是,早先姑娘没有贞操观念,当有陌生男客路过其家时,姑娘便迎上前去,主动搭讪,请他暂住一宿。翌日清晨,男客起床辞别时,按惯例应送一只大耳环(或折为银钱)给姑娘作为留念和酬谢。日久天久,姑娘的两边耳朵上便有无数枚大耳环,耳环愈多则愈益光彩由于耳、耳环有一定的重量,所以女婴降生后不久,大人光是给她穿一个小孔是不行的,得在其耳根当中剜去一块比瓜子还要大些的肉,形成一个“空洞”。这样长大以后才能顺利地穿耳贯或贯环。尚未戴上耳的,耳根当中都有一个很大的“空洞”。

  古谚云“俚俗在先,正俗在后”,此语道出了民风民俗发展的规律。我们汉族的祖先称得上是勇敢的“拿来主义”者,从不害怕、拒绝外来文化、风俗的影响,对于这些东西能够进行研究、鉴别、提炼、改造。以耳、耳环而论,从“蛮夷”传到华夏,我们的老祖宗摒弃其贬低人格的用意,赋予美化人体的内涵,而且变“剜肉”为“穿孔”,化野蛮为文明。经过历代的变迁,其质料和形状亦从粗犷走向精细。《乐府诗集·陌上桑》里写那个使一切男人为之倾倒的秦罗敷“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此处所说的“耳中明月珠”就是嵌在耳根之中的圆而亮的珠玉。《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里写焦仲卿妻刘兰芝:“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此处所说的“明月”实际就是穿于耳根之中的状如明月的圆形饰品。罗隐的《杂咏》写员外的女儿在花园中游春,“佳丽荡秋千,金环耳际摇”。此处所说的“金环耳际摇”就是金耳环在轻轻摇动。《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里写芳官:“右耳根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发显得面如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第六十五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里写尤三姐:“忽起忽坐,忽喜忽嗔,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就和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檀口含丹;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几杯酒,越发横波入鬓,转盼流光……”芳官与尤三姐的身份、地位并不高,可见,像“耳坠子”这样精巧的饰物已进入清代社会的“寻常百姓家”了。

  如果说戴耳饰品之事是“古已有之”的话,那么,眼下可以称得上“于今为烈”了。佩戴耳饰品的女士比比皆是,“无痛穿耳”的招贴广告随处可见。再说有的耳饰品是以弹簧夹子夹住耳根,既免除了穿耳扎孔之苦,又能随时取下或调换,那就更加文明和先进了。耳饰品的式样和类型也越来越多,常见的有“穿环式”、“嵌珠式”和“坠子式”(“坠子式”类型甚多,有“泪滴型”、“如意型”、“钮扣型”、“方框型”、“菱角型”、“鲳鱼型”、“阔叶型”、“菠萝型”、“小环型”、“大环型”、“圆型”……)。真可谓五光十色,各尽其妙,有美皆备,无丽不臻。

  再说项链。项链起源于欧洲。《古代希腊故事》里有一篇《项链的来历》,说当时的马其顿国王酷爱听人唱歌。有一次,一个民间的歌女被召进宫,唱了一首名为“珍珠”的民谣,唱得缠绵悱恻,悦耳动听。国王听罢大喜,命左右当场赏一大把珍珠给歌女。歌女手若柔荑,捧掬不起。幸亏国王身旁的白胡子大臣灵机一动,叫侍从立即用麻线把许多珍珠穿成一大串,穿好后即套在歌女的颈项。歌女受宠若惊,喜不自胜。这便是“项链”的来源。英国诗人莎士比亚在其《短歌集》里就有关于歌女佩戴项链的诗句:“胸前挂着光亮的项链,手上戴着玲珑的戒指,眼角闪着妩媚的光泽,口里唱着哀怨的歌词。”法国的巴尔扎克在其《风俗研究》一文里,叙述欧洲中世纪在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女人的衣裳讲究修长和遮体,甚至连面孔也得罩上面纱,但唯有歌女却不在此例,演唱时一律光裸着胸脯。歌女的领班为了让观念看上去不至于产生“光落落”的感觉,就给歌女戴上一串色泽晶莹的珍珠项链。这样一来,视觉形象就显得匀称、协调了,观众的上座率也随之而增高了。

