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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四卷)-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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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液囊的周边部位,有些排泄管、液腺,或者是其他类似的组织,那么它们完全可以将血液与胆汁分开,人们是否有可能把某条分泌腺或其他充满淋巴液的组织作为胆囊了呢?最后,这种胆汁及胆囊的残余部分是通过什么渠道,才得以从一条足转到另一条足上;或者是否应该相反,该动物的四条足是天生如此安排的,那里连续不断地接受胆汁并使之在那里储藏起来。    
    他们回答我说,中国屠宰了大批驯养和野生的动物,但人们在此事件中最关心的则是胆汁,〖=Y(〗073〖=〗它被派作各种用途,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如此之多的精明人士会误将淋巴液作为胆汁。此外,他们不知道胆汁怎么从一条足转到另一条足上,但这件事情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我又重复了一次,“你们是否读过这名秀才提到的书呢?”其中一位回答我说:“我过去读过。”“我没有读过。如果您有兴趣阅读它的话,那么我将去我的朋友家中寻找它。”我接受了这一提议,没过几天,有人便为我带来了此书。我发现它是一部中国植物和动物通志的第十五卷此书即指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该书关于大象的描述,见于第五十一卷中。——中译注。这是一部由不同作家们所写的全部著作集。在载有对大象描述的条目中,提到了一名叫做徐铉(Suhuein)的作者,他是这样表述的:“象胆随四时,春在前左足,夏在前右足,秋在后左足,冬在后右足也。”这部书还补充说,在宋朝第二位皇帝在位期间,一头大象于春天死亡,该皇帝命令取出其胆汁,但人们未能找到它。人们于是便询问徐铉,他让人从其左前足中去寻找,果然找到了。    
    我们必须指出,他使用的“足”字的本意是指蹄。但在本处所涉及的书中,它却意指从蹄与直到关节部位的腿(甚至是直到牲畜的身体)。他指出,象“足”酷似一根柱子,这再真实不过了,然而,这很少的一点准确性,却使人无法明确地看到此种胆囊位于何处。如果这种事值得下工夫深入研究,那么东印度公司就很容易让外科医生去检查。该公司在美洲的多处都拥有这样的医生,〖=Y(〗074〖=〗那里经常屠宰大象。    
    我就不再继续介绍在这本书中所讲的有关大象的全部内容了,这段离题话已经太长了。先生,我由此便再回到您书简中的下述段落。您于其中指出:“中国人的顾忌涉及到了对尸体的议论,这使您觉得最好是逐渐根绝另一种成见。但它取决于一种应该受到尊重的圆满无上的准则,该准则可能在中国人中保留下来了,它比解剖学得以挽救的生命会多得多。”    
    我坦率地承认,最理想的做法是人们能使中国人(至少是他们的内科和外科医生)习惯于通过解剖尸体而研究人体的各部位,以及医治其疾病的医术。但是,我不相信人们能劝说中国人这样做。我没有必要向您解释其原因了,因为您已经对此深有所知。一部分原因出自中国人的孝道,其他原因则出于他们对于解剖人体的天生厌恶,因为解剖是一种用与宰杀牲畜相同的方式切割人类躯体的手术。    
    您又补充说:“但是,怎能将中国人在此问题上的灵敏细腻,与他们闷死其出生过多的婴儿,或者是将婴儿抛弃给狗和野兽的习惯互相吻合起来呢?从各种迹象来看,我们神话时代的希腊人也是这样做的。但我们的古希腊人确实远离了人道与智慧的精神,而人称中国始终都以此自鸣得意。”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 第一部分德·梅朗先生的信(7)

