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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7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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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印度传教士鉴于阿玛拉和卡玛拉已轰动全球,便倒填日记写起了“日记”。在刊出的126页日记中,他追述了发现两个女孩的过程以及其后数周、数月内的事态发展。遗憾的是,日记中各种事件的时间混乱,许多东西显得自相矛盾。尽管如此,这一番叙述还是造成了一个结果:对于传教士夫妇,尤其是那位妻子,一往情深、无限耐心地关怀无依无靠、近乎痴呆的苦命孩子,世人都赞叹不已。

  小阿玛拉不久即死于肾炎,姐姐卡玛拉则活到1929年才死去,其时她很可能已经17岁,却始终没有学会正确地说话。不过她未死之前,却逐步掌握了部分单词和句子,并能以一些特别的语音表达自己的愿望。渐渐地,卡玛拉不再怕见其他孩子,并且爱上了自己的养母,对她不胜眷恋,还学会了玩洋娃娃,也习惯了一般人的饮食。不知何故,她对一切红色的东西都怀有特殊的爱好。她始终未能学会用双脚走路,但是辛格夫人借助于浴疗和按摩,使卡玛拉业已痉挛的双膝得以伸展开来,这样,女孩至少可以站立了。若干时间之后,她已习惯于穿着衣服。最有意思的是,她转而害怕起黑暗来了。

  无独有偶。另一起同样登遍西德各报的报道,1954年在印度新德里的一家医院里,人们只需交纳数额不大的门票费,就可以去观看一个名叫拉穆的“狼养大的”男孩。这个周身四体伤痕累累的9岁男孩,是从热带丛林中弄来的,同样亦已罹病……

  二

  这些号称由狼抚育的孩子,与精神病院中那些不幸的小病号并无多大区别。仅仅由于那套有关他们是狼养大的未必可靠的故事,才使得酷好耸人听闻消息的民众对他们发生了兴趣。然而正象精神病学家奥托·凯勒教授曾经细加阐述的那样,在动物行家看来,恰恰是这类似是而非、如出一辙的故事本身,说明狼哺育人孩的种种报道根本不足置信。

  许多动物,例如马、有角的大牲畜、夜间出没的猴子,尤其是生性惯于在黄昏或黑夜间活动的那些动物,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是能够闪光的(如果光线,譬如汽车灯光,照到它们眼睛上的话)。这是因为它们的眼底生有一个特别的反映层,可以反射投到其上的光线,结果似乎光量倍增。其他动物的眼睛,譬如惯于白昼活动的猴子以及人的眼睛(极个别的例外),却不具备这种生理解剖上的部件,自然不可能闪光。一只母鸡,决不会仅仅由于它是在鸭群中长大的,便趾间生蹼或嘴壳变宽,因为体形特征是从父母以至更远的祖先继承而来的。同理,一个人仅仅由于是狼抚育大的,他的眼底便生出了反映层,这是不可思议的。

  下意识反应与我们的外观一样,其遗传性也十分稳定而持久。狗感到害怕时总是夹着尾巴,但猫(哪怕是跟10只小狗一起长大的猫)任何时候也不会因为高兴而摇尾巴。母鸡咽水的时候仰首向天,可无论家鸽或野鸽,喝水时都是把嘴伸到水中吮吸。即便驯训动物的圣手,也无法让母鸡象鸽子、鸽子象母鸡般地喝水……

  狗、狼、狐狸以及其他许多与它们同类的动物,饮水时总是伸出长长的舌头,宛如用小勺舀水。人、马、有角的大牲畜、绵羊、猴子等却相反,均以双唇触及水面,将水吸入。可是卡玛拉、阿玛拉和其他被狼抚育的人呢,据报纸上喋喋不休的宣传所说,他们仿佛是狗一般地舔着喝水,即用舌头舀水。然而我们每个人根据亲身的体验都会确信,事实上这是办不到的。我们的嘴伸不了狼嘴那般远,要想舀起水送入口中,我们的舌头也太短。

  马和人长时间的奔跑,就会浑身淌汗,原因是他们周身遍体的皮肤上到处布满了汗腺。狗之所以不流汗,是因为它没有汗腺,要散热只得尽力张大嘴巴,伸出舌头,频频喘息。因此,如若仅仅由于狼没有汗腺,结果随狼群长大的人的汗腺就会萎缩,那么,以此类推,设想牧羊的希腊青年应该逐渐长出羝角,也会完全合乎逻辑了。