  随着欧洲中世纪黑暗时期的过去,封建主义的解体,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资本主义的萌发,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女子的衣着从封闭走向袒露,因而佩戴项链也不再被认为是低贱歌女的标志,而被看成是高贵的妇人的象征了。项链的质料与做工也越来越讲究。法国著名的小说之王莫泊桑(1850…1893)就曾写过一篇题为《项链》的短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玛尔蒂德是个美丽的女人,而她的丈夫路瓦栽却是教育部里一个薪金微薄的小科员。有一次,教育部长举行舞会,路瓦栽好不容易弄到了一张请帖。玛尔蒂德为了参加这个舞会,特地从女友那里借来一串价值5000法郎的钻石项链。舞会上她大出风头,回到家里却发现项链已经丢失。为了赔偿项链,不得不借巨额债款。夫妻俩节衣缩食,苦了10年才算还清。可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玛尔蒂德得知当初借的原来竟是一件赝品。这个故事辛辣地讽刺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也从侧面说明了项链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

  至于说到项链何时从欧洲传到我国,那还得从上个世纪鸦片战争、“五口通商”说起。上海被辟开商埠,划了“租界”之后,许多西洋人蜂拥而至,并定居于此,做了“上海寓公”。其时西洋人结为伉俪多在“圣三一堂”(基督教堂名称)举行婚礼,新娘子必披白色纱服,戴珍珠项链。此种风俗渐渐影响了上海滩上的中国人,中国人的服饰便日趋欧化,婚礼形式亦仿效西洋,女人戴项链者亦越来越多。清末民初有一个叫张醉仙的文人,在《小说林》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鸳鸯梦》的笔记小说,里面有一段关于时髦国人的婚礼场面的描写

  新郎西装革履,新娘纱服珠链。伉俪比肩而立,于《婚礼进行曲》乐声中向四座颔首致谢。宾客内一身着长袍马褂之老者惊问其邻座曰:“新娘悬挂此佛珠,莫非遁入空门者流,又何能结为鸾俦乎?”邻座掩口而笑曰:“君差矣!此乃新妇饰物,名‘项链’者也。西洋习俗,咸以戴项链者为雍容华贵,国人竞相效之。君深居简出,不谙世情,故错以为尼也。”

  当今的社会里“耳环”颇为“行时”,“项链”则更加“走俏”了。“项链”就质料而言,有钻石项链、珍珠项链、银项链、金项链等。金项链又有“马鞭链”、“锉平链”、“水玻璃链”、“麻花链”、“粗绞丝链”、“细绞丝链”……。“鸡心”亦有各种质料和样式。璀璨夺目的项链再悬以玲珑剔透的鸡心,真乃是配搭巧妙,匀称协调,流光溢彩,辉映成趣。

Number:6591

Title:就在此刻生活

作者:乔·库德特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朱延强

  我认识一个人,他总是在迫不及待地“奔向未来”。譬如,我们约好下了班去喝一杯,他所谈论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该去哪儿吃晚饭;到了晚饭的时候,他又急急忙忙地吃完最后的甜食去赶奔一家电影院;在电影院,最后一个镜头还没结束,他就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回家的车里,他又在做明天、下一星期、明年的计划。

  他从来都不是生活在此时、此地。因此,也就不会享受生活。

  我已经逐渐明白,生活有它自己的时间表。生养一个孩子要9个月,而长大成人要近20年。要很长时间才能造就出一名小提琴好手或是滑雪健将。取得成功需要时间而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Number:6592

Title:丑儿好幸运

作者:邓皓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女友》

Date:1991

Nation:

Translator:

  一样东西从来不会完美无缺,也不会一无是处。即使在一粒最好看的葡萄上,你也会发现几个斑点。

  萨迪

  儿子丑:面黑,眼小,嘴大,鼻子陷,五处地方没一处让人动心。孩子生下来的那会儿,我没挑其是男是女,只希望他(她)能长得好看一些。结果儿子还是决定长得这般模样难为他爹。

  只这一次,我就让遗传给彻底地摧垮了。

  儿子难看,还得怪我。我也让人惊心动魄地见丑。因为经历过一个丑人儿艰难的心路历程,我深知生为丑人的苦楚。所以我不希望儿子再去领略丑人活着的滋味。是这样。

  我很丑的小时候,真是不堪回首。那时我天赋极好。能歌善舞。成绩也不错。可每次上台唱歌的没有我,挑出来跳舞的没有我。有一次学校举行演讲比赛,每个班挑选一个。我的演讲稿写得最好,在班上普通话也最好。原想这次非我莫属了。可到了演讲的那天,老师给我说了许多不着边际的理由后,却让班上一个长得娟秀纤巧的女孩上台了。我只有委屈得偷偷抹泪的份儿。于是,小小的我便知道我是无法在人们心目中美丽起来。我终于不再对美丽心存幻想。我不肯再穿漂亮的衣服去上学,不再和任何人交朋友,我成了一个被人冷落的孤僻、忧郁的男孩。记得初二那年,我获了全校作文竞赛一等奖,颁奖的时候,我居然不肯上台领奖……这些让我回忆起来还倍感切肤之痛。所以我无法不在意儿子的丑陋。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替儿子深感悲哀。尽管我的丑儿一颦一笑是怎样撩拨我温暖且无限的欢心。