    这种反对意见是很自然的,任何欧洲人都会这样做,却永远从中看不到答案。〖=Z(〗075〖=〗我经常向中国人提出这种反对意见。不少人都垂下了眼皮,只作叹息而不回答,可能是害怕在有关一种无法以任何方式证实的行为上,提出某些不能成立的原因;某些人抨击弃婴的行为。中国人使用了报复手段,声称欧洲人于其解剖尸体的习惯中,至少也与中国人弃婴的习惯一样残忍和一样野蛮。穷人、奴隶、病母,或者是缺乏抚养大其孩子们的其他手段,于是便沦至赤贫中,遗弃了其孩子们。您是否曾见过略为富裕一点的中国人会堕落到采取这种极端手段呢?然而,有什么如此紧迫的必要性来剖开死者的尸体,在其内脏中如同开矿一般地乱翻腾呢?而这样做仅仅是为了从中得出更应该是好奇而不是有益于世的知识。土地、海洋、山岳、平川、洞穴、矿藏、陆生与水生动物,难道它们不是向医生们提供了为治愈可治之症所必需的药剂吗?由于人们通过解剖尸体,从未发现过可以使人长生不老的任何东西。人们为什么如此不大尊重人性,直至将那些从未冒犯过他们的人的肌肉切割成碎片呢?〖=Y(〗076〖=〗我们曾在中国发现过将那些于死后才发现了其罪行的恶棍歹徒掘尸出墓,但并不将其尸体剁成碎块,因为他们的肉体已经腐烂了,而是将遗骨抛扬在城外的大道上,以在那里让驮兽践踏和让车辆碾压。这是依法对他们的罪行所作的公正惩罚。您说在你们那里,人们解剖的都是罪犯的身体,这是一种毫无价值的借口,因为衙门中尚未判决那些应受法律惩罚的人,为什么在罪犯死后还要受如此折磨呢?您声称,死者再没有感觉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但是,无论是什么人,如果他知道有人在自己死后,还要对尸体剥皮、砍剁和分割肌肉,直到身体的细小部分都被解剖,谁不会不寒而栗呢?难道人们在这个问题上能控制其想像吗?更具体地说,人们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死亡的方式。当其罪行应以处死来惩罚时,人们便会绞死罪犯,总之是没有任何流血;如果其罪行比较严重,那就要砍头;但当其罪大恶极时,那就要凌迟处死,即将肢体分割成千上万块。那些由于贫困而被迫弃婴的人,当未亲眼看着婴儿死亡时,则必然会把弃婴包裹起来并将他带到医院去,他们希望那里有人将婴儿带走并把他们抚养成人,这样的情况经常出现。他们知道有人负责把婴儿捡走并送往医院,那里有专门雇佣的乳母负责给他们喂奶。最后,如果婴儿在到达医院之前便死亡了,那就把他们埋在一个专为他们指定的地点,其父母便不会痛苦地看着他们在缺乏任何帮助和得不到墓地的情况下而死去。您可能还会说,人们有时    
    也在不采取这些谨慎措施的情况下弃婴,甚至是在夜间把他们从墙头上抛出去,或者是遗弃在偏僻的荒郊野外。事实的的确确如此。但被遗弃的婴儿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罪恶的途径来到人世间的。如果他们的出生已为人所知,那就会败坏门风或者有辱门庭。这种罪行还会引起另一种罪行,那便是一大混乱,但哪里会没有这种混乱呢?    
    我反驳他们说,人们在其他地方从未见过类似的弃婴罪行,它们也从未被法律禁止过,〖=ZZ(〗〖=〗也从未有人寻找过这些弃婴,就如同本处发生的情况一样,我觉得这是非常明显的。他们回答我说,这种寻找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凭什么能知道这些弃婴的父母呢?人们发现弃婴的地方,根本就无法证明他们是附近地区的儿童。弃婴的亲人往往来自很远的地方,弃婴的行为受法律禁止,法律在一般情况下都以死罪相威胁而禁止杀人。我回答说,在所有的文明民族中,杀人罪确实要受死亡的惩罚;仍然很真实的情况是,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比在您那尊贵王国中为死人而会引起更多的轰动了。如果某些无耻之徒为报复其仇敌,便前往后者的门前自杀,法庭便会审理此宗案件。这种事件几乎永远是以此家主人的毁灭而告结束,有时甚至还会导致邻居们的毁灭。因此,在讨还公正的借口下,人们却干下了真正不公正的事;还有人大肆渲染地声称“人命要紧”,有人便压制这个不幸的人,使之处于失望之中,迫使他自杀。请您允许我们原谅为支持性本善而从事的研究。我问您为什么对于这些灾难深重的婴儿不具有同样的一片热心呢?他们的死亡似乎不能使您动情。我们发现婴儿被遗弃在大街的角落里、城门和塔门处。他们实际上几乎始终都采取了您讲到的那种谨慎行为。但这些小心翼翼的做法却阻止不了许多人的死亡,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罪魁祸首呢?人们为什么不在近邻中搜集资料呢?您回答我说,我在您的几位同胞中听说的事情,仅仅是指一个小生命,仅仅为一些小生灵。在听到他们讲述时,大家会说这都是一些刚出土的小灌木,人们才敢于不负重大责任地将它们连根拔掉,但却不敢触及那些已经长大的大树木。中国人以一种更加谦卑和更加小心谨慎的口吻回答我说:“我们已经讲过这一切了,这是一种真正的堕落,但我们尚无法对此作出矫正。”    
