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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误会-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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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终于走了,是跟一个在门口摆摊的湖州裁缝跑的,丢下我,和继父相依生活。    
    继父的身体越来越坏。但他仍然拖着病病歪歪的身子,成天带我去这去那,鼓励我独自进商店买东西、做家务活儿。每当我做了什么我原先不能做的事情的时候,继父就变得欣喜若狂,仿佛我做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你真能干,沙子。”    
    我们把看海的日子定在明年的夏天,到那时我就15岁了。继父说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看海做准备。继父说去海边之前,我必须学会应付一切。    
    漫长的冬季熬过去了。整整一个冬天,继父病倒在床上。我一个人在镇子上穿街走巷,为继父请医生、买药,办各种各样的事情。我独自承担了全部家务。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我觉得自己真正长大了。    
    一个春日融融的正午,继父把我叫到床边,慢慢地说:“沙子,我就要死了,有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早在我退休的前一年,医生就说我是过敏性哮喘,必须远离海洋,所以我是永远都不能带你去看海的。我对你撒了谎,请你原谅我。”当时,我觉得非常失望,非常委屈,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到头来却是一个骗局。我伤心地哭了。    
    就在这天夜里,继父安安静静地去世了。我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现在,我这个畸形女孩子是一个人生活了。    
    当我穿行在闹市上时,当我熟练地做着家务时,当我受邻居的委托,替她照看孩子,从而每月从她那里得到40元的生活费时,我突然明白了继父的“看海”的意义。有无数次,我站在继父的遗像前,悄声对他说:伯伯,我看见了大海,真的,我看见了……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杨梅妹妹

    我赶紧转过身去,不敢看表妹那张可爱的笑脸。谁知这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微笑。    
    杨梅上市的时节,我就会想起表妹。    
    表妹姓杨名红梅,酷爱吃杨梅,我们干脆称她为杨梅。    
    那时我家还住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每逢杨梅成熟的时节,舅母耐不住表妹的软缠硬磨,便带她到我家,表妹不肯吃城里卖的杨梅,而偏要跑老远来吃我采的杨梅。    
    表妹杨梅吃得精彩。她总是独自端着一碗杨梅坐到高高的门槛上,边吃边嘴里念念有词,有一次我悄悄走到她身后,只见她举着一颗杨梅对着太阳照了照,翻来复去看了又看,轻声说:“哎,我要把你吃啦!”我忍俊不禁,乐出声来。    
    她回头看着我,满脸认真地说:“杨梅吃杨梅,肯定要先打声招呼的了。”微撅的唇显出的是格外的调皮。    
    小村里来了城里的小女孩,颇引人注目,村里人见了她都夸赞道:“哟!这小姑娘长得可真水灵漂亮,像画里的人儿似的。”表妹呢?也乖巧,见了谁都恭恭敬敬地喊:“婆婆好”、“婶婶好”、“叔叔阿姨好”……村里人都喜欢她,亲切地叫她“小杨梅”。    
    杨梅妹妹是我幼时的骄傲,山里的孩子好客,每次她与我同行时,都有小伙伴们前呼后拥地簇拥着他们的“公主”,神气活现地往山里开拔,欢愉的笑声撒满山路。    
    一路上说说笑笑也不觉得远。在那棵全村最大的杨梅树下,她惊喜地拍着小手,又蹦又跳,看着小伙伴们“蹭蹭蹭”地上树,她也想上,可她哪里会爬树呢?只能眼巴巴地站在树下,拾起我们摇落的杨梅果。    
    回家的路上,表妹累了,娇声娇气地央求我:“虹姐姐,你背我,好吗?”    
    我假装无可奈何地蹲下身,说“好吧好吧。”其实心里美滋滋的,一声“虹姐姐”叫得我心花怒放。    
    她欢乎着伏到我的背上,双手搂紧我的脖子,把头靠在肩上,调皮地吹出热乎乎的气,逗得我直痒痒。    
    她问:“姐,杨梅会吐气吗?”    
    “杨梅会吐气?从来没听说过啊!”    
    “那怎么说杨梅吐气呢?”    
    “哦,你说的是‘扬眉吐气’!”我向她解释完“扬眉吐气”的含义,还逗她说:“杨梅吐气是小杨梅你吐的气啊!”    