  儿子尚不足一岁,丑得无所畏惧,一副无牵无挂的样子。他不知道他将展开的人生将会与别的孩子有些不同,他也不知道做父亲的我在他降临人世间的那一瞬间,就意识到在他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将要付出比其他父亲多得多的关怀和爱心。因为我的丑儿不会被太多的人怜爱和关注,我要让儿子从我这里得到补偿。是的,如果我能有一个漂亮的儿子,也许我的爱会疏忽一些,因为自有人乐意去爱他,他拥有的生活也是公平而美丽的。而我的丑儿没有人给他这些,因此我必须像爱天使一样爱我的儿子,让他活得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幸福快乐。

  我知道孩子咿呀学语的时候,会像花骨朵一般人见人爱,而我的儿子不会得到这些,至多别人见了只会避实就虚地来一句:这孩子还健壮呢!这时候我会去宽慰伤感的妻子,这有什么呢,富贵生在丑人边,咱儿子有福!

  我知道待儿子可以进幼儿园了,极可能会遇到类似这样的一幕:有一天阿姨给孩子们分苹果,五个孩子偏偏就四个苹果,轮到我儿子的时候,那阿姨摊摊手说:很可惜你没了。儿子伸出的手只好悻悻地收了回去。当儿子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会努力压仰住一个父亲因为儿子心灵受到损伤而难以遏制的愤怒去开导儿子:这没有什么,别的孩子吃到的只是一个苹果,可儿子你却尝试了一个小小男子汉的坚强!

  我知道当我儿子步入少年的时候,他会很在意他所做出的一切要得到合理的报偿。但往往因为别人对他的疏忽使他一无所得,这时候我会告诉他,其实最美的花往往不生长在倾注过养花人很多爱的花园里。那些悄然开放在野外陌郊的花才是最美的。何况,生命只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对一个人合理的评价终究还来自于自身。我还知道我的正值妙龄的儿子必然不乏爱美之心,当他屡屡被自尊所伤的时候,我便告诉他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不是很丑吗?可是谁能说他是丑陋的呢?这个世界上比大地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心灵呢!况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在意或容不下别人的丑陋。他们可是连自己都关心不过来呢!所以,虽然你丑,但同样可以活出许多的花样来!

  还有,当我的儿子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我会告诉他爱情的选择,或者说我会鼓励他有信心去获得爱情。有首歌名字叫《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那是唱给女孩的。用在我儿子的身上应该是:我很丑,可是我很有魅力。是的,我要让儿子相信:上帝塑造了他,便同样塑造了一个至死不渝爱他的女孩。那个女孩或许同样很丑,可是那没有关系。我会告诉他:你母亲不是也很丑吗?可是你认为我们这个家还不够幸福吗?毕竟,患难与共的爱情还是要坚贞得多啊!或许,我儿子有福,真诚爱他的偏偏是一个颇有风韵的女孩,那么,我便会对儿子说:儿子,你这不是赢了吗?

  ……

  是的,作为一个丑孩子的父亲,我的丑儿永远是我心中唯一的天使。他没有丑陋,或者说他是一个美丽的丑人儿。在他人生的每一步,我会倾注极大的爱心给他搀扶给他指引,让他活得从容,活得美丽。

  毕竟,我的丑儿好幸运,他活在一个充满爱心的世界里。至少,他的很平凡的父母会这样永恒地爱他。

Number:6593

Title:再见

作者:苦苓

出处《读者》:总第128期

Provenance:《新女性》

Date:

Nation:

Translator:台湾

  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去海边远足,妈妈没有做便饭,给了我十块钱买午餐。好像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到海边了,大家坐下来吃便饭。荒凉的海边没有商店,我一个人跑到防风林外面去,级任老师要大家把吃剩的饭菜分一点给我。有两三个男生留下一些给我,还有一个女生,她的米饭拌了酱油,很香,我吃完的时候,她笑眯眯地看着我,短头发,脸圆圆的。

  她的名字叫做翁香兰。

  每天放学的时候,她走的是经过我们家的一条小路,带着一位比她小的男孩,可能是弟弟。小路边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两旁竹荫覆盖,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后面,夏日的午后特别炎热,走到半路她会停下来,拿手帕在溪水里浸湿,为小男孩擦脸,我也在后面停下来,把肮脏的手帕弄湿了擦脸,再一路远远跟着她回家。

  后来我们家搬到镇上去了,过几年我也上了中学。

  有一天放学回家,在火车上,看见斜对面一位短头发、圆圆脸的女孩,一身素净的白衣黑裙。我想她一定不认识我了,我一直瞧着她,她也看见了我,又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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