    先生,我不再以〖=Z(〗078〖=〗与您交谈更长的细节来打扰您了。您知道,人们在争执中并不是始终都坚持真理的。我过分夸大了中国人的弊端,而他们却将一切都缩小并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来掩饰之。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知道了您向我提到由已故的由雷诺多(Renaudot)修道院长先生翻译的两名阿拉伯人的游记,而且我发现您对此并非坚信不移。这就是:过去,在继中国的一位皇帝统治之后,而出现的内战期间,获胜者吞噬了落入其手中的敌方全部臣民。在他们那个时代,也就是在公元89世纪期间,在那里的公共场合中经常有人出售人肉,其宗教教法容忍他们的这种残酷行为。我认为,如果说我知道了这样一种奇特事实,而且它使我觉得多少有点可能,那么我便拥有战胜中国人的武器了。我的胜利是全面的,除非是他们敢于着手缓和这样一种事件的恐怖性。对于那些不及您明智而毫不犹豫地采纳了类似的虚幻狂想的人,我曾说过:“我本会得出反对中国旧政府的极端性结论来,因为这种程度的粗俗和野蛮显得确实不能通过事故或堕落,或者是通过一次非常彻底的堕落而出现在一个民族中,这种堕落已使人不再相信相传从最吉祥时代保存下来的一切了。”    
    但是,这件事的荒谬性是显而易见和人所共知的。我怎敢以此而反对中国人呢!我该怎样回答向我询问同一事件的人呢?只能讲它是荒谬的,甚至比阿拉伯人自己介绍的那些情况还要荒谬。例如,人称中国人丝毫没有科学;〖=Y(〗079〖=〗他们的全部法律均出自印度;中国皇帝承认伊拉克(Irack)国王是世界上第一国王,而中国皇帝本人仅为世界第二国王,突厥人的可汗为世界第三国王;中国人厌恶大象,不能容忍在该国有大象;他们从来不喝葡萄酒,尤其是皇帝们更加如此;人们在中国几乎找不到独眼人或瞎子;中国人只有在亡故满一周年之后才埋葬死者,而且恰恰是于逝世周年的同一天下葬的;他们的清漆是一种用麻籽制成的胶;中国人是世界上所有民族中在各种艺术方面都是最灵巧者,特别是在绘画中更为如此;他们将邪恶的罪孽列入到他们在偶像崇拜中和其他情况下所从事的不同事业中了。因此,如果我着手浏览这部著作所包括的一切谎言,那么就永远讲不完了。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 第一部分德·梅朗先生的信(8)

    在所有这些文章中的谎言,都会赫然跃入那些对中国略有所知者的眼中,希望驳斥这一切则纯属浪费时间。本处所涉及的文章更不值得人们在此更多地驻足了。我们或者应该说,犹太人吃人肉,在公共场合中出售人肉,而这种残酷行为却是他们宗教的教法所允许的。其证据是在由叙利亚人包围撒玛利亚(Samarie)的包围战中,或者是在由提多人(Titus)对耶路撒冷的包围战中,就有许多母亲吞噬了她们的婴孩。如果人们从一件个案中可以得出普遍性的结论,那么雷诺多修道院长的这两位阿拉伯人就可能会在欧洲的某些港口获知,小酒馆的老板便让来往过客饱餐人肉馅饼,他们只需要补充说,这种残酷行为是当地法律所允许的就足够了。    
    这些阿拉伯人怎能声称中国的人口密度比印度还大呢?中国人口在他们那个时代远不及印度的人口稠密。〖=Z(〗080〖=〗因为据他们认为,在印度并不像在中国那样人吃人。他们确实曾说过,人们吞噬的是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即使事实确实如此,那人们也很快会从吃罪犯转向吃无辜者,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吏们,很容易将罪行强加于那些其肉最能引起自己食欲的人。那些无力将其孩子们养大成人的赤贫人家,也绝对不会以有利于他人的方式将婴孩遗弃,在不违犯法律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享受幼童并以此作为一顿美餐。    