    她咯咯地笑了,一边笑一边往我耳边呵气:“姐姐坏,姐姐坏!”    
    ……    
    后来,我们家搬到了城里,表妹没机会到乡下吃我亲手采的杨梅,竟仍然不肯吃城里卖的杨梅。    
    再后来,13岁的表妹确诊为脑瘤,生命垂危。    
    表妹聪慧,早就从大人的表情上猜出了自己的病情,却总是以孩子的天真背诗、唱歌、说笑,连护理她的护士都感动得掉了泪。    
    动手术那天,下着绵绵细雨。临进手术室时,她笑着对亲人们说:“你们别难过啊,如果我进去没出来,就是到天堂去了,还会长出翅膀来,穿着白裙子飞啊飞……”    
    我握着她的手说:“妹妹,等你的病治好,姐姐再带你去摘杨梅,好吗?”    
    她冲我眨眨眼道:“好啊!我要采很多杨梅给大家吃,姐姐你要教我爬树哦!”    
    我赶紧转过身去,不敢看表妹那张可爱的笑脸。谁知这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微笑。    
    次年端午节后,我走了几里山路到了幼时和表妹相嬉的村庄。人已非,物也逝,竟没能找到那棵最大的杨梅树。回来时,想起背着杨梅走山路的情景,恍如昨天,忍不住泪眼朦胧。    
    在那个梅雨飘零的季节里,我再也没有找到我的杨梅。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谁与我同行

    我甚至渐渐地感觉出夜行的快乐来——万籁俱寂,抑或虫鸣蛙叫,都有一份怡人的意境。这是不敢夜行之人所体会不来的。    
    上初中时,学校每周总有二三晚的实习课。家中离学校有三里来地,白天不觉难,三蹦两跳便到了学校,夜晚就怵然了。    
    过一片稻田,翻一座山岭,而过岭是极惧怕的。一条窄窄的山道,铺着青石,是乡村鸡公车行的路,两旁是过人的小树林,风一吹来,飒飒作响。间或林子里有夜莺和爬行动物鸣叫,全身毛孔大张,一身冷汗。有月亮时,从密密的枝桠间透出些淡淡的光亮来,洒在青石路上,行来可稍见轻松些;若遇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心口便如兜着一只小兔。    
    这时就想起母亲的话来,将头顶的发毛尽力往后梳,露出亮亮的额头来。母亲说,年轻人额头有团火,能驱妖逐魔。走夜路最怕的是碰上“鬼”这东西,尽管谁也没见过。总之,晚上实习归来,见四周漆黑,便无端想起了“鬼”来。    
    父亲见我害怕,便说:胆是锻炼出来的,你应该时时想到你是男子汉。    
    一晚实习回来,刚上山岭时,便见前面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个火把在移动。我高兴极了,心里也不再有了惧怕。我加快步伐,想赶上那火把,结伴过岭。谁知我的步子加快时,那火把移动的速度也加快了。    
    我的心顿时一阵惊跳。莫不是碰上了老人们说的“鬼火”。夏天纳凉,老人们常说鬼的故事,都说荒郊野外有鬼火出没。一时间,我仿佛肩上压有千斤重担,两腿发软,寸步难移。    
    想到父亲的话:你是男子汉,我多少鼓了些勇气,艰难地一步步朝前走去。但当我放慢了脚步时,火把也放慢了移动的速度,始终与我保持几十米的距离。    
    下了山岭,便可见人家灯光了,我也松了一口气,一摸额头,却是一头的冷汗,深知那是吓的。下了岭走在平阔的田野上,那火把便在我眼前消失了。    
    回到家中,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却不以然地说:“世上根本就没鬼,夜晚的鬼火,是磷火。你在学校应该学过的,有甚害怕的。”    
    以后,我每次晚上回来,都能见到山岭上一支火把走在我的前面。虽然害怕,但我壮着胆子跟在后面。它终究没有伤害于我,并照亮我夜行的路,渐渐地,我便不再害怕了,我想那是与我一样夜行的路人。    
    那天,我告诉父亲,我不怕独自走夜路了。我甚至渐渐地感觉出夜行的快乐来——万籁俱寂,抑或虫鸣蛙叫,都有一份怡人的意境。这是不敢夜行之人所体会不来的。    