  在印度居民极端落后和贫困的一些阶层之中,走投无路的人们有时会遗弃多余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和孱弱的病孩。这些孩子就会饿死,或成为野兽的牺牲品。自然,也不应完全排除母狼可能对爬入狼穴而混迹狼崽中的孩子手下留情。确有那么一些凶残成性的动物,在自己的巢穴中及其附近并不伤生。但是若说母狼能学会喂养人类哺乳期中的婴儿,那纯属一派胡言。母狼产奶期最长也不过4个月。在此种情况下,婴孩要得以存活,就必须一举改食肉类或死尸,这可能吗?而数月之后母狼的家族解体,众狼四出成群游荡,他该怎么办?狼的交配期到来或者新的一窝狼崽出世之时,他又如何度日?婴儿若被类人猿哺育,存活的可能性倒会大得多。尽管如此,也无人能举出哪怕一起诸如此类的例证。人猿泰山永远也只能是虚构的电影人物……

  关于狼孩的种种故事,在印度西北部已经流传了数百年,而盛行妖尸迷信的也正是同一地区。我们还能记得,我国在并非很久以前,人们也曾相信真有可以变形的人。印度人自己早已不认真看待这类无稽之谈,仅仅将其视为神话和传说,因此我们欧美人也不应当轻信这种既无可靠证据、又未对事实进行过严肃的科学考察的事情。

Number:3870

Title:“兽孩”的传说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猴孩:1976年,在非洲布隆迪南部的一座森林里,巡逻兵捉住了一个和群猴戏嬉的八岁黑人孩子。这个“猴孩”爬树或摘果子的动作,十分敏捷,跳跃灵巧,登山爬坡,如走平地。当其被送进了首都布琼布拉孤儿院后,这个浑身长满了长毛的“猴孩”,常用四肢走路,还不时地发出怪叫声音。他既不愿意穿什么衣服,又不爱吃肉食,只是喜爱吃水果。

  熊孩:1916年,在苏联立陶宛,人们曾发现过一个与熊生活在一起的“熊孩”。到了1964年,在这个地区,人们又发现一个象熊咆哮、象熊一样笨拙走路的“熊孩”。另外,1961年,在匈牙利曾有两位饱经风霜的猎人,在一座高山深穴中,发现过一个正和几只熊玩耍的“熊孩”,这个女“熊孩”,看样子只有六、七岁。

  羊孩:1672年,在伊朗的一座大森林里,人们发现了一只绵羊,正在为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子哺乳。这个“羊孩”的发现,当时曾被作为奇特新闻,轰动了伊朗全国各地。

  豹孩:1923年,在印度卡查尔大森林中,当几位猎人打死了一只母豹之后,却意外地在豹的窝穴内,发现了一个五岁左右的男“豹孩”,正和其它两个小豹子玩耍。事后查证:这个“豹孩”,原来是三年前,被一只母豹衔走的。这个只会用四肢爬行的“豹孩”,不但爱张嘴咬人,并且,每当他看到鸡鸭时,就要猛扑上去,死死地抓咬住食物,很快地将其撕成一块一块,然后慢慢地吃掉。

  鹿孩:法国一位探险家,1675年在非洲撒哈拉的一个林区里探察时,竟然发现一个满头黑发的“鹿孩”,正在同鹿一齐奔跑不息,其动作十分灵敏,跳跃灵巧,与鹿无多大差异。

  (狼孩从略)

Number:3871

Title:细胞战争

作者:R.Snyderman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科学年鉴(1981)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炎症是一个专门术语,指的是在我们身体内进行的一种战争。我们每天总处在一个敌对的环境中,为生存而不断斗争。我们的身体必须时时防御诸如细菌、真菌以及病毒等等,这些大量的敌人可能经由皮肤、呼吸系统进入体内。患癌症时,敌人就是我们自身的叛逆细胞。幸而我们有一个强有力的守卫军,也就是分子和细胞组成的免疫系统,它们警惕不懈,动员迅速,防御着每一个新的入侵。

  炎症的战争既有一根棘刺引起的小规模遭遇战,也有细菌性肺炎这样的全面战争,而每个战斗都伴有同样的四个征象红、肿、热与痛。罗马医生两千年前就注意到了这些征象,但只有到了二十世纪,科学家才开始弄清在复杂的炎症过程中身体所起的反应。

