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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茜到门口迎接爸爸,爸爸正把大衣和钥匙挂起来,他说他们会去,他们当然一定要去。
“爸爸!”小弟在二楼大叫,爸爸和琳茜走上二楼找他。
“你决定吧。”爸爸对琳茜说,巴克利兴奋地绕着爸爸跑来跑去。
“我不想再护着他了,”琳茜说,“我们不应该再瞒着他,这样太做作了。苏茜已经死了,他知道的。”
小弟抬头看着琳茜。
“大家帮苏茜办了一个聚会,”琳茜说,“我和爸爸要带你去。”
“妈妈生病了吗?”巴克利问道。
琳茜不想对他撒谎,更何况,她觉得就某个方面而言,妈妈确实生病了。
“是的。”
琳茜说她先带巴克利到房间换衣服,然后到楼下和爸爸会合。
“你知道吗?我看到她了。”巴克利说,琳茜低下头来看着他。
“她过来和我说话,你在练球时,她还来陪我。”
琳茜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她一把抱起他,紧紧地把他抱在怀里,巴克利也时常这样拥抱“假日”。
“你好特别啊!”她对小弟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永远在你身旁。”
爸爸慢慢地走下楼,他的左手紧抓着木头扶手,直到走到一楼楼梯口才松手。
爸爸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妈妈拿起莫里哀的小说躲进餐厅,这样爸爸才看不到她。她站在餐厅的角落继续看书,远远地躲开家人。她听着大门开了又关,正如她的期待。
离我遇害不远之处,我的邻居、师长、亲朋好友和家人选了一个地方围成一个圆圈。爸爸、琳茜和巴克利一出门就听到歌声,爸爸一心只想飞向温暖的烛光,他巴不得我活在每个人的心中。我看着大家,心中忽然明白今晚每个人就此向我道别。许多小女孩一去不复返,我已成为其中之一。聚会结束,回家之后,大伙会让我安息在他们心中,像一封陈年信件一样,永远不会再打开它或是拿出来重读。我已向大家说了再见,我祝大家健康,也在冥冥之中为他们的好心祈福。祝福他们从今往后,只会在街上碰到老朋友,贵重的东西失而复得,陌生人从远处的窗边向他们微笑地挥挥手,可爱的孩童对着他们扮鬼脸。
露丝最先看到我的家人,她扯扯雷的衣袖悄悄说:“过去帮帮他。”雷在漫长的侦查工作的第一天曾见过我爸爸,他听了露丝的话,朝着爸爸走去。塞谬尔也走过来,他们像年轻的牧师一样,把我的家人带到人群中,众人让出一块地方给他们,四周越来越安静。
已经好几个月了,除了开车上下班,或是到后院坐坐之外,爸爸没有在外面走动,也没有和邻居打照面。此时,他一一巡视邻居的脸庞,终于明白我深受大家喜爱,连他不认识的人都关心我,他心中顿时充满温暖。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过去这些日子来,只有与巴克利父子相聚的短暂时刻——他的心头才有一丝暖意。
他看着欧垂尔先生说:“史坦,以前苏茜夏天经常站在窗前,听你在后院唱歌,她非常喜欢你的歌声,你能为我们唱首歌吗?”