    从那以后,火把便在我夜行时消失了。毕业后,母亲告诉我,那是你父亲打的火把。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鲜花中的爱

    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那一束玫瑰,整个身心都沉浸在那怡人的馥郁中,花香弥漫成一团透明的雾气,细细密密地浸润着我的心田。    
    父亲头一次送我鲜花是我9岁那年。那时,我参加了5个月的踢踏舞学习班,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音乐会。作为新生合唱队的一员,我感到激动、兴奋,但我也知道,自己貌不出众,毫无动人之处。    
    真叫人大吃一惊,就在表演结束来到舞台边上时,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而且往我怀里放了一束芬芳的长梗红玫瑰。我默默地望着那朵朵红得像滴血似的玫瑰,她们在一枝洁白的满天星衬托下,静静地绽放着独特的美丽和清香。我的脸儿通红通红的,注视着脚灯的另一边。那儿,我父母笑吟吟地望着我,使劲儿鼓掌。一束束鲜花伴随着我跨过人生的一个个里程碑,而这些花是所有花中的第一束。    
    快到我16岁生日了。但这对我并不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我身材肥胖,没有男朋友。可是我好心的父母要给我办一个生日晚会,这给我的心情愈发增加了痛苦。当我走进餐厅时,桌上的生日蛋糕旁边有一大束鲜花,比以前任何一束都大。    
    我想躲起来。由于我没有男朋友送花,所以我父亲送了我这些花。16岁是迷人的,可我却想哭。我最要好的朋友弗丽在一边小声说:“呃,有这样的好父亲,真运气!”我情不自禁地捧起了那一束玫瑰,整个身心都沉浸在那怡人的馥郁中,花香弥漫成一团透明的雾气,细细密密地浸润着我的心田。我真的哭了。    
    时光荏苒,父亲的鲜花陪伴着我的生日、音乐会、授奖仪式、毕业典礼。    
    大学毕业了,我将从事一项新的事业,并且马上就要做新娘了,父亲的鲜花标志着他的自豪,标志着我的成功。这些花带给我的不仅是欢乐和喜悦。父亲在感恩节送来艳丽的黄菊花,圣诞节送来茂盛的百合,生日送来鲜红的玫瑰。后来有一次父亲将四季鲜花扎成一束,祝贺我孩子的生日和我们搬进自己的新居。    
    我的好运与日俱增,父亲的健康却每日愈下,但直到因心脏病与世长辞,他的鲜花礼物从不曾间断过。终于有一天,父亲从我的生活中逝去了,我将我买的最大最红的一束玫瑰花放在他的灵柩上。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我时常感到有一股力量催促我去买一大束花来装点客厅,然后我终于没去买。我想,这花再也没有过去的那种意义了。    
    难忘母亲那染黑的头发    
                                                   罗广清    
    我静静地坐在母亲的身边,目光落在母亲微弯的腰上,又落在那柔顺的头发上,几缕银丝赫然在目。    
       那是高三火药味渐浓的冲刺阶段,学校为了鼓舞士气,让我们得到更强的后方支援,于是便决定召开一次家长会,并且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即使父母亲忙得脱不开身或长年在外不回家,最低限度也要让自己亲近的长辈来参加,包括大哥、大姐等。否则,后果一律自负。开家长会,在当时我们那个穷乡僻壤来说,无疑是头一回;再加上学校一再                                                      强调的态度,当时我们无疑把此作为头号大事来对待。    
    听到这个消息的晚上,我们宿舍的女生闹得叽叽喳喳。有的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似地叫道:“天哪!我怎么敢把我那个目不识丁的母亲叫来呢?我父亲又常年不在家!”    