  比如一根刺扎进我们手指,战争就开始了。面对附在刺上的入侵细菌部队,我们身体的免疫系统就立刻行动起来。

  当在血流和组织间隙中不停巡逻的分子侦察员发现了入侵者时,立即对外来分子表面的电荷作出反应,发出了一个化学警报。

  作为司令官的淋巴细胞得知消息后,立即拟定战斗策略,做出支援计划,以备在最初的小规模战斗失利时使用。

  淋巴细胞能记住那些以前碰到过的入侵者。它根据信息制造了一批抗体,专门盯住入侵者,只要抗体与追踪目标一接触,就能通知信号部队去召集战士。信号部队包括在血液与组织液中循环的一组传令员分子,叫补体系统,它能一传十、十传百地把消息传下去。补体传令员还要铺设行军路线,它们通过化学反应使战区周围的血液流动放慢,并使血管壁的微孔加大,这使战士们更容易离开血液赶到设在组织中的战斗地点。某些补体传令员制造一种化学信标,从出事地点向四周发散,战士们就追踪着信标赶到现场。

  淋巴细胞还迅速的分裂,以扩充侦察与传令的后备部队,准备应付更猛烈的进攻。

  真正投身肉博战的野战军是不同种类的白血细胞组成的,它们根据信号纷纷从血流中冲向战斗地点,用强有力的酶(能大大加快消化过程的蛋白质)去把敌人粉碎。

  第一野战军是嗜中性白血球,它是骨髓造出来的,只在血流中循环很短的时间,当它被召集出来时,很快冲入组织,形成第一道防线。战斗需要大批战士,以致在骨髓中尚未完全成熟的嗜中性白血球都被征召出来。医生如果看到病人的血液中有大量尚未成熟的嗜中性白血球,就可认为这是有严重感染的征象。嗜中性白血球组成了敢死队。因为它们仅能存活几小时,所以都不会在战斗后幸存下来。

  第二野战军是巨噬细胞。它们是庞大和行动迟缓的白血细胞。在嗜中性白血球到达几小时后,巨噬细胞才赶到战场。它们对付所有没被嗜中性白血球杀死的细菌,并且移走死去的和垂死的嗜中性白血球。巨噬细胞有很好的装备,能与许多微生物战斗,其中也包括癌细胞在内。

  在这场恶战中,血流中负责运输白血细胞的液体血浆渗入到战区来,使这个区域肿胀起来。双方的伤亡在战场中心那根刺周围形成了脓血清和白血细胞。脓和肿胀的组织压迫了神经末梢,引起我们疼痛的感觉。拔出刺会舒服些,这是由于脓液流出,减小了压力。

  一旦战胜了侵略者,我们的身体就为修复而开始行动。成纤维细胞组成的修补队伍建设新的结缔组织,皮肤与毛细血管的细胞开始了再生。

  我们对身体的防卫系统研究得越多,就越认识到它具有多么不可思议的力量。科学家正不断地在免疫系统的队伍中发现新兵。也许当我们能更精巧地左右这个部队的行动时,我们就能更好地预防与处理严重而反复发作的感染,控制慢性炎症疾病,甚至能治愈癌症。

Number:3872

Title:夜深人不静

作者:葛望霓葛勤华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科学生活

Date:1983。6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婴儿多数在夜间出生。因为孕妇白天一天的活动会加强胎儿对母亲子宫的刺激作用,到傍晚时,这种刺激往往会达到一个高潮,从而促发子宫开始一阵阵收缩。妇女脑下垂体分泌的催产素,也是夜间多于白天。

  儿童在夜间长高。医学家们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等仪器的监测发现,少年儿童血液中的生长激素,深夜睡觉时,比白天的平均分泌量要多五至七倍。如果是白天喜欢运动的孩子,深夜睡觉时,生长激素的分泌量还会更多一些。

  病情在夜间加重。人血中和尿中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早晨、中午浓度高;深夜时,浓度最低。夜间机体的各种防卫功能普遍下降。所以,许多疾病,总是日轻夜重;忽然发热也常发生于夜间;气喘、心绞痛的发作,多出现于夜间;因高血压所致的急性左心室衰竭,多在夜间廿三时至凌晨一时发病……医生为了能有效地帮助人体抗御“病魔”,常把有些药的给药时间放在夜里。