用悼念死者的歌声来抚慰生者,尽管这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但此时,欧垂尔先生把爸爸的请求当成一种难得的恩惠。他引吭高歌,刚开始声音有点颤抖,但歌声很快变得清澈悠扬。
众人也跟着引吭高歌。
我记得爸爸所说的那些夏日,我常觉得怎么这么晚才天黑,也希望天黑之后会凉快一点。有时我站在前厅的窗户旁边,窗外飘来阵阵微风,欧垂尔家的歌声伴随着微风而来,我聆听欧垂尔先生大唱爱尔兰民谣,微风中带着一丝淡淡的泥土味,空气也逐渐变得潮湿,我知道这意味着快下大雷雨了。
这种时刻,家中显得难得的安静,琳茜坐在她房里的旧沙发上用功,爸爸在书房看书,妈妈在楼下做针线活或是清洗碗盘。
我喜欢换上长长的棉布睡袍,跑到屋子后面的阳台上,大滴的雨点落在屋顶上,微风从四面八方透过纱窗纱门飘进屋里,吹得睡袍紧贴在我身上。清新的空气带着一丝暖意,令人身心愉悦,天际划过一道闪电,雷声随之隆隆作响。
每当这时,妈妈便会走到阳台的纱门口,像往常一样警告说:“再不进来,你就会得重感冒。”妈妈说完并不催我进屋,而是安静地待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听着大雨倾盆而下,远处传来阵阵雷声,大地的气息扑面而来。
“你看起来什么都不怕。”有天晚上妈妈这样说。
我喜欢这些母女同心的时刻,我转身面对她,裹紧睡袍说:
“是的,我什么都不怕。”
第三部分瞬间快照
我用爸妈给我的照相机,趁家人不注意时拍了很多照片。数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都洗出来,他要求我把值得冲洗的底片选出来。我越照越着迷,到后来不得不在衣柜里摆了两个盒子装底片,一个标着“送出去洗”,另一个标着“暂时保留”,妈妈说我只在这件事上显得有条有理。
我好喜欢柯达自动相机所捕捉的时刻,相机的四角闪光灯一闪,拍照的那一刻便一去不回,惟一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照片。闪光灯刚用完时热得烫手,我把四角形的小闪光灯在两手间丢来丢去,直到完全冷却为止。灯泡里烧坏的钨丝变成点点蓝丝,有时薄薄的玻璃也被烧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机捕捉了宝贵的时刻,使时光停顿,得以永远保留。这些影像全是我的,谁也无法把它们从我手里夺走。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对爸爸说:
“你曾在大海里做爱吗?”
爸爸回答说:“没有。”
“我也没有,”妈妈说,“我们假装这里就是大海吧。明天我可能就走了,说不定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木屋。
同年夏天,琳茜、爸爸或是巴克利经常发现门口摆了一锅炖菜、一个蛋糕,有时是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这些东西的味道好坏不一,史泰德太太的炖菜令人难以下咽,吉伯特太太烤的蛋糕虽然太黏,但还不太难吃,卢安娜的苹果派最可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妈妈离开之后,爸爸经常整晚待在书房里,长夜漫漫,他反复阅读南北战争时期玛丽·切斯纳特写给她丈夫的信,试图借此忘掉一切。他试图不去责怪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但事实上他做不到。只有一件事情让他脸上稍微露出笑容。
“卢安娜·辛格烤的苹果派真不赖。”他在笔记本上写道。
秋天的一个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来的电话。
“杰克,”外婆在电话里说,“我想搬过去和你们住。”
爸爸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犹豫却是尽在不言中。
“我想过去帮帮你和孩子们,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浪费的时间够多了。”
“妈,我们的生活才刚刚重新上了轨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但他知道他不能一直麻烦奈特的母亲照顾巴克利,妈妈已经离开四个月了,她的暂时离开,看来是永不回来了。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去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嗨,见鬼,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之后,爸爸才开始担心,他忽然想到:我们该让外婆睡哪里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在哪个房间。
第三部分所有可怕的细节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谬尔经常在社区中散步或者待在霍尔的修车厂,她从不涉足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大门口,客人一问怎么回事,他马上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臂肘。
到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车店的塞谬尔说声再见,在湿冷的冬雪中,霍尔带着琳茜走进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又显得来者不善,警察从一开始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更是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十五岁的女孩神情专注,怒气冲冲,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瘦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双眼虽有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硬。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室外的木头连椅上等候,屋子另一头有样东西,吸引了琳茜的视线。那是一条围巾,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很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只有唇膏才显得出这种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时,她总是神情自满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随之紧绷。
“什么事?”