    最后,人们如果无法把灾害的时代与正常时代区别开来,那么这两位阿拉伯人针对中国人所讲的一切情况,人们也可以针对几乎所有民族,即使是针对那些最文明的民族而言。因为这里的人并不否认,已陷入绝境的人有时也会吃人肉。但我们今天只能是带着恐怖的心情而讲述这些苦难时代。中国人声称,在灾难时代,上天都会被人类的全部诡计所激怒,从而以饥荒之灾难而惩罚人类,而饥饿又把这些人推向了更严重的过火行为。    
    然而,我未发现这些灾难降临于唐王朝的情况,那些大食人正是断言他们于该时代到达中国;这些灾难相反却出现在汉末,即公元2世纪。在本朝之前的宋、元、明三朝期间,都有过顽固坚持的包围战例证,人们当然不能怀疑曾有过野蛮行为。特别是在16世纪末左右,河南发生了一次特大饥荒,在万历皇帝调拨的救灾物资到达和分配之前,〖=Z(〗081〖=〗有些地方便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正如我已经讲过的那样。大家不应该从这些特例中得出结论认为,这些大食商人于其游记中所讲的情况是正确的。    
    我可能从未阅读过这部游记,它使我联想起了由我们的“安菲特利特”号(Amphitrite;海神号)船的船员们所写的某些几乎是相似的游记。正是这艘船把我运往中国的,我于1698年11月1日入华。中国显得如同是一项全新的内容,使不止一支笔在为之而忙碌。由于该船乘客中的数人没有找到应采购的需要送给其欧洲朋友的新奇之物,故希望以向朋友们报告他们在中国所获知的一切情况,来弥补这种亏空。军官和船员各自都在写其游记,并且都从中加入了他们亲眼目睹和听人言说的一切内容。因为所有这一切,都不会走得太远,必须用其基本内容来补充这一切,讲述些奇特的并能引起读者欢笑的内容。    
    我读过这类游记中的许多种,除了混合进其中的出言不逊的内容之外,我觉得其中再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地方了。所以,我不知道人们是否敢于印刷它们,因为它们距我们的时间太近了。但如果这些片断中有一、二种能够摆脱时代的诅咒,在某个著名图书馆那些废纸堆中收藏了近千年,若在此时有一只慈善之手将它从浮尘中挖出,再有一名出版家自信在使大众获知17世纪的中国真相时,能为大众服务,那该多好啊!但由于没有任何内容与在此前后的优秀作家们所写的内容相吻合,所以人们只要指出时代已变了,便可以完成这项任务了。那些拼写很糟的城市名称、省名和大官吏的名字,都变成了出版家们某种论述的内容,它可以使他卖弄其地理知识,正如R×××(Rénodeau;雷诺多)修道院长先生所作的那样。〖=Y(〗082〖=〗在讲到帝京的时候,这些大食人均称之为库姆丹(Cumdan;长安),但出版者却极力明确地证明它是今天的南京。我倒是希望某人能够严肃地证明那不勒斯与里斯本为同一座城市。无论如何,这两座欧洲城市确实存在,而在中国却从来没有一座叫做库姆丹的城市,它也不可能在那里存在,因为在中国人的文字中,根本没有字母D。    
    如果这两名大食人在他们于中国居住的整个期间,竟然没有记住“长安”这两字,那么他们也太粗心大意和心不在焉了。他们应该多次听到别人讲到过此城,因为在79世纪统治中国的是唐王朝,建都长安。那位被从广州(Kanfu)派入宫廷的穆罕默德的亲属伊本·瓦哈伯(AbnWahab),曾与唐朝皇帝交谈、辩论和争执过,并且从那里携带大批礼物而归。他至少会回忆起自已曾居住过很久的帝京,该城当时叫做长安,正如我们通过历史书籍所看到的那样。它于今天叫做西安,是陕西省的省会。它并不像有人所讲的那样叫做库姆丹。    
    如果说R×××(雷诺多)修道院长先生对于他翻译的第一部阿拉伯人游记(第52页)略作认真思考,那么他就不会讲下面一段话了:“他(叛乱将领)一直推进到叫做库姆丹的京师,中国皇帝弃其皇城而逃,在一片混乱中撤退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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