  夜间恶梦报病。当人们的听觉、嗅觉、触觉神经在夜深时都静下来以后,人体大脑里的视觉神经,为了维护人体的健康,担负起“侦察兵”的任务,开始搜寻侵入人体不久、尚在酝酿病变的“病魔”,它把因“病魔”活动使人体受害的部位所发出的异常的、哪怕是极其微弱的刺激信号,在脑子里幻化成图像,做成恶梦,向人报警。初患肠胃病的患者,常会在病情未明朗前,梦见自己吃臭鱼烂虾;发热病人常梦见自己腾空飞行,与怪兽搏斗;早期心绞痛病人,常梦见身体被人扭曲;肺炎、胸膜炎、肺结核患者,初期常梦见胸部受压,身负千斤;腰部、肾部病人,常会梦见有人从背后踢自己一脚,或对自己腰部捅上一刀等。

  “死神”总是乘夜间降临。除了夜间人体的防卫功能下降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人体细胞中有两种物质,一种叫环磷酸腺苷(CAMP),一种叫环磷酸乌苷(CGMP),人的血和尿中,白天CAMP水平升高,而CGMP水平降低,对细胞的某些功能起加强和促进作用;到夜间,则CGMP升高,CAMP降低,对细胞的功能起减弱和抑制作用,因此抵抗力已很弱的病人,大都在夜间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Number:3873

Title:人体器官的生存期限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人死亡的定义是大脑坏死,但人体各部分器官并非伴随大脑细胞死亡而死亡,在大脑细胞死亡后它仍可存活一段时间,其存活期限依保存方法不同,而有显著差别。

  角膜:在组织培养液中最长能保存3至4个月,在冷冻状态下最长保存期不超过6至12个月。肝:注入电解溶液后一般可保存2至8小时,在此时间内可以进行移植。近来已经有保存16小时后移植成功的实例。

  血液:美国红十字会在冷冻状态下能保存3周。超过3周的血液一般均用于研究。

  骨髓:在零下50℃条件下可保存6至12个月。

  心脏:在活着的心脏血管里注入电解溶液可以存活4小时。据说,实际保存时间还可延长,因为动物心脏在24小时后已经移植成功。

  肾脏:保存方法有两种,一是将肾脏从人体分离后,立即置入冰冷的盐化合物电解溶液中进行冷却,这样可以保存18个小时;二是“脉动式局部灌流法”,即向肾脏内注入含氧的冰冷液体加以急速冷却,采用此法可保存72小时。

  精液:目前利用在冰冻状态下保存13年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已获成功。据说精液的实际保存时间还可延长,因为用冷冻保存25年的动物精液孕殖后代已见效。

  细胞:人体各部分细胞构成各异,其寿命也不尽相同。血小板和白血球分别可存活4天和9天,皮肤细胞20天,红血球长达120天。肌肉和神经细胞则和人的寿命相同。

Number:3874

Title:书信用语集粹

作者:卢维春

出处《读者》:总第53期

Provenance:科学与文化

Date:1985。4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书信是人们相互交往、联系的一种形式,既要讲究修辞、文法,又要讲究文明礼节、礼貌。平常通信,如果能够熟练使用书信的格式、用语,自然显得高雅、生动、鲜明,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中国是礼仪之邦,文化历史悠久,尤其与台、港、海外侨胞通信来往,注重通信格式和用语更显得重要。

  书信的格式一般要注意地位、抬头、分行、称谓、结尾。

  所谓地位,即收信人姓名称谓写于起首顶头第一行。发信人的署名在全张信笺的二分之一以下。

  抬头是指旧式书信,对年长的受信人空一格或另起一行,以示尊敬。目前已不太用了。但和一些老先生的来往书信还是要讲究的。

  分行是在信中为避免杂乱无章而采用的分段陈述。每段开始前空一至二个字,述及不同内容时,分几段书写。

  称谓,不同身份有不同用语。如对于父母用膝下、膝前;对于长辈用尊前、尊右、前鉴、钧鉴、侍右;对于平辈用台启、大鉴,惠鉴、台右;对于妇女用懿鉴、慈鉴;对于老师要用函丈、坛席……等。现时,一般已不用了,多以同志、先生等作为尊称,如加上惠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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