“你看到那条红色的围巾吗?”
“看到了。”
“你能不能把它拿给我?”
霍尔转过头看着她,琳茜对他说:“我觉得那是我妈妈的围巾。”
霍尔走过去拿围巾,赖恩从琳茜身后走进来,他拍拍琳茜的肩膀,忽然看到霍尔走向他的桌子。一时之间,琳茜和费奈蒙警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
“我妈的围巾为什么在你这里?”
赖恩张口结舌地说:“八成是哪天她留在我车上的。”
琳茜站起来面向他,她眼神犀利,心里已朝最坏的方面想,“她在你车里干吗?”
“嗨,霍尔。”赖恩说。
霍尔手里拿着围巾,琳茜一把把围巾抢过来,越说越生气:“你为什么有我妈妈的围巾?”
虽然赖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茜表情变化的是霍尔。琳茜脸上像彩虹一样浮现出各种色泽,我妹妹上代数课时总是最先算出得数,上英语课时则常向同学们解释双关语,她的反应很快,这个时候也是如此。霍尔把手搭在琳茜的肩膀上,推推她说:“我们该走了。”
回到修车厂后,琳茜边哭边向塞谬尔述说这件她难以相信的事情。
小弟满七岁时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们姐弟以前总说要一起盖城堡,但爸爸却始终鼓不起勇气帮小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想起他曾和失踪的哈维先生一起搭帐篷。这样的回忆太让他心痛了。
哈维先生的房子搬进了一户人家,新住户家里有五个女儿。乔治·哈维潜逃后的那个春天,他们在后院盖了一个游泳池,女孩们的笑声经常飘进爸爸的书房。后院中洋溢着活蹦乱跳的小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
爸爸听在耳里,痛在心里。时值一九七六年春天,妈妈已经离家多时,他关上书房的窗户,即使在最闷热的夜晚也不开,惟有如此,他才听不到邻家女孩的笑声。他看着小儿子孤单地在茂密的树丛里自言自语。巴克利从车库里搬来几个空陶罐,角落里早被人遗忘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过来,凡是能当城墙的东西都被他搬到后院。琳茜、塞谬尔和霍尔还帮他从大门口车道边搬来两块大石头,塞谬尔没想到巴克利找得到这么大的石块,他看着石块问:“你打算怎么盖屋顶?”
巴克利一脸疑惑地看着塞谬尔,霍尔暗想修车厂里有哪些东西能派上用场,他忽然想到车行后面的墙边有两片铁皮。
就这样,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顶。一个燠热的夜里,爸爸从书房往外看,却看不到儿子的踪影。巴克利躲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拖进来,然后在陶罐前竖上一张大纸板,纸板很高,几乎碰到铁皮屋顶,城堡里的光线,勉强可以看书,霍尔还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喷漆在一边的木板门上喷出了“禁止入内”几个大字。
小弟大多待在里面看《复仇者》和《未知者》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那个狼人,狼人有一身全宇宙最坚强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一夜就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梦想我会从屋子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谬尔多在外面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着一丝忧伤。现在周围每件事情都沾上了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小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头到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杖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受到伤害,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之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坚强的超人,童稚之心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小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喔,长大了会一直是这副德性的。”
第三部分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有一天,二年级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他走进地洞里,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出来。完了。”
爸爸成天心情沮丧,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这故事贴在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到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小弟年纪虽小,却知道他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对故事的评价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人物一样含糊其词。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进床垫下面,这里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经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查看一个大型保险箱,保险箱里放了在哈维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间找到的动物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细,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里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可口可乐空罐,空罐上验出两枚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随处都有的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空罐上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心中再无疑问:杰克·沙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稀薄的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帮哈维先生卖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着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各种证据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大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逐一检视一大沓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但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了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盖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地翻了过来,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但我却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在沙发上睡觉,妈