    躺在床上的我静静地听着同学们那大惊小怪的话语,心想,如果她们有我那样年过半百的父母亲,还不知该怎样呼天抢地呢。    
    第二天回家,吃过晚饭,我殷勤地帮助母亲收拾。在说了一些校园逸事之后,我装作很自然地说:“妈,您知道吗?我们宿舍的那些女生好奇怪哦,竟然嫌她们的父母亲老了,其实也不过40多嘛。”    
    母亲笑着说:“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年轻呀。”    
    母亲接着又叹了一口气:“小清,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和你同学的那些年轻有为的父母相比,我这快退休的老太婆实在太老啦。”    
    “妈!那是因为您不懂发挥自己的优势,掩饰自己的短处。既然您有那么好的皮肤,如果把头发染黑了,再穿戴一新,也许比我很多同学的母亲还年轻呢!”我竭力试图说服母亲。    
    母亲却不假思索地回绝了:“不!这不行。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头发白了很多,如果我故意把它染黑,不就让人笑话了吗?一个老太婆顶着一头黑发,像小丑呢。这可行不通的!”母亲的坚决是我意料中的。“但是,妈,如果你的形象对我很重要,影响很大呢?”我闪烁其辞,吞吞吐吐地说了这一句之后,低头不敢正视母亲的目光,不敢面对她表情的变化。    
    母亲没有言语。厨房里只传荡着碗盘在水中碰撞的声音。我们都沉默着。    
    “妈……对不起!我……太自私了。请原谅!”母亲的手微微地颤抖,洗碗的动作慢了,把柔和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小清,我理解。我知道你希望自己和其他同学没有差距。我会染发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安心念书,考上大学!”我拼命地点头,这里面的分量是我和母亲都知晓的,我们在那一刻都深深地理解了对方。    
    开家长会的那一天是星期天,我与同学一早就守候在校门。正当我望穿秋水时,视野里跳进一个熟悉的身影——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狂跳起来,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那越来越清晰的影子,骑着自行车的母亲就这样不急不缓地来到我的面前。乌黑的头发像云一样地伏在母亲的头上,别具一格的新发型让母亲增添了几分年轻的神韵,那一套笔挺的衣服更显出母亲的干练、神采奕奕。我欢乐地与母亲并肩而行,刚才的一切顾虑都烟消云散,我拥有着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心情。    
    那年9月,我终于接到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全家人都为之欢呼雀跃,特别是母亲,脸上呈现出一种自豪的光彩,舒心地笑着。我静静地坐在母亲的身边,目光落在母亲微弯的腰上,又落在那柔顺的头发上,几缕银丝赫然在目。我不禁心一酸,轻轻地对母亲说:“妈,你的头发又白了!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把它染黑吧。”    
    母亲却淡淡一笑:“现在,它的历史使命已经胜利完成了,就让它回归原状吧。”    
    我却不舍得:“妈,你不知道一头乌发的你有多年轻吧?我好喜欢呀。”    
    母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同事们也这样笑话我呢。”停顿了一下,又说:“不过,染发对身体有害,那些化学药剂对人有副作用的。再怎么年轻,我也不能染啦。”    
    我心里一惊:“那上一次为什么去染了呢?”    
    母亲坦然一笑:“染一次没关系的。染一次发,就得到一张大学通知书,这样好的事情,我怎能不做呢?”    
    看着母亲那满意欢欣的笑脸,看着那在灯光下夹杂着白发的黑发,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白衬衫月牙印

    一件白衬衫,是一段与贫穷抗争的历史;一个月牙印,是一世浓浓兄弟情的见证。这一衣一印影响了我的一生,使我懂得了亲情,学会了发愤。    
    事情起源于县里举行的一次中学生广播体操比赛。    
    那一年我12岁,在家乡中学念初一。哥哥14岁,与我同校,念初二。学校为了能在比赛中拿奖,在全校学生中进行了严格筛选,最终组建成一支30人的体操队。我和哥哥都很荣幸地成为校体操队队员。于是,一连串的强化训练,直到农忙假临近时方宣告结束。    
    放秋季农忙假的前一天,校长召集体操队全体队员开会,他讲了三点:一、农忙假一结束,我们就要去县城参加比赛;二、假期中希望全体队员不忘练习,争取比赛时拿好的成绩;三、队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一律穿黑裤子白衬衫,没有的,动员家里买。    
    前两点我和哥哥并不太在意,但第三点对于我和哥哥来说就成了难题。黑裤子我和哥都有,不新也不旧,是去年过年时家里给做的。但白衬衫却没有,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侈奢品。    
    当我将校长的讲话精神向母亲作了转述时,母亲长长叹了一口气,说:“两件白衬衫起码得十块钱,要七八十斤谷对换,家里的粮本来就不够吃,我看你们就别参加什么体操队了,去跟校长说一声,叫他换两个人吧。”    
    哥哥听话地点点头。我可不依,搬出不下十条理由要买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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